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鮑勃·迪倫的成名之路

2016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鮑勃·迪倫的成名之路

  備受矚目的2016年諾貝爾文學獎10月13日晚7時(北京時間)終於揭曉,美國傳奇民謠歌手鮑勃·迪倫神奇地獲得了今年的諾貝爾文學獎,獲獎理由是他的作品“用美國傳統歌曲創造了新的詩意表達”。下面是小編分享的2016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鮑勃·迪倫的成名之路,相信你們有興趣!

  2016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鮑勃·迪倫的成名之路

  鮑勃·迪倫無疑是一個天才,但天才是沒法討論的,也沒辦法模仿。不過,任何一個天才的成長都和他所處的環境有關係,迪倫也不例外。迪倫少年成名,25歲時就已經被美國年輕人視為精神偶像,奇蹟是如何發生的呢?讓我們從迪倫30歲之前住過的三個城市講起吧。

  明尼蘇達的希賓

  從地圖上看,明尼蘇達州位於美國的東北部,但在美國人眼裡,這個州屬於“中西部”,因為這個國家是從東海岸發展起來的,波士頓、費城和紐約才是中心,明尼蘇達則完全屬於鄉下,明尼蘇達人就是正宗的鄉下人。

  1890年,在明尼蘇達州的北方小鎮希賓(Hibbing)發現了一個大鐵礦,此時正趕上美國工業進入高速發展期,希賓迅速地富了起來,成為美國最富的鎮之一。1946年,一戶姓齊默爾曼(Zimmerman)的人家搬到了希賓鎮,這家的男主人阿比·齊默爾曼(abe Zimmerman)因為生病不得不辭去原有的工作來這裡幫助他的兩個哥哥代管一家電器商店。阿比有兩個兒子,大的叫鮑勃(Bob),小的叫大衛(David)。大兒子生於1941年5月24日,出生時因為頭太大還差點出了麻煩。鮑勃很小就喜歡唱歌,而且有很強的表現欲。在他3歲那年就當著鄰居阿姨們的面表演了兩首歌,最好笑的是在唱歌前他鄭重宣佈:“大家都不要說話了!否則我不唱!”

  鮑勃同其他男孩子一樣,也喜歡看連環畫,他會經常躲在自己的房間裡看個沒完。也許是從連環畫中得到了啟發,9歲那年的母親節那天,鮑勃突然跑到母親面前,為她朗誦了一首自己寫的詩:

  我親愛的媽媽,我希望你(My dear mother,I hope that you)

  永遠不會變老,頭髮永遠不會變白,(Will never grow old and gray,)

  全世界所有的人都會對你說:(So that all the people in the world will say:)

  “喂,這位年輕的女士,母親節快樂!”(“Hello,young lady,Happy Mother's Day。”)

  顯然這首詩不能算好,但從此寫詩成了小鮑勃最大的愛好。

  齊默爾曼一家是猶太人,這在希賓算是個少數派。他們家雖說不上富有,但比起在當地佔多數的藍領工人來說卻是相當富裕的。鎮上的工人們不喜歡這些富裕的猶太人,但這些猶太人所受的歧視還不算太嚴重,與當時美國黑人所受的歧視相比更是微不足道。而對於鮑勃這些猶太孩子來說,這種歧視的最大後果就是孤獨。鮑勃的父母每天都工作到很晚才回家,鮑勃放學後就只能一人待在家裡,因為他和學校裡那些窮孩子們玩不到一起去。寂寞的鮑勃經常會一個人對著窗戶發呆,做白日夢。由於天氣寒冷和對鐵礦的過度開採,希賓鎮已經沒有多少植被了,窗外能看到的就是一片光禿禿的碎石和那個被當地人稱為“世界上最大的坑”的露天鐵礦。這種奇特的荒涼景象肯定在鮑勃心裡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以至於他在後來的創作中有一個永恆的主題,那就是人世間的荒謬和無常。

  也許是因為內疚,齊默爾曼夫婦倆總是儘量滿足鮑勃的需要,很快鮑勃就有了自己的高階收音機、電唱機和滿架子的唱片。那陣子鮑勃很迷收音機,尤其喜歡收聽來自遙遠的南方電臺裡播放的流行音樂。當時美國南方正流行黑人的“節奏與布魯斯”(R & B),以及受此影響而出現的“鄉村與西部”音樂。這些音樂節奏強勁,氣氛喧鬧而又放肆,與希賓鎮單調無趣的白人中產階級生活形成了鮮明對比。與其說小鮑勃喜歡這種音樂,不如說他迷上了這種音樂所代表的生活方式與現狀的強烈反差。

  這段時間小鮑勃還有一個愛好:看電影。他的一個叔叔擁有希賓鎮最大的電影院,他因此免費看了大量好萊塢電影。1955年秋天,鮑勃看了一部名叫《無因叛逆》(Rebel Without a Cause)的電影,演員詹姆斯·迪恩(James Dean)在電影裡成功地扮演了梳著背頭的叛逆青年。這一形象把鮑勃迷住了,他馬上跑到店裡買來一件黑皮夾克,一條李維牌緊身牛仔褲,一雙高腰皮靴,還央求父親為他買一輛二手的哈雷摩托車,經常騎著它在大街上兜風,車後則坐著鮑勃當時的女朋友,一個出生於普通工人家庭的名叫埃科的姑娘。就這樣,鮑勃在旁人眼裡成了鎮上不良青年的一員。這些被人們稱為“油脂仔”(Greaser)的另類青年多半是窮苦工人家的孩子,鮑勃其實跟他們混不到一起去,他只是喜歡那種叛逆的感覺罷了。這種喜好伴隨了他一生。

  上世紀30年代,美國南方因為氣候災害爆發了饑荒,失業的黑人沿著61號公路北上,去芝加哥等大城市找工作,順便把黑人的布魯斯音樂帶到了北方。城市生活為這種源自鄉村的音樂插上了電,並漸漸轉變成為大名鼎鼎的搖滾樂。自50年代開始,搖滾樂逐漸在美國流行起來,身為“油脂仔”的鮑勃自然不會放過這個機會,和兩個朋友組織了一支搖滾樂隊,取名叫“金色和絃”(Golden Chords),鮑勃是樂隊的主唱。有一次樂隊去參加學校組織的音樂比賽,學生們被這種喧鬧的節奏嚇壞了,臺下有人開始“噓”起來,有一個老師甚至躲進了休息室。鮑勃這時顯露出了他性格中最強的一面——自信,他完全不理會臺下的噓聲,仍然自顧自地唱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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