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愛情,終止在你不問,我不說

多少愛情,終止在你不問,我不說

  愛情中,有一種關係,叫你不問,我不說,彼此沉默。這種沉默不是那種舒適且不尷尬的沉默,而是彼此的心靈達不到共鳴。

跟明談戀愛將近四個月,但是分手就鬧了兩個月,我一直想不明白,哪一天開始,我們就變了。變得沒那麼相愛,變得甚至有些面目全非。

  直到剛剛結束跟閨蜜的通話,我才明白,我犯了多大的錯誤。

  一直以來,我都在極力偽裝自己,掩蓋自己的缺點,努力把自己做成最完美的樣子,哪怕在明面前,也想以最好的姿態出現。我以為,這是愛情應該有的狀態。我忘記了,他是我的男朋友,那個除了我爸媽以為最想知道我的真實想法和喜怒哀樂的人,我的偽裝和隱瞞對他來說,就是一種欺騙和傷害。

  他可以短時間接受我的隱瞞,卻不能理解我一直欺騙的原因,我想,人的心變冷都是一點一點的。我在自怨自憐的時候,忽略了那個曾經想努力溫暖我的人。

  我以為不告訴他就是對他好,或許說是有些時候在等他來猜,猜我想要什麼,猜我在想什麼,可是人都是獨立的個體,沒人能明白另外一個人的.全部想法,包括你的父母。

  就好像好多次我不想他去上網,只想讓他陪陪我,卻假裝大度得說你去吧,自己生悶氣的同時難免會給他臉色看,他絕對不會知道為什麼我又這個樣子。

  愛情無非是兩個人依偎在一起相互扶持相互慰藉,從最初小心翼翼得觸碰到最後兩個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而不是彼此包裹著更厚的外衣,不肯脫下卻一定要對方看到你最裡面的東西,誰都沒有透視眼。談情說愛,談字為首,沒有交流哪來的愛情。

跟明,我一直保持著一種隱忍的緘默的狀態,委屈不說埋怨不說,看似偉大,卻真的好自私,我一度把自己關在一個自己的世界裡,任他努力都不肯開啟那扇門。他要走了,我只知道心疼。

  愛情是兩個喜歡彼此的人舒服地在一起,相處中無論怎樣的場景都不會彆扭或尷尬,也就是所謂的一種舒服且不尷尬的相處狀態,但是在我們的身上完全看不到愛情的樣子,剩下的只是無盡的沉默。

  所以你愛他,就告訴他你的所有,哪怕你覺得有些小丟人,但是他至少是你的愛人啊,彼此之間完全坦誠,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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