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入股協議書範文彙總五篇

員工入股協議書範文彙總五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簽訂協議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員工入股協議書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員工入股協議書 篇1

  員工入股協議書

  甲方(企業):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住址: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職務:

  聯絡電話:

  為了構建公司利益共同體,強化公司內部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增強員工的主人翁地位和主人翁意識,促進公司增效、員工增收、增強公司凝聚力,甲方決定允許部分員工入股本公司名下店鋪。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友好、自願、公開、公平、互助、共贏的原則,簽訂本入股協議書,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持股方式

  1、由乙方以自然人的身份出資入股甲方名下位於的店鋪,正常在合作店鋪工作,但不參與合作專案的日常經營管理。

  第二條 經甲乙雙方認可,甲方名下該現有資產總額為人民幣元,共分為股,每股為元。

  第三條 乙方持股比例及持股時間:

  1、出資購股部分:乙方自行出資共計人民幣元,計股,佔甲方名下該店鋪總股份的%。此部分乙方出資購股的股份,將按實際持股比例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本協議書享受權利及承擔義務。

  2、出資方式:

  購股時由乙方一次性轉入相應的購股金額到甲方指定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戶名:。

  3、入股時間:出資購股部分自年月日起計算(生效)。

  4、工資部分:除去乙方擁有%股權外,不影響乙方每月領取勞動報酬。

  第四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甲乙雙方按各自股權比例(佔甲方店鋪總股權的比例)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乙方按出資購股比例分享共同投資所獲的利潤。

  2、甲乙雙方各自以其所佔的實際股份(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

  3、甲乙雙方共同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甲乙雙方的共有財產,由甲乙雙方按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4、甲乙雙方共同佔有公司的股份轉讓後,甲乙雙方有權按其各自所佔股權(出資)比例取得相應財產。

  第五條 利潤分配時間及分配方式

  1、淨利潤:是指在利潤總額中按規定交納了所得稅以後公司利潤留存,一般也稱為稅後利潤或淨收入。每月收入扣除稅費、成本(材料、人工、制費)、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等所有應支出後,是為當月純利潤。公司公共部門,例如:總經理部、財務部、辦公室、網路部、培訓部等人員工資和產生的費用均攤到每個門店,具體門店的分擔標準見甲方財務報表。

  2、分紅日期:每年月底前。

  第六條 出資購股的退股

  1、自本協議簽訂日起年內,如乙方正常辭職申請退股的,甲方應按乙方原出資額購回乙方所持有的股份,甲方可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給乙方申請退股當年的分紅;如因乙方自動離職、因故被辭退或解聘、開除等勞動合同解除而終止勞動關係的,甲方按勞動法律法規和公司規定給予相應處分後,應按乙方原出資額購回乙方所持有出資購股的股份,但可不給乙方申請退股當年或上一年度的分紅。

  2、如因乙方洩露公司機密或其他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的,即視為乙方自願退股,甲方可以其所持股份抵扣賠償並可起訴乙方。

  3、如甲方未履行本協議或作出有損乙方利益的行為,則乙方有權立即退股,甲方必須無條件購回乙方所出資持有的股份,並按中國人民銀行現行年存款利率一次性賠償乙方自入股日到退股日期間的利率損失。

  第七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履行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

  2、若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作為甲方公司的合法股東,乙方有權且甲方有義務保證乙方行使下列權利:

  (1)查閱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2)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3)該入股店鋪清算時,按照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2、若甲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約定的,如:拒不提供公司經營管理決策和股權收益情況,資產損益表、財務會計報告等,乙方均有權自行決定收回投資款或進行審計、調查等,而所發生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且乙方有權根據結果確定是否繼續履行本協議。

  3、乙方在本協議約定的持股或分紅期間,以及在退股或離職後年內,如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自行或與他人合作在經營、投資與甲方經營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專案,否則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的損失。

  4、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後由甲方每月召開一次股東大會,公佈上月的經營成果,並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

  5、甲方保證公司的財務核算遵行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絕不損害乙方的合法利益,並向乙方公開核算結果。

  6、自本協議簽訂日前,甲方所發生的一切債務與盈利均與乙方無關。

  7、乙方接受甲方轉入的股權分紅等款項的銀行賬號:開戶銀行:,戶名:。

  8、本協議中註明的甲乙雙方的地址、身份證號碼、手機號(以下簡稱聯絡方式)均為真實有效的聯絡方式,協議一方為履行本協議,以該通訊地址向另一方傳送或者投遞的函件、通知等檔案,一經發出就視為對方知悉(如聯絡方式有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9、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時間或情況(包扣但不限於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等)及政府行為,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若由於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把本合同規定的履行義務的時間延長,延長的時間應與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第十條 以上合同若有修正,經甲、乙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相牴觸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簽字): 姓名(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員工入股協議書 篇2

  甲方:專利權人:XXX

  乙方:區域合作人:為使新技術儘快轉化為生產力和專利新產品迅速佔領市場,現實行技術入股聯營生產和產值提成的方式緊密合作,現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提供專利技術名稱為: 專利號: 專利發明人:萬金林。

  2、甲方授權許可乙方在獨家生產(含)省(直轄市)。其銷售權:可在全國進行銷售;如果在乙方能完成甲方需求量的情況下,乙方可在獨家生產。

  3、甲方提供技術專案合作期限為年,合同期間甲方免收乙方技術轉讓費萬元,以技術入股,提成產值的%作技術轉讓的形式進行聯營生產。

  4、甲方在乙方支付前期技術成本費萬元,到位三日後進行新產品除錯生產,並陸續完成乙方生產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

  5、甲方負責%產品的銷售,銷售時必須向需貨方收取%的定金付給乙方,否則乙方拒絕生產供貨。

  6、如需擴大生產或建立分公司,可由甲方進行重新授權,甲方協助乙方組建分廠、分公司和集團化組建,其分廠、分公司、集團所得收入甲方提成30%,提成年。

  7、在合同期間允許乙方使用發明人的專利權、肖像權和名譽權,其使用的方式必須得到甲方許可。

  一、乙方責任

  1、乙方應負責組建生產公司及工商、稅務經營手續和必要的`啟動資金,並提供廠房、生產人員、水電和生產裝置以及擴大生產資金。啟動資金(含裝置和前期出貨費)萬元。

  2、乙方應在合同簽訂生效時支付成本費萬元,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生產合格產品,並有權要求甲方在合同生效日內完成乙方生產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

  3、乙方在與甲方合作期間,有權要求甲方對該產品不斷創新和改進,對改進的技術應首先給乙方使用,乙方應給甲方適當獎勵。

  4、乙方對生產產品的數量應如數報送甲方,應實行財務公開,乙方不得做出對甲方利益有損之事。

  5、乙方可負責%的產品銷售,在銷售前也必須向需貨方收取%的定金後,方可生產供貨。

  6、乙方產品的價格定位,應在生產成本價的基礎上加45-80%,否則價位過高會影響銷售量。

  7、乙方應積極在地區擴大再生產,其建立分廠、分公司、集團的所得收入乙方提成70%,提成年。

  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前期的技術成本費萬元到位後日內,如果不能除錯或不能生產出合格產品,甲方應日內將乙方的前期技術成本費全額退還。(注:合格產品以‘產品檢測報告’為準,由甲方負責將產品送檢,費用由乙方承擔。)

  2、若乙方收到定金後不能生產或放棄生產,造成不能及時供貨的,乙方應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甲方與需貨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3、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私自設立分廠、分公司和集團,否則按免收的全額技術轉讓費支付甲方。

  三、其它條約

  1、合同期瞞,甲方不再提成、參股和銷售,如繼續合作,可另議。

  2、合同期瞞,乙方如繼續使用專利人肖像和名譽權,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定數額的肖像權和名譽權使用費,費用另議。

  3、有效期20 年月日到20 年月日止。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四、備註: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電話:電話:

  簽訂日:20 年月日

  簽訂日:20 年月日

員工入股協議書 篇3

  甲方(企業):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住址: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為了構建公司利益共同體,強化公司內部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增強員工的主人翁地位和主人翁意識,促進公司增效、員工增收、增強公司凝聚力,甲方決定允許部分員工入股本公司。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友好、自願、公開、公平、互助、共贏的原則,簽訂本入股協議書,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持股方式

  1、由乙方以自然人的身份出資購股直接持有,正常在合作店鋪工作,但不參與合作專案的日常經營管理。

  第二條經財務審計,甲乙雙方認可,甲方現有資產總額為人民幣元(即為甲方公司總股份的100%),共分為股,每股為元。

  第三條 乙方持股比例及持股時間:

  1、出資購股部分:乙方自行出資共計人民幣元,計股,佔甲方公司總股份的%。此部分乙方出資購股的股份,將按實際持股比例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本協議書享受權利及承擔義務。

  2、出資方式:

  購股時由乙方一次性轉入相應的購股金額到甲方指定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戶名:。

  3、入股時間:出資購股部分自年月日起計算(生效)。

  4、工資部分:除去乙方在標的公司擁有的%股權外,甲方每月正常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元。

  第四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甲乙雙方按各自股權比例(佔甲方公司總股權的比例)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乙方按出資購股比例分享共同投資所獲的利潤。

  2、甲乙雙方各自以其所佔的實際股份(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

  3、甲乙雙方共同出資形成的股份為甲乙雙方的共有財產,由甲乙雙方按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4、甲乙雙方共同佔有公司的股份轉讓後,甲乙雙方有權按其各自所佔股權(出資)比例取得相應財產。

  第五條 利潤分配時間及分配方式

  1、淨利潤:是指在利潤總額中按規定交納了所得稅以後公司利潤留存,一般也稱為稅後利潤或淨收入。每月收入扣除稅費、成本(材料、人工、制費)、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等所有應支出後,是為當月純利潤。

  2、分紅日期:每年月底前。

  第六條 出資購股的退股

  1、自本協議簽訂日起年內不得撤資退股,如乙方正常辭職申請退股的,甲方應按乙方原出資額購回乙方所持有的股份,甲方可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給乙方申請退股當年的分紅;如因乙方自動離職、因故被辭退或解聘、開除等勞動合同解除而終止勞動關係的,甲方按勞動法律法規和公司規定給予相應處分後,應按乙方原出資額購回乙方所持有出資購股的股份,但可不給乙方申請退股當年或上一年度的分紅。

  2、如因乙方洩露公司機密或其他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的,即視為乙方自願退股,甲方可以其所持股份抵扣賠償並可起訴乙方。

  3、如甲方未履行本協議或作出有損乙方利益的行為,則乙方有權立即退股,甲方必須無條件購回乙方所出資持有的股份,並按中國人民銀行現行年存款利率一次性賠償乙方自入股日到退股日期間的利率損失。

  第七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履行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

  2、若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作為甲方公司的合法股東,乙方有權且甲方有義務保證乙方依據《公司法》的規定,行使下列權利:

  (1)查閱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2)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3)公司清算時,按照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4)公司新增資本時,出資人可以優先認購;內部股東轉讓股份時有優先認購權;

  2、若甲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約定的,如:拒不提供公司經營管理決策和股權收益情況,資產損益表、財務會計報告等,乙方均有權自行決定收回投資款或進行審計、調查等,而所發生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且乙方有權根據結果確定是否繼續履行本協議。

  3、乙方在本協議約定的持股或分紅期間,以及在退股或離職後年內,如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自行或與他人合作在經營、投資與甲方經營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專案,否則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的損失。

  4、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後由甲方每月召開一次股東大會,公佈上月的經營成果,並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

  5、甲方保證公司的財務核算遵行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絕不損害乙方的合法利益,並向乙方公開核算結果。

  6、自本協議簽訂日前,甲方所發生的一切債務與盈利均與乙方無關。

  7、乙方接受甲方轉入的股權分紅等款項的銀行賬號:開戶銀行:,戶名:。

  8、本協議中註明的甲乙雙方的地址、身份證號碼、手機號(以下簡稱聯絡方式)均為真實有效的聯絡方式,協議一方為履行本協議,以該通訊地址向另一方傳送或者投遞的函件、通知等檔案,一經發出就視為對方知悉(如聯絡方式有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9、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時間或情況(包扣但不限於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等)及政府行為,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若由於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把本合同規定的履行義務的時間延長,延長的時間應與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第十條 以上合同若有修正,經甲、乙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相牴觸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簽字): 姓名(簽字):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員工入股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以其持有的產品技術出資的形式入股甲方一事達成本協議,以資遵照履行:

  第一條:乙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產品技術,包括但不限於化工產品技術,以及其自身所掌握的化工技術及今後在此基礎上開發的其他智力成果、技術方案作為無形資產入股甲方。

  第二條:甲方現狀:

  甲方 公司於 年月成立,註冊資金 元,現有生產經營場地平方米, 生產裝置及 技術,所有經營所需證明材料手續齊全並獲多項榮譽,已擁有相當規模的市場準客戶,各職能部門管理團隊的織建和運作已趨完善,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經營運作狀況良好。

  第三條:經甲乙雙方以協商確定,以乙方持有的技術投資建設生產線一條,乙方技術入股後,取得甲方 %的股份。

  第四條:乙方應及時辦理權利轉移手續,提供相關的技術資料,進行技術指導﹑傳授技術訣竅,使該技術順利轉移給甲方並被甲方消化掌握,用於產品生產。

  第五條:技術成果入股後,乙方取得股東地位,其技術由甲方享有所有權,新投資建設的生產線及其產品,進行財務獨立,單獨核算,按比例進行分紅。

  第六條:本協議簽訂後 90 日內,甲乙雙方到工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手續。

  第七條:本協議的期限以及甲乙雙方關於公司股權質押、轉讓、贈與的限制透過《公司章程》另行約定。

  第八條:乙方承諾遵守公司制度,在其崗位許可權範圍內發揮特長、履行職責和行使職權;並依據持有的股份份額,參與甲方管理、生產經營活動。

  第九條:甲方承諾在本協議簽訂之前,甲方發生的債權、債務及民事、法律糾紛與乙方無關,由甲方及其股東自行承擔。

  第十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甲方每年定期向乙方公佈一次財務賬目,並應乙方要求,可隨時提供財務賬目檢視。甲方遵照法律規定,按乙方持有的股份向乙方分紅,其支付形式以次年的6月31日前現金支付。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按照出資比例享有股權 %所擁有的法定權力,並享有月薪萬元人民幣及公司規定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

  2、乙方擔任公司的技術總監一職,負責新設生產線運作,包括但不限於研發、生產和技術指導工作。

  3、乙方保證其對入股的技術持有合法所有權,並保證在這些技術投入甲方生產經營後不會產生侵權糾紛,否則由乙方承擔全責。乙方同時保證其入股技術及技術背景在同行業中的先進性和可行性。

  4、乙方(包括甲方的直系親屬,下同)在公司期間和離開公司後 5 年內,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名義在他處從事或者以他人名義從事與公司經營類似或有競爭業務的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名義設立與公司經營類似或有競爭業務的企業。

  乙方不得將公司的技術成果(包括甲方入股的技術)、商業秘密或其他智慧財產權有償或無償地洩漏、披露、讓他人使用,或自用於無益於公司的用途。在遵守保密制度的前提下,乙方為公司利益在公司內部的使用和披露行為不受此限。

  5、乙方作為股東享有法律規定的的股東應有的權利,包括隨時要求檢視財務賬目,並按規定的股份,按股分紅。

  6、為保持公司穩定性,本協議簽訂五年後,乙方確因個人需要將其股權質押、轉讓或贈與第三方時,甲方及其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認購權。

  第十二條: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經股東會表決需要追加投資或者因經營發生虧損需要彌補虧損的,甲方其他股東、乙方按照股權的比例承擔出資。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負責產品研發與甲方提供所有運作資金支援及負責公司的整體運作,是雙方合作的基礎。以下行為構成根本違約:

  ①乙方或甲方違反競業禁止規定,或將公司的技術成果(包括乙方入股的技術)、商業秘密或其他智慧財產權洩漏、披露或讓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無益於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損失的;

  ③在未經甲方同意狀況下,乙方拒絕提供技術指導或者停止技術研發的 ;

  2、違約處理:

  ①任何一方違反競業禁止規定,或將公司的技術成果、商業秘密或其他智慧財產權洩漏、披露或讓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無益於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損失而難以計算數額的,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另一方可同時解除合同。構成對公司侵權的,公司另有權按照侵權產品銷售額的%追究責任。

  ②乙方入股技術在同行業中缺乏先進性或者可行性的,又或者乙方拒絕提供技術指導或非經甲方同意停止技術研發的,乙方須向甲方支付萬元違約金。

  第十四條:智慧財產權

  乙方在合作期間以及退出合作後 年內,與合作經營期間公司相關產品的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開發產品以及相關的智慧財產權等等均屬於公司職務成果或商業秘密,其智慧財產權均屬於公司。違反競業禁止進行研發的,新成果的智慧財產權屬於公司。

  第十五條:其他

  1、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透過《公司章程》或者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約定,《公司章程》以及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一同生效,《公司章程》約定不同於本協議的,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與補充協議條款內同相沖突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2、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產生的爭議,雙方應當透過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員工入股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友好、互助的原則,簽定本入股合同。甲乙雙方均得按以下條款執行雙方職責,履行此約:

  一、入股時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二、入股金額:乙方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計 股。

  三、入股金資產計算:按人民幣 元為總資產(以簽約當日核算計),共計100股(此為原始股)。甲方佔 股,乙方佔 股。

  四、分紅:

  ①每月 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

  ②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

  五、退股、中途退股。

  a、合同到1/3時;按當時入股金額之1/3退還,已分紅利亦按1/3計算。

  b、合同到2/3時;按當時入股金額之2/3退還,已分紅利亦按2/3計算。

  c、合同到期時;按退股當時(日)之前12個月之平均純利潤乘以18個月,作為總資產計算標準,再按股數退還。

  六、純利潤: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體裝置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

  七、其他:

  ①乙方在與甲方合同期內,不得與任何人在 區域內做任何營利性投資。

  ②乙方在合同期滿後,若未續約,則在合同期滿後,一年內,不得在當地開設美髮、美容店。

  ③合同到期日前半年,甲、乙雙方必須決定是否繼續合作事宜,惟乙方保有決定權,若乙方決定繼續合作,甲方不得拒絕。

  ④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儲存,以維護顧客信用。

  ⑤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八、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雙方同意後更正之。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身份證號:

  簽約日: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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