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學生家長交通安全一封信
致學生家長交通安全一封信
尊敬的學生家長:
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市的機動車和駕駛員數量急劇增加,現有的道路基礎設施建設和交通管理設施跟不上日新月異的交通形勢要求,給我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帶來了較大的壓力。學生們每日往返於家庭與學校之間,交通方式有步行、騎腳踏車、乘搭摩托車、汽車等,由於年齡、判斷力、行為支配力和不抗力等諸多原因,使中小學生極易成為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據交警部門統計,去年僅東昇範圍就發生涉及學生的交通事故23宗、16餘人受傷,這些血和淚的教訓應當引起各位家長的高度重視和深思。
寒假節將到來,學生暫時離開老師的教育和指導回到您的身邊,您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對他們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為使他們從小就接受交通安全知識教育,養成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良好習慣,保障自身安全。希望您言傳身教,在駕車外出、上班或接送孩子途中,一定要時時處處以身作則,帶頭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用自己的行為影響和引導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習慣,並教育孩子出門要注意交通安全。在此,特向各位家長提以下幾點建議:
一、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培養子女養成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同時堅持從自身做起,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並做到:駕駛兩輪摩托車配戴質量較好的安全頭盔,並係扣牢固,且不能超載(按照交通法律法規的要求只能在摩托車後座位置搭載一人);駕駛汽車要按規定使用安全帶;不酒後駕車,不超速行駛;駕車時應當文明禮讓,安全行駛等。
二、 要積極督促教育子女,步行時要在人行道內行走;過馬路要走人行橫道,並注意觀察兩邊來車,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透過;不要衝紅燈;不在馬路上追逐打鬧。教育子女駕駛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不要在機動車道內左穿右插、競技行駛。
三、不讓未滿12歲的子女在馬路上騎腳踏車;不讓未滿16週歲的孩子駕騎電動腳踏車上路行駛;不要讓18週歲以下的孩子騎摩托車上路,堅決杜絕無證駕駛機動車。
四、 密切與學校、教師聯絡,如果發現自己子女有違反交通法規的,要對其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並配合學校、交警對其加強管教。
只有從自身做起,人人遵章守法,您和孩子以及廣大交通參與者的安全才會得到充分保障,希望透過我們的共同努力,從小培養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整體素質,確保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
東昇交警感謝您的支援和配合!
祝:家庭幸福、出入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