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電工安全協議書四篇

實用的電工安全協議書四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後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電工安全協議書4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電工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XX(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XX(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xxxxxx的安全管理,確保電路、用電安全,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安全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和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對安全工作的管理要求。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崗前專業培訓,並熟悉單位電力線路分佈圖,經培訓考核合格後,乙方才可進入甲方配電室進行操作。

  3、甲方應向乙方交清工作環境和各重點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項,為乙方提供安全規範的操作環境,有不安全隱患需甲方解決,若出現不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或經濟損失的,甲方負全部責任。

  4、對乙方提出的有關安全問題,應盡全力解決。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持國家頒發的有關證件上崗,嚴格遵守操作規章,不得違章操作。

  2、乙方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和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公司對安全的管理要求,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管理規定。

  3、乙方要做到出現問題時隨叫隨到,並且在作業期間不得擅自離崗或找人頂替,要做好各項記錄登記工作,確保安全執行。

  4、乙方人員不準私自動用、拆卸甲方單位的用電設施,在進行工作過程中,必須自己配備、使用合格(經有關部門檢驗合格)的專業電工工具,否則,造成任何違章操作的甲乙雙方和第三方人員傷亡的意外情況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概不承擔。

  三、本協議未盡事宜,一律按國家法律法規辦理。如本協議內容與國家法律法規有牴觸,則以國家法律法規為執行標準。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執行。

電工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工程發包方):

  乙方(工程承包方):

  甲方

  工程由乙方承包施工。為明確雙方安全責任,防止乙方施工人員發生事故,經雙方協商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安全責任:

  l、涉及輸、變、配電裝置上的.工作,應派專人進行檢查、督促,及時協調和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

  2、開工前應對乙方單位負責人和有關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在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生產裝置停電、停運事故的,應要求乙方單位事先制訂工作的“三措”(即: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安全措施),並審查和監督實施。

  4、對乙方單位負責簽發的工作票進行會籤。

  5、對起重、油漆、土建等非電力類施工單位以及非電力系統的電力類施工單位承包執行變電所和線路大修、改造、擴建等工程中的分專案,必須指派工作負責人,並由該工作負責人組織開工會和收工會,向工作班成員交待安全注意事項,施工時嚴格實施監護。

  6、應給乙方施工人員辦理配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證,並在上崗時佩戴。

  7、不得安排乙方單位人員從事與其承包工程無關的工作。

  8、工程竣工後,應組織驗收,對工程的安全、質量情況作出綜合評價。

  二、乙方的安全責任:

  1、組織施工人員學習《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以及甲方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派出的施工人員必須是經甲方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人員,涉及進入甲方生產、辦公場地的施工專案,

  乙方施工人員應佩戴甲方核發的胸卡。乙方不得派未經甲方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工作。

  2、複雜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應制訂施工“三措”。經甲方審查合格後貫徹實施。

  3、工程開工前必須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全體施工人員均掌握工程狀況、特點及施工“三措”,並對現場施工安全負責。

  4、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和甲方單位對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進入電力生產區域內施工,必須按規定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對規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開工前應得到值班人員的同意。

  5、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並不超過檢驗週期。

  6、必須按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職業防護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對特種作業的工作應派經過有關部門安全技術培訓合格的持證人員。

  7、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和指導,企業負責人(安全施工第一責任人)對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否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若發生人身事故和不安全情況,乙方必須立即報告甲方單位負責人。

  8、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不得擅自進入非施工作業的甲方其它生產、辦公場所,不得擅自操作任何電氣裝置。如有可能觸及或接近高壓裝置的情況時,必須停止施工並主動與甲方聯絡,待採取安全措施並經甲方許可後方可繼續施工。

  9、本工程不得再行轉包。

  三、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聯絡、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規定;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工程的安全工作。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絡、相互協助,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四、施工時乙方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及各項施工安全措施。凡因乙方不認真執行安全措施和甲方有關安全指令引起的人身觸電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施工中發生非甲方造成的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自行負責處理。

  五、涉及須明確的本工程業務事項(工作範圍、作業區域、工作票簽發等),可另外附頁。

  六、其它需要約定的事項:

  七、本協議是

  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經甲、乙雙方簽章後與合同文字同期生效。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代表蓋章:

  乙方代表蓋章: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電工安全協議書 篇3

  為落實省指及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強化安全責任意識,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正確處理安全、質量、進度之間的關係,有效地將安全生產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實現安全、優質、高效的施工目標,安徽省路港工程公司黃塔(桃)高速公路01標專案部(以下簡稱甲方)與電工班組(以下簡稱乙方)特簽定“安全管理責任書”如下:

  一、安全管理目標

  安全生產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在專案部的統一領導和部署下,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堅決遏止重大事故的發生,杜絕特大惡性事故,重點區域、重點部位保證不發生重大惡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正確處理好與當地群眾的關係,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

  二、安全管理機構和制度

  1、乙方必須由班長親自擔任兼職安全員,負責本班組人員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切實做到安全措施具體、安全責任落實到人。

  2、乙方必須加強本班組工人的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3、乙方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組織開展班前安全活動(每週至少一次),且要有書面記錄。

  三、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1、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

  2、電工必須參加學習,經考試合格後由有關部門頒發合格證,做到持證上崗。

  3、在建工程與臨近高壓線的距離應符合規範要求,即1KV以下不小於6m,1KV以上不小於7m。

  4、支線架設時,配電箱下引出線不得混亂,電線不得破皮漏電,拉設臨時電源時,電線均應架空,過道處必須穿管保護,不得亂拉亂拖,防止電線被車攆物壓;低壓電線架設時,電杆、橫擔要有絕緣子,電線不準架設在腳手架上、樹上等。

  5、線路上禁止帶負荷接電或斷電,並禁止帶電操作。

  6、電箱內電器裝置應完整無缺,設有專用漏電保護開關,必須執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

  7、所有移動電具,都應字二級漏電開關保護之中,電線插頭、插座應完整,嚴禁不用插頭而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內。

  8、電氣裝置所用保險絲的額定電流應與其負荷容量相適應,禁止用其他金屬絲代替保險絲。

  9、動力線與照明線要分開設定。

  10、施工現場夜間臨時照明線及燈具,高度應不低於3m。

  11、倉庫內不得使用超過60W燈泡,嚴禁使用碘鎢燈和家用電加熱器(電爐、電熱杯、熱得快、電飯煲等)取暖、燒水。

  12、各類電動工具要管好、用好,經常清洗、注油,嚴禁機械帶病運轉,各類防護罩應完整無缺。

  13、有人觸電,應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器著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使用乾粉滅火器或幹砂滅火。

  四、防火、防盜及用電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和宿舍的電器、電路均須由專職電工安裝,任何人不得私拉亂接電線、電路,嚴禁超負荷用電。

  2、工地與宿舍的用火均應由專人負責,做到人走火滅。

  3、本班組所用裝置、材料等須安排專人看管,謹防盜竊。

  五、安全生產考評辦法

  1、本責任書實行月度考核制,甲方將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生安全隱患立即下發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24小時內予以落實。

  2、乙方應繳納風險金20000元,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及時的將一票否決,甲方將沒收全部風險金並取消其它考核獎勵;考評基本合格不獎不罰;考評良好返還風險金,同時給予適當獎勵。

  3、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乙方若在本年度內出現安全生產重大責任事故或出現人員死亡事故,甲方將按所交風險金的200%予以罰款,並給予通報批評。

電工安全協議書 篇4

  一、合同雙方

  甲方:(竣泰燈飾配件廠)

  乙方:(施工方):

  甲方 工程由乙方承包施工。為明確雙方安全責任,防止事故發生,經雙方協商簽訂協議如下:

  二、承包內容:

  電氣工程,包括電照、電視、電話、照明器具安裝、配電箱安裝、避雷接地等施工。乙方施工現場電氣裝置的維護及臨時線路架設和維護。

  三、合同雙方的權力和義務:

  1、甲方負責材料供應,協調各種工序施工。

  2、乙方必須按設計檔案、現行施工及驗收規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交底、安全交底要求施工,在施工中發現材料質量問題及時彙報。乙方要提前提出材料計劃,按時完成甲方安排的施工進度計劃,並配合其他專業施工。

  3、乙方必須保證安全施工,杜絕重大傷亡事故,避免輕傷事故發生。如乙方不按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不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發生事故的責任依安全生產合同承擔責任。

  4、乙方在施工中領取材料必須經過甲方准許,不準發生浪費和偷工減料現象,如發生浪費和不按設計施工,發生質量問題甲方有權視情節給予經濟處罰。

  5、乙方施工時需自帶施工工具,甲方配合拉電線等。

  6、如乙方在施工中發生超出質量驗評標準的一律不給計算工資,不合格的返工重作,並扣罰返工所用的材料費。

  7、為保證現場文明施工,要求乙方在現場遵守文明施工。

  8、乙方施工中使用的施工機械必須設專人持證上崗,上崗人員必須熟知本機械的效能和安全使用技術規程,並嚴格按規程操作。

  四、承包款結算方法:

  乙方每完成一道工序需向甲方報告, 履行簽字手續後結算80%工資,工程完工後經有關單位驗收合格並向甲方交工後一次結清全部承包款。

  五、合同一經簽定,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如單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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