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駕駛培訓費漲價不需物價部門批准

福建駕駛培訓費漲價不需物價部門批准

  各地學車費用攀升,泉州價格比廈門還高

  6月28日訊 學車價格7000元,怎麼構成?駕校提價500元,為什麼不是380元、320元?隨著福建各地學車費用不斷攀升,上述問題歸結成一個問題擺上桌面:駕校高額收費標準誰來監管?

  導報記者注意到,在很多城市,駕培費用實行的是“政府指導價”,漲價需向物價部門報批,而在廈門乃至福建全省,實行市場自主調節,漲價一般無需經過物價部門批准。

  對此,來自民間、專家的呼聲強烈,認為政府部門的行政干預很有必要,物價部門應介入對駕校的成本監審,對駕培費用制定“政府指導價”。

  市場 一枝獨秀到爭奇鬥豔

  學車費用高,不只是廈門市民的煩惱。

  昨天,導報記者抽查了泉州和福州的學車費用。泉州學車費“高高在上”,比廈門還高,在抽查的8家駕校裡,小車手動擋最高報價達到9500元,其它的大多在8500元。

  福州學車費緊跟廈門腳步,導報記者詢問了6家駕校,小車手動擋最高報價是7500元,自動擋報價最高達到9000元。

  如今各地“爭奇鬥豔”,遙想幾年前,廈門的學車費“一枝獨秀”,如2009年,廈門駕培費5000元到5500元,福州約4000元,泉州為3200元至3500元。“普通老百姓真是傷不起啊。”福州市民施女士去年底報名,費用已飆升至7000元,加急考費500元、熟悉考場500元,路跑又加1000元,拿到駕照時總共得花1萬多元。

  駕校 兩大理由漲聲響起

  面對價格上漲,各地駕校的理由五花八門,都說成本上漲。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有兩個:考試名額少和土地成本大。

  從2009年9月1日起,駕考採用一進一出制,考完一個學員才能進一個學員。“由於考試能力有限,駕校增多車輛增多,平均分配到每輛車上的考試名額減少。”廈門駕校人士說。

  “2011年每輛車平均考試48人左右,2012年每輛車平均考試名額為25-30人。”這位人士解釋,原來一個學員2.5-3個月可以拿證,現在至少5個月,培訓週期延長造成成本上升。

  土地成本上,廈門駕培協會介紹,島內地塊租金已漲到9-10元/平方米,有的中心地塊達到20元/平方米,島外漲到5-6元/平方米。同時,用地存在極大不穩定性,一旦培訓場地被徵用,必須重新尋找,造成重複投資建設。

  反思 駕培收費缺乏標準

  上述情況確實存在,但作為“漲多少”的理由顯得缺乏說服力,有市民質疑:一進一出制不是在全國範圍實施嗎,土地不是哪裡都貴嗎,外地怎麼沒這麼漲?市場有風險,成本上漲全都轉嫁到消費者身上,駕校承擔什麼?

  說到底,仍然是收費標準的問題。為什麼漲多少錢都是駕校說了算?又為什麼漲300元,不是280元,不是130元?

  據瞭解,2002年之前,福建省的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考試收費均列入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由物價部門核定收費標準,即政府定價。2002年起,省政府下發通知,要求對駕駛員實行考訓收費分開,考試費仍是政府定價,駕駛員的培訓費由市場定價,無需再經過物價部門。

  然而,在長期以來的整個駕訓市場環境裡,駕培收費標準一直沒有得到權威的回答和解釋,即使有解釋也因為收費不透明、市場混亂而讓人難以信服。

  青島樣本

  在2600元上浮動40%

  說漲就漲,漲多少就多少,相比於廈門乃至福建,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外省駕培費用受到嚴格限制,如武漢、成都、青島、合肥、杭州、長沙、海南、煙臺等,駕校只能在政府指導價規定的浮動費率內調價,並向物價部門報批。

  以青島為例,新的《山東省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費標準》今年4月公佈,小型汽車C1培訓費基準價格2600元/人·期,價格浮動幅度為30%,其中,濟南和青島可浮動40%。按此計算,青島學車費的封頂線為3640元+710元(考試費)=4350元,比之前貴了520元。

  對於考試不合格的費用,《山東省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費標準》明確,按培訓學時收費標準的80%計收。

  一個明顯的對比是,今年初“史上最嚴交規”出臺後,上海的學車費用突破7000元,而在實行“政府指導價”的杭州,浙江省物價局工作人員表示當時杭州多數駕校所收費用都能夠承擔教學成本,並沒有提出調整收費標準。

  聲音

  易壟斷需監管

  國家雖然沒有規定考駕照一定要經過駕校,但事實上設定了種種條件,考駕照一定要找駕校。

  駕校不像小賣部,駕校數量不多,一家漲大家跟著漲,小賣部數量多,這家不行換那家,有的駕校表面上名字不同,但老闆還是同一個人,漲多少還是一個老闆說了算。

  雖然說這是市場經濟,但駕校是一個特殊的行業,缺少競爭,基本處於一種壟斷狀態。凡是這種容易造成壟斷的收費,物價部門都應該去核定:稽核他們的收費是否合理,防止弄虛作假、虛報成本,要求駕校給學員提供明細表。

  制訂最高指導價

  駕校這次偷稅漏稅這麼多,老百姓意見那麼大,政府部門應當出面干預,物價部門要介入控制,防止哄抬物價,並制訂一個駕校收費標準的最高指導價。

  行政干預不是去壓制,而是去規範,就像對待房子一樣,用調控商品房價格的方式去調控駕校的價格。

  駕校要有一個合理的利潤,培訓費用可以結合周邊城市、其它城市的收費情況制訂,而不是一刀切。

  駕校收費可以分成幾個等級,不全部是6000元,或者是5000元,對好的駕校和好的`教練評定星級,不同的星級有不同的價格,讓老百姓自己來選。——市政協委員張和輝

  列入非學歷教育

  為什麼會對駕校費用提出質疑?很重要的原因是很多駕校不是很規範。在北京,有的駕校就像一所學校,有教室、食堂、訓練場、老師,還有管理團隊等,而廈門絕大多數的駕校沒有像樣的場所,隨便在哪裡劃一個地方。

  對駕校的管理,要等同於一般的職業教育進行管理,可以參照一些非學歷的培訓機構,設定準入門檻,進行審批;收費標準由物價部門核定,把收費價格的組成向社會公佈,為什麼是6000元,不是5000元,要讓全社會知道。

  另外一方面,駕校要規範,全市有76家駕校,分佈在各個區域,絕大部分缺乏用地,建議找一些地塊,比如礦產資源開發完以後的地塊,拿出來讓駕校共用。

  廈門47人學車遇騙子教練 詐騙30多萬稱因弟車禍

  “李教練,什麼時候退錢?”

  在過去的幾個月裡,鄭小姐不斷給李教練打電話、發簡訊,要求退回5500元學費。可是直到昨天報警,對方依然在忽悠。“他原來說錢沒辦法那麼快退,一直拖,後來說弟弟出車禍,再後來說爸爸生病,就是不退錢。”鄭小姐說。

  去年9月30日,鄭小姐找李教練報名學車,可一直到昨天,她都沒被李教練安排考試,總共只摸了兩三次方向盤。

  截至昨天下午,鄭小姐和其他學員才知道,被李教練騙的人竟然達到了47個之多,總學費近30萬元,“而且最近還在騙,6月2日有4個人被騙,各交了6000多元”。

  在學員們列出的被騙名單裡,4月底5月初,有13名在鐵路單位工作的學員交了錢,額度最高的3名學員,分別交了7100元、7000元、7000元,此外連李教練小學同學的老婆,也被騙了。

  目前,學員們已向警方求助,運管部門也介入調查此事。此外,運管處培訓管理科提醒學員,報名學車最好到駕校所在地,發票要蓋公司的公章,同時還要簽好協議。

  調查

  發票沒蓋章 練車沒協議

  鄭小姐說,選擇他是因為熟人介紹。“有一個同事的老公找李教練學車,我想有熟人做伴一起學車比較方便,就報了名。”她解釋。

  去年9月30日,鄭小姐和同事共5個人,在李教練的帶領下到車管所體檢,做報名前的準備,每人一次性給了李教練5500元,比市面價低了大約500元。

  按照駕校普遍做法,學車的錢是分兩次給。“當時李教練說,一次性給就便宜一點。”鄭小姐記得。

  然而昨天導報記者才注意到,李教練給鄭小姐開的收據上沒有公司的公章,只有個人簽名,而且沒有和鄭小姐簽訂培訓協議。“我們以為去車管所體檢,就算已經生效了。”鄭小姐說。可是到了最近她才得知,她的檔案沒有被上報到車管所。

  場地租來的 僱人不給錢

  在被騙的數十名學員中,小邱算是比較特殊的一個,因為李教練是她老公的小學同學,沒想到報名到現在足足一年零八個月了,她也只考了科目一。

  2011年10月份,小邱報名學車,當天李教練帶她去位於黃厝的駕校看了一下。“挺正規,挺大,又在島內,就放心了。”她說。不過,教她學車的並不是李教練,而是一名叫小葉的教練,是李教練聘請的。

  2012年1月,小邱參加了理論考試。此後,儘管她經常練車,卻都沒有被安排去參加科目二考試。再後來,連車子都沒辦法練。“我後來瞭解到,李教練沒有給小葉發工資,所以小葉不幹了。”小邱說。

  此外,等到出事之後,很多學員才知道駕校訓練場原來是李教練找其他駕校轉租而來的。

  涉事駕校 正做善後處理

  給的收據是個人的,場地是轉租的,教練是聘請的,這個“李教練”到底是何方人物?

  鄭小姐告訴導報記者,在去車管所體檢的時候,她看到學員表格上填寫的駕校名稱叫“群發駕校”。

  昨天,導報記者找到群發駕校負責人王女士。“我們上個月已經把他開除了。”王女士說。不過導報記者從市運管處培訓管理科瞭解到,李教練持有教練從業資格證。

  既然自己是教練,為何還要僱其他教練?王女士解釋,因為李教練找群發租了兩部車,自己當“小老闆”,租期兩年。對此,市運管處培訓管理科林科長指出,“這種把車輛‘承包’出去的做法是違反規定的”。

  目前,群發駕校正在為此處理學員的善後問題。“已經在我們網內報名的學員,我們就算自己掏錢,也會安排他們考試。”王女士反省其中的“得不償失”——李教練不僅欠他們11.9萬元的租金,還讓駕校名譽受損。

  催款簡訊

  4月6日

  學員:李教練,我們的事情處理得怎麼樣?

  李:要月底前處理好,到時候我再給你打電話。

  4月14日

  學員:小李,請問我們的事情處理得怎麼樣?

  李:到時候手續辦好了再通知你,現在沒那麼快退好。可能要到月底。

  4月25日

  學員:都快一個月了,還要拖到什麼時候?

  李:退的話沒那麼快,到時候好了再告訴你。

  5月24日

  學員:教練,我們的錢怎麼還沒退?

  李:最近我弟出車禍很嚴重,等我把事情處理好了再給你們處理。之前我有和小鄭說過了,不好意思!

  6月25日

  學員:這兩天你給我們個回覆,是要退錢還是要以欺詐罪告你坐牢!後天要是不還錢,我們十幾個學員一起報警。

  李:我會盡快安排給你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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