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協議書模板集錦5篇
施工安全協議書模板集錦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協議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大家知道協議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施工安全協議書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乙方施工現場和區域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6、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裝置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9、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影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裝置使用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3、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4、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三、協議內容:
(一)登高上架要求
1、施工採用的腳手架、安全網必須由專業人員搭設,由專案經理(工地負責人)組織技術部、安全部門的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應按類別逐項查驗,並應有驗收記錄。
2、高空作業時,嚴禁立體交叉作業。水平作業時,各工位間必須有一定的距離,作業人員必須配備相應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眼鏡、防護手套、防護工作服等,並應正確使用,施工作業現場周邊設定相關安全標誌牌,並設專人巡查。
3、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
4、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術人員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履行簽字手續外,必須各施工班組長向施工人員進行班組交底及履行簽字手續。
5、特殊工程施工專案如;電氣、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須持有效證件及上崗證的專業人員操作。234
4、遇有雨、雪、霧或六級以上強風,影響施工安全時應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後應先清除施工地點的積水、積雪後方可施焊。
5、焊接時,操作人員應穿戴好所有防護用具。
6、各種用電裝置,照明裝置在露天使用時必須設有防水、防雨設施,各種裝置的防護罩必須齊全。
7無鉻牌的電氣裝置不得隨意接通電源,各種電氣裝置應鉻牌齊全。
(四)動火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向施工班組人員進行消防及動火知識教育。
2、施工現場嚴禁吸菸及隨意動火,如需動火必須向專案經理提出申請,經專案經理同意簽字後方可使用。
3、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須設專門的臨時存放庫房並設定滅火器,沙袋等,由專人管理。
4、施工現場認真執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對木製品的刨花、鋸末、料頭,作到每天工完場清,各類材料都要碼放成垛,整齊堆放。
5、電焊、氣焊作業前要明確作業任務,認真瞭解作業環境,確定出動火危險區域,並立出明顯標誌,危險區內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須移走,對不能移走的可燃物,採取可靠的保護措施。
6、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不能進行操作。
7、屬一、二、三級防火範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8、五級風以上禁止動用電氣焊。
(五)室外吊籃施工要求
1、施工前必須檢查吊籃的焊接點、杆件、鋼絲繩、葫蘆,是否存在損壞和生鏽,如存在則必須進行除鏽補焊、更換等,方可使用。
2、上架的施工人員,必須穿工作服、防滑鞋,並正確佩帶安全帶,並與鋼絲繩穩固連線。
3、吊籃內的施工人員,只能保持三人,攜帶的油漆、塗料等不得多於2桶,並用結實的繩索或掛鉤固定在吊籃上。
4、進入施工現場的操作人員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的熟練工人進行施工,嚴禁由小工或未經培訓的人員上吊籃操作。
5、上吊藍進行上下移動操作時,必須有兩人協同操作。
6、吊籃底部必須採用建築用的竹膠板,且用結實的繩索捆紮牢固。
7、吊籃四周必須設有護身欄及擋腳板,並用安全網將籃身圍護嚴密。
8、籃內放置的鋼抹子、灰刀等零星工具必須用袋子裝好並固定於籃身上。
1安裝隊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要選擇合格產品,有檢驗部門批次驗證和工廠檢驗合格證。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前必須繫好下額帶,以防發生高處墜落,帽飛人落的現象。
2高空施工操作時必須繫好安全帶。安全帶要選用合格產品,有廠家永久字樣的商標,合格證。進入現場必須先檢查安全帶是否完好。安全帶必須掛在牢固結實的地方。
3施工人員應配製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工具用後放入工具袋,工具箱內。施工中待用物料放置時距洞口及樓板沿水平距離為1m以上。收工後,做到工完場清。
1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專案經理負責,設定專職安全員檢查工程的安全生產工作,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各項規定。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施工技術措施時,都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
3做好各分部分項安全交底工作,施工班組每天開班前會,對工人進行針對性安全教育,新工人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不得上崗。124
4保證和完善各項安全宣傳措施,醒目位置設立安全生產宣傳牌,場內安全生產宣傳牌警告。
(八)文明施工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酗酒,滋事打架及進行各種賭博等違法違章行為,輕者清除現場,重者送執法機關依法處理。
2、寢室休息時間,除夜間加班外,必須保證晚上十點後休息,以保證第二天的工作精神狀況。
3、嚴禁帶病上崗操作,一經發現必須由各施工班組長負責安排換崗或休息,以保證所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
4、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
5、嚴禁現場人員出現偷盜工具及材料現象,一經發現,必須清除現場,並視情節對班組負責人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
6、施工現場嚴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員,更不準帶小孩進入
施工現場。
7、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違反所有規章制度,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對班組負責人及違反人進行一定的處罰。
(九)施工現場環境要求
1、施工現場分別設定一座10平米的磚砌封閉式建築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磚砌封閉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運施工垃圾。
2、施工現場細顆散體材料裝卸運輸時,必須採取遮蓋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庫存放,出入廠汽車要保證不將渣土遺撒在廠區。
3、施工現場設定封閉式的油庫、油漆庫,必須做防水處理,容量必須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亂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
4、施工現場各種機械使用時必須採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聲頻率,對強噪聲機械採取封閉措施。
5、在容易產生粉塵的場所,施工人員必須佩帶防護口罩,並採取有效地除塵、降塵措施,保障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
(十)工程質量的要求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含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工程專案安全技術要求和需要,必須達到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幹、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本協議與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時效相同,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儲存一份,簽定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施工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乙方單位(章)
代表人:專案負責人:
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切實做好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使施工現場安全標誌符合標準,保證施工作業安全有序,真正實現施工現場安全標準化管理,有效保護行車安全,消除事故隱患,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爭創高速公路施工管理的示範單位。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權責:
1、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告知乙方“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的各項規定。原則上由駐地辦負責製作整套的施工安全標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JTGH30-20xx)。乙方辦理完施工審批後,開工前由路政大隊指導並監督施工安全標誌的設定,在設定完成後進行驗收。
(2)培訓乙方在施工現場設定的安全員,並對其應履行的職責和著裝、裝置等提出具體安全要求。
(3)甲方對乙方施工安全標誌的擺放進行現場檢查,檢查標準即石黃管理處【20xx】24號文附件3《養護維修作業控制區佈置圖》,如發現施工安全標誌擺放不規範或嚴重缺失,路政大隊將根據現場情況開具《停工整改通知書》。若乙方未執行《停工整改通知書》,甲方有權進行清場。
(4)向乙方通報上級有關指令、惡劣天氣以及突發事件等重大問題。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JTGH30-20xx《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和冀石黃【20xx】24號文《石黃高速公路養護作業現場管理規定》進行安全標誌擺放和養護作業。
(2)乙方要根據工程量大小設專職安全員如干名,不得隨意更換安全員,必須經過路政大隊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乙方的安全員負責施工標誌的擺放以及對來車方向車輛的預警和提示,如發現標誌有損壞或缺失現象應立即向相關部門彙報,並及時領取以便更新或補齊安全標誌,確保安全施工。如甲方發現施工現場存在隱患,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執法人員的整改和處理。
(3)乙方在接到甲方停工令後,未得到甲方復工令不得擅自施工。
(4)乙方要定期清理施工區域,清楚垃圾和雜物,保證施工現場的衛生和整潔。施工人員應統一著裝,並嚴格在施工區域內施工。
(5)施工車輛應保證效能良好,嚴禁養護機械帶故障運轉或超負荷運轉,不得使用報廢車輛。
(6)施工車輛應儘量不佔用快車道,如必須佔用時應按《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JTGH30-20xx執行。
(7)施工材料一般不在路上堆放,如需在路上放置必須經養護部門批准,在路上堆放的原材料必須整齊,袋裝水泥必須碼放整齊並進行遮蓋,遮蓋要整齊牢固,做到防雨、防潮;對於砂石料等材料必須分類存放、堆放整齊(堆成方形或長方形)並擺放說明材料種類及規格的標識牌,必要時還應對砂石料進行遮蓋。
(8)對挖除的舊水泥混凝土、瀝青路面等雜物要隨清並及時運走,不得堆放在作業區內,更不得扔到邊溝、邊坡及中央分隔帶上,若發現有隨意丟棄施工廢料等雜物的,責令乙方清除,或罰款後由其他單位完成。
(9)乙方不得對路面、標線、護欄等沿線設施造成汙染,對造成汙染的單位責令其清除乾淨,對於不能清除的,要按照路政《路產賠補償標準》進行賠償。(10)乙方在施工作業面準備一臺清障保暢車,預防施工區域事故車堵塞道路。
(11)乙方應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人員不得橫跨、穿行高速公路,嚴禁上路攔截、搭乘過往車輛,不得阻礙過往車輛的正常通行。
(12)乙方無權在施工區域或路上收取任何費用,如發生過往通行車輛損壞乙方擺放標誌、工具、材料等情況,必須上報所管轄區路政部門按規定進行處理。
二、由於乙方施工存在的各種問題所引起的交通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及人身傷害,均由乙方負責。
三、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此協議書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結清施工款自行終止。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姓名:姓名: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為落實腳手架拆除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確保腳手架拆除工程的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明確如下協議。
甲方:
一、應積極組織和督促乙方開展安全拆除腳手架工作,加強拆除施工生產的指揮和協調。
二、劃分拆除作業區,周圍拉設警戒線和豎立警戒標誌,警戒區域嚴禁非作業人員入內。
三、對腳手架拆除前檢查吊運機械是否可靠,吊運機械不允許搭設在腳手架上。
乙方:
一、所有高處作業人員應嚴格按照高處作業安全規定執行,上崗後先檢查,加固鬆動部位和施工電梯料臺口架子的加固工作,確保施工電梯正常安全運作,如有疏忽或加固不到位,由此而產生的一切不良後果,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二、應清除腳手架各層留下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塊,清理物品安全輸送至地面,嚴禁高處拋扔,如盲目蠻幹違反有關規定,由此而產生的一切不良後果及費用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若鋼管扣件因拋扔造成損壞而無法歸還給租賃公司的,由乙方照價賠償。
三、在腳手架拆除過程中不能碰壞門窗、護欄、落水管等物品,也不能損壞已做好的地面和牆面,如損壞嚴重,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賠償責任。
四、拆除時統一指揮,上下呼應,動作協調,當解開與另一人有關的結釦時,應先通知對方,以防墜落,如違反規定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乙方自負。
五、腳手架拆除程式,應由上而下逐層按部拆除,先拆防身杆、腳手板和橫向水平杆,並依次拆剪刀撐的上部扣件及接杆,拆除全部剪刀撐拋撐以前,必須搭設臨時加固斜支撐,預防腳手架傾倒,未按規定要求做產生的一切費用責任乙方自負。
六、應積極配合甲方其他班組的修補工作,不得擅自提前拆除修補所需的腳手架,如延誤由此而產生的額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七、運至地面的材料應按指定地點分類堆放,當天拆當天清,不能延誤甲方下道施工工程。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共同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紅樹林美食廣場二樓網咖裝修工程的鋼結構部分工程)施工的安全責任問題,訂立如下協議:
一、凡甲方委託乙方的鋼結構工程施工專案適用本協議。乙方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條款,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施工。
二、乙方人員進入工程施工現場,必須遵守甲方制訂的安全生產製度和客戶的安全規定。
三、乙方在工程施工場地必須根據實際情況,按規定懸掛安全警告標誌,發現違章作業者要立即糾正並作出處理。
四、乙方在實施“工程合同”期間,所有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且承諾為每位施工人員提供人身意外險保障,保費由乙方承擔。由於乙方的工具裝置和施工不符合安全規定或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事故而造成甲方或乙方或第三方人員的傷亡的,其一切損失及責任一律由乙方負責,並由乙方向其上級主管單位上報,組織調查,接受處理。
五、由於乙方的工具裝置和高空作業施工不符合安全規定或違反操作規程等原因造成甲方或乙方第三人員傷亡事故的, 一切行政、民事、刑事責任概由乙方承擔,並由乙方負責向其上級主管單位上報,組織調查,接受處理。
六、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含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及其他相關政府主管部門規定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乙方要有專人負責安全監督檢查工作,使用的工具、裝置必須符合安全要求。發現危險因素必須立即整治。
七、乙方在廠房內動火或架設臨時用電線,接取用電電源等,必須經使用者有關部門批准才能進行作業,甲方有權按協議規定進行抽查和監督,發現違章作業(施工)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作業,其損失由乙方自負。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5
甲方:哈爾濱鐵路局哈爾濱車務段
乙方:中鐵十二局集團有限公司哈爾濱車輛段遷建工程專案部
一、工程概況:
1、施工專案:接建站修庫工程
2、作業內容:基礎承臺、框架柱、砌築、吊裝屋架等廠房施工專案。
3、作業時間:20xx年10月24日至20xx年12月31日。
4、影響範圍:哈南站修庫車間院內(相對王孫下行左側DK4+258---DK4+312里程)
二、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1、施工責任地段:哈南站修庫車間院內(相對王孫下行左側DK4+258---DK4+312里程)
2、施工期限:20xx年10月24日~20xx年12月31日
三、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範:
甲方:
1、《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道部令(20xx)29號;
2、《行車組織規則》哈鐵總[20xx]226號;
3、《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01號);
4、《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部令第30號);
5、《哈爾濱鐵路局普速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哈鐵總【20xx】33號
6、《哈爾濱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鐵路交通事故管理制度》哈鐵監管安〔20xx〕12號;
乙方:
1、《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道部令(20xx)29號;
2、《行車組織規則》哈鐵總[20xx]226號;
3、《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01號);
4、《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部令第30號);
5、《哈爾濱鐵路局普速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哈鐵總【20xx】33號
6、《哈爾濱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鐵路交通事故管理制度》哈鐵監管安〔20xx〕12號;
7、《鐵路訊號施工規範》TB10206-99;
8、《鐵路訊號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TB10419-20xx;
9、《鐵路訊號裝置9050安裝標準》TB10419-20xx;
10、《鐵路電力管理規則》及《鐵路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鐵運(1999)103號;
11、《鐵路電力裝置安裝標準》(80)鐵機字1817號;
12、《接觸網安全工作規程》鐵運(20xx)69號;
13、《哈爾濱鐵路局接觸網作業車管理辦法》哈鐵供電[20xx]240號;
四、安全防範內容、措施
甲方:
1、行車安全:施工作業期間,施工作業地點以及施工作業影響範圍內甲方不得安排行車作業。
2、施工安全:施工作業期間,甲方在施工區域所屬訊號樓設監控人員,落實好安全控制措施和行車組織辦法。
3、人身安全:施工作業期間,甲方人員進出施工作業區域,做好人身安全防護,不得干擾乙方正常天窗內施工作業。
4、結合部安全分工:甲方負責按照乙方請求,對乙方登、銷記內容進行稽核和籤認,及時向上級部門申請並轉發命令。
5、按照乙方要求組織乙方工程車輛進出作業地點,對乙方作業進行監督、檢查。
乙方:
1、行車安全:施工作業期間,工程車輛在站內進行作業時,由乙方自行負責止輪;作業機具禁止超出作業地點範圍。
2、施工安全:施工作業不得擾動、破壞管線、電纜等隱蔽裝置,施工負責人職務不到位,作業人員不足、準備不充分、影響範圍不符,嚴禁進行作業,施工作業安全防護措施、控制辦法。
3、人身安全:自行承擔自身作業的人身及作業安全責任,施工前乙方組織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嚴格執行《安規》等相關檔案規定,確保作業人員人身安全。
4、結合部安全分工:
1)按規定在施工作業地段,行車管理單位管轄行車室(訊號樓)設定專職駐站聯絡員,作業現場設定現場防護員。
2)按要求認真準備施工,設專人到車站進行登記請令,駐站聯絡員要按規定在作業前40分鐘完成《行車裝置施工登記簿》、《鄰近營業線施工登記簿》登記。
3)牽引供電施工“天窗”作業應認真執行《接觸網V型天窗停電行車限制卡》相關規定,施工作業期間與車站值班員共同確認好V型停電行車限制內容。
五、對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包括共同安全職責和雙方各自安全職責)
共同安全職責:
1、嚴格執行部、局營業線施工有關規章制度。
2、按時參加施工預備會,協商解決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問題。
3、及時發現和處理施工中存在的問題,通報運輸組織要求和施工安全動態。
4、發生施工事故或危及行車安全險情時,施工單位要全力搶修,車務單位和裝置管理單位要積極配合,並按規定及時上報;雙方必須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
甲方:
1、對乙方在《行車裝置施工登記簿》、《鄰近營業線施工登記簿》登、銷記的內容進行嚴格把關。
2、對乙方違章、違規行為有權進行制止,必要時停止施工作業。
乙方:
1、提供作業內容,進行技術交底,承擔內容不明確,資料不清楚造成後果的責任。
2、按照施工作業計劃提供的影響範圍作業,承擔超過影響範圍造成後果的責任。
3、按照施工作業要求作業,承擔違反施工作業要求造成後果的責任。
4、乙方遇有特殊情況引起施工作業進度變更時提前通知甲方。
5、由於施工造成甲方裝置、設施損壞由乙方負責。
6、電氣化區段停電單元作業時,必須憑停電的排程命令方可進行作業;送電時,在具備送電條件後,憑送電的排程命令方可送電,由乙方承擔違章作業造成後果的責任。
7、提報的牽引供電施工作業應符合《接觸網V型天窗停電行車限制卡》相關規定,由乙方承擔錯誤提報《接觸網V型天窗停電行車限制卡》造成後果的責任。
8、乙方負責對乙方人員的人身安全教育及遵紀守法教育,嚴格遵守人身安全及車站關於站序管理的有關規定,如發生問題由乙方負全責。
9、乙方進行挖掘作業前,必須與工務、電務、通訊等裝置管理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施工前通知裝置管理單位人員現場採取安全措施,配合作業,如發生問題由乙方負全責;
10、在作業中產生的行車、人身安全問題均由施工方自行負責;
11、未得到車站的准許嚴禁施工機械等運輸工具在站內及線路上隨意執行,如違反由乙方負全責。
六、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包括髮生行車責任事故時雙方所承擔的法律責任)
按部、局有關規定辦理。
七、安全監督和配合費用:
按部、局有關規定辦理。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九、經雙方領導簽字後,各報主管業務部門、安全監察室審查。本協議一式五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