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淺析孟子的社會分工學說論文

關於淺析孟子的社會分工學說論文

  孟子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全面系統闡述社會分工的思想家。他關於“勞心者”與“勞力者”分工的論述揭示了最基本的社會分工現狀,孟子還對社會分工的現象的必要性和其導致的社會不平等現象進行了詳細的論述。因此,對孟子學說的解讀對於我們認識社會分工現象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孟子社會分工學說的基本內容

  孟子對社會分工的現象進行了描述和說明,透過其詳細的論述我們不僅可以看出孟子對社會分工必要性的認可,並且還可以透視社會分工背後隱藏的社會不平等現象。

  (一)社會分工現象闡述

  “或勞心,或勞力。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治於人者食人,治人者食於人。天卜之通義也。”“無君子莫治野人,無野人莫養君子”是孟子有關社會分工的集中論述。其中,“君子”指官吏,即勞心者、治人者,即我們所說的腦力勞動者;“野人”指居住於農村從事農業生產的人,即勞力者,治於人者,即我們認為的體力勞動者。這段話的意思是,有勞心、有勞力之分,勞心者治勞力者,勞力者被勞心者統治。勞力者依靠勞心者佔有的生產資料而吃飯,勞心者依靠勞力者生產的食物而養活。孟子認為,這就是天卜通行的原則。孟子的這些闡述指出勞心者與勞力者是社會最基本的分工,分工的基本內容是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問的差別,而分工的依據則是是否佔有生產資料。

  (二)社會分工的功能

  “或勞心,或勞力”“天卜之通義也”。“勞心”“勞力”的分工是人類社會發展、進步的必然產物,社會分工對社會進步和生產發展也是必要的。孟子認為,社會分工是社會生活中的一個基本要素,要維持人們的物質生活,必須對生產勞動進行必要的分工,同樣一個健全的社會不僅有從事於物質生產的勞動者,而且也要有從事於“仁義”之類的勞心者,兩者同樣都對社會有所貢獻,都是在“食功”。從人類歷史的發展來看,隨著生產力水平的提高,勞動產品有了乘}l餘,於是一少部分佔有更多生產資料的人脫離了體力勞動,專門從事管理工作,他們就是“勞心”者。而大部分仍然從事體力勞動的人,他們就是“勞力者”。“勞心者”與“勞力者”的出現也就是“腦力勞動”與“體力勞動”分工的出現。這就是人類社會的第一次重大的分工。有了一部分脫離體力勞動的腦力勞動者,社會的生產和管理有了秩序,生產效率自然就提高了,同時,社會有了分工,大家各司其職,社會也就穩定了。

  (三)社會分工與社會不平等 社會分工必然會導致人類社會的不平等現象。“治於人者食人,治人者食於人”“無君子莫治野人,無野人莫養君子”。孟子認為:“治於人者”不佔有生產資料,他只能依靠擁有生產資料的人,並從事農業生產勞動而得到食物;但是“治人者”卻不同,他們佔有生產資料,然而不從事農業勞動,因此,他只能是依靠從事農業勞動的“人”提供食物。從這些論述中,我們可以從一定程度認為孟子透過這些論述揭示了由於社會分工而帶來的不合理、不公正:“勞心者”不勞動而得到食物;“勞力者”終年勞動,還要為“勞心者”提供食物。在人類進入奴隸社會以來,腦力勞動就是統治階級的特權,而被統治階級只能從事體力勞動,他們被剝奪了生產資料而只能依靠統治階級生存。統治階級利用腦力勞動製造出一系列統治手段壓制體力勞動者,並利用一些思想愚弄他們。隨著社會發展,越來越多的卜層人民可以透過科舉考試進入“勞心者”階層,這正從一個側面反映出了一個社會不平等的現實,腦力勞動者在社會上是被全社會人都向往的一個群體,人們很合理地認為體力勞動比腦力勞動低卜,並且腦力勞動者統治體力勞動者也是必然的。雖然孟子也認為“勞心者”和“勞力者”在社會中各司其職,各自有各自的作用,但是他也不得不承認“無君子莫治野人,無野人莫養君子”的現實。因此,社會分工的存在必然會導致不同程度的社會不平等現象,從事不同型別勞動的社會成員的社會不平等在一定意義上來說是社會分工的結果。

  二、孟子社會分工學說的意義

  孟子的社會分工學說不僅首次在歷史上指出了社會分工的現實從而具有重要的歷史意義,而且在今天這一學說也不失其重要意義。隨著生產力的進步,社會的分工越來越複雜,現代社會的分工表現為各種職業的分工,儘管職業種類複雜多樣,但從根本上來說可以歸結為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兩者的分工。體力勞動者的勞動創造了社會的物質基礎,是社會存在和發展的基礎;腦力勞動者主要從事上層建築方面的工作,在維護社會秩序,整合社會資源方面發揮著不可取代的作用,對社會的進步有巨大的推動作用。但是,每個社會的不平等現象很多卻不能不說是由這種不平等的分工引起的,每一個社會里,人人都夢想擺脫體力勞動擠進腦力勞動的群體,因為自出現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的分工以來,社會都默認了腦力勞動在社會上無論在物質上還是社會地位上都佔有的比體力勞動多,改革開放以前,我國社會曾出現的“腦體倒掛”現象被認為是一個社會的病態現象,所以每個社會的人一方面承認“勞心”與“勞力”的分工是社會的不平等現象,但同時都在追逐從事腦力勞動的職業,而且認為腦力勞動者應該比體力勞動者的報酬多,地位高。所以,孟子在兩千多年前提出的“勞力”與“勞心”的分工思想即使在現代社會也是社會分工的基礎,因而他的學說不僅有巨大思想史意義,而且對於認識現代社會的一些現象仍然具有很大參考價值。

  三、孟子社會分工學說的侷限性

  孟子的社會分工學說像其他很多思想家的思想一樣不可避免地具有一定的歷史侷限性。首先,孟子雖然指出了社會分工對生產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必要性,但是他並沒有從根本上說明當時社會分工出現的真正原因。馬克思主義認為,生產資料所有制是生產關係的基礎,也就是人與人之問關係的基礎,因而“勞力”與“勞心”的分工的本質是生產資料佔有的不平等,而孟子更多是從社會分工對於社會的功能來論述社會分工出現的必要性的,這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當時的統治者的利益。其次,孟子並沒有把社會分工看成是歷史的產物,而看成是永恆不變的法則“天卜之通義也”。以歷史的觀點來看,隨著科學技術發展和人類文明進步,體力勞動向腦力勞動者流動的障礙在不斷減少,而且,社會上從事體力勞動的人在不斷減少,腦力勞動與體力勞動的差別減小的可能性也在增加,社會的分工越來越表現為職業之問的分工。更進一步說,勞心、勞力的分工未來必然會消逝的。孟子的這種學說在一定程度上為當時由於勞心與勞力分工的不平等引發的階級不平等現象的合理性作了辯護。

  孟子社會分工學說在兩千年前第一次全面系統闡述了社會分工的存在極其必要性,儘管以今天的眼光來看,他的學說存在著一定歷史侷限性,但是,我們不能用科技取得巨大進步,文明高度發展的背景卜的眼光來苛求古人。畢竟他的思想正確敏銳地揭示了自階級社會以來一個普遍的社會現象,為後人進一步研究打卜了堅實的基礎,具有偉大的思想史意義和不可磨滅的現實意義,我們應該結合當時的歷史背景公正地評價孟子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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