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生陽光體育羽毛球錦標賽競賽規程範文
中小學生陽光體育羽毛球錦標賽競賽規程範文
一、比賽日期和地點
5月15-17日,地點待定。
二、承辦單位
市羽毛球協會
三、協辦單位
z羽毛球網()
四、參加單位
各區、市(縣)代表隊,以及被授予市羽毛球協會訓練基地的單位。訓練基地申報辦法:請登入z羽毛球網()查詢。
五、比賽專案
男、女團體,男、女單打
六、比賽分組
A組(2002年出生)
B組(2003年出生)
C組(2004年出生)
D組 (2005年及以後出生)
七、參加辦法
(一)各隊可報領隊、教練各一名;運動員各組別男、女各4名。
(二)輸送到省體工隊集訓以上隊員不得參加。
(三)未註冊的運動員憑本人二代身份證,由各區、縣(市)體育局於2月24日前統一上報市體育局註冊。註冊材料包括《市青少年(兒童)運動員註冊申請表及協議書》(要求附近期照片、內容填寫完整)和電子註冊材料,材料缺一或逾期均不予辦理。
(四)所有參賽選手必須遵守大會組委會制定的競賽安排,運動員凡違反參賽資格將被取消比賽資格,組委會有權給予相應處罰;
八、競賽辦法
(一)團體賽採用三場二勝制,出場順序為單、雙、單(團體賽運動員只能有一人可以兼項,一單或一雙,團體賽交換名單在每節比賽開始前30分鐘,在編排組裁判長處交換,要求填寫清楚,一式兩份,交換後名單不得更改。
(二)其他規定
1、如一個組別報名隊伍沒有超過三個隊,將取消該組別比賽。
2、比賽採用31分一局每球得分制,一局決勝負;比分至16分時,交換場地;如果雙方比分打成30比30,則率先得到31分的一方取勝。
3、棄權
(1)各隊不得無故棄權,無故棄權者將按照規定處理;
(2)凡超過規定時間10分鐘不到場者,視為無故棄權;
(3)在一場比賽進行中,凡因傷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繼續比賽者,視為自動放棄本場比賽,本場比賽判對手獲勝,比分有效;
(4)參賽運動員兩證不齊(註冊證和二代身份證)不能參賽,並視為自動放棄本場比賽,本場比賽判對手獲勝。
4、比賽規則採用國家體育總局最新頒佈的《羽毛球競賽規則》;
5、運動員必須按照抽籤已編排定的比賽日期、場序到指定的場地參加比賽,比賽時間:上午9:00開始直到當天的.全部比賽結束,中午不休息,每一場比賽時間按上一場比賽結束後計起,遲到十分鐘則以無故棄權論處;
6、所有比賽相關訊息都在(z羽毛球網)上公佈。
7、比賽用球:待定
九、錄取名次
比賽中的各組別團體賽、各組別單項賽均錄取前八名。按9、7、6、5、4、3、2、1分計入各代表隊團體總分。參賽不足八隊時一律按實際報名參賽隊錄取,其得分不變。
比賽設“體育道德風尚獎”,獲獎隊伍數視報名情況另定。
十、報名和報到
各參賽單位於4月22日前透過“市體育競賽管理系統”進行報名。網上報名表提交即為正式報名,逾期視為棄權。報名後名單不得更改,不得無故棄權。
各隊到賽區報到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屆時必須交驗運動員參賽資格代表證(省註冊的運動員攜帶經省體育局註冊並確認的相關證明)、運動員本人的二代身份證、保險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證明(大會統一辦理)、15天內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健康證明。上述證件缺一不得參加比賽。
十一、經費
(一)各代表隊報到時須交納賽紀賽風保證金1000元;
(二)交通食宿費用自理。
十二、未盡事項由承辦單位另行補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