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協議書模板彙總5篇

施工安全協議書模板彙總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協議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施工安全協議書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為落實腳手架拆除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確保腳手架拆除工程的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明確如下協議。

  甲方:

  一、應積極組織和督促乙方開展安全拆除腳手架工作,加強拆除施工生產的指揮和協調。

  二、劃分拆除作業區,周圍拉設警戒線和豎立警戒標誌,警戒區域嚴禁非作業人員入內。

  三、對腳手架拆除前檢查吊運機械是否可靠,吊運機械不允許搭設在腳手架上。

  乙方:

  一、所有高處作業人員應嚴格按照高處作業安全規定執行,上崗後先檢查,加固鬆動部位和施工電梯料臺口架子的加固工作,確保施工電梯正常安全運作,如有疏忽或加固不到位,由此而產生的一切不良後果,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二、應清除腳手架各層留下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塊,清理物品安全輸送至地面,嚴禁高處拋扔,如盲目蠻幹違反有關規定,由此而產生的一切不良後果及費用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若鋼管扣件因拋扔造成損壞而無法歸還給租賃公司的,由乙方照價賠償。

  三、在腳手架拆除過程中不能碰壞門窗、護欄、落水管等物品,也不能損壞已做好的地面和牆面,如損壞嚴重,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賠償責任。

  四、拆除時統一指揮,上下呼應,動作協調,當解開與另一人有關的結釦時,應先通知對方,以防墜落,如違反規定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乙方自負。

  五、腳手架拆除程式,應由上而下逐層按部拆除,先拆防身杆、腳手板和橫向水平杆,並依次拆剪刀撐的上部扣件及接杆,拆除全部剪刀撐拋撐以前,必須搭設臨時加固斜支撐,預防腳手架傾倒,未按規定要求做產生的一切費用責任乙方自負。

  六、應積極配合甲方其他班組的修補工作,不得擅自提前拆除修補所需的腳手架,如延誤由此而產生的額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七、運至地面的材料應按指定地點分類堆放,當天拆當天清,不能延誤甲方下道施工工程。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已建單位)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後建單位)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電信建設管理辦法》規定、《本地電話網使用者線路工程設計規範》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同路由隔距不夠的情況下,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有關通訊建設安全的法律、法規,建立安全建設責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設條件,確保線路建設過程中的安全施工。

  第二條 根據業務發展需求乙方需進行如下施工:

  1、施工地址:_________

  2、與甲方線路的距離:_________

  3、施工長度:_________

  第三條 在以上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採取如下安全措施來保證甲方線路的安全。

  1、架空電纜、光纜與原有線路跨越的,與原有線路的交越隔距必須達到0.6的最小淨距,不達標的必須整改;

  2、架空電纜、光纜凡是與電力線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離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同時必須加裝安全保護設施。

  第四條 責任劃分 甲乙雙方線路在同路由或交越的情況下,發生下述情況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1、架空電纜、光纜凡是與電力線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離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同時必須加裝安全保護設施,新建一方線路和電力線路交越時因沒有進行安全保護,發生強電侵入,導致原有杆路出現線路故障及經濟損失,由新建方承擔責任;

  2、新建方杆路與原有杆路隔距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若發生倒杆等現象,造成已建杆路損壞電路中斷的,新建方負責賠償損失;若原有杆路發生倒杆等現象,造成新建杆路損壞的,雙方各自承擔損失費用。

  第五條 雙方義務 甲乙雙方在發現對方的線路發生問題時具有告知對方的義務。

  第六條 雙方權利 甲乙雙方對由於對方的責任造成的損失均有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義務時,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5個工作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告知對方,並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協議。

  第八條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機關法律、法規。雙方因本協議的履行而發生的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_________省通訊管理局進行協調,_________省局要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做出行政決定,涉及技術性的問題,要邀請相關專家論證,並做出仲裁。以上決定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除爭議事項外,雙方將繼續執行本協議未涉爭議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九條 附則

  1、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時候變成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而不從根本上影響本協議的效力時,本協議的其它條款不受影響。

  2、未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自行變更或修改本協議。

  3、本協議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須按照本協議中的地址,以書面信函形式或甲乙雙方確認的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進行。如使用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通知日期即為通訊發出日期,如使用特快專遞,通知日期即為郵件寄出日期並以郵戳為準。

  5、本協議於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3

  (一)、編制依據:

  《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JGJ80-91

  《高處作業吊籃安全規則》JGJ5027

  《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

  (二)、方針目標計劃

  在施工中,始終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認真執行國務院、建設部、北京市關於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規定,重點落實北京市建委、北京市勞動局釋出的《北京市建築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管理計劃,強化安全生產管理,透過組織落實、責任到人、定期檢查、認真整改,實現“杜絕因工死亡事故,重傷事故、輕傷事事故控制在最低”的工作目標。

  (三)、安全管理措施

  成立由專案經理部安全生產負責人為首,各相關生產負責人參加的“安全生產管理小組”組織領導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專案經理部主要負責人與各相關施工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協議,做到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到人,層層負責。

  1、凡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裝置實行驗收或準用證制度,未驗收合格或準用證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裝置不得使用。

  2、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3、各項工程在施工前由專案技術負責人編制好各項工程安全技術專項方案,並向各作業班組長做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在由作業班組長向操作人員進行崗前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並做好交底記錄入檔。

  4、所有從事安全管理工作和特種工作業人員,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

  5、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繫好安全帶,穿好防滑鞋。凡非

  本工程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進行登記批准,嚴禁將小孩帶入施工現場。6、施工現場不準赤腳,不準穿託鞋、高跟鞋,不準穿裙子,不準光膀子,女職工作業要將長髮綁紮好後戴好安全帽。

  7、工作期間不準嬉笑打鬧,不準在腳手架上看書、睡覺,不準在腳手架上爬上爬下,不準動用非本工種的機具裝置,不準由高處向下拋扔物品,不準任意拆除安全防護設施,不準隨意在施工場所吸菸,不準灑後上崗。

  8、建立並執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要求施工必須有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具有針對性,並有交底人與被交底人簽字。並執行班前安全生產講話制度。

  (四)、吊藍的安全保障措施

  一般要求:

  1、 必須向滿足資質要求的吊藍公司租用,必須由吊籃公司的專業技術人員安裝、除錯、試驗合格後組織安監、監理、施工三方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2、吊籃出廠時必須附有下列技術檔案:

  a. 產品合格證;

  b. 安裝、使用和維修保養說明書;

  c. 安裝圖、易損件圖、電氣原理圖及接線圖、液壓系統圖等。

  3、 產品必須有清晰、醒目、耐久的標牌。標牌上應寫明產品名稱、主要技術性能、製造日期、出廠編號、製造廠等。

  4、 吊籃操作人員必須是適合於高處作業並經過技術培訓和考核合格的人員。

  5、 吊籃平臺的`底板必須有防滑措施。吊籃平臺與提升機構的連線必須牢固、可靠,不得有任何鬆動現象,並應經常檢查

  6、提升機構的傳動零部件必須進行適當潤滑。亦可採用自密封、自潤滑,並應定期注入和更換潤滑油。提升機構的傳動機構在電氣失效時,應具備不超過兩人就可操作的手驅動裝置。提升機構的所有傳動外露部分必須裝上機罩或類似的防護裝置。,並有防水保護。

  7、吊籃必須裝上下限位開關,以防止吊籃平臺上升或下降到端點超出行程的範圍。行程限位裝置的安裝方式須是以吊籃平臺自身直接去觸動。

  8、吊籃上必須裝有安全鎖,並在吊籃平臺懸掛處增設一根與提升機構上使用的相同型號的安全鋼絲繩。每根安全鋼絲繩上必須有不能自動復位的安全鎖。安全鎖的動作要靈敏,工作要可靠,並需經嚴格的檢驗和試驗,不合格的產品不準裝配,安全鎖必須在有效期內使用,超期必須由專業廠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

  9、鋼絲繩的選擇,應按作業條件和鋼絲繩的破斷拉力S選用吊籃鋼絲繩,所選用的鋼絲繩對於爬升式必須符合GB 8902要求;對於捲揚式必須符合GB 1102的要求,並必須有產品效能合格證。

  10、操作人員應隨時對鋼絲繩所有可見部分、鋼絲繩與裝置連線的部位、從固定端引出的鋼絲繩及繩端固定裝置進行檢查。

  11、配重的要求,配重應準確、牢固地安裝在配重點上,並應按說明圖樣規定配置足夠質量的配重,在吊籃使用前須經安全檢查吊核實才能使用。

  12、電氣系統的要求

  1)電氣系統中的主要元件均應安裝在電器控制箱內,並集裝在絕緣板上,必須保證與電器控制箱外殼絕緣。其電阻值不得小於0.5MΩ。

  2) 吊籃的電源電纜應有保護措施,以防止意外的觸碰,並應單獨使用,且安裝熔斷保險開關。

  3) 電器控制箱應有可靠的防水措施。

  4) 吊籃的電器系統應有可靠的接零。

  5) 電氣系統中所選用的電氣元件必須靈敏可靠。

  6) 吊籃上備用的行動式電動工具使用的額定電壓值不得超過220V,並應有可靠的接零。

  7) 電器系統中應配備漏電保護器。

  13、建築物或構築物支承處應能支承住吊籃的全部載荷。 吊藍使用要求:

  1、 吊籃平臺上的作業人員必須配帶安全帶,安全帶允許連線在吊籃平臺上。

  2、 吊籃平臺上的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禁超載使用。

  3、 當吊籃平臺沿著外牆面移動需要由導引構件引導時,外牆面應設定這種構件。外牆構件應能使吊籃平臺內的操作人員安全地靠近需要進行作業的部分,而不得使操作人員懸空俯身。

  4、 為保障公眾的安全,在吊籃作業區周圍必須設立圍欄或防護措施,並應附加醒目的標誌。

  5、 吊藍公司對使用單位有培訓安裝、操作和維護、保養人員的義務。

  (五)、外牆吊藍施工安全操作規程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安全帽,安全帽不準斜歪倒戴,帽代要繫緊,並要經常進行檢查,發現損傷、裂痕等異常情況應立即更換。施工現場嚴禁吸菸,不得穿拖鞋進入施工現場。

  2、採用吊藍施工時,操作吊藍人員應接受專業吊藍公司的操作培訓,並取得培訓合格操作證方可上崗,嚴禁無證上崗。

  3、吊藍安裝必須按照專業吊藍公司的安裝方案進行安裝,對安裝好的吊藍要有試車驗收記錄,各種配件齊全、安全設施完備、吊藍執行良好。

  4、 選用吊藍公司應選用有資質、有安全保證的專業吊藍公司。在簽定吊藍租賃合同時,必須將安全生產注意事項及安全責任寫在合同之中,並對安全生產有效實施。

  5、操作人員在吊藍使用中,必須按照要求對自身進行安全防護,必須佩帶安全帶,並在安全防護繩上掛牢,高掛低用; 不得在樓層門窗處翻出翻進吊藍。

  6、吊藍施工中,五級以上大風不得施工;雨天不得施工。

  (六)、意外事故應急措施

  高空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觸電等事故應急準備和預案 應急準備

  1、組織機構及職責

  (1)專案部應急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領導小組

  組長:專案經理

  組員:生產負責人 安全員 工長 技術員 質檢員 值勤人員 值班電話:

  (2)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對專案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

  2、培訓和演練

  (1)施工管理部負責對相關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3、應急物資的準備、維護、保養

  (1)應急物資的準備:簡易單架、跌達損傷藥品、包紮紗布。

  (2)各種應急物資要配備齊全並加強日常管理。

  4、預防措施

  1)吊藍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鋼絲繩必須經常檢查不合格堅決報廢。

  2)首層四周必須支搭固定3m寬的水平安全網(;高層建築6m寬雙層網):網底距下方物體不得小於3m(高層不得小於5m)高層建築每隔四層固定一道6m寬的水平安全網,水平安全網,介面處必須連線嚴密與建築物之間縫隙不大於10cm,並且外邊沿高於內邊沿,支搭水平安全網,直至沒有高處作業時方可拆除。

  3)臨邊施工區域,對人或物構成危險的地方必須支搭防護棚,確保人、物的安全。高處作業使用的鐵凳、木凳間需搭設腳手板的,間距不得大於2m,高處作業,嚴禁投扔物料。

  4)高空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經過現場培訓、交底、安裝人員必須系安全帶,交底時按方案要求結合施工現場作業條件和隊伍情況做詳細交底,並確定指揮人員,在施工時按作業環境做好防滑、防墜落事故發生。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要建立登記、整改檢查,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在隱患沒有消除前必須採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險情,應立即停止作業

  5)經常檢查電纜的絕緣,和吊藍的接地情況。

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為乙方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作業環境;對乙方所有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2、負責對乙方施工方案及安全防護措施進行審查,從施工安全管理上對乙方進行指導。

  3、依據《外來施工隊伍安全管理規定》及其它安全規定、制度對乙方施工過程及人員進行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

  4、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反安全規定、制度的行為,並依據《外來施工隊伍安全管理規定》中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理。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裝置使用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安全、施工現場安全負全面管理責任。

  2、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3、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全部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並承擔因事故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損失。

  4、乙方施工過程中要制定切實的施工方案,確保施工過程中的人員、設施及地下裝置設施的安全,因違章操作而造成上述的人員傷害及裝置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三、發生事故的處理

  1、在施工作業中發生事故,由乙方負責組織調查、處理,並將事故情況抄送甲方備案。

  2、乙方在施工作業中,由於違反甲方有關安全規定、制度,而發生事故或自身傷害,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但若造成甲方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要承擔責任並賠償全部損失。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甲方由辦公室負責管理

  甲 方: 乙 方(章):

  負責人(或代表):(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5

  甲方:廣西梧州岑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山東公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廣西梧貴高速公路第一合同段專案經理部 (以下簡稱乙方)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岑梧高速公路涉路施工安全質量管理,確保過往車輛,施工人員、裝置的安全以及道路的暢通,經雙方協商,就乙方在梧州 至岑溪高速公路施工作業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除遵守《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外,須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

  第二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施工作業區安全防護和安全質量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與提供技術指導;為乙方提供確保安全生產的環境條件。

  第三條 對甲方等監督單位提出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問題,乙方必須積極配合,認真執行。

  第四條 乙方按照甲方《涉路施工管理辦法》所規定的程式辦理《施工許可證》,按照經甲方稽核透過的《安全施工技術保障措施》落實各項安全質量管理工作。

  第五條 施工作業前,乙方應嚴格按照《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GB5768-1999)和交通部《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JTG H30-20xx)和《廣西高速公路養護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規定》,設定、擺放安全標誌;經甲方路政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施工。

  第六條 乙方如有違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頓,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一、施工期間隨意拆除、改變安全標誌位置,擴大或縮小作業安全區布控範圍的按1000元/次進行處罰。

  二、施工作業區未設專人負責施工現場安全及文明施工和指揮交通,或人員不在現場的的按200元/人次進行處罰。

  三、施工作業期間,人員應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佩戴安全防護裝備;施工車輛、機械持有效證照,行駛、作業時應設定規範、明顯的安全標誌。如施工人員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防護裝備,車輛或機械未持有效證照,行駛、作業時安全標誌不符合技術規範的按200元/人次進行處罰。

  四、施工作業人員、車輛、機械裝置及施工材料必須控制在施工作業區域內,擅自離開作業區的,一經發現按1000元/次進行處罰。

  五、乙方必須遵守高速公路中央隔離帶、防護欄、隔離柵的使用規定,施工期間如需開啟,必須事先報甲方審批,嚴禁未經批准擅自開啟,一經發現按10000元/次進行處罰。

  六、乙方車輛不得在非安全區布控範圍隨意調頭、逆行,一經發現將移交高速交警部門進行處理並從風險抵押金中按1000元/次進行扣除。

  七、未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或及時清除施工灑落物的按10000元/次進行處罰;對於無法用人力搬運的墜落物,應立即向甲方報告,以便甲方採取應急措施,協助乙方處理。

  第七條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高速公路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的,應按照《高速公路路產賠償標準》給予甲方賠償。

  第八條 乙方施工完成後要及時清理現場,經甲方會同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撤除施工安全布控區域。

  第九條 乙方應加強對施工便道的管理,如由於乙方疏於管理導致車輛利用施工便道逃避通行費的情況,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第十條 遇有堵車、交通事故等情況應及時疏導,同時向甲方報告,以便甲方採取措施保障車輛正常通行。

  第十一條 乙方必須確保在 20xx 年12 月 15 日至 20xx 年 2 月 28 日的有效施工期間內完成在 梧州 至 岑溪 高速公路K 2791 + 630 公里至K 2793 + 670 公里處(左、右側路段)的施工作業。

  第十二條 乙方自願向甲方交納施工安全質量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壹拾萬元整(?100000.00),作為履行本協議及施工安全質量的保證。甲方將採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對施工路段安全質量管理情況進行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反饋給乙方。根據需要,按照《涉路施工安全管理辦法》對乙方下達《違約扣款通知書》進行處罰,罰金從乙方施工安全質量保證金中扣除。涉路施工段完工一年後,無施工安全質量責任事故,退還乙方剩餘施工安全質量保證金。

  第十三條 乙方於本協議簽訂三日內向甲方支付施工安全質量保證金人民幣伍萬元整(?50000.00),剩餘部分施工安全質量保證金於20xx年1月15日前付清。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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