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的三個基本單位

  力

  力是力學中的基本概念之一,是使物體獲得加速度或形變的外因。在動力學中它等於物體的質量與加速度的乘積。

  力的概念形成簡史推拉物體時,可以直覺意識到“力”的模糊概念。被推拉的物體發生運動以及物體滑行時,由於摩擦而逐漸變慢,最後停止下來,都反映了力的作用。

  力的分類

  1、根據力的.性質可分為:重力、萬有引力、彈力、摩擦力、分子力、電磁力、核力等。(注意,萬有引力不是在所有條件下都等於重力。重力不是所有條件下都指向地心,重力是地球對物體萬有引力的一個分力,另一個分力是向心力,只有在赤道上重力方向才指向地心。)

  2、根據力的效果可分為:拉力、張力、壓力、支援力、動力、阻力、向心力、回覆力等。

  3、根據研究物件可分為:外力和內力。

  4、根據力的作用方式可分為:非接觸力(如萬有引力,電磁力等)和接觸力(如彈力,摩擦力等)。

  5、四種基本相互作用(力):引力相互作用,電磁相互作用,強相互作用,弱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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