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安全協議書彙總六篇

實用的安全協議書彙總六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協議書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協議書 篇1

  為落實省指及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強化安全責任意識,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正確處理安全、質量、進度之間的關係,有效地將安全生產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實現安全、優質、高效的施工目標,安徽省路港工程公司黃塔(桃)高速公路01標專案部(以下簡稱甲方)與電工班組(以下簡稱乙方)特簽定“安全管理責任書”如下:

  一、安全管理目標

  安全生產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在專案部的統一領導和部署下,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堅決遏止重大事故的發生,杜絕特大惡性事故,重點區域、重點部位保證不發生重大惡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正確處理好與當地群眾的關係,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

  二、安全管理機構和制度

  1、乙方必須由班長親自擔任兼職安全員,負責本班組人員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切實做到安全措施具體、安全責任落實到人。

  2、乙方必須加強本班組工人的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3、乙方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組織開展班前安全活動(每週至少一次),且要有書面記錄。

  三、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1、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

  2、電工必須參加學習,經考試合格後由有關部門頒發合格證,做到持證上崗。

  3、在建工程與臨近高壓線的距離應符合規範要求,即1KV以下不小於6m,1KV以上不小於7m。

  4、支線架設時,配電箱下引出線不得混亂,電線不得破皮漏電,拉設臨時電源時,電線均應架空,過道處必須穿管保護,不得亂拉亂拖,防止電線被車攆物壓;低壓電線架設時,電杆、橫擔要有絕緣子,電線不準架設在腳手架上、樹上等。

  5、線路上禁止帶負荷接電或斷電,並禁止帶電操作。

  6、電箱內電器裝置應完整無缺,設有專用漏電保護開關,必須執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

  7、所有移動電具,都應字二級漏電開關保護之中,電線插頭、插座應完整,嚴禁不用插頭而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內。

  8、電氣裝置所用保險絲的額定電流應與其負荷容量相適應,禁止用其他金屬絲代替保險絲。

  9、動力線與照明線要分開設定。

  10、施工現場夜間臨時照明線及燈具,高度應不低於3m。

  11、倉庫內不得使用超過60W燈泡,嚴禁使用碘鎢燈和家用電加熱器(電爐、電熱杯、熱得快、電飯煲等)取暖、燒水。

  12、各類電動工具要管好、用好,經常清洗、注油,嚴禁機械帶病運轉,各類防護罩應完整無缺。

  13、有人觸電,應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器著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使用乾粉滅火器或幹砂滅火。

  四、防火、防盜及用電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和宿舍的電器、電路均須由專職電工安裝,任何人不得私拉亂接電線、電路,嚴禁超負荷用電。

  2、工地與宿舍的用火均應由專人負責,做到人走火滅。

  3、本班組所用裝置、材料等須安排專人看管,謹防盜竊。

  五、安全生產考評辦法

  1、本責任書實行月度考核制,甲方將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生安全隱患立即下發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24小時內予以落實。

  2、乙方應繳納風險金20000元,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及時的將一票否決,甲方將沒收全部風險金並取消其它考核獎勵;考評基本合格不獎不罰;考評良好返還風險金,同時給予適當獎勵。

  3、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乙方若在本年度內出現安全生產重大責任事故或出現人員死亡事故,甲方將按所交風險金的200%予以罰款,並給予通報批評。

安全協議書 篇2

  為了確保走讀學生(即在學校上學,未在學校住宿且沒有參加學校早晚輔導管理的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增強學生家長及學生本人安全責任感,制定以下走讀生安全責任書。

  1、走讀生必須根據我院要求,辦理正式走讀手續,簽訂走讀生安全責任保證書後方可走讀。

  2、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到校,準時回家,中途不得在外逗留。嚴禁遲到、早退或無故曠課,有事必須按照學院規章制度請假。如果違反班級正常管理秩序,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勒令退學或者開除。

  3、走讀生出入校園按照規定必須佩戴校卡或者學生證,進出校園不得騎摩托車或駕駛機動車輛入校。

  4、走讀生家長必須負責子女上學及放學期間到校或回家的交通、人身、財產等各方面的安全,期間出現任何問題由學生及其家長負責。

  5、學生因病、因事離校,必須向班主任寫請假條說明事由,班主任批准後方可離開學校,私自曠課離校責任自負。

  6、走讀生每週日晚按時到校開班會,如果班級有重大活動保證按時出席,隨叫隨到,期間的交通、人身、財產等各方面的安全,由學生本人負全責。

  7、走讀生的校外活動由家長負責,如給學校帶來不良影響學校將追究其責任。

  8、學生家長要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與監護,經常督促子女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指導子女加強安全自護。必要時應協同子女共同做好安全保護工作,對於子女在家庭中顯露的不良苗頭,家長必須及時告知老師,並配合學校積極做好指導工作。

  9、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如弄虛作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學生及家長負責。

  甲方:(章)乙方:

  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走

  讀學生家長(監護人)簽字:

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紹興第一建工集團西安分公司東大花園專案部

  乙方:

  為了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發生,為明確雙方責任,經甲、乙雙方協定,特簽訂本協議書:

  一、安全目標:

  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安裝工作順利完成。

  二、甲方責任:

  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把安全生產工作放在首位。

  2.嚴格執行國家、地方及公司各項安全法規、規程、標準、條例等,督促乙方實施落實。

  3.加強安全管理,督促乙方成立安全領導小組。

  4.不違章指揮,不強令冒險作業。

  5.乙方違章作業,甲方有權令其停工整頓。

  6.乙方提出安全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議,甲方須認真接受,並儘快採取措施。

  三、乙方責任:

  1.嚴格遵守國家、地方及公司各項安全法規、規程、標準、條例,嚴格遵守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不野蠻施工,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十項安全技術措施”。

  2.嚴格遵守本公司、專案部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3.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向甲方提供現場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及全體員工的崗位證書、操作證、身份證等影印件。

  4.乙方職工的人身安全、施工裝置安全、生活設施安全、機電裝置安全及施工防護安全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在作業前,應先對作業環境進行檢查,同一垂直面上是否有人施工,是否有可靠的立足點,安全防護設施是否符合安全作業條件,排除安全隱患後,方可進行作業。

  6.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傷亡事故,不論事故危及者是乙方人員還是其他人員,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7.服從和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員的管理,有權拒絕違章指揮,並及時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協議書有效期:

  自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生效,至本專項工程完工退場後失效。

  五、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書 篇4

  承租方:

  租賃方:

  使用方:

  為了保證專案工程的安全生產正常順利進行,保證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與健康。經承租方、租賃方、使用方協商特制定本協議。三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反本協議規定的條款,以確保安全生產。協議如下:

  一、 三方共同遵守條款:

  1.三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規定及管理辦法,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2.三方均有對安全隱患及違章操作有監督和糾正的權利和義務。

  3.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定,不得違章作業,電動吊藍使用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4.三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為出發點。當三方工作中發生矛盾時具體問題由三方協調解決,但一切問題的解決均應以保證安全生產為前提。

  二、承租方責任及義務:

  1.承租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京建法字1號文《北京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暫行規定》《北京市建設施工現場文明施工補充》,京建施〔20xx〕1號文《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中有關條款。

  2.承租方應對租賃方及使用方提出安全要求,並監督執行。

  3.承租方應滿足租賃方及使用方提出的有利於安全生產的建議和要求。

  4.承租方施工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指揮違章作業。

  5.承租方對違章作業、違反崗位責任制及各級安全管理規定有處罰權力、批評權和建議辭退權。

  6.當事故發生後承租方有義務協調處理。

  三、租賃方責任及義務

  1.租賃方提供的電動吊藍必須是在北京市建委建檔經檢測合格的。

  2.租賃方必須派專業人員對使用中的吊藍進行維修、維護等跟蹤服務出現故障應及時排除。

  3.租賃方在使用電動吊藍前要對使用人員進行吊藍正確使用的安全培訓、考核考核合格由租賃方統一頒發臨時上崗證。

  4.租賃方必須派專業人員對電動吊藍使用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5.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由於電動吊藍裝置本身的問題造成使用人員的傷殘事故的賠償,以及給租賃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等均由租賃方負責。

  四、使用方責任及義務

  1.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精神正常,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隨意動用吊藍。

  2.電動吊藍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和試執行。確認各部位無問題時方可進行作業。(按檢查表進行檢查)

  3.電動吊藍使用人員必須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正確操作。

  4.電動吊藍嚴禁超載,必須按額定載荷使用。不準將吊藍做為運輸工具垂直運輸物品。

  5.電動吊藍任何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應請專業人員維修,使用人員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及帶病執行。

  6.電動吊藍在使用過程中使用人員不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操作技術規程操作,使用方違章指揮所造成的人員傷、殘事故和經濟損失等由電動吊攔使用方負責。

  五、事故處理

  1.由於租賃方機械故障造成的一切事故由租賃方參照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給予承租方一次性經濟補償。

  2.由於使用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操作人員違章作業造成的事故由使用方參照現行規定處理並負責操作人員個人及其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

  3.無證操作或未經租賃方和租賃方同意私自使用電動吊藍,發生一切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使用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本協議與國家、北京市相關規定牴觸時應按照國家、北京市現行規定實施。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承租方、租賃方、使用方各執一份。

  三方簽字之日起到電動吊藍全部退場這段時間有效。

  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承租方(蓋章) 租賃方(蓋章)適用方(蓋章)

  簽字人:簽字人: 簽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現為甲方員工,在甲方擔任 一職,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障員工及其他相關人員的安全,依據國家和廣東省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正式上工前已對乙方進行了完全的安全生產教育,乙方也明知了 的工作流程、操作注意事項、及其他安全生產措施。

  2、在工作當中,乙方必須自覺遵守法紀,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措施、規定。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違反本條款所造成的損失和後果,由乙方承擔。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乙方在工作當中若發現有安全隱患,應隨時清除,若發現有未成年人在工作現場,應停止工作,將未成年人帶至安全地帶後再行工作。

  4、甲方有權對乙方在工作過程中,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消防、交通、治安管理政策、法規,違反甲方安全管理規章,不服從甲方管理等行為進行處罰,直至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

  5、乙方在工作過程當中,要愛護甲方的各種設施、裝置。嚴禁偷盜、挪用、破壞工廠的安全防護設施、警示標誌、材料、機械裝置以及消防器材等。凡違反本條款,一經發現加倍處罰,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6、乙方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在工作中按規定正確佩帶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嚴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崗,嚴禁在宿舍內私拉電線;冬季,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子等電器裝置;夏季,嚴禁到河塘中游泳、洗澡。凡乙方人員違反本條款規定,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員工親朋及員工子女在工廠陪待、留宿、逗留等須向工廠報告並經工廠批准,未經工廠批准,擅自滯留工廠發生人身、財產損害事件,後果由員工及員工親屬本人承擔,與甲方無關。

  8、員工、員工親朋、員工子女不得在工廠內打架鬥毆,更不準攜帶管制刀具、鐵、木、槍械進入工廠。

  9、員工親朋、員工子女,不得在工廠內翻窗爬牆,不得在工廠堆放的木料上爬玩,也不得在工廠其他堆放物上爬玩,不得進入工廠的生產車間。員工應當教育好其子女遵守工廠的各項規章制度,保障其子女的人身安全,員工子女滯留工廠期間發生人身、財產損害事件,後果由員工及員工子女本人承擔。

  10、員工、員工親朋、員工未成年子女在廠內外發生違法犯罪、擾亂社會治安行為的,責任自負;

  11、因乙方的過錯,造成甲方或他人財產或人身損害或甲方被處罰,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12、本協議為勞動合同的從合同,隨勞動合同生效而生效,勞動合同解除之日起,本協議自然失效,但因乙方違背協議,造成損失,主合同終止,不影響本協議責任條款的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書 篇6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家庭、民族的希望。在關注學生健康成長的同時,學校和家長都有責任和義務加強對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強“交通安全無小事”的意識,給孩子講解交通安全常識,注重引導、培養和提高孩子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責任到位,確保交通安全。

  學校責任

  1.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不乘坐非法營運及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2.配合交警部門對運載學生的車輛情況進行查驗,及時發現並制止超員、超速等重大違法行為的發生。

  3.放學後,學校安排值日教師把學生護送到大門外,學生自行回家。

  4.教師教育、督促學生放學後按時回家。

  家長責任

  1.保證不讓孩子乘坐無牌、無證、報廢、超員車輛及農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上、下學。

  2.對自發組織合夥租用車輛接送孩子上、下學的社會車輛交通安全自行負責。

  3.平時學生上下學要有人按時接送,雨、雪天家長要親自接送學生上、下學。

  4.嚴禁學生騎腳踏車上、下學。

  5.教育孩子放學後按時回家,離學校較遠的,家長或監護人必須按時接送,凡在上、下學途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家長自行負責。

  雙方共有的教育責任

  1.行人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2.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並要按交通指示燈行走人行道;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3.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

  4.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5.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6.不準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

  7.不要在出租車臨近時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機動道路、人行橫道線上招撥出租車。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附:家長接送注意事項

  “生命是寶貴的,因為它屬於我們每個人只有一次。”為了保證您的子女在上下學途中的交通安全,請你們認真履行以下事項:

  1.嚴格執行我校接送學生登記制度,按時接送子女。

  2.在接送時,不要乘坐“三無”車輛。

  3.不要乘坐三輪車等非載人交通工具及車況很差的客車。

  4.乘車時不要超員。

  5.用摩托車接送時,要採取戴安全頭盔等防護措施。

  如果因家長未能履行以上協議,導致您的子女上、下學發生意外情況,責任自負。

  車王鎮小學(公章)

  班主任簽名: 家長簽名:

  20xx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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