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部述職報告的寫作要求

幹部述職報告的寫作要求

  (一)要充分反映出自己在任期內的工作實績和問題

  述職是民主考評幹部的重要一環,也是幹部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的一種有效形式。幹部作述職報告,是為了讓組織和群眾瞭解和掌握幹部德才狀況和履行職責的情況。因此,述職報告應該充分反映出自己任期內的工作實績和問題,也即寫出自身在崗位上為國家和人民辦了什麼實事,結果怎麼樣,有哪些貢獻還有哪些不足,包括工作效率,完成任務的`指標,取得的效益等等。工作實績如何,是檢驗幹部稱職與否的主要標誌,述職人要充分認識這一點,實事求是地把自己的工作實績和問題反映出來。

  (二)要實事求是地評價自己

  對自己的評價要實事求是,不誇大,不縮小,要準確恰當,有分寸,不說過頭話,大話,假話,套話,空話。要做到這樣,應注意處理以下幾個關係:

  1、處理好成績和問題的關係,就是理直氣壯擺成績,誠懇大膽講失誤。

  2、處理好集體與個人的關係,不能把集體之功歸於個人,也不要抹殺了個人的作用,必須分清個人實績和集體實績。

  3、在表述上要處理好敘和議的關係,就是以敘述為主,把自己做過的工作實績寫出來,不要大發議論,旁徵博引,議論也只是對照崗位規範,根據敘述的事實,引出評價,不能拔高。

  (三)要抓住重點,突出個性

  述職報告,如果用口頭報告表述。一般宜佔用30分鐘,如果用書面報告表述,一般以3000字以內為宜。因此,表述的內容應抓住重點,抓住最能顯示工作實績的大事件或關鍵事寫入述職報告。凡重點工作,經驗,體會或問題等,一定要有理有據,充實具體,而對一般性,事務性工作,宜概括說明,不必面面俱到。抓住重點,突出中心,還應突出自己的特色,突出自己獨有的氣質,獨有的風格,獨有的貢獻,讓人能分辨出自己在具體工作中所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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