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生陽光體育羽毛球錦標賽競賽規程範文

中小學生陽光體育羽毛球錦標賽競賽規程範文

  一、比賽日期和地點

  5月15-17日,地點待定。

  二、承辦單位

  市羽毛球協會

  三、協辦單位

  z羽毛球網()

  四、參加單位

  各區、市(縣)代表隊,以及被授予市羽毛球協會訓練基地的單位。訓練基地申報辦法:請登入z羽毛球網()查詢。

  五、比賽專案

  男、女團體,男、女單打

  六、比賽分組

  A組(2002年出生)

  B組(2003年出生)

  C組(2004年出生)

  D組 (2005年及以後出生)

  七、參加辦法

  (一)各隊可報領隊、教練各一名;運動員各組別男、女各4名。

  (二)輸送到省體工隊集訓以上隊員不得參加。

  (三)未註冊的運動員憑本人二代身份證,由各區、縣(市)體育局於2月24日前統一上報市體育局註冊。註冊材料包括《市青少年(兒童)運動員註冊申請表及協議書》(要求附近期照片、內容填寫完整)和電子註冊材料,材料缺一或逾期均不予辦理。

  (四)所有參賽選手必須遵守大會組委會制定的競賽安排,運動員凡違反參賽資格將被取消比賽資格,組委會有權給予相應處罰;

  八、競賽辦法

  (一)團體賽採用三場二勝制,出場順序為單、雙、單(團體賽運動員只能有一人可以兼項,一單或一雙,團體賽交換名單在每節比賽開始前30分鐘,在編排組裁判長處交換,要求填寫清楚,一式兩份,交換後名單不得更改。

  (二)其他規定

  1、如一個組別報名隊伍沒有超過三個隊,將取消該組別比賽。

  2、比賽採用31分一局每球得分制,一局決勝負;比分至16分時,交換場地;如果雙方比分打成30比30,則率先得到31分的一方取勝。

  3、棄權

  (1)各隊不得無故棄權,無故棄權者將按照規定處理;

  (2)凡超過規定時間10分鐘不到場者,視為無故棄權;

  (3)在一場比賽進行中,凡因傷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繼續比賽者,視為自動放棄本場比賽,本場比賽判對手獲勝,比分有效;

  (4)參賽運動員兩證不齊(註冊證和二代身份證)不能參賽,並視為自動放棄本場比賽,本場比賽判對手獲勝。

  4、比賽規則採用國家體育總局最新頒佈的《羽毛球競賽規則》;

  5、運動員必須按照抽籤已編排定的比賽日期、場序到指定的場地參加比賽,比賽時間:上午9:00開始直到當天的.全部比賽結束,中午不休息,每一場比賽時間按上一場比賽結束後計起,遲到十分鐘則以無故棄權論處;

  6、所有比賽相關訊息都在(z羽毛球網)上公佈。

  7、比賽用球:待定

  九、錄取名次

  比賽中的各組別團體賽、各組別單項賽均錄取前八名。按9、7、6、5、4、3、2、1分計入各代表隊團體總分。參賽不足八隊時一律按實際報名參賽隊錄取,其得分不變。

  比賽設“體育道德風尚獎”,獲獎隊伍數視報名情況另定。

  十、報名和報到

  各參賽單位於4月22日前透過“市體育競賽管理系統”進行報名。網上報名表提交即為正式報名,逾期視為棄權。報名後名單不得更改,不得無故棄權。

  各隊到賽區報到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屆時必須交驗運動員參賽資格代表證(省註冊的運動員攜帶經省體育局註冊並確認的相關證明)、運動員本人的二代身份證、保險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證明(大會統一辦理)、15天內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健康證明。上述證件缺一不得參加比賽。

  十一、經費

  (一)各代表隊報到時須交納賽紀賽風保證金1000元;

  (二)交通食宿費用自理。

  十二、未盡事項由承辦單位另行補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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