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文化精神鼻祖杜甫

和諧文化精神鼻祖杜甫

  一、杜甫和諧文化思想的歷史淵源

  杜甫及其詩歌的和諧文化精神,有其淵源。括來講,主要有三個方面:歷史文化淵源,地域的、家學的淵源和唐代社會的現實淵源。

  儒家文化中的“仁愛”思想和“大同”和諧社會的理想,一直是杜甫詩歌中的主調。孔子提出“天下歸仁”的思想,指出“仁”的主要含義是“愛人”(《論語·顏淵》),而實現“仁”的一個重要方面是“泛愛眾”(《論語·學而》)。此外還有儒家的“和為貴”(《論語·學而》)與“致中和”(《禮記·中庸》)思想,形成了杜甫以儒學為框架的“民惟邦本”(《尚書·五子之歌》)的安定和諧的社會理念。《禮記·禮運》中所提出的“天下為公”及“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的大同社會理想,也是杜甫所向往的和諧社會的理想世界。除了儒家的思想資源以外,道家文化的“萬物與我為一”(《莊子·齊物論》)、“順物自然”(《莊子·應帝王》)的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思想、釋家文化中“眾生平等”《大般若經》卷三五)、“普度眾生”(《普經》卷三)的慈悲思想及墨家文化中“兼愛”、“非攻”(見《墨子》中《兼愛》、《非攻》篇)的和平理念等,也從不同的思想層面為杜甫的和諧文化精神提供了精神的滋養。

  實際上,杜甫所受到的中國傳統文化的影響,是從中原文化開始的。在中國諸地域文化中,中原文化是中國元文化的淵源和發祥地;無論是儒家文化,還是道家文化,其源頭都在中原。杜甫是河南鞏縣(今河南鞏義市)人,他的青壯年時代,是在唐代洛陽、長安兩京地區度過的。他35歲以前,基本上是生活在他的家鄉洞南鞏洛地區,之後的十多年則生活於長安。黃河流域中下游的中原地區(包括長安、洛陽兩京地區)自周公在成周(今河南洛陽)制禮樂制度以來,兩漢、北魏、隋唐都盛行儒風。中原以儒家為主的思想和文化,奠定了他的思想基礎。起源於中原的老莊的道家和首傳於中原的釋家的文化思想,也在中原地區相當流行。中原文化以儒教為本,以道、釋為翼的相互補充的思想框架,形成了中華民族的基本文化思維和文化心理結構。但相對地說起來,儒家思想文化則是中原文化的核心。杜甫的思想基本上在“儒家界內”(葉《原詩》),不能不說是受到了中原文化的深刻影響。儒家思想是一種務實致用的文化思想,對現實社會有很強的政治教化作用和現實的實用性。中原地區的文學,自《詩經》、漢樂府以來,就有很強的現實主義傳統。中原的史學傳統,也是充滿著實用理性的。史家的憂患意識與儒家關心現實的人生態度所形成的憂國憂民的思想意識,是推進和追求社會安定與人際關係和諧的思想動力。道家“順物自然”即人與自然和諧的思想與釋家的“一切眾生悉皆平等”(《維誥所說經》)的平等意識,可謂是對儒家的“仁者愛人”(《孟子·離婁》)思想的重要補充。三者共同構建了中國的和諧文化。中原文化的傳統,奠定了杜甫以儒家為主,兼融道、釋的文化思想基礎,儒、道、釋等思想中的和諧文化因素,對杜甫的人生觀有著至深的影響。

  除了歷史的文化淵源之外,唐代的社會,是杜甫文化思想形成的現實淵源。尤其是唐太宗和唐玄宗的“貞觀之治”和“開元之治”,更是杜甫心目中和諧社會的樣板。在中國的傳統思想文化中,儒家思想是最務實的一種。儒學主要是以倫理道德來安定社會秩序、協調各種人事關係的學說。但在魏晉以後,儒學漸被以玄談務虛的玄學所代替,處於邊緣的地位。唐代建國之後,唐高祖及唐太宗皆實行重儒政策,恢復了國家和地方各級學校以教授儒經為主的教育制度。唐太宗尤重儒學。他說,“朕所好者,惟在堯舜之道、周孔之教”(《貞觀政要》卷六);但對道、釋他也同樣加以利用。由於他政治上開明、對中國的和諧文化有很深的理解,故他在對待君臣關係、民族關係及君民關係等方面,都能處理得比較得當。他提倡大臣進諫,和睦群僚,搞好君臣上下的關係。對民族關係,他也處理得比較恰當。他說,“自古皆貴中華賤夷狄,朕獨愛之如一”(《資治通鑑》卷一九八),因此被各民族尊為“天可汗”。他把君民關係比做是舟與水的關係,認為“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唐太宗《自鑑錄》,《全唐文》卷一零),故能均田於民,輕徭薄賦,促進生產

  發展,和諧社會關係,從而締造了“貞觀之治”的盛世。唐玄宗在盛唐社會的前期,繼承了太宗的開明政治和文化政策,重用姚崇、宋、張說、張九齡等賢臣,興利除弊,毀玉沉珠,生活節儉,勤政愛民;在經濟上採取了與民休息、減輕農民負擔的措施,緩和了階級矛盾,提高了人民生產的積極性,出現了“公私倉俱豐實”(杜甫《憶昔》)的空前的經濟榮景象;在對外關係上,他採取以和平外交為主的綏邊政策;在思想方面,他以儒教為中心,兼倡道、釋,還採取了對外來文化開放的政策,使各種文化思想空前活躍,促成了各種文化的和諧發展,使盛唐文化尤其是詩歌,出現了前所未有的昌盛局面。那時大唐的綜合國力空前強盛,居於世界之首,出現了“開元之治”的又一盛世。太宗的“貞觀之治”與玄宗的“開元之治”使唐朝達到了封建社會的鼎盛時期,也是後世所企羨的人民安居樂業的太平盛世,是封建社會中和諧社會的樣板。但是,唐玄宗在天寶後期,逐漸地驕傲自滿,腐化墮落;私慾膨脹,加重了對農民的剝削;盲目擴邊,激化了階級和民族的矛盾;在思想上迷通道教,使賴以治國安邦的儒學削弱和邊緣化,造成了思想的混亂,文化上也失去了和諧。安祿山、史思明等分裂分子野心膨脹,乘機擴張勢力,最終導致了“安史之亂”。 杜甫生長於盛唐之世,從小就樹立了安邦濟民之志,把“貞觀之治”和“開元之治”的和諧社會視為歷史和現實中的理想社會。因此,他在天寶後期及安史之亂後,雖處以亂世,目睹時艱,但卻未喪失信心,時時處處都以大唐盛世的`和諧社會為理想支撐,加以追懷,並以此作為復興大唐的思想動力,對社會上出現的一切不和諧的現象進行批判和鬥爭,力爭大唐早日恢復往日的盛世。

  除了歷史文化和現實社會的淵源之外,杜甫還有其家學的文化淵源。杜甫出生於_個世代“奉儒守官”(杜甫《進雕賦表》)的家庭,有“傳之以仁義禮智信”(杜甫《唐故萬年縣君京兆杜氏墓碑》)的家風。他的十三世祖杜預,是西晉時期一位對儒學研究造詣很深的將軍,著有《春秋經傳集解》傳世。杜甫的一生都以這位先祖的文治武功尤其是其儒學造詣為自豪,曾自稱對其先祖杜預“不敢忘本,不敢違仁”(《祭遠祖當陽君文》)。杜甫之尊崇儒家文化是有其家學淵源的。他的祖父杜審言,是武則天朝的著名詩人,雖不以儒學聞名,但其詩中也充滿了“撫功銜道義”(杜審言《贈崔融二十韻》)的儒學精神。他的繼祖母盧氏,“慈恩穆如”,待審言前妻的子女如同己出。他的叔父杜並,是一位有名的“孝童”(見杜甫《唐故范陽太君盧氏墓誌》)。他的姑母裴氏,是位“魯義姑”(出處同上)式的人物。杜甫年幼,母死後,即由這位姑母撫養長大。其外祖母李氏也被時人視為“勤孝”(張說《贈陳州刺史義陽王神道碑》)一類的人物。杜甫在這樣充滿著儒教仁孝節義的家庭環境及親戚中長大,自幼耳濡目染,受到先祖的儒學精神和家庭仁愛和諧家風的很深影響。正是在這些歷史、現實與家庭的文化氛圍中,杜甫廣泛地接受了中國的和諧文化,成為中國詩人中最具有和諧文化精神的代表人物。

  二、杜甫思想及其詩歌的和諧精神

  杜甫的和諧社會和和諧文化的理念,具體地表現在他的思想行動和詩歌創作之中。他的和諧文化思想理念,具體地表現在他的和諧社會理念、和諧詩歌審美觀念與詩歌機制方面的和諧等三個方面。

  (一)杜甫思想中的社會和諧理念

  嚮往和諧的君臣關係。杜甫特別嚮往儒家的君明臣賢的理想君臣關係。他心懷稷契之志,要“致君堯舜上,再使風俗淳”(奉贈韋左丞丈二十二韻);他心目中的聖明之君是堯、舜和唐太宗(“煌煌太宗業,樹立甚宏達”(《北征》))。杜詩對堯、舜、唐太宗等君臣和睦的關係予以讚揚,而對唐玄宗晚年親近小人、屠賢臣的行為屢加譴責:“忠貞負冤恨,宮闕深綴”(《八哀·李邕》);他對唐肅宗猜忌賢臣也十分不滿:“唐堯(指唐肅宗)雖自聖,野老復何知”(《秦州雜詩二十首》其二十)。他希望能夠回到堯舜與漢初“古時君臣合”(《述古三首》其一)的君臣和洽的局面。

  建立和諧的家庭關係。杜甫在處理家庭關係方面,可謂是父慈子孝、夫愛妻順、兄悌弟敬的典範。對子女,他是一位好父親。他對自己的子女慈愛有加,教育子女讀書寫詩:“覓句新知律,攤書解滿床”(《又示宗武》),並讓兒子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見《催宗文樹雞柵》)。對妻子,他是一位好丈夫,與妻子恩愛和睦,情深意長:“何時倚虛幌,雙照淚痕幹”(《月夜》),“晝引老妻乘小艇,晴看稚子浴清江”(《進艇》)。對弟妹,他也是一位好兄長。在戰亂中,他時刻思念身在他鄉的弟妹(見《憶弟》、《乾元中寓居同谷縣作歌七首》等詩)的安危。

  主張各種社會關係的和諧。他對朋友十分講誠信,他希望“天下朋友皆膠漆”(《憶昔二首》其二),都成為管、鮑之交,最恨“手作雲覆手雨”(《貧交行》)的人。他交的朋友如李白、高適、岑參、嚴武、鄭虔、蘇源明等人,不管是對方的窮通遭遇如何變化,他對朋友的友誼都是終身不渝,是一個最忠於友情的人。杜甫還對如李邕、房等正直耿介的年長的前輩,十分尊敬;對年輕的後輩如王郎、司直等人,則獎掖有加,寄予深切的關愛之情。

  在人與人的關係方面,杜甫一向主張平等相待。他自己的兒子雖然在貧困中餓死,但比起“失業徒”和“戍遠卒”的平民百姓來,自己仍有“生常免租役,名不隸征伐”(《自京赴奉先縣詠懷五百字》)計程車族特權,對此他表示十分愧;他與羌村的父老一起飲酒,談論時局(見《羌村三首》);有客人來訪,他請鄰家的農家老翁對飲作陪(見《客至》);他有時還到農家與老農喝酒談心,與處士山人交朋友,從來沒有官人的架子。

  對於下層百姓,尤其是對那些弱勢群體,杜甫則體現了仁厚的關切同情之心。他“窮年憂黎元,嘆息腸內熱”(《自京赴奉先縣詠懷五百字》),在天寶末年即寫出《兵車行》一類的詩歌,為“或從十五北防河,歸來頭白還戍邊”的遠征邊塞計程車卒鳴不平。在《自京赴奉先縣詠懷五百字》中他寫道:“庭中所分帛,本自寒女出。鞭撻其夫家,聚斂供城闕”及“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尖銳揭露了統治者殘酷剝削壓榨百姓和貧富嚴重不均的社會現實。安史之亂後,哀鴻遍野,民不聊生,他更寫出“三吏”、“三別”之類的新題樂府詩,為天下蒼生的生死離別為之痛哭。在蜀中,他寫出《茅屋為秋風所破歌》、《枯》等詩,對流離失所的寒士和被刻剝得無以為生的百姓發出深切同情與感嘆。在州及江湘等地,詩人雖已處於飢寒交迫的境地,卻對戰亂中無兒無食的寡婦、負薪背鹽白髮不嫁的州女、峽江操舟賣命為生的船伕以及湖湘“軸茅空”(《歲晏行》)的貧苦人民掬出一把把同情之淚,處處為他們著想,並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他迫切希望早日結束戰亂,讓百姓們過上“焉得鑄甲作農器,一寸荒田牛得耕”(《蠶谷行》)的太平日子。他還希望統治者要“行儉德”(《有感五首》其三),懲貪腐,使“普天無吏橫索錢”(《晝夢》)的清明之治及“男谷女絲行復歌”(《蠶谷行》)的人民安居樂業的和諧社會早日出現。

  主張平等相處的民族關係。在這方面,杜甫是深受唐太宗和唐玄宗對各民族平等相待政策影響的。在他的詩中,杜甫對一些少數民族出身的將領,如哥舒翰(突人)、李光弼(高麗人)、王思禮(高麗人)等為大唐做出過突出貢獻的人,都有甚高的評價,並不因其為異族而掩德不彰。他與賀蘭楊、宇文晁、斯融等少數民族的人也都有詩歌的交往。對唐軍中的羌族等少數民族的戰士,他主張應與漢族戰士刑賞一致,平等對待:“明其號令,一其刑罰,申其哀恤,致其歡欣,宜先自羌子弟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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