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交稅散文
意外交稅散文
到了年底,我拿著稿費單去一家媒體領取,女出納接過一看,指著這張900多元的稿費單說:“這張沒辦法,超過800元的部分要扣稅。”我本能地接過話茬道:“噢,要扣多少?”她連忙諮詢業務“指導”,並按著計算器告訴我:“減去800元,要扣稅16元。”
在稿費與徵稅之間,我心裡明鏡似的,這到底發生了什麼?抽象的生產力與生產關係的發展也好,西方的哲學學說也罷,雖然不能一概而論,都管它們叫體面勞動,但回到現實生活,勞動者是起到決定性的因素,寫稿(勞動)與報酬相比,顯然“倒掛”。前者是媒體一年開一次的稿費,後者是我大約寫了四五十篇稿子的勞動報酬。這讓我感到很意外的“稿費稅”,還想到在個別媒體上發表一篇千字文,只能得到二三十元的稿費。可當時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1160元、全省職工平均工資每月2000多元,而對於“稿費稅”800元的起徵點,並且不針對一篇文章的稿費徵稅,又是個什麼概念呢?畢竟,很多人沒有交稅的習慣,不經商意味著不用繳納營業稅,消費不起機動車不存在繳納燃油稅,享受最低工資標準“邊緣”就免繳個人調節稅。遇上“稿費稅”,我還是趕鴨子上轎頭一回吶!
扯到稿費,顧名思義扯到寫稿。其中的滋味可見一斑,酸甜苦辣感受頗深。有時候,為了寫好一篇稿子,不僅忙裡偷閒,犧牲業餘休息時間,甚至熬長夜,吃不香,睡不安;而且容易招來社會上不少的閒言碎語,往往承受著心靈的煎熬,備受指責挖苦,冷嘲熱諷。寫稿時間長了,文章寫多了,理解同情的有之,關心讚許的有之,諷刺取笑的'也有之。常常有人問我:“‘大名’見報了,一篇能賺多少稿費?”對於那些不冷不熱的“問候”,我聽到多了,便愛理不理。但丁不是有句名言嗎?“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說吧!”
寫稿(勞動)報酬叫稿費,古時稱潤筆。據《幼學瓊林?卷四?文事》記載:“以物求文,謂之潤筆之資。”潤筆例項據說始於西漢司馬相如。南宋王抒木《野客叢書》說,陳皇后失寵於漢武帝,別在長宮門,聞司馬相如天下工為文,奉黃金百斤為酬,請他為文向上斡旋。潤筆這個典故,出自二十四史的《隋書?鄭譯列傳》。鄭譯是隋文帝的開國重臣,很有文才,一次丞相對他開玩笑:“筆幹了吧,這詔書寫不了啦?”譯曰:“出為方岳,杖策言歸,不得一錢,何以潤筆?”上大笑。
寫稿是腦力勞動,艱辛自知。文章是知識性商(產)品,這一點毋庸置疑。但勞動者寫(創造)的稿子(產品),價值貴賤,自有定論。但稿費奇低,直視文賤,即寫稿的人賤,廉價勞動力。南方有位作家說得比較形象,文人就是半個乞丐。他以前出書還有點薄酬,現在出書卻要自掏腰包,更遑論稿酬了。更何況,微薄稿費遭遇“意外稅”,儘管“百聞不如一見”,尤其是像我這樣結合工作業餘寫稿的人,可能即便是沒有稿費,或者付出了沒有尊嚴的勞動,寫一篇千字文的勞動價值,興許不夠抽半包中華香菸,到咖啡館喝不上一小杯咖啡,到新華書店買不到一本二三十萬字的新書,卻為何還要那樣執著,樂此不疲呢?是為了溫飽生計,功名發財,可惜都不是。當然,來自於太多的內因與外因、壓力與動力、自覺與不自覺等條件的反射,多元的“辯證元素”。一來完成宣傳指標考核的硬任務,對得起微薄的俸祿;二來平時練練筆,也是一種學習鍛鍊,提高自己的寫作水平;三來培養情趣,豐富生活,增強學識……
站在人生的舞臺上,也許都在學習中度過,終身學習,活到老學到老,昇華知識,展示價值趨向。只不過,寫稿是一種學習的形式,勞動的平臺,生活的情趣。業餘寫點“豆腐乾”的人,一般管它什麼有稿費無稿費,不必計較徵不徵收“稿費稅”,高興就寫,不高興不寫;有時間而作,沒時間而歇。但期待著“尊重知識”、“體現腦力勞動價值”的社會氛圍。這不僅僅讓表面上的稿費迴歸理性,更要讓心態迴歸理性,以積極的態度對待生活,回應寫稿。
其實,寫稿也是一種人生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