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支援美好鄉村建設的工作計劃
財政支援美好鄉村建設的工作計劃
一、積極籌集財政專項資金支援美好鄉村建設
1、省市用於美好鄉村建設的專項資金實行專帳管理,專款專用,統籌分配。
2、縣級財政預算安排美好鄉村建設資金在上年基礎上增長5%以上,即預算安排2500萬元。
3、美好鄉村建設資金使用實行縣級報賬制和國庫集中支付制。在概算範圍內,按各美好鄉村建設點合同約定付款時間及時撥付建設資金。
二、有效整合涉農專案資金支援美好鄉村建設
1、制定2014年整合涉農資金支援美好鄉村建設檔案。
2、按“五大工程”要求,2014年計劃整合涉農專案資金目標為不少於6000萬元,主要用於13個美好鄉村建設點。
三、引導社會資本和農民籌資籌勞投入美好鄉村建設
1、引導社會資本全縣不少於2000萬元。
2、農民籌資籌勞按《省農民負擔管理條例》規定籌集。
四、開展督查和宣傳工作
1、配合縣美好辦對已建成的美好鄉村建設點開展環境長效管理回頭看。
2、對2014年建設的.美好鄉村建設點集中開展督查指導不少於2次。
3、每月向上級財政部門報送財政支援美好鄉村建設資訊不少於1條。
五、及時上報美好鄉村相關資料
1、按月及時上報美好鄉村建設資金收支報表。
2、按要求上報半年小結、年度總結、績效評價表。
3、按要求上報上級財政部門需要的各類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