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安全協議書模板彙編八篇

關於安全協議書模板彙編八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那麼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協議書8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北京泛海展覽展示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承辦史館設計布展具體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簽訂以下條款:

  一、 專案名稱及專案內容

  1、專案名稱:部史館設計布展。

  2、內容:史館的設計、布展、雕塑、油畫、燈光裝置等。

  二、 專案製作期限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年按甲方要求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完成本工程。

  2、布展期間無故停工10天以上被視為自行退出(春節放假暫停除外),甲方有權重新招標,同時不再支付對方相應款項。

  3、遇不可抗力或(國家規定)專用條款所列情況,工期做相應順延:

  三、布展專案採購價及付款方式。

  本專案屬於文化藝術類布展專案,工程預算按北京市(08預算定額)標準計量,人工費按北京目前市場人工費調差,本專案主要部分均在泛海公司北京場地完成製作好後再運輸到現場組裝,本專案採取工程總價包死形式承包,如有較大變更甲、乙方協商解決。

  1、 布展專案採購總價拾柒元捌角玖分整

  2、 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生效後,乙方開始加工製作10天后甲方即付乙方30%布展款,合計款項約為;

  (2)布展製作進度過半時,甲方再付乙方40%布展款,合計款項約為 28.8萬元 ;

  (3)布展專案完成並驗收合格經甲方認可一週後,甲方再付乙方25%布展款,合計款項約為

  (4)扣留5%布展款人民幣 3.6萬元作為質量保證金,壹年後的一週內付清。

  四、 水電供應

  現場組裝時甲方負責提供水源和電源及相關費用,乙方自行組織臨時水電管線的敷設。

  五、 工程質量及驗收

  1、乙方製作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工程、工藝質量標準及國家陳列布展工程有關規定。

  2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經雙方確認的設計圖及材質、工藝標準進行布展製作。

  3、組裝時隱蔽部分要事先通知甲方和監管人員,由甲方、乙方和監理人員一同進行檢查;由乙方填寫隱蔽工程記錄,甲方和監理進行簽章。

  4、布展製作安裝過程中,甲方和監理人員有權對布展製作質量進行監督,發現有不符合質量要求工序的,甲方有權處以乙方停工、返工,乙方應無條件接受,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乙方自負。

  六、甲方責任

  1、甲方應按合同及時付款,以保證乙方製作的順利進行,如因甲方延誤造成乙方不能按時完工,責任由甲方負責。

  2、對布展現場進行指揮協調,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3、對預定方案以內的修改、調整,乙方應無條件服從;對預定方案以外的增加或減少,由雙方根據具體情況商定。

  七、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設計要求、環保用料標準及正確的工藝流程布展製作,按期完工。

  2、服從甲方現場排程指揮,遵守現場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如乙方人員發生任何事故責任自負。

  3、布展組裝現場需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布展人員會操作消防器材。

  4、布展專案完成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負責免費保修2年,有償保修期按當地市場最低價格。

  5、乙方人員應服從甲方指揮按指定路線進場布展安裝,不得在展館工作區外隨意走動及喧譁。

  6、乙方應嚴格遵從保密原則,具體事項另行簽訂《安全保密協議》。

  7、展館建築及各種設施因乙方原因損壞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八、其它

  1、本合同共3頁(含首頁不含附件),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甲方財務部門1份。

  2、本工程中空調、消防、監控、文物複製等為甲方主導專案視實際發生結算不含預算中。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內的條款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違者應承擔經濟責任。

  協議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安全協議書 篇2

  尊敬的家長:

  您好!

  為豐富學生的課外生活,拓展了學生的發展空間,為學生的夢想插上理想的翅膀。本期我校特開設朗誦、書法兩個社團。

  社團活動時間為每週三下午放學後,即15:35--16:25。本著學生自願並且經家長同意參加的原則,如您自願送您的孩子參加學校社團活動,請您準時來接您的孩子回家,並經常加強安全教育,以免意外情況的發生。讓我們家校密切合作,為您子女的幸福人生奠基。

  本協議家長必須本人簽字,否則視為無效。協議簽訂後,學生放學後的一切安全責任由家長負責。

  班級: 學生姓名: 家長簽字:

  家庭住址: 聯絡電話:

  桃花鎮中心學校

安全協議書 篇3

  承諾人:

  本人願意在租賃(合同號 )重慶市永川區政鑫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的位於資產期間,擔任此資產安全第一責任人,並嚴格做到:

  1、 關心、配合、支援甲方搞好資產的安全工作,增強防範意識,重視防火、防盜以及其他治安、消防安全工作。制止並檢舉一切違反治安、消防等法規的行為,發現火險隱患、火災及治安事件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和出租人。 2、不在所租賃資產記憶體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險物品,不得在進出口以及非租用空間等公共區域堆放物品、亂搭亂建,不得危及房屋安全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不得阻礙消防通道。

  3、對在所租賃資產內用氣、用電等安全負全部責任。注意天然氣及液化氣等的使用安全,防止發生火災和煤氣中毒;注意用電安全,嚴防觸電和各類電器火災。不私自亂拉亂接電線,不使用大功率電器,不使用生活電爐;人員離開時要關閉電器電源,停電時應切斷電源開關;發現供電系統過熱、有異味、冒煙等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切斷電源並及時報告出租人。

  4、 要預防意外消防事故的發生,自行配備適量的滅火器。嚴格遵守有關的用火用電制度,不亂拉亂接電源線,不擅自更改天然氣管線。不在室內、樓道進行燒香、燃燭、焚紙等危險行為。

  5、無條件配合出租人對出租房屋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監督和管理。

  6、 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教育,禁止小孩玩火。外出時告誡留守資產內的老人、小孩,防止發生意外情況。

  7、資產租賃為現狀結構租賃,不對資產建築結構做出任何變動、改建及調整。

  8、對所租賃資產進行裝修時,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①、負責對進場裝修的所有人員進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傳教育,使施工人員提高安全意識,自覺遵守有關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制度。

  ②、 裝修施工過程中,嚴格要求所有人員遵守國家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確保施工安全。

  ③、 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避免火災的發生。在裝修施工作業現場每50平米配備一個滅火器,施工現場應至少配備兩個滅火器,並放置於明顯、易取的位置。

  ④、 在施工中不使用易燃材料(易燃材料須做防火處理),注意裝修材料合理堆放,裝修垃圾及時袋裝清運,保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無阻。施工現場禁止吸菸。

  ⑤、 施工用電配施工專用的開關箱,開關箱內設漏電保護器,開關箱電源線採用橡膠電纜,裝修過程中用電遵守操作規程,做到安全用電。

  ⑥、 保護好資產原有的消防設施,不發生火災情況,嚴禁動用消防器材;如需對資產消防設施進行改造,必須經永川區行業有關部門及出租人批准後方可施工。

  ⑦、 如需明火作業,須經出租人批准後方可作業。作業時,就近配備足夠的滅火器,並遠離易燃易爆材料及物品。

  ⑧、 不在裝修施工場地內使用電爐、電熱棒等電熱設施,不使用高瓦數照明燈,嚴禁使用煤氣。施工需要使用碘鎢燈、電焊機等,須經出租人批准後方可使用。

  ⑨、不擅自改動煤氣管道、供電/智慧化線路。

  9、凡因違反上述承諾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自行承擔責任。給他人人身財產或公共財產造成損失的,本人願承擔一切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

  10、其他: ①此安全責任書經承諾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②此安全責任書的未盡事宜或因國家及政府部門有關法規發生變更,遵循國家及政府部門規定執行。

  ③此安全責任書一式貳份,由出租人、承諾人各持一份。

  承諾人(簽字或蓋章):

  承諾日期:

安全協議書 篇4

  任課教師“一崗雙責”安全責任書

  為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根據教育局的相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落實“一崗雙責”,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明確並履行崗位安全職責,落實學校安全工作的有關要求,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2、將安全教育有機滲透到本學科教學內容和教學過程中。

  3、課前首先清點班上的學生人數,如發現學生無故曠課等異常情況,必須第一時間通知班主任,由班主任作進一步處理,加強課堂紀律的控制,嚴防學生在課堂上出現故意喧譁、打鬧等不良現象,以及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時應及時制止、告誡、教育,並與班主任或學生家長及時溝通。

  4、密切配合班主任開展安全工作,及時將班內的安全問題向班主任反映,協助班主任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妥善處理班級出現的安全問題。

  5、課堂教學中如遇突發事件或安全問題,及時將學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帶並作妥善處理,同時立即向安保主任或分管校長彙報。

  6、開展“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每天最後一節課下課前,結合實際提醒學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騙、防各種傷害事故等安全事項。

  7、完成學校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8、上體育課、實驗課和電腦課時,教師須課前進行相關裝置設施安全檢查,結合課程特點對學生講清、講清安全操作程式及注意事項,教學中教會學生的自我保護與幫助方法;嚴把課堂教學過程,及時化解各種矛盾和糾紛,做好安全防範措施,並按照程式及時進行處理。

  9、教師必須保障上課期間學生的人身安全。

  10、嚴禁教師體罰、變相體罰、漫罵或驅趕學生。

  11、關注學生的思想和行為表現,耐心細緻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發現學生身體不適或行為出現異常,要及時詢問、教育或聯絡班主任、家長,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12、學生因病、因事需請假外出的,原則上由班主任帶學生到門衛處填寫《出校證明》方可離校,教師不得擅自讓學生離開校園。

  13、要按照學校作息時間不要拖堂、準時放學,避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14、重視加強學生的日常行為教育,嚴禁學生在校園內追逐打鬧、上下樓推擠、攀爬護欄、圍牆、樹木、籃球架等公共設施或進行具有危險性的遊戲,一旦發現以上情況,應及時對學生進行阻止和教育。

  15、代理班務教師應處理帶班當天突發事件。

  此安全責任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20xx年至20xx年第二學期。

  長鋼小學(學校蓋章) 學校負責人簽字:

  20xx年x月x日

安全協議書 篇5

  為了進一步增強學生、家長和學校的安全意識,明確安全責任,保障學生安全,根據《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通則》、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與學生家長簽訂本責任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家長委託的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應依法對學生進行監護和教育,其監護關係和責任不因學生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學生父母或其監護人應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和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及紀律的教育。

  2、學生在自行上學、放學、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在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學生請假、無故逃課、曠課期間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3、學校堅決杜絕學生乘坐非法營運車輛、車況不好的車輛、“三無”車輛、農用車輛、超載車輛及電動車、摩托車。家長要教育孩子不乘坐非法營運車輛,更不能帶孩子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學生不遵守交通規則,乘坐非法營運車輛或車況不好的車輛及“三無車輛”、農用車輛。騎腳踏車等外出,不遵守交通規則,說笑打鬧,飈車拐彎、搶行、帶人;騎電動車、摩托車和不安全車輛外出,由此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由家長負責。

  4、在放學後、節假日、寒暑假、雙休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5、學生私自玩火、電、水、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私帶銳刀鈍器物造成的人身傷害;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沒有向老師、班主任、學校領導或其他相關部門反映,用暴力解決問題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6、學生違反法律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7、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8、家長或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患有特殊疾病,隱瞞和未告知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或人身傷害及病狀等學校概不負責。

  9、未成年學生的身體、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已被學校告知,但監護人未

  10、學生在校外商店、攤點等購買食品,發生的飲食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1、學生翻越或推拉圍牆、欄杆、門窗,私自進入施工區,私自下河(塘)游泳,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13、學生因違反學校明文規定禁止的有關條款,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學校與家長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學期。本協議中沒有涉及到的`問題,依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為準。

  甲方(學校蓋章):

  乙方:(學生家長或其監護人)(簽字):

  校長(簽字):

  學生(簽字):

  xx年月日

安全協議書 篇6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相關安全環境保衛方面的法律法規規定,為加強承包風機建築、安裝工程及風機維護檢修的安全環境管理,防止工作過程中的不安全、不文明、不負責的行為,防止造成人身、裝置事故和環境汙染等,確保施工現場工作過程的安全和文明,保護員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營造良好治安環境,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特制訂本協議,以資履行。

  名稱:

  地點:

  範圍:

  期限:

  一、安全目標

  1.1杜絕人身死亡事故;

  1.2控制輕傷,不發生人身重傷事故;

  1.3杜絕重大工作機械裝置損壞事故;

  1.4杜絕重大火災事故;

  1.5杜絕負主要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1.6杜絕重大環境汙染事故;

  1.7杜絕重複發生相同性質的事故;

  1.8杜絕群體衛生健康事故。

  二、安全文明工作執行法律、標準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

  2.3《電力建設文明工作規定及考核辦法》

  2.4《火電機組達標投產考核標準(最新版)》

  2.5《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

  2.6《GB50870-20xx建築施工安全技術統一規範》

  2.7《GJG348-20xx建築工程施工現場標誌設定》

  2.8《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

  2.9《GJG-59》檢查標準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甲方每週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環境管理例會,對乙方安全環境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通報安全文明工作狀況,乙方必須準時參加並按要求積極落實會議安排的各項工作。

  3.2甲方要對乙方進行適當的職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知識宣貫,特別是有關危害辨識、危險評價和風險控制內容的宣貫。應向乙方明確工作過程中所要建立的安全環境管理檔案資料。

  3.3工作前,甲方應督促乙方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介紹工作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要求,並對乙方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試的情況進行抽查或抽考,不合格者不得進入現場工作。

  3.4甲方要依法秉公辦事,組織開展所屬區域內的安全環境工作,經常性地指導、監督乙方的安全環境工作,使乙方的安全環境管理與甲方接軌,並處於受控狀態。當乙方出現安全、文明工作嚴重失控情況下,甲方有權做出處罰、停工整頓、限期整改、直至清退出場的決定。

  3.5乙方發生突發安全事件或重大環境問題,甲方接到報告後,應迅速趕到現場協助處置,儘量縮小影響,減小損失。

  3.6甲方應貫徹承包工程先訂合同、職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協議後開工的原則,甲方不得任意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工作任務。

  3.7乙方發現工程現場存安全隱患,需要相關方整改的,甲方應及時協調督促相關方消除安全隱患,為乙方提供安全環境。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乙方在工作期間必須執行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政府頒佈實施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辦法等。接受政府各級勞動保護監察機構的監察。執行和遵守甲方一切有關安全環境的管理程式,並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指導和考核,並定期向甲方安監部門彙報工作。

  4.2乙方承包甲方的工程專案時,必須經甲方安監部門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才可承包,並訂立本協議。乙方不得將承包工程轉包。乙方單位人員進場和中途補員時,須向甲方安監部門提供體檢和三級安全教育材料,供甲方審查,發現有不符合安全工作要求的人員甲方有權勒令辭退。乙方需與其勞務分包隊伍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責任。

  4.3對本單位所有人員應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試,受教育人員的名單和考試成績必須報甲方備案;凡增補或調換人員,更換工種,必須及時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考試成績報甲方備案。未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現場工作。

  4.4貫徹誰工作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發生事故必須保護現場並立即報告甲方,不得隱瞞、拖延不報,應按事故“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

  4.5乙方必須要建立安全管理組織體系,明確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4.6當甲方認為確實有必要暫停工作並提出要求乙方暫停工作的書面意見後,乙方應當按甲方要求停止工作,乙方實施處理意見後,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復工要求。在甲方組織驗收並簽字同意後,乙方重新工作。

  4.7乙方工作人員應對所在的工作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裝置、工器具、安全設施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工作,並經落實整改後方準繼續工作。各類安全防護設施變更必須經工作負責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辦理手續,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更動現場安全防護設施。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更動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負責。4.8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消防規定,正確使用動火工作票。

  4.9乙方必須為作業人員配備應有的勞動保護用品、用具。在甲方有統一要求時,必須按照甲方要求配備勞保服裝、安全帽、安全帶等防護用品。乙方所屬人員的身體健康狀況必須能滿足所從事工作的要求。

  4.10乙方在工作期間,應按甲方安全文明工作的策劃要求,對所承擔工程區域的文明工作、環境及裝置維護負責。按順序工作、物料堆放整齊有序,工完料盡場地清,現場垃圾按甲方指定堆放並及時清理。

  五、事故處罰:

  發生安全事故按照如下規定進行考核。

  5.1事故處罰:發生特大、重大事故及一類障礙的考核,執行甲方的有關規定。

  5.2人身傷害:發生人身傷害的考核,執行甲方的有關規定。

  5.3發生裝置二類障礙及異常的處罰如下:

  5.3.1發生人為責任二類障礙,扣罰責任單位20xx元。

  5.3.2發生非人為責任二類障礙,扣罰責任單位1000元。

  5.3.3發生人為責任異常,扣罰責任單位800元。

  5.4安全管理

  5.4.1日常考核:

  5.4.1.1發生火險、火情的考核,執行本細則“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

  5.4.1.2發生交通事故及交通違章事件的考核,執行地方公安部門和本細則“車輛管理”的有關規定。

  5.4.1.3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一年內首次發現,考核500元,重複發生加倍考核,發生其他違反相關規定的考核500-1000元。

  1)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

  2)高空作業不扎安全帶;

  3)高空作業隨意拋擲工具和材料;

  4)酒後上班工作;

  5)無票作業、無票操作以及不嚴格執行操作監護制度;

  6)氧、乙炔瓶混放、混運;

  7)不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

  8)巡視檢查裝置不到位,走捷徑

  9)架子搭設不合格,跳板沒固定、作業平臺無護攔;

  10)停電作業沒按規定停電、驗電、掛接地線;

  11)操作中監護人員隨便離開現場

  5.4.2安全管理: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考核500-1000元;

  5.4.2.1各種安全工器具沒按時檢驗,每臺次考核1000元;

  5.4.2.2工作人員危險點不清或安全措施沒全部執行,考核1000元;

  5.4.2.3本部門、本班組發生不安全事件沒有認真進行專題分析,考核1000元;

  5.4.2.4沒按時進行安全活動、沒按要求學習上級檔案、安全通報,考核1000元;

  5.4.2.5事故通報、班組安全活動記錄,單位領導沒簽署意見,考核500元;

  5.4.2.6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不健全或不認真執行,考核1000元;

  5.4.2.7電纜防火一處不合格,考核500元;

  5.4.2.8“兩票”一份不合格。考核1000元;

  5.4.2.9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考試不及格,每人次考核100元;

  5.4.2.10各種報表、不安全事件分析報告不及時上報,每次考核500元;

  5.4.3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凡發生裝置二類及以上障礙、人身傷害及以上事件的部門,由部門領導負責立即向公司領導及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不按規定報告者即為隱瞞事件。對責任單位和責任者,按同等事件給予加倍考核。

  5.4.3.1在對事故進行調查過程中,發生以下情況使事故調查不能正常進行或不能得出正確結論,對主要當事人和領導比照隱瞞事件處理:

  1)隱瞞事故重要情節的;

  2)向調查人員出示虛假證明或提供偽證的;

  3)躲避、阻礙事故調查的。

  5.4.3.2在公司承包工程的有關單位的工作人員、臨時用工人員,由於自身原因發生不安全事件,比照以上有關規定進行考核。

  發包方(蓋章):(甲方)代表(簽名):承包方(蓋章):(乙方)代表(簽名):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安全協議書 篇7

  甲方:北京城建集團專利中心建設專案工程總承包部(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範》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為了進一步加強北京城建集團專利中心建設專案工程總承包部的臨時用電管理,確保安全,利於生產,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書,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住建部、北京市頒發的有關安全用電的標準、法規和操作規程。

  二、乙方用電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簽定“臨時用電安全協議書”後方可使用。乙方對“臨時用電設施申請單”中所列內容負責安全管理。

  三、甲、乙雙方應在臨時用電設施移交單中明確電源取用點部位、數量、型別等,取用點由甲方負責。取用點以下(不含取用點)由乙方負責。未經許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電源設施,否則發生事故後的責任及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四、甲方負責電源取用點設施的檢查、維修,使之處於安全狀態。未經總包機電部批准,各用電單位不得擅自為其它單位提供電源,私自為外單位提供電源的,承擔一切相應的後果,並對該單位處以罰款5000~10000元。

  五、乙方應指定不少於2名有資格的電工,並將其資質證書影印件一式3份向甲方備案,用於現場臨時用電的電氣作業。電工應服從甲方領導,參加甲方組織的現場定期或不定期檢查。

  六、乙方應按規範要求正確地從雙方確定的取用點引出電源,不得擅自更改、拆移、毀壞取用點。

  七、乙方電器容量不得超過取用點容量規定值,如因超負荷使用發生事故其責任及損失由乙方負責。同時應保證下級用電裝置保護裝置靈敏有效,保證出現故障時,乙方所有的開關首先動作。若致使甲方開關動作,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保護裝置,並可視情節輕重,停止送電和給予20xx~5000元經濟處罰。

  八、乙方如從指定的電源取用點以外用電發生事故,其責任、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九、乙方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持有有效操作證的電工完成,並且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xx)》要求。操作電工每天對配電箱、開關箱內漏電保護器進行模擬檢測並記錄存檔;每月(雨季、潮溼及危險場所每週進行一次)表測動作時間及電流記錄(樣表見後附二),並向甲方遞交存檔。

  十、乙方自備的配電箱、開關箱、用電機具(裝置)、電纜電線均應滿足國家和北京市相關規定要求,並滿足宜家工地現場業主、管理公司及甲方的相關規定的要求,且由乙方負責全面管理維護。

  十一、各級檢查中對乙方用電違章或隱患等進行處理時,所罰款項、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十二、乙方應保證安全用電工作中不影響甲方的安全達標活動。

  十三、甲方對乙方用電工作中存在的隱患與違章有權下發書面整改通知,乙方應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對隱患與違章較嚴重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直至停止送電處理,乙方應在一週內向主罰單位交納罰金,凡逾期不交的,每遲一天加罰5%的滯納金。

  十四、事故處理遵照本協議所簽訂的條款執行。屬於誰的責任由誰負責向本單位及上級有關部門報告、處理。

  十五、本協議未盡適宜,凡屬國家、北京市有規定的均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北京市無規定的,甲、乙雙方可協商補充。

  十六、補充條款:

  1、乙方每天安排專人專職進行沿敷設電纜檢查維護、維修,發現安全隱患立即處理。

  2、乙方臨電電工入場必須持省級建築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電工證書。

  3、乙方必須及時繳納電費及管理費,凡逾期不交的,每遲一天加罰5%的滯納金,並視情況給予斷電處理,所造成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5、乙方用電必須計量,由甲方機電部、安保部進行驗收確認合格後,方可提供現場用電。

  8、 乙方入場前必須向甲方繳納現場臨時用電押金伍仟元整,該押金直至你單位退場時歸還,電費為1.5元/度。

  9、乙雙方應在臨時用電設施移交單中明確電源取用點部位、數量、型別等,取用點由甲方負責。電纜敷設、懸掛必須明顯電纜標示。

  10、乙方每月22日核報當月用電量,必須報甲方監督核實,每月25日之前繳納電費,甲方提供收據,如果未交當月的電費,甲方有權停電並對乙方進行罰款處理 。

  十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十八、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蓋有效公章起至乙方退場後終止。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公章) (蓋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協議書 篇8

  為切實做好防汛工作,確保全縣安全度汛,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河道管理條例》、《防汛抗旱安全事故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訂XXX年防汛責任書。

  一、 責任目標

  出現設計標準以內的洪水,大中型水保淤地壩不垮壩,主要河道堤防保安率達90%,縣城不淹城區或縣城透過搶、撤、避等措施不發生人員傷亡,農村中小學、沿河沿溝礦山企業和村莊等沒有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出現超標準洪水時,所有防汛重點區域、骨幹工程和要害部位,能夠按預定方案有秩序地高效實施搶險和撤離避險措施,在確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經過全力搶險,最大限度地減少洪災損失。

  二、 責任要求

  1、 認真宣傳貫徹國家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

  2、 落實各鄉鎮防汛搶險指揮機構、防汛責任制、防汛搶險應急預案、防汛搶險隊伍、防汛搶險物資、值班人員。

  3、 汛前、汛中要對全縣的河道、危房住宅、學校、邊山峪口、工礦企業等防洪重點進行檢查、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不留隱患。

  4、 嚴格汛期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確保通訊暢通。

  5、 險情發生時,能按已定應急預案和現場情況迅速組織力量,全力抗洪搶險,有力有效實施搶、撤、避行動,將災害減小到最低程度,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6、 汛後對防汛工作進行經驗教訓總結、評估,把情況及時上報。

  籤 字

  分管領導:

  科室負責人:

  XXX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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