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文化中心導遊詞
澳門文化中心導遊詞
多用途的文化活動場所。1998年底竣工,1999年3月19日由葡國總統沈拜奧主持揭幕啟用。
澳門文化中心的成立,標誌著澳門文化史上的新紀元。中心提供優質而多元化之表演、會議及展覽場地,普及各型別的.文藝活動,既可滿足深受中葡文化薰陶的市民之需求,同時又可提升都市的生活素質。
在設計方面,造座宏偉的新型建築已成為澳門最新的標誌,所佔面積達四萬五千平方米。由景觀公園、劇院大樓及藝術博物館大樓組成。文化中心總造價為9.6億元,其中8.4億元為建築總成本。包括用於填海、地基和結構方面的工程費用;雕塑群、音樂噴泉與一般設施;7,000萬元用於施工、顧問和監管方面費用;5,000萬元用於專業裝置和裝飾。
劇院大樓內設兩個表演場地:綜合劇院有座位 1,114 個,適宜上演大型節目;小劇院則有座位 393 個,適宜舉行小型節目和放映電影。
兩個場地均設有同聲翻譯室和先進的放映、音響和燈光裝置。除表演場地外,其它設施還有會議室、展覽廳、多用途排練室、音樂室、化妝間、洗衣房、技術控制室及為表演者專設的休息室等。
澳門藝術博物館總面積達一萬一百九十二平方米,樓高五層。內設有五個展覽館,展覽面積近四千平方米,為澳門最大的視覺藝術展出空間。除展覽廳外,該館還有演講廳、多媒體圖書館等設施。
此外,中心還設有餐廳、咖啡座、酒吧、售票處和詢問處。
澳門文化中心為本地及世界各地的演藝者提供國際級的表演場地,也為澳門及鄰近區域觀眾帶來更豐富的文化生活。
完善的海、陸、空交通網路,使今日澳門文化中心成為國際商貿會議的理想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