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要焚書坑儒的原因及意思

秦始皇要焚書坑儒的原因及意思

  是為鞏固統治的需要,為了從思想文化上統一民眾,不讓其他各種不利於統治的思想存在,因為春秋戰國時代,百家爭鳴,出現了各種思想,所以形成了戰亂紛爭,諸侯割據的局面,而這與秦始皇的中央集權制思想相悖逆,所以就透過焚書坑儒來淨化思想,達到統一思想文化的目的,從而維護自己的統治。

  焚書坑儒事件是秦始皇在意識形態領域內對於不同政見計程車人的殘酷鎮壓。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陽宮舉行宴會,始皇很高興。可是有一個思想保守的博士名叫淳于越,原齊國人。他當場批評周青臣是阿諛奉迎。他說:“殷、周之王千餘歲,封子弟功臣,自為枝輔。”他批評秦始皇廢分封,置郡縣。說如發生大臣篡權之事,無以自救。他又譏諷說:“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丞相李斯當場進行了批駁,他指斥淳于越是“愚儒”,還譴責儒生們“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入則心非,出則巷議,誇主以為名,異取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他認為這樣一群儒生是一種危險勢力,建議始皇堅決制止他們的非法活動,並提出了焚書的建議。主要內容: (1)史書除《秦紀》以外,六國史書一律燒掉; (2)《詩》、《書》、百家語除官收藏的`以外,其他人藏書都集中到郡,由郡守、尉監督燒掉; (3)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 (4)醫藥、卜筮、種樹等書不在禁列; (5)若有學法令者,以吏為師。 秦始皇批准了這個建議,於是在全國範圍發生了焚書事件。 第二年,又發生了坑儒事件。起因是由於有些儒生和方士對始皇不滿,說他“專任獄吏”,樂以刑殺為威”,“貪於權勢”等等。秦始皇認為他們“或為妖言,以亂黔首”,就把他們逮捕,嚴加拷問。先後逮捕了四百六十多個儒生,全部在咸陽坑殺。 焚書坑儒是秦始皇鎮壓政治上的反對派之舉,這些人的政治思想比較保守,多向往西周的制度,反對現行的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制度。可是秦始皇的鎮壓是野蠻的、殘酷的,不問情節如何,一概焚燒,一概誅殺,這是一種暴行。

  對於中國的古代文化是一個極嚴重的摧殘 關於坑儒,史學界爭議很大,因為《史記》、《漢書》、《通鑑》等正史均稱“屠術士”、“坑術士”、“坑方術士”而非“坑儒”,“坑儒”之說始見於漢武帝時期,且多見於野史,嚴肅的正史是很少有記載的。而且據說孔子的後人在坑儒時對當時被處死的術士說:“原來你們都不是讀書人”。 至於焚書之事,根據後人的考證,遠沒有現在人們所說的嚴重,漢代王充稱“秦雖無道,不焚諸子”,王充是最堅決反對秦始皇的人,他的話可信度是比較高的。此外據近期考古的發現,現在流傳至今的儒家經典大多成書於秦始皇時期(比如《尚書》等典籍是要避始皇諱的),再者所禁之書只是禁止百姓私自藏書,對學者所藏圖書並不禁止(據載,當時秦廷專職的議郎多達萬人,他們都是可以收藏圖書的,按當時的教育水平,基本上包括了當時主要的知識分子),並且從當時的法律規定來看,主要是禁止以古非今,統一思想,而不是為了禁止書。正因為如此,漢初雖然有很多大儒入朝為官,但是幾乎沒有一個人提起過焚書之事,可見當時人們對焚書並沒有什麼太大的反對,只是後來為了迎合漢武帝,人們才把焚書之事舊事重提的。

  焚書坑儒的意思

  坑:挖坑活埋;儒:儒生;讀書人。指秦始皇焚燒《詩經》、《書經》等古代典籍;坑殺一批儒生。後泛指對文化和知識分子的摧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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