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級普通話小報

三年級普通話小報

  語言是最重要的交際工具。在我國,最具有標誌性的語言就莫過於普通話了。下面小編收集了三年級普通話小報,供大家閱讀。

  三年級普通話小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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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級普通話小報6

  推廣普通話宣傳口號

  (1) 積極普及民族共同語,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

  (2) 四海同音,萬眾一心

  (3) 樹立語言規範意識,提高民族文化素質

  (4) 我是中國娃,愛說普通話

  (5) 普通話: 情感的紐帶,溝通的橋樑

  (6) 溝通——從普通話開始

  (7) 普通話,使你呵呵得更近

  (8) 普通話同青春攜手,文明語和時尚並肩

  (9) 文明語深入男女老少心,普通話融匯東西南北情

  普通話的`歷史

  普通話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範。

  “普通話”這個詞早在清末就出現了。1902年,學者吳汝綸去日本考察,日本人曾向他建議中國應該推行國語教育來統一語言。在談話中就曾提到“普通話”這一名稱。1904年,近代女革命家秋瑾留學日本時,曾與留日學生組織了一個“演說聯絡會”,擬定了一份簡章,在這份簡章中就出現了“普通話”的名稱。1906年,研究切音字的學者朱文熊在《江蘇新字母》一書中把漢語分為“國文”(文言文)、“普通話”和“俗語”(方言),他不僅提出了“普通話”的名稱,而且明確地給“普通話”下了定義:“各省通行之話。”“普通話”的定義,解放以前的幾十年一直是不明確的,也存在不同看法。新中國成立後,19xx年10月召開的“全國文字改革會議”和“現代漢語規範問題學術會議”期間,漢民族共同語的正式名稱正式定為“普通話”,並同時確定了它的定義,即“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

  19xx年10月26日,《為促進漢字改革、推廣普通話、實現漢語規範化而努力 》的社論,文中提到:“漢民族共同語,就是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的普通話。”

  19xx年2月6日,國務院發出關於推廣普通話的指示,把普通話的定義增補為“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範。” 這個定義從語音、詞彙、語法三個方面明確規定了普通話的標準,使得普通話的定義更為科學、更為周密了。其中,“普通話”二字的涵義是“普遍”和“共通”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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