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施工安全協議書彙總九篇

關於施工安全協議書彙總九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施工安全協議書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

  為了搞好高空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人身安全,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相關規定的基礎上,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簽訂此協議。

  一、甲方的職責:

  1、甲方在乙方進入作業現場前,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告知,為乙方帶給《安全操作規程》,對乙方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告知乙方人員安全方面的處罰制度。

  2、甲方在乙方進行高空作業時,有權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對於檢查當中發現的問題,甲方將依據公司相關的處罰制度進行處罰。

  3、作業過程中出現人員傷亡狀況,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事故的處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擴大化,協助相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取證工作,但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承擔任何職責。

  二、乙方的職責

  1、本次施工過程中,乙方務必設立專職安全員,負責作業人員的安全防護告知,安全操作規程培訓。

  2、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於作業時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消除。

  3、乙方在作業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將由乙方承擔全部職責,若對公司造成損失,乙方賠償損失。

  4、乙方在作業過程中,禁止酗酒,疲勞作業,違規作業,甲方將不定時進行抽查,在抽查過程中若發現違規行為,甲方將依據公司

  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

  5、根據“一崗雙責”的規定:乙方的專案負責人,也是安全負責人,負責施工人員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並對乙方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6、在作業開始前,乙方專案負責人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防護措施教育,並有文字存根以備檢查,不得安排未經教育的員工進入現場。

  7、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作業專案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控、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裝置,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職責。

  8、乙方所使用的工具應對其安全防護措施負責並承擔安全職責。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作業專案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控、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裝置,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職責。

  三、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條款,履行各自職責,搞好禮貌作業。

  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專案結束,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甲方:

  職責人:

  簽訂日期:

  乙方:

  職責人:

  簽訂日期:

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2

  建設(監理)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總承包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xx施工改造及裝飾工程的順利完成,依據國家、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貫徹消防“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乙方須認真執行北京市消防條例和政府關於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84號令XX年)第四條規定:“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甲、乙雙方應共同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乙方要組建安全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工作。

  2、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三日內,必須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經公安消防機構核發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許可證後,方可繼續進行施工。

  3、乙方須在三日內到北京市消防局領取並如實填寫《北京市建築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審批表》、《北京市建築工程現場消防安全稽核備案表》,並將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衛方案及現場治安措施方案一併報市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批。

  4、乙方對進駐施工現場人員須進行嚴格審查,並負全部責任,做好對施工人員的法律、法規、及消防安全教育,嚴格遵守甲方及長城飯店的各項安全規定。

  5、乙方與各分包及班組應簽訂安全協議書,專業施工隊應與每個進場的工人簽訂安全協議。施工現場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乙方應組成現場安全保衛組,制定施工現場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並張貼在施工現場,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甲方負責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的監督檢查。

  6、施工單位每天收工後,乙方須留有一定的保安人員,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因乙方安全檢查員不到位,經甲方查出,將對乙方進行人民幣100元罰款。

  7、施工現場由乙方負責配備abc乾粉滅火器及其它消防器材設施,乙方防火負責人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和器材使用的培訓。長城飯店保衛部可協助,做到未經安全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違者甲方將對乙方負責人處以人民幣100元罰款。

  8、施工前,乙方應對進場施工人員辦理施工出入證,施工人員佩帶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尤其對特殊工種應嚴格把關。

  9、施工單位使用的電氣焊裝置須甲方及長城飯店專業人員檢查認可後,方可投入使用。

  10、施工期間嚴格管理明火作業。動火前,由長城飯店現場消防管理人員辦理“動火證”,長城飯店消防專職人員和乙方保安人員到現場檢視後,方可動用明火。動火人必須先清理現場可燃物和易燃物並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設看火人,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水桶。嚴禁非焊工操作。違者甲方或長城飯店保衛部將根據實際情況對乙方進行罰款或其它處理。

  11、施工中必須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設專人負責,建立領用制度,妥為保管,嚴禁亂扔、亂放,本著當日用多少,取多少的原則,嚴禁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儲存及交叉作業。

  12、施工單位的工程用料,須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物料進出飯店要有嚴格手續,主動接受保安人員的查驗,施工現場所用材料、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組織力量進行看管,如有丟失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13、甲方認為施工現場存在重大隱患,有權責令停工整改,停工期間所造成損失及工程進度滯後,由乙方自己負責和承擔。

  14、施工單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按操作規程文明進行施工,施工中發生的傷害事故,均由施工單位自負。

  15、施工單位在施工期間,因不遵守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甲方將追究當事人和乙方負責人的責任,並由乙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重大事故應報有關部門處理。

  16、施工中,乙方施工人員損壞消防設施、裝置,應照價賠償。其賠償物品與飯店現裝置型號、功能一致;故意損壞者,除賠償物品外,還要處以罰款。

  17、施工中需改動消防報警裝置及消防水系統時,應提前一天向長城飯店保衛部申報,不得擅自移動,違者對乙方施工單位處以200元罰款。

  18、明確施工現場若干規定如下:

  18.1全部工作人員應佩戴出入證(胸卡),無證者不得入場。

  18.2進入現場應戴安全帽,無帽者不得入場,入場後不戴安全帽者罰人民幣100元。

  18.3施工現場嚴禁吸菸,甲、乙雙方負責檢查。違者第一次罰人民幣100元,第二次罰人民幣300元,第三次罰人民幣500元並逐出場。如發現某專業隊施工現場地面有菸頭,雙方檢查人員均有權對該專業隊進行十至五十元的罰款。

  18.4場地內嚴禁大小便,違者第一次罰人民幣100元,第二次罰人民幣300元,第三次罰人民幣500元並逐出場。

  18.5現場嚴禁打鬧、鬥毆、喝酒,違者罰人民幣100元。

  18.6現場除管理人員外不得使用手機,違者罰人民幣50元。

  18.7施工單位所需要的臨時電源、水,須經乙方工程部提出書面申請,並報長城飯店保衛部備案;由乙方工程部電工指定配電盤,電源線須用雙護套線接通使用;未經乙方許可私自拉臨時線路,私接電源,甲方及長城飯店保衛部將對當事人進行100元的罰款,對施工負責人進行200元的罰款。如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18.8現場不得使用未准許使用的工具,如須使用火藥槍(射釘槍)、高壓槍、釘水栓,切割機等,乙方須提前一日申請,許可後方可使用。違者罰人民幣100元。

  18.9乙方特殊工種需持證上崗,如須進行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應提前取得長城飯店動火證,配備看火人員、消防器材後方可進場規範作業,違者罰人民幣300元,第二次罰人民幣1000元,第三次罰人民幣5000元並沒收裝置工具。

  18.10施工現場廢棄物乙方應按指定地點存放並及時清走,違者將進行200元的處罰。

  19、乙方在施工全過程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北京市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相關政策、法規與規定,認真貫徹執行《建築施工安全技術規範》、《北京市建築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堅持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時”,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真正做到預防為主,杜患未然。

  20、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北京市《建設工程監理規程》和相關的規定,在今後施工全過程,按照施工監理程式開展工作,認真對待甲方(監理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對監理通知及會議紀要所提問題及時整改、消項,切實做到各項工作(含安全工作)的預控和過程控制。

  21、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持一份。

  甲方單位(簽章): 乙方單位(簽章):

  XX年1月30日 XX年1月30日

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3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切實加強建設工程管理,確保施工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裝置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福州城市客運場站運營有限公司

  第二條 施工專案: 簽訂時間:

  第三條 有效期限20xx年06月至20xx年06月

  第四條 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三次不聽從整改,今後不得承接我司業務。

  2、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五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專案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3、材料進場需要檢查是否有出產合格證,同時應經甲方現場負責人或監理工程師驗證後方可使用。

  4、施工期間,乙方應指派專職安全員作為安全工作聯絡和現場安全管理。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臵施工。

  6、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進場施工單。進場施工人員應掛牌施工。

  7、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8、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日產、日清,確保施工場地衛生整潔。

  9、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絡,不得私拉亂接;做好施工臨時用電;按規範要求搭設腳手架做好安全防護工作,確保施工人員和乘客安全。

  10、建立整改責任制,對檢查中發現的質量安全隱患,採取有效措施立即進行整改,落實專人負責監控,確保質量安全。

  11、現場工地要切實加強節日期間安全、文明生產工作,一旦發生各類突發事故和緊急情況,要立即啟動預案,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和妥善處臵。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2、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裝置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場站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6)施工過程中,因違反工程相關規定的,被相關管理機關勒令停工的。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未設臵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專案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八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九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甲乙雙方簽訂了《 》(下稱:主合同),為確保主合同項下的建設工程施工專案的順利進行,明確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並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治安管理處罰法》、《消防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管理規定,依法簽訂以下治安防火安全協議,作為主合同的補充協議,以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協議內容如下:

  一、協議概況

  1、甲方將建設專案中的移動、聯通、電信訊號覆蓋基站工程由乙方承建,同時將安全生產、消防等安全管理責任一併發包給乙方。

  2、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和企業內部保衛的法律、法規和條例,認真執行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和規範,明確雙方職責、責任。

  二、甲方的責任

  1、甲乙雙方各派專門人員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小組,安全管理小組負責人由甲方指定。安全管理負責人每一週召集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2、甲方對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應給予積極配合。

  3、甲方指定現場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負責專案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檢查乙方治安、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實情況,並有權對乙方治安防火制度落實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糾正意見。

  4、甲方對乙方所有安全設施、防火防盜設施進行不定期檢查,並由甲方的現場負責人監督乙方安全、防火防盜制度的落實情況。

  5、甲方安全管理部門需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對乙方進場施工的人員辦理施工證。

  三、乙方的責任

  1、乙方全面負責施工期間工地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由於乙方施工管理鬆懈或施工人員違章操作等方面原因而造成的刑事治安案件、火災事故和安全生產事故,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可追究當事人和乙方的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並可給與乙方警告、罰款、責令立即整改、賠償經濟損失、解除承包合同的處理。

  2、乙方確定 作為乙方本次工作的負責人,負責治安管理和防火安全教育,並組織定期、不定期檢查,發現隱患漏洞應及時整改。

  3、甲方負責人對乙方提出治安、消防、安全設施及制度的修改意見,乙方須在收到改正通知後的三日內,按甲方提出的意見防範安全隱患、解決安全問題。甲方認為施工現場存在重大隱患,有權責令停工整改,停工期間造成的損失及工程進度滯後,由乙方自行負責和承擔。

  4、乙方負責人在施工前要進行安全專項檢查,熟知建築立體結構和平面佈局,做好安全措施編制。

  5、乙方需保證進場施工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1)在用工前負責對所有施工人員(含民工)進行審查;

  (2)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崗前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

  (3)負責對進場施工人員開展法制教育和防火教育;

  (4)負責對進場施工的各種工作人員進行書面交底或相關防護技能的培訓,明確重大危險點、危險源;

  (5)乙方保證進場施工的電工、電氣焊工、油漆工等特種工種人員具備上崗操作證。

  如甲方發現乙方的施工人員不符合以上要求,甲方將對乙方處以 500 元罰款。

  6、乙方應當根據國家消防安全規範和建築安全要求,合理的配置消防器材,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7、乙方保證向進場施工的工人提供必要的防護裝置(包括但不限於安全帽、絕緣手套、絕緣鞋、防護網、防滑鞋、安全帶等),並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

  8、乙方派專人督促監管並保證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不得私自拉接電線、插座;

  如若發現乙方施工人員存在上述行為,甲方可對乙方處以 200 元的罰款。

  9、乙方保證施工裝修工程及施工安全符合國家消防安全規範和建築安全要求,所有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門按照規定辦理施工證,不按規定佩戴證件或無證者不得進入工地施工。

  10、乙方需要動用電焊、氣割或使用明火作業時,應提前48小時向甲方提出申請,並將如何採取安全防護措施的方案報甲方審查。經甲方審查批准並辦理動火作業證後方可施工。如若乙方違規操作,甲方可對乙方處以 500 元罰款。

  11、乙方派專人看管在施工現場存放的各類施工材料、裝置及工具。如有丟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同時,乙方保證在看管過程中:

  (1)各種施工材料要分類堆放並碼放整齊。

  (2)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危險物品儲存條件管理,設立專庫並指派專人值班看管。

  (3)存在火災危險的工種作業區之間必須設立防火間距。

  (4)每日收工前,必須將當日產生的施工垃圾清理乾淨並清運出場。

  如由於乙方的看管疏忽給甲方造成損失,需向甲方賠償全部損失,同時甲方可對乙方處以 200 元罰款。

  12、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乙方需採取各種有效措施疏散人員、保護事故現場,防止事故擴大或發生次生災害。如由於乙方未及時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3、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確保將生活費、工資等發放到自己職工手中,如因生活費、工資等問題引起法律糾紛,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全部損失。

  14、因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被政府安監部門、消防監督部門等責令停止施工的,工程延期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其 他

  2、本協議系主合同的補充協議,主合同相關內容與本協議不盡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

  3、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從開工到施工的過程中,為保證生產安全,保障施工人員及財產安全,將緊緊圍繞安全為中心,精心組織,精心施工,按期保質保量完成生產任務,特制定以下協議,並雙方嚴格履行:

  一、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和甲方協調好工作做到施爆前、中、後的準備工作,保證工程進度有序進行。

  二、乙方必須督促爆破員、技工嚴格按照《爆破施工技術方案》和《爆破安全操作規程》操作,及時、糾正、制止爆破員、技工違章、違紀行為,確保安全生產。

  三、乙方必須督促爆破員在危險區的邊界,設定警戒、崗哨和標誌,在爆破前發出訊號,待危險區的人員撤離至安全地點後,始準爆破。爆破必須對現場進行檢查、確定安全後,才能解除警戒訊號。

  四、乙方必須督促嚴格執行清退制度,按時領取保管爆破器材,施爆後,必須及時、如數將爆破器材交回配送清退員清退回庫。

  五、乙方使用爆破器材時,必須做好出入庫記錄,保證帳務相符,對無證爆破員及其他人員不得傳送民爆器材。

  六、乙方在施工管理時嚴禁飲酒,若違反規定發生事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七、乙方服從甲方管理,教育施工人員,管理好自己的施工隊伍,對於同施工附近人員及社會其他人發生的打架、鬥毆事件,乙方負全部責任。

  八、乙方必須遵守執行以上條款,如不遵守執行的,造成安全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九、合同約定承包工程專案內容對甲方需要爆破的工作面進行爆破,按照甲方的要求爆破到位。

  十、工程質量:按國家驗收規範達到合格質量標準並符合設計圖紙要求,爭創優良工程。

  十一、施工工期: 年 月 日進場開工, 年 月 日完成。

  十二、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文明生產進行監督,並組織驗收。

  2、對施工生產中的有關技術及質量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3、按施工設計要求,為乙方提供施工測量、放線基準點的交設和佈防,已方便乙方科學合理的實施施工步驟方案。在施工過程中和完工後按照設計要求、以及甲方制定的相關施工方案,技術標準及質量規範進行工程檢查和驗收。

  4、有權對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所有違規行為進行經濟處罰。

  乙方責任:

  1、乙方嚴格遵守甲方、業主和監理單位的所有規定,如

  發生不利後果,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2、嚴格遵守工程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施工,對於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

  3、乙方必須和施工現場人員搞好協作,絕不容許發生打架鬥毆及偷盜事件,發生的所有後果由乙方全部負責。

  4、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接受甲方的工程質量、施工進度、安全生產等有關檢查。

  5、做好安全用電,嚴格按照爆破規程操作,杜絕一切傷亡事故的發生。

  6、凡乙方在本項工程施工過程中與其他單位的一切經濟糾紛由乙方自己負責處理,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的工期和質量標準完成本項工程,如發生工期延誤和質量事故,所有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

  8、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正確管理,甲方若讓乙方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或不能保證安全的情況下進行爆破作業,乙方可以拒絕執行。

  十三、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如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其他新的情況,甲乙方有權提出合同補充條款,合同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其他合同與本合同如有牴觸,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簽字蓋章後生效,完成雙方約定的工作內容後即終止。

  十六、施工期間若因政策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延誤、工期順延。

  甲方(蓋章):

  甲方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6

  為了確保施工安全,保證施工秩序,防止人身裝置等事故的發生,甲、乙雙方特簽定安全協議如下:

  一、協議雙方:

  甲方:邯鄲市裕泰焦化有限公司

  乙方:

  二、施工專案:

  施工起止時間:

  三、保證雙方職工及施工人員的安全是我們雙方領導的職責,對施工合同中規定的條款,雙方都要嚴格執行,甲乙雙方管理人員及現場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必須執行裕泰的安全規程及本工程的安全措施。

  四、乙方若違反裕泰安全規定,發生安全傷害事故,每發生一次從工程款中扣款500—1000元。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火災和人身傷害事故的,視情況加倍扣罰。

  五、乙方在進入甲方工地施工前,應首先向甲方提供施工專案管理人員及安全管理人員名單,並對施工人員進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對施工過程中因乙方私自換人而未及時進行安全教育,一經查出要責令停工接受教育處罰,對造成事故的要依法給予從重處罰。

  六、乙方要嚴格執行、遵守所在區域的各項管理制度並聽從指揮,不得串崗。進入非施工區,動用能源開關,按鈕等設施需經甲方有關單位批准,乙方若有違規違紀現象或不安全因素,甲方有權制止和停止施工,不聽勸阻,按裕泰規定給予罰款。

  七、甲方應向乙方現場負責人交代施工現場可能遇到的危險與涉及到安全的問題(包括帶電線路、裝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氣體、管網等)而後乙方採取相應的防護措施,不清楚現場狀況不得擅自施工。

  八、乙方在施工期間使用的電源由甲方指定,指定電源以上的線路的安全問題,由甲方負責;指定電源及以下的線路架設和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

  九、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中應時時注意現場環境變化,並有針對的,分步驟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施工要分步集中,全過程專人監護,乙方工程施工安全方案與措施必須報甲方。

  十、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都必須穿戴齊全勞保用品,正確佩帶安全帽,2米以上高空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帶,施工作業和操作必須嚴格執行《建築安裝工程技術規定》和《工廠安全衛生規定》。電焊操作嚴禁在其它介質和裝置管道上引燃電弧,並具備防止火花飛濺的措施。電焊用的接地線不允許透過執行的管線裝置構成迴路,應在焊件本體直接連線,焊把必須銅質電纜軟線,嚴禁代替,違者按規定罰款。

  十一、乙方安全管理人員應遵守甲方現場的有關安全規章制度,嚴格按照有關操作規程施工,不得到施工無關的場所逗留或擅自動用裝置。

  十二、乙方安全管理人員應積極配合施工中確定的安全措施的落實,並負責全過程的安全檢查監督,籤認違反規定的裁決和罰款通知。

  十三、乙方必須建立安全機構和安全管理網,明確專人負責現場的安全工作,加強安全管理,並不斷開展安全教育和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問題要認真對待,按規定時間落實,施工中因乙方造成的人身傷害及其它事故由乙方負責,甲方只配合搶救和參與事故分析。

  十四、甲方發現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以便於及時處理,防止事故的發生。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迅速可靠的聯絡電話,若甲方發現問題在24小時之內,按乙方所提供的聯絡方式未能聯絡到乙方,則按乙方違章一次處理,乙方聯絡方式:

  固定電話: 手機:

  十五、協議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自然失效。

  十六、本協議共3面,十六項內容,若對本協議沒有異議,請按要求填寫好各項內容,最後甲乙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協議生效。

  甲方現場安全員: 乙方現場專職安全員:

  甲方安全負責人: 乙方施工負責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7

  甲方: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揚州市消防條例和安全生產部門頒發的關於安全生產規定和要求,本著“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結合小區具體情況,定製施工單位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 施工現場的安全、消防工作由施工單位負責,物業公司負責檢查監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實和執行情況,雙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消防部門的知道和監督。

  二、 乙方應制定消防應急措施,確定施工負責人,全面負責現場安全、防火工作,同時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督促施工人員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按照規定採取必要的安全保護和消防措施,負責日常的安全、監督工作,以確保施工安全。

  三、 嚴格按照物業管理中心備案的裝修方案作業,自覺接受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對裝修過程的監督檢查

  四、 裝修施工期間嚴格遵守《臨時管理規約》、《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如有違紀,願意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五、 施工現場不得亂潑水、亂扔垃圾,不準亂接電線,如有違反,物業公司可收回違反者的出入證,取消其施工資格。

  六、 施工期間要保持樓層公共設施的完好、清潔,如有損壞,按價賠償。

  七、 嚴格執行防火、防爆制度,施工現場嚴禁使用電爐、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可燃保溫材料、吸菸等;在現場施工確須動火時,要持有操作證到物業公司安全協防部辦理審批手續,同時清除附近易燃易爆物品,並對有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交底。施工現場應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具有防火措施。

  八、 施工現場,未經批准不得使用電熱器具,批准使用的電熱器具要符合電氣安裝規範。

  九、 施工材料、裝置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爆物品,應設專庫分類單獨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風條件、照明等電氣裝置應符合防火規定;禁止將施工現場建築物作倉庫使用或長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並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十、 使用氧氣瓶、乙炔瓶(罐)工作間距不小於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於10米。

  十一、 施工現場的垃圾要及時清理,對刨花木屑等易燃易爆雜物必須隨時清掃,清除火災隱患。

  十二、 乙方因裝修造成管道堵塞、漏水、漏電、墜落等事故須負責修復,承擔全部責任。

  十三、 在裝修活動中嚴禁出現影響建築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

  十四、 乙方要遵守小區各項規章制度,並服從物業公司的檢查監督;嚴禁在現場喝酒、賭博、打架鬥毆、無理取鬧和進行其它違法犯罪活動;施工期間在施工工地如發生火災和治安、安全方面的事故、均有乙方承擔。

  十五、 乙方如有違反以上規定的行為,願意接受相應的處理,並承擔全部責任。

  甲方負責人簽字蓋章: 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8

  主合同編號:

  甲方(發包方):新疆宏源盛通電力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

  甲乙雙方根據約定,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建築和裝置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專案:

  施工地址:昌吉市高新區工業園

  工程內容及範圍:承包方承建的安裝工程中所有勞務

  開工日期:20xx 年6月28號(以批准開工報告為準)

  竣工日期:20xx 年8月 28號

  第二條 安全目標:消滅重大事故,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應對乙方承擔本工程安全施工的能力進行稽核,將本單位安全管理要求、本施工區域設施、裝置等情況對乙方進行全面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報甲方備案。對乙方在危險性的生產區域內作業所制訂的施工安全措施,甲方應審查並督促實施。

  3、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聯絡、檢查與協調乙方執行有關安全工作規定。

  4、甲方有權對乙方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施工中發生的甲方事故,由甲方負責調查、統計上報。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專案的承包單位,承擔由於自身管理不善,或因乙方施工人員過失,所造成的人身傷亡、裝置和工程質量事故、工地火災以及一切人為責任事故的全部責任,而不應為此增加甲方費用或延遲施工進度。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承包工程勞務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

  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臨時用電規範》、《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登高﹑動火﹑破土﹑下罐(坑)﹑起重等有關安全施工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具、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配有專職安監人員,(少於30人者設兼職)。同時乙方指派_ _作為安全工作聯絡人。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協調、監護工作。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施工。

  在有危險性的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生產裝置停電﹑停運事件時,必須指定專門監護人,制定專項施工安全措施,經甲方稽核、許可後監督實施。

  6、大型獨立施工專案還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經甲方及監理單位審查合格後監督實施。

  7、乙方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必須滿足施工需要,經過檢驗符合安全規定,在施工過程中應經常進行檢查維護。

  8 、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試,並將考試合格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9 、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裝置、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10、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並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裝置;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1、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並反饋

  12、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同時,乙方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調查處理,並由乙方歸口統計上報。

  13、在施工過程中,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及火災等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負責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五條 對由於第三者原因所造成的與本工程有關的責任事故,由所牽涉到的一方自行解決。

  對於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所引起的安全事故,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對於乙方應預料到、或已預料到,但未採取防範措施所引起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條 甲乙雙方聯絡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絡單、傳真、電傳等書面方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絡時,應於 8 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七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乙方在工程承包合同簽訂後,開工前應當交付給甲方 5000元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行為,未發生人身傷害、裝置及以上事故,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不計利息);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情況,扣除相應比例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火災﹑倒塌﹑吊裝和裝置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輕傷事故、火災﹑倒塌﹑吊裝和裝置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發現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行為,每人次扣款100-200元。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提供的資質證明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本協議的規定,造成施工安全事故,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 1000 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3、乙方未設定安全管理機構、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專案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或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 100 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裝置,但尚未造成後果,乙方按 100 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未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 100 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8、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倒塌﹑吊裝和裝置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 50000 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進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登高必須系安全帶,下罐必須用36伏以下安全照明,現場有易燃物動火必須開動火票,違章每次承擔1000元違約責任。

  2、同一人二次違章,逐次加倍處罰。

  3、實行定置化管理,保證消防通道,文明施工。

  第十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雙方同意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20xx年5月28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安全責任有效期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修期期滿之日止)。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 四 份,甲乙雙方各執 二 份。

  第十一條 以下 1-7 項為本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施工技術人員、工作負責人相關證明材料

  3、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大型獨立專案的施工組織設計

  7、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甲 方(蓋章):新疆宏源盛通

  電力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訂地點:新疆宏源盛通電力工程公司會議室

  簽訂時間:20xx年5月28日

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9

  甲方工程主管部門: 負責人: 公章

  甲方工程專案區域: 負責人: 簽字

  甲方安全部門: 負責人: 公章

  甲方防火部門: 負責人: 公章

  乙方工程主管部門: 負責人: 公章

  乙方安全、防火部門: 負責人: 公章

  乙方工程施工區域: 負責人: 公章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的規定精神,確保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專案施工(以下簡稱甲方)、相關單位(以下簡稱乙方)雙方施工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防火、環保、治安保衛管理責任,規範作業行為,使工程安全優質地按期完成,特制定本協議。

  本協議從簽訂之日雙方簽字加蓋公章起生效,對甲、乙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的條款:

  1、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省、市有關安全、防火、環保管理的法律法規及鞍鋼集團公司、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制定的有關施工安全、防火、環保、治安保衛等各項管理規定。

  2、從事作業人員應身體健康、無職業禁忌,特種作業必須符合國家特種作業的有關要求。

  3、有權拒絕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制止威脅安全的違章行為;對安全、火災隱患有權責令限期整改。

  4、嚴格執行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負責施工作業區域內安全、環保、廠容管理的檢查與考核。

  5、所有施工裝置(工用具)禁止超負荷執行(使用)。

  6、施工作業人員禁止在非作業區域逗留,禁止隨意動用非作業區域裝置(設施)。

  7、需要配合作業時,要嚴格遵守各自工作範圍內的要求及相關規定。

  8、工程結算時,必須透過甲方安全、防火、環保管理部門稽核驗證,需乙方承擔的事故損失費及各項罰款,甲方可由施工工程款中扣除,並保留追償權利。

  9、開工前甲方必須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工程安全交底,交底內容要與並由施工方負責人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10、此協議由甲、乙雙方施工主管部門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簽字後交安全部門簽字蓋章。

  二、甲方對乙方的要求:

  1、施工單位要認真遵守鞍鋼集團公司、鞍鋼股份有限公司和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工程開工前要認真審查有關圖紙和資料,並熟悉施工現場,依據施工作業內容進行危險辨識,制定一圖三表,制定出切實可行的作業活動內容所要求的安全措施,辦理好一切開工手續。

  2、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應根據施工現場條件,提前到集團公司環保處及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辦理施工佔地(綠地)、佔道、伐樹等相關手續。

  3、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要按照甲方相關要求內容,對參加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環保、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培訓教育。特種作業人員(電工、電焊工、氣焊工、指吊工、起重工、危化品等)必須持有效操作證上崗,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施工單位自行負責。同時施工單位要組織施工人員建立互保對子。施工區域要設有明顯的安全標誌及安全護欄、安全網、夜間安全警示燈等防護設施,否則不予開工。

  4、在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設施及管道部位動火時,施工單位要提前一天辦理動火申請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執行動火票制度)。切斷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來源,並處理乾淨殘餘氣體(包括長期閒置的易燃易爆氣體設施)經取樣分析含氧量≥20.5%,必須可靠方可動火。對動火周圍的建築物和裝置必須採取切實可行的防護措施,並且要配備足夠有效的消防器材和防火工具。必要時,可請消防車到現場監護。動火時必須按動火票簽發的時間、地點進行。

  5、乙方在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區域施工作業前,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防爆、防中毒方面知識的教育(必要時可請建設單位專業人員進行教育)。施工人員必須做到不亂竄,不動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設施及各種閥門,不準在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區域逗留、睡覺、更不準吸菸和點火燒廢物,以免發生天燃氣中毒和火災事故。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施工作業的現場監護,確保作業安全。

  6、在天燃氣(氮氣)區域檢修、搶修、施工作業必須攜帶煤氣檢測警儀(氧氣檢測儀)和防毒面具,特別是在天燃氣設施或管道、容器內施工作業必須進行有毒有害氣體檢測,確認合格後方可作業。如確因生產或施工需要,必須佩戴防毒面具,並制定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按有毒有害氣體含量所規定的時間進行作業,指定專人負責現場作業監護。

  7、在拆除裝置、設施時,特別是拆除天燃氣設施,對於天燃氣設施的動火,應採取封閉式,並備有足量的蒸汽或消防車現場配合。拆除下來的物體要進行餘火處理,確認無危險時,方可施工。

  8、在安裝和拆卸構件(裝置)時,施工單位要擬定好可行的方案,經甲、乙雙方有關部門充分討論後,制定出相應的防護措施,確認具備條件時,方可進行施工。施工單位要設專人指揮、專人監護,不得硬拉,硬搬其它構件和裝置,不準在可燃氣體管道,不牢固的管道支架、裝置和其它構築物上捆綁和設吊具,以免發生碰撞損壞其設施、裝置。

  9、在高處(基準面2米以上)作業時,施工人員要配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高處作業搭設的跳板必須相互綁紮牢固,一處作業鋪設不能少於三塊跳板,同一區域多人作業時要設定圍欄,不許搭設探頭跳;高處平臺邊沿及孔洞處要設圍欄和明顯標誌。上層施工要做好保護下層的措施,下層人員(包括地面)受落物傷害,追究上層作業人員的責任,防止高處墜落和落物傷人及砸壞公共設施、裝置,施工單位要指派專人檢查和監護。如在鐵路、公路段施工時,要提前與鐵路、公路部門取得聯絡,辦理好一切必要手續。並按上述部門要求去執行,否則不予施工。

  10、施工單位在施工時,如遇到各處障礙或問題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和各有關部門進行會籤,待障礙或問題處理後,方可施工。

  11、施工單位或人員進入要害部位施工時,必須辦理要害證,要與所屬單位簽訂要害部位補充規定,並按協議的要求落實,否則不準施工。

  12、施工單位要嚴格遵守集團公司有關環境保護規定及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廢水、廢氣、噪聲汙染防治管理辦法》、《固體廢棄物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施工過程採取措施防止對周圍環境產生汙染。嚴禁向排水系統、土壤中傾倒油類、酸類、鹼類、化學品類及其它汙染物,嚴禁火燒各種廢物。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清運、處置施工中產生的廢物,廢物收集、運輸要防丟散、防洩漏、防飛揚,保持周圍環境的清潔,做到文明施工。

  13、施工單位使用的氧氣瓶、乙炔瓶不準放在室內使用,嚴禁放在易燃氣體管道正下方及有明火區域使用。氣瓶施工使用停止後,不許在作業現場放置應及時收集存放到專用庫房,氣瓶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靜態狀態下(未使用)氣瓶間隔為5米,動態狀態下(正在使用)氣瓶間隔為7米,氣瓶使用時必須單獨從庫房中分離開使用,不準在庫房集中存放時開啟使用。

  14、施工單位要保證施工所在區域的安全通道暢通,方便生產操作和正常巡檢,維護工作。正常放置的備品備件等,在生產出現問題時,施工單位應將物件及時撤離為生產創造條件。

  15、在地下挖掘施工時,要與有關單位和部門進行會籤,作業時,要注意地下可能存在的電纜、管道等原有設施,一經發現,要與有關單位和部門協商處理後再繼續施工。

  16、需要停電的施工作業,必須嚴格執行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停電相關要求及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安全標誌、操作牌管理辦法》和停送電制度,停電的線路及裝置要進行雙方驗電,待雙方確認無電後,方可施工作業。

  17、乙方在吊運裝置或構件時捆紮必須牢固,所用吊具要合乎標準,稜角部位必須加墊,嚴防抽籤或吊具斷落物傷人。施工單位的工具、器具、吊具、繩索、材料、裝置等均由施工單位自行保管,並確保其安全效能,做到安全可靠好用。如有損壞、丟失等由施工單位自行負責。

  18、施工期間,乙方施工安全員,必須在每天施工作業前,向施工作業人員進行現場施工作業安全交底。

  19、施工動火作業前必需開具動火票,施工單位動火要自備足量,有效的消防器材,否則不準施工動火。施工單位在當日施工完畢後,要徹底檢查動火源是否熄滅,施工用電是否切斷,以免發生起火,引起火災。

  20、在電氣、計量等要害設施上施工時,遵守上述協議內容的基礎上,還必須遵守電氣、計量施工、動火的有關規定,以保證安全施工。

  21、對檢修、搶修工程施工的立體交叉、多層作業必須做到聯絡確認到位,上層保護好下層,特別是在線上生產執行的裝置上方進行拆除、安裝、切割、焊補等作業必須採取可靠的防護措施方可作業。

  22、在施工區域內,嚴禁非施工人員逗留,否則造成事故,後果責任由事故單位或個人負責。

  23、乙方施工用電焊機二次線接頭要包紮,露天設定的臨時用電裝置應有防雨設施,臨時用電裝置要有接地保護,手持行燈、金屬容器內部、地下室、潮溼地區等臨時照明採用安全電壓,電氣開關處應設明顯標誌,

  24、乙方施工作業中對環境汙染因素要加以控制,作業中應優先採用無汙染或低汙染作業方式(方法),作業中禁止產生新的二次環境汙染。要搞好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和定置管理,各種工程物資和裝置,要按甲方工程部門指定地點堆放整齊,不準隨意亂堆亂放,不能混放。施工物品擺放不準佔用安全通道,施工中產生的固體(液體)廢料、廢棄裝置要隨時清理乾淨,做到施工結束廢料清理結束,場地平整。

  25、施工過程中不準向廠區道路及硬鋪蓋地面區域、草坪裡隨意排放生活垃圾、工業廢棄物,汙水、化學原料等廢棄物。

  26、在現場油漆地面上不準拖拉任何對地面產生磨傷的硬體物品,在作業、搬運、吊運物品時將地面損傷,將按照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廠容、環境管理辦法》相關要求考核。

  27、甲方管理人員發現乙方在施工中有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和安全隱患時,有權制止或終止施工,並按照相關管理規定給予考核。

  28、凡在取向矽鋼建設專案施工區域內作業的單位,均遵守執行本協議,因違反本協議規定內容而發生安全、防火、環保人身傷害事故,由違規方負全責。

  29、乙方在工作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防火、治安保衛法律、法規,遵守鞍鋼股份公司和甲方有關相關方安全管理辦法、安全防火管理、現場管理、治安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防火環保組織機構、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並在工作中嚴格貫徹執行。

  30、其它條款,按照具體施工內容填寫 (補充內容) :

  三、乙方對甲方的要求(乙方填寫)。

  1.開工前甲方必須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工程安全交底。

  2.甲方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乙方施工現場,如需要時必須同乙方取得聯絡,經同意後方可進入。

  3.乙方施工中使用的吊車、電動葫蘆吊等起重裝置,甲方應在施工前確保完好交由乙方管理和使用。

  4.甲方人員嚴禁動用乙方的裝置、動力線路及工具、用具。如需要時必須同乙方取得聯絡,經同意後方可使用。

  5.乙方施工前甲方必須將施工區域內的水、電、風、等介質處在符合施工作業條件狀態。

  6.甲方必須嚴格遵守電氣工作票制,停送電甲乙雙方要確認。

  7.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沒有檢修作業票及安全交底的作業專案;搶修作業甲方必須開具臨時作業票並進行安全交底。

  8. 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關於安全、防火隱患及整改意見,甲方應給予重視,確定責任人和整改時間。由於不能及時整改,要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並向乙方說明原因,確保乙方人員的人身安全。

  9. 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施工產生的固體廢棄物排放區域及存放地點。

  10.甲方制度與國家、集團公司相關規定不符時,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11.甲方必須執行裝置操作牌制度,乙方有權拒絕無牌作業。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