客戶投訴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客戶投訴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客戶投訴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客戶投訴管理制度1

  客戶投訴處理管理規定

  一、為規範酒店客戶投訴處理程式,提高客戶滿意度,特制定本規定。

  二、本規定中“客戶投訴”是指客戶因未能享受到其預期的出品、服務等而以口頭或書面等形式提出,期望酒店給予回覆或補償的一種要求。

  三、酒店各級員工均有職責受理及根據自身的職責、許可權即時處理客戶投訴或將客戶投訴反饋給上一級管理層人員或被投訴部門。

  四、各部門為客戶投訴處理的直接職責部門,部門負責人為客戶投訴處理的直接職責人。營銷部負責定期對客戶投訴進行彙總分析,並帶給相關推薦。

  五、根據客戶提出投訴時間的不同,“客戶投訴”可分為在酒店消費過程中所提出的投訴(以下簡稱消費中投訴)及在酒店消費離開後所提出的投訴(以下簡稱消費後投訴)。

  六、客戶投訴的處理

  一)投訴處理程式

  1、消費中投訴

  1)投訴本部門

  (1)酒店員工接到投訴後,應先了解相關狀況(包括投訴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主要當事人姓名及客戶聯絡方式等,下同),然後根據實際狀況即時處理;

  (2)如處理後客戶仍不滿意或其提出的要求超出受理人員許可權範圍時,受理人員應逐級向上級請示處理,直至部門負責人;

  (3)如部門負責人處理後客戶仍不滿意或其提出的要求超出部門負責人許可權範圍時,由部門負責人向分管副總請示處理;如處理後客戶仍不滿意的,由部門負責人或分管副總請示總經理後予以處理。

  2)投訴其他部門

  (1)酒店員工接到投訴後,應先了解相關狀況,然後即時向本部門負責人彙報。

  (2)受理部門負責人負責與被投訴部門負責人共同協商處理方案後,按相關方案予以處理。

  (3)客戶對處理方案不滿意的,由被投訴部門負責人請示分管副總處理;如處理後客戶仍不滿意的,由被投訴部門負責人或其分管副總請示總經理後予以處理。

  2、消費後的投訴

  1)投訴本部門

  (1)酒店員工接到投訴後,應先了解或記錄相關狀況,然後即時向部門負責人彙報。由部門負責人組織人員調查後予以處理。

  (2)如處理後客戶不滿意或其提出的要求超出部門負責人許可權範圍時,由部門負責人向分管副總請示處理;如處理後客戶仍不滿意的,由部門負責人或分管副總請示總經理後予以處理。

  2)投訴其他部門

  參照本條第一)款第1項第2)點程式執行。

  二)投訴處理的時限要求

  1、消費中投訴,從受理投訴到最終處理,原則上不得超過客人要求給予處理的時間。

  2、消費後投訴,從受理投訴到最終處理,原則上不得超過三個工作日。

  七、客戶投訴的彙總與分析

  1、每週週末,各部門負責根據本週已受理的客戶投訴編制《客戶投訴記錄表》(見附件一),並由部門營銷專員或部門指定人員於下週一將本週的《客戶投訴記錄表》交營銷部存檔。

  2、每月中旬,營銷部負責根據各部門上月交來的《客戶投訴記錄表》,對客戶投訴處理狀況進行彙總分析,編制《顧客投訴統計分析報告表》(見附件二),作為營銷月報附件上報總經室審閱。

  八、如客戶所投訴事項屬公司(部門)規範化檔案無明確規定或部門未開展過相關培訓的,投訴處理人還須於投訴處理完畢後填寫《顧客投訴處理報告表》(見附件三),於表中寫明客戶投訴的原因、部門調查處理結果及今後為避免同類投訴的發生而推薦編寫規範化檔案或開展培訓的名稱,經部門負責人籤認後送營銷部加簽意見,然後報總經室審批。審批後,由相關部門按批示意見執行。

  九、各部門內部處理客戶投訴的操作程式及各級員工處理客戶投訴的職責、許可權,由各部門自行擬訂相關作業指導書後執行。

  十、本規定經總經理批准後生效,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十一、本規定的解釋權、修訂權屬總經室。

客戶投訴管理制度2

  1.0目的:明確客戶意見及投訴分類,規範客戶意見及投訴處理責任部門及運作方式,提高公司市場反饋響應速度與解決問題效率,促進公司產品質量、銷售運作、物流運作和客戶服務水平的不斷提高,從而持續提高客戶滿意度。

  2.0範圍:適用於所有涉及喜臨門北方傢俱有限公司產品、市場銷售、物流和客戶服務的意見和投訴。

  3.0職責:

  3.1客戶服務部主任負責公司各類市場銷售檔案通知對客戶的發放,並

  承接各類客戶投訴;

  3.2相關歸口部門負責客戶意見及投訴問題的調查與解決;

  3.3綜合管理部監督本檔案的執行。

  4.0內容

  4.1客戶投訴分類

  4.2客戶投訴處理

  4.2.1客戶投訴處理流程詳見附件一。

  4.2.2投訴的承接

  4.2.2.1投訴承接視窗與責任人:

  客戶服務部為公司承接客戶投訴的唯一視窗,客戶主任為承接客戶投訴的主要責任人,客戶主任不在崗期間,必須委託本部門其他員工予以代理。

  4.2.2.2投訴承接方式

  1)公司接收客戶或業務人員電話或書面形式投訴,公司投訴電話為010-59000916;

  2)客服主任接到投訴電話時,應認真在《客戶投訴登記及跟蹤處理記錄表單》“投訴承接”欄內進行記錄;對於書面投訴,也應在收到投訴後第一時間內電話諮詢投訴人詳細情況並作記錄。

  3)“投訴承接”欄的填寫要求:

  ①“單號”的編碼規則為AABBCCDDD,AA代表年度,BB代表月份,CC代表日期,DDD代表年度內投訴次數,如“100912099”表示20xx年度9月12日承接的投訴,為20xx年度第99起投訴;

  ②投訴承接表頭的基本資訊應記錄清晰明確完整;

  ③投訴事件描述應將事件的時間、地點及具體內容表述條理清晰客觀,特別是對於嚴重投訴類事件。

  4)客服主任在清楚理解投訴人所表述的內容後,對事件內容進行判斷並將

  投訴進行分類標識;

  5)對於能立即答覆的投訴特別是客戶抱怨類投訴,客服主任應立即給投訴

  人解答以解決問題;對不能立即解決的問題,客服主任應根據責任歸屬填寫轉交處理部門及崗位並簽字確認,經總經理審批後轉交對應崗位調查處理;

  6)投訴轉交時,客服主任與接收人應憑《客戶投訴轉交處理聯絡單》進行

  交接,雙方簽字確認後聯絡單由客服主任存檔備查。

  4.2.3投訴的調查處理

  4.2.3.1抱怨類投訴處理

  1)對於抱怨類投訴,客服主任在承接後應立即給以解答與釋疑,及時消除客戶的誤解、牢騷和怨言;

  2)對於因客戶對市場有關政策的不知曉、不理解或誤解而引起的抱怨,客服主任在妥善答覆客戶後,亦應轉交銷售副總經理,追查相關業務人員責任。

  3)為確保客戶熟知公司市場有關政策,降低抱怨類投訴率,公司對客戶發放各類檔案、通知規範如下:

  ①相關部門擬定檔案/通知,經系統負責人稽核,總經理審批後,交由客服主任書面傳真到各客戶,客服主任為公司唯一向客戶正式發文崗位,其他任何部門不得向客戶發放各類檔案/通知;

  ②客服主任應確保相關檔案/通知及時傳送到所有相關客戶手中,並將各類檔案/通知分類存檔,以備查閱;相關檔案/通知應同時知會各業務人員(可以是電子版本);

  ③銷售經理負責及時將相關檔案/通知內容知會對應客戶,確保客戶熟知與理解; ④因客戶對市場有關政策的不知曉、不理解或誤解而引起的抱怨類投訴,每發生一次,對於責任銷售經理處以50元經濟處罰;

  ⑤未經有效審批,或私自向客戶發文或傳達非正式市場政策資訊者,每人次處以50元經濟處罰;由此而造成客戶誤解而引發投訴,當事人處以100元經濟處罰; ⑥此類處罰由副總經理(銷售)調查,並提出處罰,在《客戶投訴登記及跟蹤處理記錄表單》“投訴調查處理意見”相關欄內填寫意見,經總經理審批後執行; ⑦所有對外發文客服主任需提交綜合管理部存檔備案。

  4.2.3.2建議類投訴處理

  1)對客戶所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客服主任應詳細瞭解背景與具體內容,並詳細記錄;

  2)有價值的客戶建議應提交副總經理(銷售)進行研究處理;無價值的建議客服主任應在承接投訴同時向客戶進行分析並有藝術性的回絕;

  3)副總經理應及時對客戶建議進行調查研究,並在“投訴調查處理意見”相關欄內填寫意見,經總經理審批後執行。

  4.2.3.3產品質量類投訴處理

  1)產品質量投訴處理分外部處理與內部處理兩個步驟進行,外部處理旨在調查事件真實情況,認定工廠與客戶責任以及處理方式,並與客戶達成共識;內部處理旨在根據外部處理相關決定組織返修、發貨,並追究內部相關崗位人員責任,制定糾正預防措施。

  2)外部處理

  ①公司成立產品質量投訴處理委員會,負責產品質量類投訴的外部處理工作,委員會成員及對應職責如下:

  ②生產部經理接收客服部轉交的產品質量投訴後,應立即通知關聯銷售經理到現場調查,獲取現場資料;

  ③銷售經理接到生產部經理通知後就立即到現場收集產品質量投訴基本資料,資料應客觀、真實、全面,並在《客戶產品質量投訴處理備忘單》清晰記錄,不得弄虛作假;屬銷售經理代客戶向客服部提出的質量投訴,在提出投訴時銷售經理應將《客戶產品質量投訴處理備忘單》一併提交客服部;

  ④生產部經理根據獲取的基本資料,組織委員會成員召開現場或電話會議,對事件進行分析,並就“責任認定”、“返修費用預算”和“返修交貨備忘”等形成一致意見,責任認定比例為返修費用預算工廠與客戶分攤的依據;

  ⑤銷售經理根據會議精神,就處理意見與客戶進行溝通確認後,進行會籤; ⑥若客戶對處理有異意,銷售經理應儘量從客觀事實出發幫助客戶消除異意;對客戶合理要求銷售經理應反饋委員會再行討論,直至達成共識;

  ⑦《客戶產品質量投訴處理備忘單》應在生產部經理接收到投訴處理後第2個工作日內完成。

  3)內部處理

  ①返修處理:生產部經理根據備忘單返修期限安排車間返修,並跟蹤返修進度; ②發貨處理:財務倉儲物流系統負責人跟蹤返修產品的發貨整個進度;

  ③質量事故委員會依據《質量事故處理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處理期限

  不得超過接收投訴後的3個工作日。

  4)生產部經理負責在《客戶投訴登記及跟蹤處理記錄表單》“投訴調查處理意見”欄對事件處理情況進行描述,並提交審批後將表單反饋客服主任處。

  5)由總部生產的產品所發生的質量投訴,由生產部經理提交副總經理(生產)與集團協商解決方案,並及時知會客服主任。

  4.2.3.4外觀包裝類投訴處理

  1)物流承運商和公司客戶應嚴格按照《喜臨門北方傢俱有限公司發貨與收貨管理規定》執行;

  2)客戶接收貨物時,對貨物進行仔細驗收,發現外包裝破損、淋溼或其他損壞應及時向客服部提出投訴,確保資訊及時反饋公司;

  3)接到客服外觀類包裝投訴後,倉儲物流主任應立即依據相關規定和承運商合同組織處理,在第2個工作日完成處理意見並反饋客服主任(包括《客戶投訴登記及跟蹤處理記錄表單》和《客戶產品質量投訴處理備忘單》)。

  4.2.3.5服務質量類投訴處理

  1)由引發服務質量類投訴的責任人所在系統負責人負責對投訴的調查和處理;

  2)服務質量類投訴依據《員工基本素養規範》、《訂單處理規定》和《喜臨門北方傢俱有限公司發貨與收貨管理規定》處理,制度未涉及問題由對應系統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提出處理意見;

  3)對應系統負責人應在接收投訴後第2個工作日完成處理意見並反饋客服主任。

  4.3客戶投訴回覆

  1)客服主任在得到投訴處理人反饋後,應第一時間瞭解清楚具體情況,並向客戶知會投訴事件的處理意見,體現公司對客戶投訴的響應速度與對客戶的重視;

  2)在知會客戶投訴處理意見的同時,客服主任應瞭解客戶對本次處理的滿意程度,獲取客戶真實想法,並作記錄。

  4.4客戶投訴回訪

  1)產品質量類投訴在返修產品交貨期第2天,客服主任應回訪客戶,瞭解客戶對處理結果的滿意程度,並作記錄;

  2)其他類問題投訴在回覆客戶處理意見後15天,客服主任應回訪客戶,瞭解

客戶投訴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我行營業網點客戶投訴處理工作,提高服務質量,以客戶為中心,切實提升我行“視窗”形象,制定本規範。

  第二條 本規範適用於我行各分行及下屬各營業網點、XX直屬支行的客戶投訴管理工作。

  第二章 基本規定

  第三條 營業網點受理客戶投訴的方式主要包括現場口頭投訴、客戶意見簿投訴、信函投訴、電話投訴等,以上各項投訴均需進行記錄。

  用於記錄客戶投訴的登記簿分為客戶意見簿和意見登記簿,其中客戶意見簿由各網點放置於營業廳顯著位置,主要用於客戶日常填寫投訴意見或建議;意見登記簿用於各網點負責投訴管理的專人記錄口頭投訴、信函投訴、電話投訴等其他投訴。

  第四條 各營業網點負責人為客戶投訴處理的主要責任人,應切實承擔起處理客戶投訴的責任,並指定專人負責營業網點的投訴管理(以下簡稱“投訴管理人”)。受理、處理、

  回覆客戶投訴,統計、分析、上報客戶投訴處理情況。營業網點所有員工均負有受理客戶投訴的義務,及在崗位處理許可權內進行處理的責任。

  第五條 營業網點應在醒目位置擺放客戶投訴電話公示牌,我行客戶投訴電話為0379-65921976。

  第三章 投訴處理

  第六條 營業網點受理客戶投訴實行“首問負責制”,即第一位受理客戶投訴的員工應在其處理許可權內負責解決問題;若超出其許可權,該員工應及時將投訴問題轉交負責客投訴管理人處理,由投訴管理人負責協調、解決,並將處理結果回覆客戶;同時,投訴管理人應立即向營業網點負責人彙報、反映,爭取將客戶投訴在網點層面解決。

  第七條 營業網點處理客戶投訴的基本要求

  (一)認真、耐心、誠懇地受理客戶投訴,在全面瞭解事實的基礎上,及時妥善處理,儘量讓客戶滿意。禁止推諉或採取粗暴的態度。

  (二)堅持以客戶為中心,認真分析造成投訴的原因,不迴避矛盾,能立即答覆的要當場予以答覆;對當場不能答覆的,應在三日內回覆客戶。

  (三)對超出本網點處理許可權的投訴,應及時向總行規範服務管理部門報告。營業網點要及時跟蹤投訴處理情況,

  確保及時回覆客戶。

  (四)處理客戶投訴時,要對客戶投訴的問題進行核實,開展詳盡的調查。

  (五)對調查證實我行應負責任的投訴,責任人或責任部門要向客戶道歉,及時糾正錯誤,同時要採取相應措施,認真整改,防止類似情況再次發生。對經查證我行無責任的投訴,要耐心向客戶做好解釋工作。

  第八條 現場口頭投訴處理

  (一)首位受理客戶投訴的員工要認真傾聽、記錄客戶的投訴內容,並向客戶複述主要問題,避免出現理解歧義。對能給予答覆的問題,應立即向客戶解釋說明。無法答覆的,應立即轉交投訴管理人。

  (二)為避免產生不良影響,投訴管理人應儘可能把客戶請到不影響其他客戶的場所,積極提出解決辦法、做好與客戶溝通工作。必要時,向網點負責人報告,儘量當場予以答覆。

  (三)當場不能答覆的,投訴管理人要安撫客戶情緒,並和客戶約定回覆時限,請示網點負責人處理。投訴處理完畢後將處理情況回覆客戶,投訴管理人要在意見登記薄上記錄處理和回覆情況,並由網點負責人簽字確認。

  (四)經網點負責人確認,客戶投訴超出本網點處理許可權的,要及時將客戶投訴報總行規範服務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 客戶意見簿投訴處理

  投訴管理人應每日查閱客戶意見簿,及時瞭解客戶意見和建議。對屬於本網點處理許可權的投訴,應及時通知責任人進行處理;對超出本網點處理許可權的投訴,經網點負責人確認後,報總行規範服務管理部門處理。投訴處理完畢,投訴管理人要在客戶意見簿上回複相關處理意見,並簽字確認;客戶留有聯絡方式的,必須回覆客戶。

  第十條 信函投訴處理

  (一)投訴管理人負責客戶信函投訴。應認真將信函投訴內容記錄在意見登記薄中。

  (二)屬於本網點處理許可權的,投訴管理人應及時調查瞭解投訴情況,解決投訴問題後,將處理情況回覆客戶。投訴處理完畢,投訴管理人要在意見登記薄上記錄處理和回覆情況,並由網點負責人簽字確認。

  (三)超出本網點處理許可權的,經網點負責人確認後,投訴管理人應及時將投訴信函報總行規範服務管理部門處理。投訴信函應影印,留存備查。

  (四)及時配合瞭解總行投訴處理情況,並在登記薄予以記錄。

  第十一條 電話投訴處理

  (一)營業網點接到客戶電話投訴。

  1.首位受理客戶投訴的員工要認真傾聽、記錄客戶的投訴內容,並向客戶複述主要問題,避免出現理解歧義。對能答覆的問題,應立即向客戶解釋說明。無法答覆的,應立即轉交投訴管理人。

  2.投訴管理人接到轉交的客戶投訴後,應積極提出解決辦法、做好與客戶溝通工作,儘量當場給予答覆。

  3.當場不能答覆的,投訴管理人要在意見登記薄上記錄客戶資訊和投訴內容,並和客戶約定回覆時限。調查處理後將處理情況回覆客戶,並在意見登記薄上記錄處理和回覆情況,由網點負責人簽字確認。

  4.超出本網點處理許可權的,經網點負責人確認後,負責客戶投訴管理的專人應及時將客戶投訴報總行規範服務管理部門處理。

  5、及時配合瞭解總行投訴處理情況,並在登記薄予以記錄。

  (二)客戶在營業網點現場撥打0379-65921976客戶服務電話,並將電話轉交營業人員接聽時。

  1.受理人員在確認對方為0379-65921976客服後,應認真如實解答相關問題。

  2.受理人員應積極與客服共同妥善處理投訴,不得拒絕接聽或強行結束通話電話,嚴禁在客戶面前與客服人員發生爭

客戶投訴管理制度4

  為及時、有效地處理客戶的投訴及意見反饋,切實保障客戶的利益,提高服務質量,完善服務制度,經合夥人會議討論決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投訴及意見反饋的接待和受理工作

  (一)電話或上門的投訴和意見反饋由總檯接待並轉專門負責人受理。

  (二)書面的投訴和意見反饋由行政總檯負責受理。

  (三)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轉來的投訴和意見反饋由專門負責人受理。

  (四)接待受理人員的工作:

  1、填寫投訴或意見反饋處理登記表及臺帳;

  2、留存相關材料的原件;

  3、將相關材料及處理登記表按規定轉給相關處理人員。

  二、投訴和意見反饋的處理工作

  (一)被投訴人應當迴避。

  (二)先由專門負責人出具書面意見,再由業務分管合夥人處理,如分管合夥人不在,則由主任或其他合夥人處理。重大事項應由所務會議或合夥人會議討論決定。

  (三)處理人員應當對相關事情及材料的真實性進行調查。

  (四)涉及原則性問題或重大問題的投訴,應召開所務會議或合夥人會議討論處理方案,並確定是否向相關管理部門通報。

  (五)應及時與投訴人或意見反饋人聯絡,明確告知處理的工作安排狀況。

  (六)處理人員應當簽署明確處理意見,並將相關材料移交專門負責人,由專門負責人組織實施。

  (七)處理工作的注意事項:

  1、相關人員在受理或處理相關事宜時,不得與投訴人發生爭執;

  2、處理投訴應當認真、細緻,仔細核查相關狀況的細節;

  3、應儘可能緩解投訴人的情緒,但在作來源理決定前不得做任何承諾;

  4、處理人員不得將投訴及處理事宜告知不相關人員;

  5、原則上要求採用書面形式回覆意見。

  三、資訊反饋及資料存檔工作

  (一)處理完結後的所有材料由行政人員歸檔備查。行政人員應按年度建立案宗。

  (二)調查相關人員對處理意見的滿意度。

  (三)如投訴人或被投訴人對處理意見不滿意,應及時向處理人員反映,並做好後續工作。

  (四)將處理意見及相關狀況及時反饋給專門負責人。

客戶投訴管理制度5

  (一)顧客投訴分類:

  1、非品質異常投訴發生原因(指人為因素造成)。

  2、品質異常投訴發生原因。

  3、《客戶投訴記錄表》編碼原則

  1)年度(××)月份(××)流水編號(××)。

  2)編號週期以年度月份為原則。

  (二)處理分工:

  1、銷售分公司和市場部

  ( 1 ) 詳查投訴產品之訂單編號、原料、數量、交貨日期、不良品數量。

  ( 2 ) 瞭解顧客投訴要求及投訴理由。

  ( 3 ) 協助顧客解決疑難或提供必要參考資料。

  ( 4 ) 迅速傳達處理結果。

  ( 5 ) 投訴案件的登記,處理時效管制及逾期反映。

  ( 6 ) 投訴改善方案的提出、執行效果跟蹤和確認。

  2、主管副總經理

  ( 1 ) 監督投訴案件的調查、上報及責任人員的確定。

  ( 2 ) 投訴改善方案的稽核及效果確認。

  ( 3 ) 主持與客戶接洽投訴調查及妥善處理。

  3、總經理

  ( 1 ) 投訴內容的稽核。

  ( 2 ) 處理方式的確定及責任歸屬之判定。

  4、生產部門

  ( 1 ) 針對投訴內容詳細調查,並擬定處理對策及改善執行。

  ( 2 ) 投訴品質量檢驗確認。

  (三) 顧客投訴處理流程

  1、銷售分公司人員接到顧客投訴時,應熱情接待了解投訴內容,並首先判定責任發生單位。若本公司為責任方,應即查明有關資料(訂單編號、料號、交貨日期、數量、不良品數量)、顧客要求及交貨金額等各專案。(1)能夠馬上解決的問題應立即進行協調和解決,給顧客一個滿意的答覆。(2)不能馬上答覆顧客的問題,須安撫顧客情緒的同時立即致電銷售分公司,請求批示,回覆顧客。然後再將情況記錄在《顧客投訴記錄表》上。3)若顧客對回覆不滿意,則應告知顧客十五天內給予答覆,並最大程度地留住投訴產品,將此表連同投訴樣品,送交市場部。

  2、市場部接到《顧客投訴記錄表》後,分析投訴原因、判定責任歸屬部門及確定處理對策。待顧客同市場部和銷售分公司人員共同商討解決辦法後,市場部填制《顧客投訴處理表》。最後由主管副經理作出批示。

  3、經核籤的《顧客投訴處理表》第一聯由市場部留存,第二聯送銷售分公司留存。

  4、市場部每年6月和12月的前10日彙總半年來的投訴處理情況,會同加工單位、銷售分公司經理判定責任歸屬並討論各投訴專案,改善對策及處理結果。

  5、銷售分公司不得超越許可權向顧客做任何處理答覆、協議或承認,只應對《顧客投訴處理表》中批示事項答覆顧客(不得將《顧客投訴處理表》影印件送客戶)。

  6、投訴內容若涉及其他公司或原物料供應商等責任時,由主管副總經理會同市場部等有關部門共同處理。

  7、投訴處理實行首問負責制,即誰受理誰負責。

  (四) 投訴案件處理期限

  1、《顧客投訴處理表》處理期限自市場部受理起,國內15天,國外18天內處理。

  2、各單位投訴處理作業流程處理期限如下:銷售分公司5天,市場部7天(如果涉及到加工單位,則其中加工單位的處理期限是2天)。

  (五)投訴稽核

  1、各公司在接到通知之日起,須在公司備有《顧客意見簿》,方便顧客對本公司產品的監督與投訴。

  2、各專賣店必須將顧客投訴記錄在案,不能有瞞報、漏報、謊報的行為。銷售分公司與市場部將不定期對顧客投訴進行核對。如發現專賣店對顧客的投訴置之不理或顧客有二次投訴的現象,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六) 投訴責任人員處分及罰扣金額

  1、投訴罰扣責任歸屬,加工單位以各班組為最小單位。未及明確歸屬班組單位時,歸屬至全廠。

  2、業務部門、服務部門以歸屬至個人為原則,未能明確歸屬個人時,歸屬至區域專賣店或分公司。

  3、罰扣方式: 1.凡屬於產品問題,經責任歸屬後,予以處理;2.屬於非產品問題,由銷售分公司負責處理。以上情況,凡情節嚴重的,呈總經理核批後,由總經理辦公室公佈。

客戶投訴管理制度6

  目的

  1、樹立良好企業形象,共同維護公司利益和良好聲譽。

  2、提高工作效率,最佳化服務質量,提高客戶信心,確保客戶滿意。

  適用範圍

  xx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屬下各專案及公司內部相關業務部門。

  具體內容

  1、凡屬xx公司之員工,當接到顧客投訴時,必須聆聽,同時將顧客投訴的時間、姓名、住址、聯絡電話號碼及投訴主題詳細記錄,並將相關資訊及時反饋客戶中心前臺(一般情況下在24小時內反饋)。

  2、客戶中心前臺接到投訴資訊後,必須做好彙總、核實、分析,根據各種投訴性質和程度及時作出相應的處理辦法,並於12小時內向相關部門傳遞,要求限期處理和回覆。

  3、屬非合理投訴事項的,客戶中心須向顧客耐心解釋,力求給予顧客諒解和寬容,對於難以說服的顧客,則由部門負責人須出面協調解決。

  4、屬日常投訴合理事項的,相關責任部門接到客戶中心傳遞資訊或排程後,須及時核實,並組織落實相應工作,若遇特殊情況或客觀等原因不能按規定時間完成工作的,須在接到排程後的2個小時內向客戶中心前臺作出回應,以便向顧客回覆。

  5、相關部門將問題處理妥善後,須於2小時內反饋客戶中心,以便跟進驗證和回訪顧客(回訪時效在2個工作日內執行)。

  6、屬緊急搶險搶修、重要重大或需要開發商解決等事項,接報人或前臺人員須於3分鐘內知會相關部門作應急處理;各管理處負責人遇不能解決之重要重大事項,須於接報後的5分鐘內上報物業公司主管領導,並於24小時內提交相關書面報告。

  7、物業公司主管領導遇不能協調解決的重要重大事項,須於接報後的10分鐘內電話上報董事領導決策處理(並在48小時內提交書面報告);處理完畢後,由發展商客戶服務部會同物業公司於8小時內跟進驗證,並於完成後的2個工作日內回訪客戶。

  8、首問人(即第一時間與客戶接觸和接報投訴的人),必須負責跟進客戶中心處理進度情況,客戶中心協調處理完畢,須於2小時內反饋首問責任人。

  9、每週每月由客戶中心作統計評估分析報告,並反饋董事辦、總經辦和開發商客戶服務部。

  10、不按本規定及相關工作流程配合工作,而影響整體運作或引起客戶矛盾激化或有損公司利益和聲謄的,視其責任輕重程度,根據公司制度,分別給予書面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或開除處理;對工作表現出色或對公司有卓越貢獻的,經相關部門和公司董事領導認可,分別給予嘉獎、記小功、記大功或頒發獎金等鼓勵。

  以上規定,於20xx年8月15日正式試行。

客戶投訴管理制度7

  第一條:目的

  為迅速處理客戶投訴案件,維護公司信譽,促進質量改善與售後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範圍

  包括客戶投訴表單編號、客戶投訴的調查處理、追蹤改善、成品退貨、處理期限、核決許可權及處理逾期反應等專案。

  第三條:適用

  凡本公司產品遇客戶因質量異常而申訴時,依本制度的規定辦理。如未造成損失,業務部或有關部門前往處理時,應填報“異常處理單”並督促有關部門予以改善。

  第四條:處理程式

  (略)。

  第五條:客戶投訴分類客戶投訴處理作業依客戶投訴異常原因的不同區分為:

  1.非質量異常客戶投訴發生原因(指人為因素造成)。

  2.質量異常客戶投訴發生原因。

  第六條:處理部門

  客戶投訴的處理部門。

  第七條:處理職責

  各部門客戶投訴案件時處理職責為:

  1.業務部

  (1)詳查客戶投訴產品的訂單編號、料號、數量、交運日期。

  (2)客戶投訴要求及客戶投訴理由的確認。

  (3)協助客戶解決疑難或帶給必要的參考資料。

  (4)迅速傳達處理結果。

  2.質量管理部

  (1)處理客戶投訴案件的調查、報批與職責人員的確定。

  (2)發生原因及處理、改善對策的檢查、執行、督促,並提出上報。

  (3)客戶投訴質量的檢驗確認。

  3.總經理室生產管理室

  (1)客戶投訴案件的登記,處理時效管理及逾期反應。

  (2)客戶投訴資料的稽核、調查、上報。

  (3)客戶投訴立案的聯絡。

  (4)處理方式的擬定及職責歸屬的判定。

  (5)客戶投訴改善方案的提出、執行的督促及效果確認。

  (6)協助有關部門與客戶接洽客戶投訴的調查。

  (7)將客戶投訴處理中客戶所反應的意見提交有關部門追蹤改善。

  4.製造部

  (1)針對客戶投訴資料詳細調查,並擬定處理對策及執行檢查。

  (2)上報職責部門、職責人員、受訴產品資訊。

  第八條:客戶意見處理表編號

  1.統一編號的格式為:YYMMCC。

  (1)YY:年度。

  (2)MM:月份。

  (3)CC:流水編號。

  2.編號週期以年度月份為基準。

  第九條:客戶反應調查及處理

  1.業務部人員於接到客戶反映產品異常時,應即刻查明該異常狀況(編號、料號、交運日期、數量、不良數量)、客戶要求,並立即填具“客戶意見處理表”連同異常樣品簽註意見後送交總經理室。

  2.客戶投訴案件若需會堪者,業務部在未填立“客戶意見處理表”前為確保處理時效,業務人員應立即與質量管理部人員(或製造部品保室)會同製造部人員共同前往處理,若質量管理部人員無法及時前往時由總經理指派有關人員前往處理,並於處理後向總經理報告。

  3.為及時瞭解異常資料及處理狀況,由質量管理部或有關人員於調查處理後三天內提出報告交總經理批示。

  4.案件追蹤流程;

  (1)總經理室生產管理室接到業務部門的“客戶意見處理表”後,應編列客戶投訴編號井登記於‘:客戶投訴案件登記追蹤表”。

  (2)質量管理部追查分析原因並判定職責歸屬部門。

  (3)製造部分析異常原因並擬定處理對策,然後送經理室徵求意見。

  (4)個性異常狀況送研發部徵求意見。

  (5)經總經理室查核後送回業務部擬定處理意見。

  (6)經總經理批覆後執行。

  5.業務人員收到總經理室發回的“客戶意見處理表”時,應立即向客J說明、交涉,並將處理結果填人表中,報本部門主管核閱後送回總經理室。

  6.總經理室生產管理室接到業務部填具交涉結果的“客戶意見處理巖後,應於一日內就業務部的意見加以分析構成綜合意見,依據核決許可權送媚務部經理、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7.判定發生單位,若屬我方質量問題應另擬定處理方式,對於改善方刮是否需列入追蹤(人為疏忽免列案追蹤)應進行明確的判定,並依“客戶訴損失金額核算基數”及“行政處分標準”擬定職責部門損失金額和個人苦處種類,報主管批示後,依罰扣標準辦理。

  8.經核簽結案的“客戶意見處理表”第一聯存質量管理部,第二聯存翻造部門,第三聯送業務部依批示辦理,第四聯存財務部,第五聯存總經理室。

  9.“客戶意見處理表”會總後所構成的結論,若客戶不能理解,業務部應再填一份新的“客戶意見處理表”附原意見表一併上報處理。

  10.總經理室生產管理室每月十日前彙總上月份結案的案件,填具“客戶投訴案件統計表”經制造部、質量管理部、研發部及有關主管判定職責歸屬,對各客戶投訴專案進行綜合處理,提出改善對策。

  11.業務部不得超越核決許可權給客戶以任何處理的答覆。對“客戶意見處理表”的批示事項應以書信或電話轉答客戶。

  12.各部門對客戶投訴處理決議有異議時可向主管部門反映。

  13.客戶投訴資料若涉及其他公司,或原物料供應商等的職責時由總經理會同有關部門共同處理。

  14.客戶投訴不成立時,業務人員於接獲“客戶意見處理表”時,以規定收款期收回應收賬款,如客戶有異議時,應報上級處理。

  第十條:客戶投訴處理期限

  1.“客戶意見處理表”處理期限自總經理室受理起十四天至二十一天內結案。

  第十一條:客戶投訴職責人員處分及處罰

  1.客戶投訴職責人員處分

  總經理室生產管理室每月十日前應審查上月份結案的客戶投訴案件,凡經批示為行政處分者,經整理後送人事部並公佈。

  2.績效獎金處罰

  製造部、業務部及質管部的職責歸屬部門或個人由總經理室依客戶投訴案件發生的專案原因判定,並開具“處罰通知單”報總經理核准後影印三份,一份自存,一份送財務部核查,一份下發處罰部門或個人。

  第十二條:成品退貨賬務處理

  1.業務部於接到已結案的“客戶意見處理表”第三聯後依核決的處理方式處理:

  (1)折讓、賠款:業務人員應依“客戶意見處理單”開具“銷貨折讓證明單”一式二聯,報(副)經理、(副)總經理核籤及送客戶簽章後,一份存業務部,一份送財務部。

  (2)退貨處理:開具“成品退貨單”註明退貨原因、處理方式及退回依據後,報上級核准,除第一聯自存外其餘三聯送成品倉庫據以辦理退貨。

  2.財務部依據“客戶意見處理表”第四聯中經批示核定的退貨量與“成品退貨單”的實退量核對無誤後,即開具傳票辦理轉賬,但若數量、金額不符時依下列方式辦理。

  (1)實退量小於核定量或實退量大於核定量於必須比率以內時,應依“成品退貨單”的實退數量辦理轉賬。

  (2)成品倉庫收取退貨,應對業務部送來的“成品退貨單”核對無誤後,予以簽收(如實際與成品退貨單所載不符時,須請示後依實際狀況簽收)。“成品退貨單”第二聯成品倉庫存,第三聯財務部存,第四聯業務部存。

  (3)因客戶投訴之故而影響應收款項回收時,財務部在於計算業務人員應收賬款回收率的績效獎金時,應依據“客戶意見處理表”所列之應收金額予以扣除。

  (4)業務人員收到成品倉庫填具的“成品退貨單”應在下列三種方式中選取一種取得退貨證明:

  ①收回原統一發票,在發票上蓋統一。

  ②收回註明退貨數量、單價、金額及實收數量的原統一發票的影印本,且務必由買受人蓋統一。

  ③填寫“銷貨退回證明單”,由買受人蓋統一。

  (5)客戶投訴處理結果為銷貨折讓時,業務人員依核決結果開立“銷貸折讓證明單”時應依下列兩種方式取得折讓證明:

  ①收回註明折讓單價、金額及實收單價、金額的原統一發票影印本,影印本上務必由買受人蓋統一。

  ②填寫“銷貨折讓證明單”,由買受人蓋統一。取得上述檔案之後與“銷貨折讓證明單”一併送交財務部。

  第十三條:時效逾期處理

  總經理室在客戶投訴案件處理過程中,對於逾期案件應開具“催辦單”催促有關部門處理,對於已結案的案件,應核查各部門處理時效,對於處理時效逾期案件,應開具“查辦單”送有關部門追查逾期原因。

  第十四條:實施與修訂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施,本公司有權隨時予以修訂。

客戶投訴管理制度8

  1.客戶投訴須堅持"五清楚,一報告"的處理原則:

  (1)聽清楚:在接待客戶投訴時,應耐心聽客戶講完,聽清客戶投訴的內容,不得打斷客戶說話,更不能急於表態。

  (2)問清楚:待客戶講完後,要進一步問清有關情況,切忌與客戶正面辯駁,應客觀冷靜地引導客戶敘述清楚實際情況。

  (3)跟清楚:受理客戶投訴要一跟到底,直到問題得到解決並回復客戶為止。對不能解決的投訴,應婉轉地向客戶講清楚,並確定下次回覆的時間。

  (4)復清楚:對客戶的投訴在充分了解情況後,應及時把處理的過程及結果清楚地回覆客戶,以表明客戶的投訴已得到足夠的重視和妥善的解決。

  (5)記清楚:處理客戶投訴後,應把投訴的事項、處理過程及結果清楚地記錄於客戶意見處理表內,由客戶確認後收回存檔。

  (6)報告:重大投訴,必須馬上報告部門經理和物業管理中心領導。

  2.客戶投訴處理程式:

  (4)一般性投訴:當接到一般性投訴時,將投訴情況記錄在《客戶投訴記錄表》上,及時向職能部門進行資訊傳遞並立即將情況回覆客戶。

  (5)透過物業管理中心處理的一般性投訴有:大廈內裝修噪音滋擾他人辦公;衛生間等公共設施使用出現故障和問題;客戶室內設施需要維修;客戶郵件、報紙遺失或欠收;大廈公共區域環境衛生及綠化花木問題;大廈鼠蟲害防治問題;涉及物業管理中心所提供的各類服務問題。

  (6)重大投訴:遇到重大投訴,須將投訴事項及時上報部門經理和中心領導並向投訴客戶解釋原因,確定回覆時間;重大或突發事件包括:火災、電梯困人、爆炸、突發性停電、水浸、盜竊等破壞性行為、刑事案件、客戶集體投訴(三家以上)、中央空調主機、發電機、高低壓電櫃、通訊裝置等主要裝置設施故障、大廈主題結構遭受破壞等。

  (7)書面投訴:對客戶的書面投訴,確認投訴性質以書面形式回覆客戶。

  (8)投訴彙總:每月對投訴進行一次彙總,記錄在《客戶月投訴統計表》上,並根據客戶投訴情況,進行客戶回訪。

客戶投訴管理制度9

  一、目的

  為規範客戶投訴/需求的定義、分類及統計分析工作,強調以客戶為中心,透過科學、系統的投訴/需求統計分析,到達完善服務資料、服務質量預警作用,實現客戶滿意度提升,切實提高公司內部質量管理水平及產品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客戶投訴/需求的定義及具體資料

  2.1定義

  2.1.1客戶投訴:是客戶對公司的卡項售賣、產品質量問題,服務態度等各方面的原因,向公司反應狀況、檢舉問題,並要求得到相應的補償的一種手段。

  2.1.2客戶需求:是客戶對公司非卡項售賣問題、非產品質量問題、非服務過程以及非合同承諾的一種額外需求或因誤會公司存在問題而提出的需求。

  2.2客戶投訴/需求具體資料

  按投訴/需求的性質分:有效投訴與需求(溝通性)投訴

  2.2.1客戶有效投訴:是指由於卡項售賣、裝置故障、產品質量、服務質量、服務過程等公司未實現承諾,造成客戶向公司提出不滿意的表示。

  A.客戶因公司裝置故障(如運動器械故障、電梯故障等)造成客戶損傷及人身傷害而引起的重大投訴;

  B.客戶對公司的服務質量、服務過程提出投訴;

  C.客戶對卡項售賣、價格及折扣等問題提出投訴;

  D.客戶對公司的產品質量問題提出投訴;

  2.2.2客戶需求:是指客戶針對公司各項服務(基礎服務、對客服務)所提出的諮詢、需求及推薦,以及由於非公司因素引發的客戶不滿(包括無效投訴、非正當客戶需求)。

  A、求助型:客戶有困難或問題需給予幫忙解決的。

  B、諮詢型:客戶有問題或推薦向公司聯絡的。

  C、發洩型:客戶帶有某種不滿,誤會等造成的內心不滿,要求把問題得到解決的。

  3、有效投訴的等級分類

  4、投訴處理程式:

  章:客戶諮詢類:

  投訴部門能直接解答的,當即解答,不能解答的錄入《客戶意見/投訴登記表》,立即同相關部門聯絡瞭解狀況,在24小時內答覆客戶,在《客戶意見/投訴登記表》記錄答覆結果。

  章:客戶意見類:

  由接收部門錄入《客戶意見/投訴登記表》向部門主管或經理彙報、請示。需要回復的,要給客戶承若必須回覆期限,待領導作出批示後向答覆推薦被採用狀況。

  章:客戶投訴類:

  職責部門接到投訴後,要根據資料分類處理,要求職責部門有專人進行調查:

  服務類:經調查屬實的按公司規章制度判定屬於違規或工作失職,應將具體狀況向本部門經理彙報,由部門經理進行當事人的處罰,按公司規章制度處理;

  銷售類:屬於資訊不對稱的、工作失誤的、誤導客戶的等,造成客戶投訴,一經查證,按公司規章制度對當事人進行處理,並使其立即糾正,同時根據實際狀況及時整改。如造成公司重大經濟損失的(以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為標準),由當事人進行賠償,立即開除處理,並向公安機關報案處理。

  會員類:屬於客戶自身問題或誤解引起投訴的,應做好對客戶的解釋工作,消除誤會。

  備註:每週一對客戶投訴事件進行統計分析,在週會上彙報。

  5、投訴分析和改善

  章:接訴所屬部門對客戶投訴狀況進行分類統計,分析客戶投訴與期望值,綜合評價,提出整改方法,

  改善工作和服務策略,提高服務水平。

  6、投訴處理期限要求

  章:客戶投訴處理期限不能超過3個工作日,特殊狀況不能超過5個工作日。

  章:硬體方面投訴的,如短期內不能及時完善或整改的,向公司總經辦請示批示。

  7、處理結果的反饋和歸檔

  章:接訴部門在投訴處理完畢後,將處理結果反饋給投訴人,徵求投訴人對處理結果的意見和推薦。章:行政部門做好處理歸檔工作,資料儲存一年,重要資料延期儲存。

  8、客戶投訴處理管理要求

  章:各部門務必做到投訴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覆,認真填寫,妥善儲存[客戶意見/投訴登記表]章:各部門要對投訴處理過程進行總結與分析,找出問題根源,吸取經驗教訓,提出改善對策,防止同類事件的再度出現。

客戶投訴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1、以客戶為導向,從滿足客戶需求出發,提高服務質量及投訴處理時效,切實做好優質服務工作。

  2、並透過對各網點、各分撥中心貨物異常及延誤的監控,從而提高客戶滿意度,最終達到提升網路質量的目的。

  3、進一步重視客戶服務投訴,並在遇到各類異常及突發事件時有章可循、避免事態擴大,做到即讓客戶滿意,又最大限度地維護企業品牌形象和利益。

  二、工作職責

  1、結合公司營銷策略,制訂客戶服務方案。

  2、制訂客戶服務人員行為規範並督導貫徹執行。

  3、建立客戶服務資訊管理系統(客戶服務檔案、網路服務質量跟蹤及反饋)。

  4、受理客戶或網路內部投訴:包括貨損、貨差、時效延誤、服務態度、財務、理賠、價格費用及其他類投訴

  5、接聽客戶投訴電話,記錄客戶投訴情況,並對客戶投訴進行調查瞭解,並進行有效的客戶

  溝通,將客戶不滿度降到最低,確保公司服務質量的不斷提升。

  6、對各分撥中心、網點保價貨件理賠的情況進行跟蹤統計。

  6、將各項統計資料及分析報表提供給總裁辦,並根據分析結果提出改善意見。

  8、組織客戶服務回訪,發現網路客戶服務的不足處,並提出改善意見。

  9、制訂客戶服務人員培訓計劃並實施培訓。

  10、監督各網點客戶服務工作的開展情況。

  12、配合運營管理部對終端到達服務質量進行跟蹤

  13、對公司網站留言進行回覆。

  14、公司網站線上客服應答。

  三、工作內容

  1、投訴來源

  (1)外部投訴,指來源於公司外部的客戶投訴

  (2)內部投訴,指來源於公司網路內部網點的投訴。

  2、投訴渠道

  (1)外部投訴渠道包括:全國統一服務熱線400-689-xx投訴、商橋網站線上留言投訴。各類客戶端投訴等

  (2)內部投訴渠道包括:網路內部間投訴、騰迅線上投訴等

  3、投訴型別

  (1)業務投訴,主要針對公司業務銷售或運作上的差錯而引起,主要分為:貨損、貨差、時效延誤、財務、理賠、價格、資訊、問題差錯、及其他型別投訴等。

  貨損類投訴:貨物潮溼、外包裝破損、內物破損;

  貨差類投訴:各分撥中心丟貨、網點丟貨、暫停網路貨物處理外轉丟貨;

  時效延誤類投訴:中轉不及時、分撥不及時、配載不及時、通知提貨不及時、送貨不及時、接貨不及時;

  財務類投訴:佣金、代收貨款、發票、稅金;

  理賠類投訴:理賠時效不及時、理賠結果不滿意;

  業務差錯類投訴:開單差錯、分批配載、標籤差錯、承諾不兌現、資訊反饋不及時、虛假簽收、貨物被申領;

  其他型別投訴:除以上型別以外的業務投訴。

  四、投訴處理時效

  對於客戶的投訴,各部門應通力合作,迅速作出反應,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全面解決問題,給客戶滿意的答覆。

  1、業務投訴時效

  a一般投訴:接到投訴起一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畢。

  b中度投訴:接到投訴起三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畢

  c重度投訴接到投訴起七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畢。

  2、服務態度投訴時效

  接到投訴起兩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畢。

  3、 客戶投訴

  3.1 客戶投訴的重要性

  3.1.1. 什麼是投訴

  A、從服務者的角度看,投訴就是“客戶向我反映一些令他不滿意的問題”。

  B、從客戶的角度看,投訴就是“反映不滿及尋求解決”。

  3.1.2. 客戶投訴原因分析

  A、客戶為何不滿

  ①沒有達到期望值,不能滿足需要;

  ②不仔細聆聽;

  ③不良的態度;

  ④不給予表達情感的機會;

  ⑤長時間的等候;

  ⑥不遵守承諾;

  ⑦業務知識不熟;

  B、客戶不滿時想得到

  ①細心聆聽,得到尊重、關懷;

  ②處事盡責,立即見到行動:一同解決問題 / 一同尋求解決的辦法;

  ③獲得補償;

  ④澄清問題,提供改進方案,使其不再發生。

  3.1.3. 客戶投訴的內容

  A、運輸投訴:主要包括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延誤、損壞、丟失和變質,因包裝或裝卸 不當造成損失等。

  B、服務投訴:主要包括企業各類人員的服務質量、服務態度、服務方式、服務技巧等 提出的批評與抱怨。

  投訴類使用者情緒安撫

  客服員:我非常理解您的心情(您的心情我可以理解.....)

  客服員:請原諒,給您造成這樣的麻煩

  客服員:遇到這種情況我也會很生氣

  客服員:我很願意為您解決這個問題 或:讓我看一下該如何幫助您

  客服員:X 先生,對不起讓您感到不愉快了,我非常理解您此時的感受.....

  客服員:?? (核查客戶的需求)我理解了您的意思嗎?

  3.2 處理客戶投訴的步驟

  3.2.1. 專心傾聽

  A、為聆聽做出準備

  ----手上準備筆和紙(系統如果支援,最好實現無紙辦公)

  B、記錄重要的事項

  ----在適當時利用筆記,如在電話傾談中,需讓客戶知道你正在寫下筆記,這樣才 可幫助客戶組織他的見解;

  C、面帶微笑

  ----人的潛意識是相通的,你接聽電話的聲調、面部表情、坐姿,對方是可以感覺 得到的。

  面帶微笑能幫自己進入最佳思維狀態,使你顯得更友好,更加有禮節。

  D、表達你正在聆聽中

  ----面對面接觸時需要全神貫注,利用身體語言,姿勢及眼神等表達;對電話聯絡 方面應專心留意用詞(例如:我明白,沒問題,嗯),讓客戶感受到我們真誠 的.瞭解及處理問題。

  E、發出問題

  ----找出他們真正需要是什麼,多用開放式的問話(如:什麼?哪位?什麼時候? 怎樣?),如問題暫未能解決,需儘量減低客戶的怒氣及平息客戶的不滿。

  F、重述宣告

  ----切忌重複又重複某些字句,應利用簡單方式陳述宣告,只需提出重點並擅用客 戶的姓名,如客戶不想太公式化,可稱呼客戶的名或英文名,認真聆聽,簡要 複述內容,確認完全瞭解客戶的問題及事實,同時判斷抱怨屬於何種型別。

客戶投訴管理制度11

  客戶投訴管理辦法

  (一)目的

  為求迅速處理客護投訴案件,維護公司信譽,促進質量改善與售後服務,制定本辦法。

  (二)範圍

  包括客戶投訴表單編號原則,客戶投訴的調查處理、追蹤改善、成品退貨、處理期限,核決許可權及處理逾期反應等專案。

  (三)適用時機

  凡本公司PCB產品遇客戶反應質量異常的申訴(以下簡稱“客戶投訴”)時,依本施行辦法的規定辦理。(如未造成損失時業務部或有關單位前往處理時,應填報“異常處理單”反應有關單位改善)。

  (四)處理程式

  (五)客戶投訴分類

  客戶投訴處理作業依客戶投訴異常原因的不同區分為:

  1.非質量異常客戶投訴發生原因(指人為因素造成)。

  2.質量異常客戶投訴發生原因。

  (六)處理部門

  (七)處理職責

  各部門客戶投訴案件的處理職責

  1.業務部門

  (1)詳查客戶投訴產品的訂單編號、料號、數量、交運日期。

  (2)瞭解客戶客戶投訴要求及客戶投訴理由的確認。

  (3)協助客戶解決疑難或帶給必要的參考資料。

  (4)迅速傳達處理結果。

  2.質量管理部

  (1)綜理客戶投訴案件的調查、提報與職責人員的擬定。

  (2)發生原因及處理、改善對策的檢查、執行、督促、防之提報。

  (3)客戶投訴質量的檢驗確認。

  3.總經理室生產管理組

  (1)客戶投訴案件的登記,處理時效管理及逾期反應。

  (2)客戶投訴資料的稽核、調查、提報。

  (3)客戶投訴立會的聯絡。

  (4)處理方式的擬定及職責歸屬的判定。

  (5)客戶投訴改善案的提出、洽辦、執行成果的督促及效果確認

  (6)協助有關部門與客戶接洽客戶投訴的調查及妥善處理。

  (7)客戶投訴處理中客戶投訴反應的意見提報有關部門追蹤改善。

  4.製造部門

  (1)針對客戶投訴資料詳細調查,並擬定處理對策及執行檢查

  (2)提報生產單位、機班別、生產人員,及生產日期。

  (八)客戶投訴處理表編號原則

  1.客戶投訴處理的編號原則

  年度(××)月份(××)流水編號(××)

  2.編號週期以年度月份為原則。

  (九)客戶反應調查及處理

  1.業務部人員於接到客戶反應產品異常時,應即查明該異常(編號、料號、交運日期、數量、不良數量)、客戶要求,並即填具“客戶抱怨處理表”(表14.6.3)連同異常樣品簽註意見後送總經理室辦理。

  若客戶要求退(換)貨數量因客戶尚在加工中而無法確定時應於“客戶要求”欄註明:“客戶加工中未確定”。

  2.客戶投訴案件若需會勘者,業務部門在未填立“客戶抱怨處理單”前為應客戶需求及確保處理時效:業務人員應立即反應質量管理部人員(或製造部品保組)會同製造部門人員共同前往處理,若質量管理部人員無法及時前往時由總經理指派有關人員前往處理,並於處理後向總經理報告。

  3.為及時瞭解客戶反應異常資料及處理狀況,由質量管理部或有關人員於調查處理後三天內提出報告呈總經理批示。

  4.總經理室生產管理組接到業務部門的“客戶抱怨處理表”後即編列客戶投訴編號並登記於“客戶抱怨案件登記追蹤表”後送質量管理部追查分析原因及判定職責歸屬部門後,送生產單位分析異常原因並擬定處理對策,並送經理室批示意見,另依異常狀況送研發部提示意見,再送回總經理室查核後送回業務部門擬定處理意見,再送總經理室綜合意見後,依核決許可權呈核再送回業務部依批示處理。

  5.業務人員收到總經理室送回的“客戶抱怨處理表”時,應立即向客戶說明、交涉,並將處理結果填入表中,呈主管核閱後送回總經理室。

  6.總經理室生產管理組接到業務部填具交涉結果的“客戶抱怨處理表”後,應於一日內就業務與工廠的意見加以分析作成綜合意見,依據核決許可權分送業務部經理、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核決。

  7.判定發生單位,若屬我方質量問題應另擬定處理方式,改善方法是否需列入追蹤(人為疏忽免列案追蹤)作明確的判定,並依“客戶投訴損失金額核算基準”及“客戶投訴罰扣判定基準”擬定職責部門損失金額,個人懲處種類呈主管批示後,依罰扣標準辦理,若涉及行政處分則依“客戶投訴行政處理原則”辦理。

  8.經核簽結案的“客戶抱怨處理表”第一聯質量管理部存,第二聯製造部門存,第三聯送業務部門依批示辦理,第四聯送會計科存,第五聯總經理室存。

  9.“客戶抱怨處理表”會決後的結論,若客戶未能理解時業務部門應再填一份新的“客戶抱怨處理表”附原抱怨表一併呈報處理。

  10.總經理室生產管理組每月10日前彙總上月份結案的案件於“客戶投訴案件統計表”會同製造部、質量管理部、研發部及有關部門主管判定職責歸屬確認及比率並檢查各客戶投訴專案進行檢查改善對策及處理結果。

  11.業務部門不得超越核決許可權與客戶做任何處理的答覆協議或承認。對“客戶抱怨處理表”的批示事項據以書信或電話轉答客戶(不得將“客戶抱怨處理表”影印送客戶)。

  12.各部門對客戶投訴處理決議有異議時得以“簽呈”專案呈報處理。

  13.客戶投訴資料若涉及其他公司,原物料供應商等的職責時由總經理室會同有關單位共同處理。

  14.客戶投訴不成立時,業務員於接獲“客戶抱怨處理表”時,以規定收款期收回應收帳款,如客戶有異議時,再以“簽呈”呈報上級處理。

  (十)客戶投訴案件處理期限

  1.“客戶抱怨處理表”處理期限自總經理室受理起國內13天國外17天內結案。

  2.各單位客戶投訴處理作業流程處理期限

  (十一)客戶投訴金額核決許可權

  (十二)客戶投訴職責人員處分及獎金罰扣

  1.客戶投訴職責人員處分

  總經理室生產管理組每月10日前應審視上月份結案的客戶投訴案件,凡經批示為行政處分者,經整理後送人事單位提報“人事公佈單”並公佈。

  2.客戶投訴績效獎金罰扣:

  製造部門、業務部門及服務部的職責歸屬單位或個人由總經理室依客戶投訴案件發生的專案原因決定職責歸屬單位,並開立“獎罰通知單”呈總經理核准後影印三份,一份自存,一份會計單位查核,一份送罰扣部門罰扣獎金。

  (十三)成品退貨帳務處理

  1.業務部門於接到已結案的“客戶抱怨處理表”第三聯後依核決的處理方式處理:

  (1)折讓、賠款:業務人員應依“客戶抱怨處理單”開立“銷貨折讓證明單”一式二聯,呈經(副)理、總(副)經理核籤及送客戶簽章後一份存業務部,一份送會計作帳。

  (2)退貨、重處理:即開立“成品退貨單”註明退貨原因,處理方式及退回依據後呈經(副)理核示後,除第一聯自存督促外其餘三聯送成品倉儲據以辦理收料。

  2.會計科依據“客戶抱怨處理表”第四聯中經批示核定的退貨量與“成品退貨單”的實退量核對無誤後,即開立傳票辦理轉帳,但若數量、金額不符時依左列方式辦理。

  (1)實退量小於核定量或實退量大於核定量於必須比率(即以該客戶訂製時註明的“超量允收比率,若客戶未註明時依本公司規定)以內時,應依“成品退貨單”的實退數量開立“傳票”辦理轉帳。

  (2)成品倉儲收到退貨,應依業務部送來的“成品退貨單”核對無誤後,予以簽收(如實際與成品退貨單所載不符時,得請示後依實際狀況簽收)。“成品退貨單”第二聯成品倉儲存,第三聯會計科存,第四聯業務部存。

  (3)因客戶投訴之故,而影響應收款項回收時,會計部門於計算業務人應收帳款回收率的績效獎金時,應依據“客戶抱怨處理表”所列料號之應收金額予以扣除。

  (4)業務人員收到成品倉儲填回的“成品退貨單”應在下列三種方式中擇一取得退貨證明:

  ①收回原開立統一發票,要求買受人在發票上蓋統一。

  ②收回註明退貨數量、單價、金額及實收數量、單價金額的原開立統一發票的影印本,且務必由買受人蓋統一。

  ③填寫“銷貨退回證明單”由買受人蓋統一後籤回,取得上述檔案後與成品銷貨退回單一併送會計部作帳。

  (5)客戶投訴處理結果為銷貨折讓時,業務人員依核決結果開立“銷貨折讓證明單”依下列三種方式取得折讓證明:

  ①收回註明折讓單價,金額及實收單價、金額的原開立統一發票影印本,影印本上務必由買受人蓋買受人蓋統一。

  ②填寫“銷貨折讓證明單”由買受人蓋統一後籤回。

  取得上述檔案之後與“銷貨折讓證明單”一併送會計科作帳。

  (十四)處理時效逾期的反應

  總經理室於客戶投訴案件處理過程中,對於逾期案件應開立“催辦單”催促有關部門處理,對於已結案的案件,應查核各部門處理時效,對於處理時效逾期案件,得開立“洽辦單”送有關部門追查逾期原因。

  (十五)實施與修訂

  本辦法呈總經理核准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客戶投訴行政處罰準則

  (一)凡發生客戶投訴案件,經職責歸屬判決行政處分,給予一個月的轉售時間,如果售出,則以A級售價損失的金額,依職責歸屬分攤至個人或班。未售出時以實際損失金額依職責歸屬分攤。

  (二)客戶投訴實際損失金額的職責分攤計算:

  由總經理室每月10日前彙總結案與製造部依發生異常原因歸屬職責,若繫個人過失則全數分攤至該員,若為兩人以上的共同過失(同一部門或跨越部門)則依職責輕重分別判定職責比例,以分攤損失金額。

  (三)處分標準如下表:(經判定後的個人職責負擔金額)。

  (四)客戶投訴行政處分判定專案補充說明:

  1.因票據錯誤或附樣等資料錯誤遭客戶投訴者。

  2.因財務錯誤遭客戶投訴者。

  3.未依“製作規範”予以備料、用料遭致客戶投訴者。

  4.經剔除的不合格產品混入正常品繳庫遭致客戶投訴者。

  5.成品交運超出應收範圍未經客戶同意遭客戶投訴者。

  6.擅自減少有關生產資料者。

  7.業務人員對於特殊質量要求,未反映給有關部門遭客戶投訴者。

  8.訂單誤記造成錯誤者。

  9.交貨延遲者。

  10.裝運錯誤者。

  11.交貨單誤記交運錯誤者。

  12.倉儲保管不當及運輸上出問題者。

  13.外觀標示不符規格者。

  14.檢驗資料不符。

  15.其他。

  以上一經查覺屬實者,即依情節輕重予以行政處分,並以簽呈呈總經理核示後會人事單位公佈。

  (五)行政罰扣折算:

  1.警告一次,罰扣400元以上。

  2.小過一次,以每基數罰扣800元以上。

  3.大過以上者,當月效益獎金全額罰扣。

  (六)以上處分原則,執行時由總經理室依應受處分人及情節的輕重,確定以簽呈會各職責部門,並呈總經理核示後會人事單位公佈。

  客戶投訴經濟處罰準則

  (一)客戶投訴罰扣的職責歸屬,製造部門以各組單元為最小單位以歸屬至發生各組單元為原則。未能明確歸屬至發生組單元者方歸屬至全科。

  (二)業務部門、服務部門以歸屬至個人為原則,未能明確歸屬至個人者,才歸屬至業務部門、服務部門。

  (三)客戶投訴罰扣方式:

  1.客戶投訴案件罰扣依“客戶投訴罰扣判定基準”的原則,判定有關部門或個人,予以罰扣個人效益獎金,其罰扣金額歸屬公司。

  2.客戶投訴罰扣按件分別罰扣。

  3.客戶投訴罰扣標準依“客戶投訴損失金額核算基準”罰扣,職責歸屬部門的營業人員,以損失金額除以該職責部門的總基點數,再乘以個人的總基點數即為罰扣金額。

  4.客戶投訴罰扣最高金額以全月效率獎金50%為準,該月份超過50%以上者逐月分期罰扣。

  (四)製造部門的罰扣方式:

  1.歸屬至發生部門者,依“客戶投訴罰扣標準”計扣該部門應罰金額。

  2.歸屬至全科營業人員,依“客戶投訴罰扣標準”每基點數罰扣計全科每人的基點數。

客戶投訴管理制度12

  第一條:目的

  為求迅速處理客戶投訴(客訴)案件,維護公司的信譽,促進質量改善與售後服務,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範圍

  包括客訴表單編號原則,客訴的處理、追蹤改善、成品退貨、處理期限,核決許可權及處理逾期反應等專案。

  第三條:適用時機

  凡本公司產品遇客戶反應質量異常的申訴(以下簡稱“客訴”)時,依本施行辦法的規定辦理。(如未造成損失時業務部或

  有關單位前往處理時,應填報“異常處理單”反應有關單位改善)。

  第四條:進行客訴處理時,務必依據客訴處理程式來進行。

  第五條:客訴分類

  客訴處理作業依客訴異常原因的不同區分為:

  (一)非質量異常客訴發生原因(指人為因素造成)。

  (二)質量異常客訴發生原因。

  第六條:處理部門

  第七條:處理職責

  各部門客訴案件的處理職責

  (一)業務部門

  1、詳細檢查客訴產品的訂單編號、料號、數量、交運日期。

  2、瞭解客訴要求及確認客訴理由。

  3、協助客戶解決疑難或帶給必要的參考資料。

  4、迅速傳達處理結果。

  (二)質量管理部

  1、進行客訴案件的調查、上報以及職責人員的擬定。

  2、發生原因及處理、改善對策的檢查、執行、督促。

  3、客訴質量的檢驗確認。

  (三)總經理室生產管理組

  1、客訴案件的登記,處理時效管理及逾期反應。

  2、客訴資料的稽核、調查、上報。

  3、處理方式的擬定及職責歸屬的判定。

  4、改善客訴方案的提出、執行成果的督促及效果確認。

  5、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客訴的調查及妥善處理。

  6、客訴處理中提出客訴反應的意見,並上報有關部門進行追蹤改善。

  (四)製造部門

  1、針對客訴資料進行詳細調查,並擬定處理對策及執行檢查。

  2、提報生產單位、機班別、生產人員,及生產日期。

  第八條:客訴處理表編號原則

  (一)客訴處理的編號原則

  年度(××)月份(××)流水編號(××)

  (二)編號週期以年度月份為原則。

  第九條:客戶反應調查及處理

  (一)業務部人員於接到客戶反應產品異常時,應即查明該異常(編號、料號、交運日期、數量、不良數量)、客戶要求,並即填具“客戶抱怨處理表”(附表2)連同異常樣品簽註意見後送總經理室辦理。若客戶要求退(換)貨數量因客戶尚在加工中而無法確定時應於“客戶要求”欄註明:“客戶加工中未確定”

  (二)為及時瞭解客戶反應異常資料及處理狀況,由質量管理部或有關人員於調查處理後三天內提出報告,上報總經理批示。

  (三)總經理室生產管理組接到業務部門的“客戶抱怨處理表”後即編列客訴編號並登記於“客戶抱怨案件登記追蹤表”後,送質量管理部追查分析原因及判定職責歸屬部門後,送生產單位分析異常原因並擬定處理對策,並送經理室批示意見,另依異常狀況送研發部提示意見,再送回總經理室查核後送回業務部門擬定處理意見,再根據總經理室的綜合意見後,依核決許可權再送回業務部依批示處理。

  (四)業務人員收到總經理室送回的“客戶抱怨處理表”時,應立即向客戶說明、交涉,並將處理結果填入表中,經主管核閱後送回總經理室。

  (五)總經理室生產管理組接到業務部填具交涉結果的“客戶抱怨處理表”後,應於一日內就業務與工廠的意見加以分析作成綜合意見,依據核決許可權分送業務部經理、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核決。

  (六)判定發生單位,若屬我方質量問題應另擬定處理方式,改善方法是否需列入追蹤(人為疏忽免列案追蹤)作明確的判定,並依“客訴損失金額核算基準”(附件1)及“客訴罰扣判定基準”擬定職責部門損失金額,個人懲處種類呈主管批示後,依罰扣標準辦理,若涉及行政處分則依“客訴行政處理原則”辦理。

  (七)經核簽結案的“客戶抱怨處理表”第一聯質量管理部存,第二聯製造部門存,第三聯送業務部門依批示辦理,第四聯送會計科存,第五聯總經理室存。

  (八)“客戶抱怨處理表”會決後的結論,若客戶未能理解時業務部門應再填一份新的“客戶抱怨處理表”附原抱怨表一併呈報處理。

  (九)總經理室生產管理組每月十日前彙總上月份結案的案件於“客訴案件統計表”會同製造部、質量管理部、研發部及有關部門主管判定職責歸屬確認及比率並檢查各客訴專案進行檢查改善對策及處理結果。

  (十)業務部門不得超越核決許可權與客戶做任何處理的答覆協議或承認。對“客戶抱怨處理表”的批示事項據以書信或電話轉答客戶(不得將“客戶抱怨處理表”影印送客戶)。

  (十一)各部門對客訴處理決議有異議時得以“簽呈”專案呈報處理。

  (十二)客訴資料若涉及其他公司,原物料供應商等的職責時由總經理室會同有關單位共同處理。

  (十三)客訴不成立時,業務員在接到“客戶抱怨處理表”時,在規定收款期收回應收帳款,如客戶有異議時,再呈報上級進行處理。

  第十條:客訴案件處理期限

  (一)“客戶抱怨處理表”處理期限自總經理室受理起國內十五天國外二十天內結案。

  (二)各單位客訴處理作業流程及處理期限

  第十一條:客訴金額核決許可權

  第十二條:客訴職責人員處分及獎金處罰

  (一)客訴職責人員處分

  總經理室生產管理組每月十日前應審視上月份結案的客訴案件,凡經批示為行政處分,經整理後送人事單位並在“人事公佈單”上公佈。

  (二)客訴績效獎金處罰

  製造部門、業務部門及服務部的的職責歸屬單位或個人由總經理室依客訴案件發生的專案原因決定職責歸屬單位,並開立“獎罰通知單”呈總經理批准後影印三份,一份自存,一份會計單位查核,一份送處罰部門處罰獎金。

  第十三條:成品退貨帳務處理

  (一)業務部門於接到已結案的“客戶抱怨處理表”第三聯後依核決的處理方式處理:

  1、折讓、賠款2業務人員應依“客戶抱怨處理單”開立“銷貨折讓證明單”一式二聯,呈經副)理、總(副)經理核籤及送客戶簽章後一份存業務部,一份送會計作帳。

  2、退貨、重處理:即開立“成品退貨單”註明退貨原因,處理方式及退回依據後呈經(副)理批示後,除第一聯自存督促外其餘三聯送成品倉儲據以辦理收料。

  (二)會計科依據“客戶抱怨處理表”第四聯中經批示核定的退貨量與“成品退貨單”的實退量核對無誤後,即開立傳票辦理轉帳,但若數量、金額不符時依左列方式辦理。

  1、實退量小於核定量或實退量大於核定量於必須比率(即以該客戶訂製時註明的“超量允收比率,若客戶未註明時依本公司規定)以內時,應依“成品退貨單”的實退數量開立“傳票”辦理轉帳。

  2、成品倉儲收到退貨,應依業務部送來的“成品退貨單”核對無誤後,予以簽收(如實際與成品退貨單所載不符時,得請示後依實際狀況簽收)。“成品退貨單”第二聯成品倉儲存。第三聯會計科存,第四聯業務部存。

  3、因客訴之故,而影響應收款項回收時,會計部門於計算業務人應收帳款回收率的績效獎金時,應依據“客戶抱怨處理表”所列料號之應收金額予以扣除。

  4、業務人員收到成品倉儲填回的“成品退貨單”應在下列三種方式中擇——取得退貨證明:

  (1)收回原開立統一發票,要求買受人在發票上蓋統一。

  (2)收回註明退貨數量、單價、金額及實收數量、單價金額的原開立統一發票的影印本,且務必由買受人蓋統一。

  (3)填寫“銷貨退回證明單”由買受人蓋統一後籤回,取得上述檔案後與成品銷貨退回單一併送會計部作帳。

  5、客訴處理結果為銷貨折讓時,業務人員依核決結果開立“銷貨折讓證明單”依—下列三種方式取得折讓證明:

  (1)收回註明折讓單價,金額及實收單價、金額的原開立統一發票影印本,影印本上務必由買受人蓋買受人蓋統一。

  (2)填寫“銷貨折讓證明單”由買受人蓋統一後籤回。

  取得上述檔案之後與“銷貨折讓證明單”一併送會計科作帳。

  第十四條:處理時效逾期的反應

  總經理室於客訴案件處理過程中,對於逾期案件應開立“催辦單”催促有關部門處理,對於已結案的案件,應查核各部門處理時效,對於處理時效逾期案件,得開立“治辦單”送有關部門追查逾期原因。

  第十五條:實施與修訂

  本辦法呈總經理核准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客戶投訴管理制度13

  第一條 目的

  為求迅速處理客戶投訴(客訴)案件,維護公司的信譽,促進質量改善與售後服務,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範圍

  包括客訴表單編號原則,客訴的處理、追蹤改善、成品退貨、處理期限,核決許可權及處理逾期反應等專案。

  第三條 適用時機

  凡本公司產品遇客戶反應質量異常的申訴(以下簡稱“客訴”)時,依本施行辦法的規定辦理。(如未造成損失時業務部或有關單位前往處理時,應填報“異常處理單”反應有關單位改善)。

  第四條 進行客訴處理時,必須依據客訴處理程式來進行。

  第五條 客訴分類

  客訴處理作業依客訴異常原因的不同區分為:

  (一)非質量異常客訴發生原因(指人為因素造成)。

  (二)質量異

  常客訴發生原因。

  第六條 處理部門

  第七條 處理職責

  各部門客訴案件的處理職責

  (一)業務部門

  1.詳細檢查客訴產品的訂單編號、料號、數量、交運日期。

  2.瞭解客訴要求及確認客訴理由。

  3.協助客戶解決疑難或提供必要的參考資料。

  4.迅速傳達處理結果。

  (二)質量管理部

  1.進行客訴案件的調查、上報以及責任人員的擬定。

  2.發生原因及處理、改善對策的檢查、執行、督促。

  3.客訴質量的檢驗確認。

  (三)總經理室生產管理組

  1.客訴案件的登記,處理時效管理及逾期反應。

  2.客訴內容的稽核、調查、上報。

  3.處理方式的擬定及責任歸屬的判定。

  4.改善客訴方案的提出、執行成果的督促及效果確認。

  5.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客訴的調查及妥善處理。

  6.客訴處理中提出客訴反應的意見,並上報有關部門進行追蹤改善。

  (四)製造部門

  1.針對客訴內容進行詳細調查,並擬定處理對策及執行檢查。

  2. 提報生產單位、機班別、生產人員,及生產日期。

  第八條 客訴處理表編號原則

  (一)客訴處理的編號原則

  年度(××)月份(××)流水編號(××)

  (二)編號週期以年度月份為原則。

  第九條 客戶反應調查及處理

  (一)業務部人員於接到客戶反應產品異常時,應即查明該異常(編號、料號、交運日期、數量、不良數量)、客戶要求,並即填具“客戶抱怨處理表”(附表2)連同異常樣品簽註意見後送總經理室辦理。若客戶要求退(換)貨數量因客戶尚在加工中而無法確定時應於“客戶要求”欄註明:“客戶加工中未確定”

  (二)為及時瞭解客戶反應異常內容及處理情況,由質量管理部或有關人員於調查處理後三天內提出報告,上報總經理批示。

  (三)總經理室生產管理組接到業務部門的“客戶抱怨處理表”後即編列客訴編號並登記於“客戶抱怨案件登記追蹤表”後,送質量管理部追查分析原因及判定責任歸屬部門後,送生產單位分析異常原因並擬定處理對策,並送經理室批示意見,另依異常狀況送研發部提示意見,再送回總經理室查核後送回業務部門擬定處理意見,再根據總經理室的綜合意見後,依核決許可權再送回業務部依批示處理。

  (四)業務人員收到總經理室送回的“客戶抱怨處理表”時,應立即向客戶說明、交涉,並將處理結果填入表中,經主管核閱後送回總經理室。

  (五)總經理室生產管理組接到業務部填具交涉結果的“客戶抱怨處理表”後,應於一日內就業務與工廠的意見加以分析作成綜合意見,依據核決許可權分送業務部經理、副總經理或總經理核決。

  (六)判定發生單位,若屬我方質量問題應另擬定處理方式,改善方法是否需列入追蹤(人為疏忽免列案追蹤)作明確的判定,並依“客訴損失金額核算基準”(附件1)及“客訴罰扣判定基準”擬定責任部門損失金額,個人懲處種類呈主管批示後,依罰扣標準辦理,若涉及行政處分則依“客訴行政處理原則”辦理。

  (七)經核簽結案的“客戶抱怨處理表”第一聯質量管理部存,第二聯製造部門存,第三聯送業務部門依批示辦理,第四聯送會計科存,第五經理室存。

  (八)“客戶抱怨處理表”會決後的結論,若客戶未能接受時業務部門應再填一份新的“客戶抱怨處理表”附原抱怨表一併呈報處理。

  (九)總經理室生產管理組每月十日前彙總上月份結案的案件於“客訴案件統計表”會同製造部、質量管理部、研發部及有關部門主管判定責任歸屬確認及比率並檢查各客訴專案進行檢查改善對策及處理結果。

  (十)業務部門不得超越核決許可權與客戶做任何處理的答覆協議或承認。對“客戶抱怨處理表”的批示事項據以書信或電話轉答客戶(不得將“客戶抱怨處理表”影印送客戶)。

  (十一)各部門對客訴處理決議有異議時得以“簽呈”專案呈報處理。

  (十二)客訴內容若涉及其他公司,原物料供應商等的責任時由總經理室會同有關單位

  共同處理。

  (十三)客訴不成立時,業務員在接到“客戶抱怨處理表”時,在規定收款期收回應收帳款,如客戶有異議時,再呈報上級進行處理。

  第十條 客訴案件處理期限

  (一)“客戶抱怨處理表”處理期限自總經理室受理起國內十五天國外二十天內結案。

  (二)各單位客訴處理作業流程及處理期限

  第十一條 客訴金額核決許可權

  第十二條 客訴責任人員處分及獎金處罰

  (一)客訴責任人員處分

  總經理室生產管理組每月十日前應審視上月份結案的客訴案件,凡經批示為行政處分,經整理後送人事單位並在“人事公佈單”上公佈。

  (二)客訴績效獎金處罰

  製造部門、業務部門及服務部的的責任歸屬單位或個人由總經理室依客訴案件發生的專案原因決定責任歸屬單位,並開立“獎罰通知單”呈總經理批准後影印三份,一份自存,一份會計單位查核,一份送處罰部門處罰獎金。

  第十三條 成品退貨帳務處理

  (一)業務部門於接到已結案的“客戶抱怨處理表”第三聯後依核決的處理方式處理:

  1.折讓、賠款2業務人員應依“客戶抱怨處理單”開立“銷貨折讓證明單”一式二聯,呈經副)理、總(副)經理核籤及送客戶簽章後一份存業務部,一份送會計作帳。

  2.退貨、重處理:即開立“成品退貨單”註明退貨原因,處理方式及退回依據後呈經(副)理批示後,除第一聯自存督促外其餘三聯送成品倉儲據以辦理收料。

  (二)會計科依據“客戶抱怨處理表”第四聯中經批示核定的退貨量與“成品退貨單”的實退量核對無誤後,即開立傳票辦理轉帳,但若數量、金額不符時依左列方式辦理。

  1.實退量小於核定量或實退量大於核定量於一定比率(即以該客戶訂製時註明的“超量允收比率,若客戶未註明時依本公司規定)以內時,應依“成品退貨單”的實退數量開立“傳票”辦理轉帳。

  2.成品倉儲收到退貨,應依業務部送來的“成品退貨單”核對無誤後,予以簽收(如實際與成品退貨單所載不符時,得請示後依實際情況簽收)。“成品退貨單”第二聯成品倉儲存。第三聯會計科存,第四聯業務部存。

  3.因客訴之故,而影響應收款項回收時,會計部門於計算業務人應收帳款回收率的績效獎金時,應依據“客戶抱怨處理表”所列料號之應收金額予以扣除。

  4.業務人員收到成品倉儲填回的“成品退貨單”應在下列三種方式中擇——取得退貨證明:

  (1)收回原開立統一發票,要求買受人在發票上蓋統一發票章。

  (2)收回註明退貨數量、單價、金額及實收數量、單價金額的原開立統一發票的影印本,且必須由買受人蓋統一發票章。

  (3)填寫“銷貨退回證明單”由買受人蓋統一發票章後籤回,取得上述檔案後與成品銷貨退回單一併送會計部作帳。

客戶投訴管理制度14

  客戶/員工投訴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投訴事件的處理程式,使得投訴事件能夠得到及時公正合理的解決,提升公司對外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部、外部所有的投訴事件。包含客戶、員工的投訴。內部投訴事件主要是指:員工對公司內外事件處理結果或對事件本身有不同看法時,所做的投訴。外部投訴事件主要是指:客戶對公司產品質量、交期、發貨、安裝、售後、門店服務態度等行為不滿時,向公司投訴部門投訴要求解決的行為。

  3、人事行政部屬客戶/員工投訴管理部門,是處理客戶、員工投訴的職責部門,對客戶、員工投訴的事件具有調查、取證、做出判定和處罰的權利。

  4、投訴受理人或事件中相關職責人職責如下:

  4.1員工投訴事件處理相關崗位職責

  4.1.1員工投訴受理人職責

  a.受理人收到員工透過電話或直接到投訴部門的投訴,務必做好詳細登記。登記資料包括:事件職責人、事件過程、事件訴求等;

  b、負責職責歸屬判定和事件彙總、彙報;c、負責事件回覆、追蹤。

  4.1.2人事行政部經理職責

  a、對員工投訴受理人無法做出判定的事件做出判定;

  b、負責員工投訴的管理,有對投訴事件的職責人進行調查、取證、做來源理的權利。處罰許可權按《獎懲管理制度》中根據執行,超出許可權上報執行。

  4.1.3投訴事件所涉及部門負責人職責

  a、與投訴事件相關的職責部門需配合人事行政部的調查,並對事件帶給處理意見;

  b、負責做好員工的溝通、協調工作。

  4.2客戶投訴事件處理職責

  4.2.1客戶投訴受理人職責

  a、投訴電話的接聽及案件的登記;

  b、投訴案件的職責歸屬判定;

  c、協助有關部門處理投訴案件及追蹤處理結果;

  d、負責對投訴事件的處理結果的回訪。

  4.2.2營銷中心商務部相關人員職責

  a、詳查客戶投訴的訂單編號、產品型號、數量、交貨日期及其他資訊;

  b、為客戶解決疑難或帶給必要的參考資料;

  c、處理投訴並及時回電給客戶;

  d、及時向投訴職責人傳達處理結果。

  4.2.3售後部相關人員職責

  a、詳查客戶投訴的訂單返修編號、返修數量、交貨日期及其他資訊;

  b、處理投訴並回電給客戶;

  c、及時向投訴職責人傳達處理結果。

  4.2.4製造中心相關職責人職責:

  a、提報相關訂單的生產環節、出貨日期及其他資訊;

  b、針對客戶的投訴資料進行調查、追蹤、並對違反生產管理制度的部門或個人做來源理。

  5、客戶/員工投訴事件處理流程

  5.1員工投訴處理流程

  5.1.1員工投訴受理人在接到員工投訴時,需將員工投訴的事件、時間,職責人、事件經過、目前的處理結果、訴求、聯絡電話詳細記錄在《員工投訴本》上。員工投訴電話為___;

  5.1.2員工投訴受理人在做好登記後,對明顯能做出事件答案或做出解釋的,應立即給予員工解釋和處理;如不能對事件做出判定的,應於當日對事件經過進行調查、取證,並向上級彙報,上級根據調查取證做出判定。受理人根據判定給予投訴人和事件相關職責人通報;投訴人和事件相關職責人對人事行政部處理判定不服時,可向總

  經理、董事長申請複審,總經理、董事長判定為終審判定;

  5.1.3投訴受理人於每週、每月底根據《員工投訴登記本》進行分類、統計,並上報。

  5.2客戶投訴事件處理流程

  5.2.1客戶投訴第一受理人在接到投訴,需將客戶投訴的資料登記在《客戶投訴登記本》上,要將客戶合同號、地址、投訴等資料進行詳細登記;

  5.2.2客戶投訴第一受理人根據客戶投訴事件判定職責歸屬,並將投訴事宜30分鐘內送達相關部門的第二受理人進行調查;如是客戶要求做出現場解決的,受理人應給予客戶回覆時間,並按時解決予以回覆;

  5.2.3第二受理人在接到投訴第一受理人對投訴事件的描述後,第二受理人需在30分鐘內對投訴資料進行調查,並回復予第一受理人,如需第二受理人直接回復的,第二受理人應在30分鐘內給予回覆;

  5.2.4在查詢客戶所提出的問題時,製造中心要全力配合,20分鐘內將相關資料及其他資訊提報給投訴事件第二受理人;

  5.2.5投訴第一受理人將投訴事件的處理結果登記在《客戶投訴登記本》上,並應在處理結果出來後10分鐘內或按客戶要求時間給客戶回覆;

  5.2.6投訴第一受理人於每週、每月底根據《客戶投訴登記本》將投訴案件分類進行統計,並上報;

  5.2.7投訴受理人應每週對已處理完畢的客戶進行一次回訪。

  6、客戶/員工投訴事件的注意事項

  6.1當投訴受理人在透過正常的處理程式不能對投訴問題進行解決時,需要將問題上報有關職責部門的最高領導人,由相關部門的最高領導人在1小時內對其進行調查、處理並予以回覆投訴受理人;

  6.2客戶投訴資料涉及到賠款、折讓、退貨等問題時,需及時向工程部經理、質量管理部質量判定負責人報告,工程部經理,質量管理部質量判定職責人在接到上報以後,需提出解決辦法或給予明確解決時間。受理人根據以上兩個部門的回覆,與客戶溝通、協調、回覆;

  6.3客戶投訴資料若涉及其他公司、重大工程問題時,需要上報總經理、董事長會同有關部門共同處理。

  7、投訴獎懲辦法

  7.1員工投訴獎懲辦法

  7.1.1受理人在接到員工投訴時,對不能處理的事件應於當日上報,人事行政部於三日內對員工所投訴的事件進行調查、處理、並給予員工回覆,超過時間,造成員工再次投訴或越級投訴的,予以罰款50元/次。如遇重大投訴事件,人事行政部不能作出判定,需於1日內上報總經理或董事長,由總經理或董事長作出終審判定。

  7.2客戶投訴獎懲辦法

  7.2.1相關部門負責人在接到投訴受理人對投訴事件的報送後,需於1小時內對投訴事件進行調查,並將調查結果於1小時內及時回覆投訴受理人或客戶,如因不及時回覆導致客戶再次投訴,將對此職責人處以罰款30元/次;如果所投訴的事件個性複雜,不能按時處理的,應徵得客戶的同意,達成共識;不能造成客戶的再次投訴,如造成再次投訴,對相關職責人罰款50-200元/次;

  7.2.2如投訴事件上報職責部門所轄最高領導者,職責部門最高領導者需當天進行解決,如不及時解決導致客戶再次投訴,將對此部門領導處以罰款100元/次;

  7.2.3投訴受理人未按規定時間對員工、客戶投訴進行回覆、跟蹤、回訪的,造成員工投訴的,每次罰款30~5O元。情節嚴重的,視狀況而定,根據《獎懲管理制度》予以處罰;

  7.2.4若客戶投訴直營店,經銷商處理不當,態度惡劣,每發生一次,直營店的投訴獎勵金全部扣除,如是經銷商的,則每次罰款200元,每月彙總交財務。在貨款中扣除;

  7.2.5若客戶投訴公司內部員工(商務專員、售後專員、投訴受理人,安裝師傅、測量師傅、安裝主管、專案經理等)業務處理不當、違規操作、態度惡劣等狀況時,每發生一次,罰30~200元。如因此投訴到媒體而登報、上網路等,給公司造成了負面影響的,罰款100~500元,並視狀況對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

  7.2.6客戶因投訴工期、發貨、質量、售後服務、維修返修等不及時,不到位,投訴到媒體登報、上網路的,對相關職責人予以罰款50~500元。並視狀況對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

  7.2.7客戶對公司服務、投訴處理等狀況,以書面形式予以表揚的,每發生一次按《獎懲管理制度》執行;

  7.2.8本制度未規定投訴事宜的,對相關職責人需予以處罰和獎勵的,以《獎懲管理制度》為準。

  8、本管理辦法自3月1日起執行。

客戶投訴管理制度15

  1.1制度資料

  對處理客戶投訴的工作行為的管理

  1.2適用範圍

  適用於大廈管理公司對投訴的處理。確保客戶的投訴能及時、準確、合理地得到解決。其資料包括:

  1、大廈客戶服務部負責對客戶投訴的記錄和協調處理工作。

  2、被投訴的部門按照大廈客戶服務部對投訴處理的安排具體解決有關問題。客戶服務經理負責對投訴處理的效果進行檢查。

  1.3管理標準

  1、受理投訴耐心,處理投訴及時,事後應有回訪;

  2、有處理記錄,有客戶對投訴處理意見的反饋。

  1.4處理投訴工作流程

  1、大廈客戶服務部接到客戶投訴後,應首先向客戶表示歉意,並在《客戶投訴記錄》上做好登記。

  2、客戶服務部根據投訴資料進行核實之後通知相關部門限期解決,特殊狀況應向物業總經理彙報。

  3、針對客戶較嚴重的投訴,客戶服務部應及時向客戶服務經理彙報,由經理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檢討,落實解決措施及職責人,限期進行處理。

  4、相關部門在處理完投訴後,要迅速將處理結果報客戶服務部,由客戶服務助理安排回訪。

  5、客戶服務部負責將投訴處理結果填寫在《客戶投訴記錄》中,並由具體解決部門的負責人簽字認可。

  6、對客戶的惡意投訴,做到堅持原則並耐心解釋。

  7、投訴記錄由客戶服務部兼職助理進行統一管理。

  1.5投訴規避

  1、簽訂詳細的管理合約,明確管理公司和客戶或使用人的權力義務,防止以後不必要的麻煩。

  2、對物業的設施安排合理的日常維護、檢修,使事故減少到最低點。

  3、經常開展反饋調查便民服務,瞭解資訊,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4、對客戶或客戶入夥時應及時交予管理公約書、客戶手冊、裝修手冊,並予以解釋,降低投訴率。

  1.6投訴受理

  1、開通投訴熱線。

  2、詳盡記錄投訴人姓名、公司名稱、單元號碼、投訴資料及聯絡電話。

  3、耐心聽取客人投訴,禁止以任何理由或藉口推卸職責。即使錯誤在本身,亦不可當面指出,客戶態度即使很壞,亦不可頂撞客戶,並記下投訴資料。

  3、對於客戶的設訴,能當場做出解釋應當場給客戶解決,若不能立刻處理的應記下投訴人的姓名、事件的經過、投訴物件以及投訴人的聯絡方法,以便及時告訴結果。

  4、應感謝客人指出的不是之處,對客人提出的推薦表示感謝,並把事件提交到相關部門進行處理或報上級主管審批。

  5、對於某個人違紀的投訴,應詳細登記投訴的事件經過、證明人以及證物、投訴人及聯絡電話、簽字。及時派有關人員的檢查,確保事實的準確性,在依照事件的大小提請有關部門給予處理。

  6、投訴處理完畢致電或走訪客戶,詢問其對處理結果是否滿意,是否有別的推薦,並再次感謝其對我們工作所做出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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