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拉曼卡大學的專業設定

  博洛尼亞改革前,西班牙學制分三個階段:

  1、第一階段教育(短期階段,即“大專階段”,三年學制,拿到的學位為Diplomatura)。大專畢業生可以繼續進行同類學科第二階段教育的學業,也可以直接或透過進修其他補充課程間接進入大學本科課程的第二階段學業。

  2、第一、二階段教育(長期階段,即完整的“大學本科階段”,五年學制)。此種學業分為兩個階段,但透過第一階段後並不頒發任何文憑,也不意味著完成完整的學業或具備專門的職業資格。只有完成全部兩個階段的學業,學生才可按所學學科獲得相應的學士學位(Licenciatura)。

  3、僅第二階段教育(即僅為“大學本科後兩年階段”)。此種學業為期2年,完成後可獲得相應的學士學位(Licenciatura)。大專或大學本科已完成第一階段學業的學生,可以直接或透過進修其他補充課程間接進入該階段學業。

  4、第三階段教育(即“博士學業”)。獲得學士學位的學生可進入本階段學習。學生在完成相應的博士學位學習專案並並透過博士論文後,可獲得相應學術領域的博士學位(Doctor)。

  博洛尼亞改革後,根據2007年10月20日頒發的.1393/2007號政令,西班牙大學開始實行歐洲通行的3-5-8學制。

  5、第一階段教育,四年學制,需要完成240個ECTS學分,獲得相應學科的學士學位證書(Grado)。

  6、第二階段教育,一或二年學制,分別完成60或120個ECTS學分,獲得相應學科的碩士學位證書(Máster)。

  7、第三階段教育,獲得碩士學位的學生可進入本階段學習。學生在完成相應的博士學位學習專案並並透過博士論文後,可獲得相應學術領域的博士學位(Doc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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