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傷逝》看魯迅的自由主義觀
從《傷逝》看魯迅的自由主義觀
導語:魯迅在《傷逝》中用睿智的眼光從反面去審視戀愛自由,當所有人都在為戀愛自由叫好時,魯迅卻在對自由主義進行思考。以下是文學網小編分享的關於魯迅的自由觀,歡迎大家閱讀!
20世紀上半葉,隨著自由主義和民主主義的播散,女權運動也悄然展開,“戀愛自由觀”也就順理成章地逐漸被部分人所接受。正當人們以極大的熱情擁抱自由主義的時候,慣以睿智的眼光洞察時代的魯迅卻從反面對自由主義進行思考,當然他沒有懷疑過自由,但他也意識到這種過度的熱情所導致的純粹自由主義卻在一些方面給人們帶來傷害,而婦女的真正解放與真正自由的根本――經濟權利的自由――卻未被提及。
一、戀愛需要自由
中國古代的婚姻一直遵循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之間的自由戀愛是不可想象的。就拿《西廂記》中的張生和崔鶯鶯來講,雖然張生和崔鶯鶯在一定意義上來講是自由戀愛,但是他們的結合最終還是要徵求崔夫人的同意,如果崔母不同意,可以斷定這一戀情不會有任何結果,所以說戀愛是需要自由的。
再進一步說,這種才子佳人小說也是後來才出現的,同時小說本身就帶有一定的想象成分,是作者美好願望的體現。正如黑格爾所說:“藝術作品既然是由心靈產生出來的,它就需要一種主觀的創造活動。” 所以這些才子佳人的小說不能證明那時候就有自由戀愛,只能說這個想法已經開始萌芽。但是這僅僅是極少數人的意識而已,並沒有成為整個社會的共識。這種少數人的意識以一種思想的形式一直留存到清朝覆滅後,伴隨著女權運動的開展才逐漸成為年輕一代的共識,尤其是到“五四”後戀愛自由的觀念才逐漸上升並逐漸為部分人所接受。
這在魯迅的小說中已經有了強烈的表現,涓生和子君戀愛前在一起“談家庭專制,談打破舊習慣,談男女平等,談伊孛生,談泰戈爾,談雪萊……”[2]這說明他們已經是具有新思想的新青年,他們已經開始要求自由和平等,而後來文中兩次出現的“我是我自己的,他們誰也沒有干涉我的權利” [2],更加充分地說明他們相愛的基礎就是不想被任何人干涉,包括長輩,他們的愛是自由的。
二、導致戀愛悲劇的原因是缺乏經濟自由
魯迅先生自己曾經說過:“夢是好的;否則,錢是要緊的。”[3]這是他1923年在北京女子高等師範學校文藝會講上的講稿中的一段話,是用來解讀易卜生的《娜拉》中主人公娜拉的婚姻悲劇的。在這裡,魯迅直言不諱地揭示婚姻自由是需要以經濟基礎為支撐的,他講到:“所以為娜拉計,錢,――高雅地說吧,就是經濟,是最要緊的了。”可見經濟的自由對戀愛自由的重要性。
當經濟上還沒有自由,表面上看似已經解放的婦女實際上是沒有自由的,那麼所謂的“婚姻自由”也只不過是一紙空談而已。涓生和子君結婚了,可以算作是成功的自由戀愛,可是當涓生失去工作,生活越來越窘迫時,子君再也不會有說出“那算什麼。哼,我們幹新的”[2]的話語的勇氣和自信了,她“又沒有先前那麼幽靜,善於體貼了”,對愛情的忠心和對自由的信心逐漸都付水東流了,直至最後她被父親接走,留下最後十幾枚銅元給涓生。當然子君並不是戀愛自由的背叛者,她只是一個絕望的受傷害者。
她的出走的結局和娜拉出走的結局是相互照應的,其原因也是相同的。“娜拉當初是滿足的生活在所謂幸福的家庭裡,但是她竟覺悟了,自己是丈夫的傀儡……”,子君也是這樣,她在結婚後的一段時間裡“竟胖了起來,臉色也紅活了”,但是實際上子君對經濟自由還是十分渴望的,她並沒有想做一個全職的“官太太”,但這最終造成了涓生和子君分手的悲劇性結局。
娜拉和子君的結局只是告訴我們戀愛悲劇的原因是婦女在經濟上缺乏自主的權利,過分依賴於男方,缺少在家庭中應有的地位。如果婦女得不到經濟的自由,那麼所謂的“女權解放”“婚姻自由”口號全都是虛空的、不現實的。
三、魯迅自由主義的核心是經濟權利的自由
魯迅在他的演講裡講得很直白:“在目下的社會里,經濟權就見得最要緊了。”事實上魯迅多次提出婦女的真正解放在於經濟權利的解放的`觀點,因而可以毫不誇張地講,魯迅自由主義的核心應當就是經濟權利的自由。
其實魯迅多次談到了經濟權利自由的問題,他在《華蓋集續編・記談話》中也曾經說過:“希望是附麗於存在的,有存在,便有希望,有希望,便是光明。” [4]這存在便是指經濟上的存在了,經濟上的自由支配是生活的基礎,基本的生存問題解決了,才會對未來有希望,才會看到將來的光明。
在《傷逝》中,涓生也領悟到“第一,便是生活。人必須生活著,愛才有所附麗”,這二者是有異曲同工之妙的,都在必要的時候指出經濟作為基礎的支配作用。這也是符合馬克思主義的原理的,馬克思一直強調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戀愛自由就是上層建築,如果沒有良好的經濟基礎,它會從基層開始垮掉。
魯迅曾經提出過解決婦女經濟上無法自由的方案:“第一,在家應該先獲得男女平均的分配;第二,在社會應該獲得男女相等的勢力。”[3]他將女權解放的口號落實到經濟平等的要求上,將爭取婦女經濟權利的自由提升到一個十分重要的地位,在當時,這個思想是極其先進的。當然,魯迅不是拜金主義者,他深知錢不是萬能的,但是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他曾講過:“自由固不是錢所能買到的,但能夠為錢而賣掉。”[3]錢固然買不到自由,但是自由需要自主的經濟權來支撐。
《傷逝》是1925年完成的,而《娜拉走後怎樣》是1923年在北京女子高等師範學校演講的講稿,《華蓋集續編》是1925年到1926年間的作品。這段時間正是青年運動高漲的時期,也是自由主義觀念深入人心的時期。在這三篇作品中,魯迅持續強調婦女經濟權利自由的重要性,《傷逝》雖然是相對比較隱晦的一篇,但卻是影響最大的一篇。透過《傷逝》,我們可以看到,魯迅自由主義的核心正是經濟權利的自由,在女權運動興起的時代,就尤其表現為婦女經濟權利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