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開除學籍怎麼補救方法是什麼
大學開除學籍怎麼補救
第一步,面對一個處分,學生應當考量以下情況:學校的處分程式是否正當、證據是否充分、依據是否明確、定性是否準確、處分是否適當;學校是否聽取了學生或者其代理人的陳述和申辯;學校對學生作出開除學籍處分決定,是否經過了校長會議研究決定。
第二步,對處分決定不服的.,學生接到處分決定5日內,可以向學校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
第三步,申訴後,學校會對學生的申訴進行復查。學生對學校複查決定書仍然不服的,收到決定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可以向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訴;
第四步,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在接到學生書面申訴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應當對申訴人的問題給予處理並答覆。學生如果對答覆仍不服的,可到學校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