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盤早剝分娩方式論文

胎盤早剝分娩方式論文

  1資料與方法

  1.1一般資料從我院近兩年臨床處理胎盤早剝患者中選取56例作為本次研究物件,產婦的年齡為22-45歲,平均年齡為(30.5±4.5)歲;孕周為17-42周;其中11例為經產婦,另45例均為初產婦;34例採取剖宮產,22例採取陰道分娩。

  1.2診斷方法及標準根據《中華婦產科學》[1]相關標準,在完成分娩後,給予所有患者胎盤檢查。檢查結果可分為重型及輕型:

  (1)重型:突然發生陰道出血,且伴隨有持續性腹痛,患者的子宮無法放鬆,對其胎盤剝離面積進行檢查,發現超過了1/3的胎盤剝離。按照Sher標準則屬於Ⅱ、Ⅲ度。本組資料中,21例患者屬於重型。

  (2)輕型:透過胎盤剝離面積檢查,剝離面積低於1/3,且透過腹部檢查,可觀察到患者的子宮較軟,宮縮有間歇,胎兒存活。按照Sher標準則屬於Ⅰ度。本組資料中,35例患者屬於輕型。

  1.3統計學處理運用統計學軟體SPSS13.0對資料進行分析處理,並運用X2對計數資料進行檢驗,若P<0.05,具有明顯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

  2結果

  2.1引發胎盤早剝的高危因素透過對導致患者發生胎盤早剝的.高危因素進行統計,高危居首位的應屬妊娠高血壓,佔總比例的30.36%,其次則應屬胎膜早破,佔總比例的25.00%。(見表1)

  2.2分娩方式的選擇與胎盤早剝型別的關係56例患者中,34例採取剖宮產,22例採取陰道分娩;21例患者屬於重型,35例患者屬於輕型;其中陰道分娩患者中,16例(72.73%)為輕型早剝,而剖宮產患者中,19例(55.88%)為輕型早剝,由此可知,經陰道分娩輕型早剝患者更多,P=0.037<0.05,具有統計學意義。

  2.3分娩方式的選擇與早剝發生時間的關係根據表2對比結果來看,可以發現採取剖宮產患者中,25例(73.53%)在未臨產階段發生胎盤早剝,而陰道分娩患者中,13例(59.10%)在第二產程發生胎盤早剝。P<0.05,兩組患者具有明顯差異。

  3討論

  在本組資料中,在處理胎盤早剝時,主要根據產婦的孕周、早剝程度、孕婦體徵以及胎兒存活等方面進行綜合分析,針對孕周低於23周的產婦,或胎兒畸形、胎死宮內以及FGR伴重要臟器受損,首選陰道分娩;針對早剝程度較為嚴重,未臨產以及胎兒存活者,首選剖宮產;而在生產過程中,發生宮內窘迫,胎盤早剝,無法短期內完成陰道分娩的產婦,及時安排剖宮產。在本組資料中,由於部分患者的剝離程度較為嚴重,剝離面積較大,導致產婦發生嚴重併發症或死胎,致使產婦無法繼續妊娠,但在及時治療後,產婦的病情逐漸穩定,無病情加重情況,宮縮現象也逐漸消失。筆者認為,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醫療水平在不斷改善,在判斷胎盤早剝患者分娩方式時,應當對各方面周全考慮,尤其是胎兒情況、出血以及凝血功能等方面,儘可能地保留子宮,使患者能夠保有再次妊娠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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