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地利學派競爭的理論分析論文
奧地利學派競爭的理論分析論文
奧地利學派經濟學家所反對的,是19世紀與20世紀初發展起來的新古典學派的完全競爭概念。完全競爭概念的發展始於古諾(Cournof,1838年),他竭力要說明競爭的作用:在競爭過程後到達極限。被他所概念化的完全競爭狀態是一個市場結構,在這個結構中,可以把任何一個廠商的產量從整個產業的產量中抽走而不會對價格產生可見的影響。傑文斯(Jevons)、埃奇沃思(Edgewworth)、老克拉克(J.B.Clark)和弗蘭克·奈特(FrankKnight)爾後作出的貢獻,導致了我們今天所熟知的完全競爭模式(施蒂格勒(Stigler),1957年;麥克納爾蒂(McNulty).1967年)。
根據奧地利學派的觀點,如F·A·哈耶克(F.A.Hayek)所強調的,完全競爭概念的毛病在於它描述了一個均衡的狀態,卻緘口不談導致均衡的競爭過程。事實上,這個概念奪走了廠商與動詞“競爭”理所當然地結合在一起的一切業務活動(哈耶克,1948年)。於是,在完全競爭模式中,廠商不提高或降低價格,不區分產品,不做廣告宣傳,也不試圖針對其競爭者而改變成本結構,或者做一些在動態經濟體制中廠商所做的任何其他事情。熊彼特堅持認為,完全競爭概念不適用於理解資本主義過程,其道理蓋出於此。
在熊彼特看來,任何合乎事實的競爭分析,需要將分析的焦點從經濟如何有效地配置資源轉向經濟如何創造又破壞資源的問題上去。在古典和新古典學派經濟學中,企業家是個受忽視的形象,但在熊彼特的分析結構中,它佔據著中心位置。透過打斷經濟生活的“迴圈流程”,即在現有的技術和生產與組織方式下正在進行的現有產品與服務的生產,企業家起著一種打破均衡的作用。這種作用是透過創新來實現的,即引入新產品、新市場、新技術、新原料與其他要素投入、新工業組織形式等等來實現的。其結果是以成本與質量優勢為基礎的競爭概念,熊彼特認為這比傳統理論的價格競爭更為重要,並且是資本主義經濟過程的“創造性破壞”的基礎。熊彼特認為,這種競爭在企業中產生了一種內部效率,它對經濟福利的重要性遠勝於傳統理論的配置效率(熊彼特,1942年)。
對企業內部效率優勢的強調,使熊彼特比同時代許多更為傳統的理論家對大規模的企業組織甚至享有一定程度壟斷權力的企業,持更加寬容的態度。這也是奧地利學派經濟學的共有特徵。例如哈耶克,他對劃地為牢的壟斷與以高效率為基礎的壟斷加以區別,認為前者的代價超過了必要,但後者並無壞處,因為十分可能的是,一旦一個提供相同或類似商品或服務的企業具有了更高的效率,壟斷會消失或者被迫調整,以適應市場條件(哈耶克,1948年)。這正是熊彼特的觀點。由於來自新企業、新管理或新思維的競爭威脅,即便是大規模的企業,其立足點也是不斷地在動搖的。熊彼特的競爭分析,倒不是為壟斷力量辯護,而是為某些企業活動正名;這些活動只是根據完全競爭模式的比較觀點,才被判定為壟斷性的。他堅持認為,一個企業的素質遠比它的規模來得重要。
當代奧地利學派的競爭理論大師是伊斯雷爾·柯茲納(IsraelKinner,1973年)。柯茲納的分析方法,吸取了早些時候由馮·密塞斯(vonMises,)發展起來的市場過程分析與“人的行為”概念(密塞斯,1949年)。密塞斯認為,創業精神指的是人在市場上的行為,它成功地引導著資源流向滿足消費者的需要。柯茲納更為充分發展的競爭理論是基於這一思想:經濟生活的手段與目的關係並非一成不變,而要受有創造性的人的`行為的制約。他將這種創造性的作用定義為創業精神,它在本質上是發現新的然而是人們希望得到的需要,以及滿足這些需要的新資源、新技術或其他手段的能力。無論是發現新的需要還是發現滿足需要的新手段,柯茲納心目中的企業家應能看到並利用別人未曾注意的機會——在要素投入價格低於最終產品價格的市場狀況下,本來就存在的獲利機會。
柯茲納的創業精神理論與熊彼特的有所不同。熊彼特的企業家是經濟體制中一種打破均衡的力量:他發起經濟變革。柯茲納的企業家則起著維護均衡的作用:他所進行的變革是對他在市場上發現的錯誤決策與失落的機會作出的反應。與熊彼特的企業家不同,與其說他是自身機會的創造者,不如說是對市場上已經存在但未被注意的機會作出反應的人。因此,在競爭的市場過程中,熊彼特與柯茲納的企業家可以相互補充——一個創造變革,一個響應變革。
奧地利學派對完全競爭模式的不滿,還擴展出了不完全競爭與壟斷競爭理論。哈耶克和柯茲納對它們的批評與對完全競爭理論的批評一樣,即認為它們的分析侷限於基本資料被假定為已調整得彼此適應的均衡狀態,而相關的問題卻在於進行調整的過程。熊彼特批評壟斷競爭理論繼續接受一種不變的經濟結構與產業組織形式。即便如此將質量競爭與推銷活動引入經濟理論,補充了限於價格競爭的傳統觀點,就某些產業組織專家與制度學派,經濟學家分析和解釋實際市場過程所下的功夫而言,這也是一種補充。一般地說,這些都是奧地利學派傳統範疇之內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