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能脫離物體而存在嗎

  力是力學中的基本概念之一,是使物體改變運動狀態或形變的外因。在動力學中它等於物體的'質量與加速度的乘積。

  力是物體對物體的作用,力不能脫離物體而單獨存在。兩個不接觸的物體之間也可能產生力的作用。力的作用是相互的。

  定義:力是物質(物體)與物質(物體)之間的相互作用產生。力的大小、方向、作用點是力的三要素。

  或動量對時間的變化率。

  國際單位:牛頓,簡稱牛,符號是N。這是為了紀念英國科學家艾薩克·牛頓而命名的。

  1N=1kg·m/s2

  測量工具:彈簧秤或測力計等。

  根據力的性質可分為:重力、萬有引力、彈力、摩擦力、分子力、電磁力、核力等。(注意,萬有引力不是在所有條件下都等於重力)。(重力不是所有條件下都指向地心,重力是地球對物體萬有引力的一個分力,另一個分力是向心力,只有在赤道上重力方向才指向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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