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學生安全協議書4篇

精選學生安全協議書4篇

  現如今,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生安全協議書4篇,歡迎大家分享。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

  為了確保學生在中心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制度,健全中心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路,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中心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甲方:輔導班(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學生監護人(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甲方要認真做好為學生輔導的工作。

  第二條:甲方負責乙方子女的作業及課外輔導,並及時向乙方彙報其子女在上課期間的情況, 並且按照學生的不同情況採取不同的方法,以滿足不同學生對於知識點的理解。

  第三條:甲方在學生上課期間負責學生的人身安全。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乙方要敦促乙方子女,按時到校,不遲到不早退。

  第二條: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工作,為達到學生進步共同努力。

  第三條:本甲方沒有值班班主任,所以不承擔下課後看護孩子的責任,望各位乙方諒解,更希望乙方保持對甲方的聯絡,以保證乙方子女的人身安全。

  三、違約責任

  1、中心必須加強校舍等裝置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並增設警示標誌,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誌,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中心承擔賠償責任。

  2、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來自:WWw.cssyq.Com 書業網:輔導班安全合同

)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3、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中心,中心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中心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4、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中心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5、學生在中心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中心有過錯的,按中心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6、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中心無過錯:(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中心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中心的設施有關,但中心的設施並無缺陷;(2)中心或教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7、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開中心回家,非中心或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中心不承擔賠償責任。

  8、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中心共同負責,中心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中心不負責任。

  9、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中心或私自離開中心,中心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中心不承擔責任。

  10、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

  11、中心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中心、教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中心或教師承擔部分責任。

  12、學生在中心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中心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四、合同期限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協議期滿後,合同無效。

  五、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負責人簽字(蓋章):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

  根據楚雄市職業高階中學就業處《關於學生選擇到就業單位實習的管理辦法》精神,特制訂安全協議,由學生、班主任、就業處共同籤簽署,學校監督執行。

  學生申請提前離校進入就業崗位,在未畢業之前,學籍管理還在學校,應遵守以下協議:

  一、學生在用人單位期間,要自覺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用人單位及學校的規章制度。學生違法違紀,按有關規章制度處理。

  二、學生必須到簽定就業協議的用人單位頂崗實習。凡以就業為名擅自離校,不到用人單位就業,按違反學校紀律處理。

  三、學生離校頂崗實習期間,所發生的人身安全等意外事故,由學生本人與用人單位協商處理,必要時學校予以配合用。

  四、學生離校頂崗實習期間,要按教務處等部門的??要求,及時返校參加有關課程的考試、考核。考試合格者頒發畢業證書。

  五、學生離校頂崗實習期間,必須按上級的規定,按時交納相關費用。

  六、學生離校頂崗實習期間,享受在校生的有關待遇。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學生本人、就業處各存一份。

  八、未盡事宜由學生本人與學校協商處理。

  學生簽名:年月日

  班主任簽名:年月日

  就業處負責人簽章:年月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3

  為了確保學生在樂學暑期輔導班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制度,健全樂學暑期輔導班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路,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輔導班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甲方:樂學暑期輔導班(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學生監護人(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甲方要認真做好為學生輔導的工作。

  第二條:甲方負責乙方子女的作業及課外輔導,並及時向乙方彙報其子女在上課期間的情況,並且按照學生的不同情況採取不同的方法,以滿足不同學生對於知識點的理解。

  第三條:甲方在學生上課期間負責學生的人身安全。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乙方要敦促乙方子女,按時到校,不遲到不早退。

  第二條: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工作,為達到學生進步共同努力。

  第三條:本甲方沒有值班班主任,所以不承擔下課後看護孩子的責任,望各位乙方諒解,更希望乙方保持對甲方的聯絡,以保證乙方子女的人身安全。

  三、違約責任

  1、甲方必須加強校舍等裝置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並增設警示標誌,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誌,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3、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甲方,甲方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樂學暑期輔導班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4、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樂學暑期輔導班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5、學生在樂學暑期輔導班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甲方有過錯的,按甲方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6、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甲方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甲方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甲方的設施有關,但甲方的設施並無缺陷;

  (2)甲方或教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7、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開樂學暑期輔導班回家,非樂學暑期輔導班或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8、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甲方共同負責,甲方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甲方不負責任。

  9、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樂學暑期輔導班或私自離開樂學暑期輔導班,甲方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10、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

  11、甲方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甲方、教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甲方或教師承擔部分責任。

  12、學生在樂學暑期輔導班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在學生有投保的情況下甲方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四、合同期限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合同期限為XX,即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協議期滿後,合同無效。

  五、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負責人簽字(蓋章):XX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XX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4

  為了使您的孩子在學校健康快樂的學習,學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為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證學生的安全,要求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為了確保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人身安全,結合我校實際,為此,學校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協議書”,具體協議如下:

  1、學生在校期間應服從學校安排,不得未經允許擅自離校,如有特殊情況,離校時學生需同家長取得聯絡,並得到允許後才能夠離開學校,如有意外,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2、學生在放學後不得進行具有危險性的活動,如游泳、攀巖、涉水、探險等,如因此而造成任何人身意外,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3、同學之間應該互幫互助,和睦相處,不可與其他同學發生爭執、打架、鬥毆等違規行為,如違規一次,學校會給予警告,並及時告示家長。如再有犯,學校會進行勸退。

  4、學生每天應該準時到校,如有特殊情況需向學校負責人請假,不得擅自曠課,早退,確保學生安全。上課期間學生應遵守課堂紀律。

  5、學生在校期間如發生突發狀況,如突發疾病等,學校會立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絡,共同解決。(這個地方不好,大家想一下怎麼改下,儘量不要往自己身上攬責任)

  如已經閱讀完畢,請學生監護人簽字確認。經監護人簽字,視為已經閱讀並同意以上協議並已瞭解了學校的注意事項。此協議書自正式開課起生效,有效期至停課。

  學校負責人簽字:

  學生監護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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