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安全協議書錦集7篇
車輛安全協議書錦集7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車輛安全協議書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車輛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簡稱甲方)
乙方:(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針對甲方車輛定點在乙方維修保養的相關事項,經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車輛進行汽車的各種維修與保養,嚴格按照甲方要求確保維修質量,做到實事求事、價格合理、提供優質服務,堅持誠信原則。
二、乙方應本著對甲方車輛使用費用節約、保證車輛安全行駛的原則,為甲方車輛的零配件更新把好關。
三、乙方在對甲方車輛維修保養過程中,
四、維修費用的結算:車輛維修保養合格後,由甲方駕駛員在乙方辦理相關手續。每月甲方一次性提供甲方的維修相關票據交給甲方,甲方收到結帳通知經核實無誤後,每月三十號前以現金或轉帳方式向乙方付清上月材料更換及修理等費用。
五、如甲方車輛在以xx市崆峒區為中心的15公里範圍內發生故障,若不能自行開到修理廠內,需乙方施救時,乙方應免收施救費(材料費和工時費另計)超過15公里範圍按每公里3元收費(過路、過橋費由甲方承擔)。如需請外部拖車公司時,應按拖車公司的費用計算,並由甲方方承擔。
六、如甲方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甲方在向保險公司報案的同時告知乙方,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保險定損索賠事宜,並由乙方負責修復。
七、本協議從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並補充條款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單位蓋章):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車輛安全協議書 篇2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外來人員人生安全和xxxxxxxx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生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安全責任
1、對乙方進行危險告知。
2、督促乙方認真執行甲方的安全相關規範制度。
二、乙方安全責任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安全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公司出入門管理制度,並按公司要求辦理出入手續並簽定安全協議。
2、乙方應遵守國家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安全相關規定,未經甲方同意和陪同,乙方不得隨意進入甲方生產廠區。
3、乙方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或其他國家法律禁止的物品進入公司。
4、乙方車輛行駛應符合國家法律及公司廠內行車相關規定,持證駕駛。廠區內行車速度不得超速,應按公司規定行駛道路進入裝卸地點,不得在廠區逆向行駛。
5、乙方不得私自進入除裝卸範圍外的其他生產區域,不得擅自亂動裝卸範圍內各種裝置、管道、閥門、儀表、電纜等。
6、乙方在廠區應正確駕駛車輛,嚴格按照車輛使用說明書操作。
7、乙方車輛與其他裝卸貨物的車輛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不得有插隊或其他影響裝卸秩序的行為。
8、裝卸過程中,非自卸車輛的發動機必須熄滅,要移動車輛時,應先關上車廂門或攔板。在有坡度的場地裝卸貨物時,必須採取防止車輛溜坡的有效措施。裝卸機械和人員的安全應按照“誰聘用誰負責”的原則,由聘用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9、自卸車卸車時應先確認車身周圍無人,車停穩後方可卸車,卸車時應與庫邊保持適當距離。當車廂內附著有粘性物料時,應及時清除,以防舉升時引起翻車。
10、乙方在車頂對貨物進行遮蓋篷布、固定、鏟料或其他作業時,應關注車身周圍情況。罐裝車車頂作業應佩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繩,上下車注意防滑跌。
三、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在甲方公司內違反甲方規程和制度,甲方有權制止,並由此引發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四、本協議有效期限:自乙方簽字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五、本協議經雙方(或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六、本協議一式貳聯,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甲方執協議原件,乙方執協議複寫件。
七、本協議簽訂地點:
甲 方: 乙 方(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車牌號:
籤 訂 時 間: 年 月 日
車輛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施工隊)
乙方:(車主)
茲因甲方工程需要,向乙方租賃運輸車輛,因需要考慮安全因素的影響,經雙方協商特簽訂協議如下:
一、租用車輛名稱,牌照,數量,備註。
二、乙方首先要保證其車輛效能上為合格車輛,無任何質量問題。
三、乙方車輛進入甲方場地,服從甲方工程人員的指揮,排程,但對違反安全規程的指揮,有權拒絕。
四、乙方在運輸過程中自行協調與當地的關係。
五、乙方駕駛員嚴禁酒後駕駛和疲勞駕駛。
六、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全部駕駛員的駕證、操作證、身份證影印件,並且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七、運輸車輛必須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嚴禁車輛帶病作業或者超負荷作用運轉。
八、運輸車輛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國家其他有關規定。
九、乙方運輸車輛在駕駛操作、參與的一切活動所發生交通肇事及安全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十、倒車卸料時,必須服從指揮,注意周圍人員,發生異常必須停車,嚴禁在帶電作業附近進行清洗作業。
十一、在施工工程中,如違章操作、不聽指揮,給甲、乙及第三方造成傷害,責任由乙方承擔。
十二、乙方有權拒絕甲方人員違章指揮。
十三、以上協議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簽訂,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簽字: 乙方 簽字:
蓋章: 蓋章:
車輛安全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定如下協議:
一、 乙方必須認真執行國家和北京市有關交通法律、法規及聯合智業《公司車輛及司機管理規定》、《公休日及節假日司機值班管理細則》;
二、 乙方必須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開車不搶行,不超速行駛,不酒後駕駛,不疲勞駕駛,保證安全行駛;
三、 乙方要對自己駕駛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確保證件齊全有效;
四、 乙方因違章造成的一切罰款扣分等交通處罰,均由乙方本人負責;
五、 因乙方責任發生交通事故,按有關規定處理;由交通事故而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包括有關部門對單位的經濟處罰)由乙方本人負擔;
六、 乙方要自覺接受單位和有關部門的交通安全教育,因故不能參加培訓要及時補課;
七、 甲方每年與乙方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提高乙方安全守法意識;
八、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方各一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按勞動合同期限可續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車輛安全協議書 篇5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開展班級活動的需要,出租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與承租方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以下各條款達成一下車輛租賃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租賃目標
甲方同意專門為乙方提供________輛________車租給乙方使用,並提供司機為乙方工作。
二、租賃時間要求
甲方須在20xx年4月26日 到達中國地質大學江城學院(武漢市江夏區紙坊熊廷弼街特8號),接送乙方同學至武漢市中山艦博物館(武漢市江夏區金口街中山艦路特一號)。
甲方須在20xx年4月26日 到達武漢市中山艦博物館(武漢市江夏區金口街中山艦路特一號),接送乙方同學至中國地質大學江城學院(武漢市江夏區紙坊熊廷弼街特8號)。
三、租金及付款
1.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元/輛);租金包含本合同規定服務內容而產生的司機工資、車輛保險費、汽油費、養路費,以及停車費和過橋費等其他各種稅費和一切開支。
2.乙方在服務結束後立即支付租金。甲方在收到租金後,須立即提供正式的發票。
四、甲方職責
1.甲方需保持車輛清潔,車內無異味,車輛各項效能完善,車輛及駕駛員手續齊備合法,並確保車輛行駛安全。
2.甲方負責支付由本租賃合同所產生的各項政府稅收。
3 . 在服務期間,甲方不得攜帶和同意非乙方人員乘坐本次車輛。
4. 為保證活動的正常開展,甲方必須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按時到達約定的地點。
5.甲方在工作期間,因自身違反交通法規,發生交通事故等而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證件,不影響雙方簽定的汽車租賃合同的執行,因此造成的車輛及乙方外人員損傷和公安交通部門對甲方的罰款均與乙方無關,應由甲方承擔。
6.發生甲方責任交通事故導致乙方乘坐人員受到傷害需要賠償時,甲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予以賠償。
7. 如乙方有需要,甲方應積極提供服務車輛和駕駛員的必要的相關資訊。
五、乙方職責
1.乙方應愛護車輛及其裝置,如因使用不當導致損壞應照價賠償。
2.乙方及時付清所有租金。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不稱職的司機,甲方應積極與乙方協商解決。
4.乙方應教育乘坐人員遵守交通和安全規則。
六、其他
1.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文字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中文為準。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首先友好洽談解決。
4. 如出現糾紛,採用法律途徑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安全協議書 篇6
託修方: (以下稱甲方) 承修方: (以下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質量安全法》和《危險化學品汽車維修作業行業標準》,進一步分清和規範甲乙雙方車輛維修過程中的安全責任,就車輛維修過程中的安全事項雙方約定如下,並做為甲乙雙方《車輛維修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附件之一,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甲方權力和義務
1.1有義務教育本單位員工進入乙方轄區時,接受乙方安全教育和管理,並遵守乙方各項管理制度。
1.2 有義務教育本單位人員,按照乙方要求,將維修車輛停放在乙方指定地點,並交接清車輛附件和隨車物品,並配合乙方維修人員做好車輛維修的輔助性工作。
1.3 有權向乙方追究因乙方過失,造成事故、事件發生的經濟損失。
2 乙方權力和義務
2.1 乙方必須在經營許可證範圍內,接收甲方車輛的維修和保養,嚴禁超許可範圍經營,從事其它專案或車型的維修。
2.2有權對甲方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違章人員處罰,對甲方車輛裝置和人員的安全負責。
2.3 負責對甲方車輛裝置看護和保管至維修檢驗合格交甲方人員。
2.4 乙方有責任和義務確保所承修部位和未承修部位的裝置效能的穩定和安全,交甲方經維修檢驗合格車輛的義務。
3 車輛維修安全責任
3.1甲方將車輛送乙方維修,乙方接收車輛,根據甲方報修的專案和內容,保證按行業修理標準進行維修作業,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藝和作業流程,規範操作,確保所維修的部位、專案無安全隱患和維修質量問題。
3.2 甲方車輛交乙方維修至車輛竣工經乙方檢驗人員檢驗合格,交甲方相關人員,期間車輛裝置和人員的安全由乙方負責管理。
3.3 甲方車輛在乙方修理期間,乙方維修人員移動車輛、修焊作業、 上路試車等,造成車輛擦掛、碰掛、撞擊、擠壓、火災、爆炸、交通事故,以及作業人員摔傷、觸電等人身傷亡事故發生,其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並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和第三方損失。
3.4 車輛在乙方修理期間,因乙方管理不善,發生乙方人員或甲方人員擅自將車輛駛離乙方維修現場,期間所發生的事故、事件,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並賠償事故的全部損失和第三方損失。。
3.5乙方維修人員因違反操作規程、違反工藝和作業流程,引發機械、交通、火災、人身傷害等事故、事件的,其責任由乙方承擔,並賠償甲方全部損失和第三方損失。
3.6 甲方維修車輛在乙方待修區或廠區停放時,發生車輛擦掛、碰掛、撞擊、擠壓、火災、爆炸或其它事故、事件,其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
3.7 乙方派員外出施救甲方車輛,期間的施救人員和施救車輛安全由乙方負責管理,若發生意外事故、事件與甲方無關,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並負責賠償第三方損失。
4 車輛驗收、車輛附屬設施和隨車工具清點
4.1 甲方車輛交乙方維修,乙方負責對維修車輛的`外表、車內設施進行驗收,確保車輛狀況、維修專案清楚,若發生安全事件、糾紛,由乙方負責,並賠償甲方損失和恢復其技術性能。
4.2 甲方車輛交乙方維修,乙方負責對甲方車輛附屬設施、隨車工具,當面清點、驗收,並妥善保管,若發生丟失、被盜或人為損壞的,由乙方按原價賠償並恢復其技術性能。
5.維修質量和更換配件的安全性
5.1乙方因修理責任履行不到位(出現扭緊、潤滑、清潔不到位等),以及修理過程中損毀其它部位原有的安全效能,車輛在質保期內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其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及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
5.2 乙方使用劣質配件和材料,導致甲方車輛發生事故,其責任由乙方承擔,並賠償甲方全面經濟損失。
6 違約責任
6.1車輛在質保期和維修期內,出現維修質量、安全問題,導致事故、
事件發生,乙方須免費給予維修,並承擔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6.2因車輛維修出現質量問題,導致機械和交通事故、事件發生的,因事故、事件造成甲方人員、車輛及第三方損失的,事故、事件經國家權威部門技術鑑定,不屬甲方原因,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和第三方的經濟損失。
7 合同爭議解決
7.1因履行本安全合同而發生的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按照主合同約定的解決方式進行解決。
8 其它事項
8.1本安全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訂補充協議,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安全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本安全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主合同生效與否,不影響本安全合同的效力。
8.4本安全合同雙方加蓋合同專用章或行政公章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負責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車輛安全協議書 篇7
為了加強學校管理,保證學生的安全,建立平安校園,特與長期進入學校停 放的車主或司機簽定如下安全保證協議:
1、學校教職工或家屬個人車輛(含摩托車),若需長期在校園內停放,必須簽訂本協議書,且服從管理。
2、所有的車輛必須停放在學校指定的位置,不得亂停亂放。對於停放在學校的任何車輛,學校不負責車輛的安全及保護工作。
3、教職工駕駛私家車上下班時間必須避開學生上下學高峰,上下班時凡有學生正在進出校園,不得尾隨而入,一是可將車輛停放在校園大門口以外,待學生全部進入後,再將車開進。二是提前到校可在學生上學前到崗,放學時必須等學生散靜後方可開車離校。
4、任何車輛在校內造成學生安全事故或其他財產損失,車主及駕駛者負全部責任。
5、學生上課期間,任何機動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經學校有關領導同意後門衛方可放行進入。在校園內禁止鳴笛,不得隨意啟動,保證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6、任何車輛的進出停放都必須服從學校門衛保安人員的管理,不服從管理者,門衛人員有權制止停放和進出。
7、學校教師車主應時刻牢記交通安全,文明駕車,不酒後駕車,不飆車,遵守學校及交通部門的規定,自覺做遵守交通規則的模範。以上規定,希望各位機動車車主自覺執行,和學校簽定安全協議書,積極支援學校的工作,為師生安全負責,為建立平安校園儘自己的一份力。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由學校辦公室、安全員各持一份、乙方由車主持一份,本協議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單位蓋章)
乙方:車主車牌號:
車主: (簽字或蓋章)
康縣太石學區
20xx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