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學術外譯專案的思考論文

中華學術外譯專案的思考論文

  一、近年來中國學術外譯之所以“走不出去”的原因

  近年來,國內的學術界聯合出版界將大量的中國文化典籍及重要的現當代學術著作翻譯成外文(主要是英文)出版了,但是這些著作在國際學術界的影響並不大。目前涉及到中國圖書外譯的專案,有2004年推出的“中國圖書對外推廣計劃”,2009年啟動的“中國文化著作翻譯出版工程”,以及同年啟動的“經典中國國際出版工程”。儘管這些專案在中國文化“走出去”方面做出了很大的貢獻,但整體說來管理職權不太明確,整體協調也不夠。由於分屬不同的部門,它們之間基本上沒有橫向的聯絡,因此無法進行統一的出版“走出去”規劃。此外,目前一般性地介紹中國的書籍及文學題材的文章較多,沒辦法體現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哲學社會科學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因此,2010年由國家社科規劃辦推出的“中華學術外譯專案”的特點就顯得格外突出,其選擇圖書的標準是:“具有創新性、前沿性、開拓性,在國內出版後受到學術界普遍好評,能夠代表中國哲學社會科學的研究水平,有助於國外讀者瞭解當代中國的專著。”在選題方面,目前主要以我們的主觀判斷來決定方向,我們認為重要的中國文化典籍和研究著作就被翻譯成外文,很多的選題對於譯入國的讀者來講沒有什麼吸引力。目前的模式基本上是由我們單方面判定各個國家(如日本、德國、法國等)讀者的閱讀興趣。在翻譯方面,很多都是由國內的學者依據個人的.外語知識翻譯成的外文(主要是英文)。儘管在譯文中體現了中國學者的主體性,但外語畢竟不是我們的母語,大部分的譯文質量堪憂。即便像楊憲益(1915-2009)與夫人戴乃迭(GladysYang,1919-1999)合譯的英譯本《紅樓夢》,[1]在英語世界中也難以同霍克思(David Hawkes,1923-2009)等人的譯本相提並論。打個比方來說,中國人很少會主動去讀英國漢學家翻譯的莎士比亞作品,哪怕是再好的漢學家,他們的中文表達也很難超過朱生豪先生(1912-1944)的譯本[2],儘管他只活了32歲。大部分由中國學者自己翻譯的中國文化典籍和學術著作,很難引起國外讀者的興趣。一般說來,翻譯界有一條不成文的規定,即書面翻譯只能譯入亦即翻譯到自己的母語。在出版發行方面,目前的中國文化典籍和學術著作的外譯基本上是由國內的出版社出版的(即便是與國外出版社合作,也都是二流或三流的出版社),它們很難進入西方主流的發行渠道,自然也上不了書店和圖書館的書架,因此很難對西方主流學術界產生影響。

  二、對“中華學術外譯專案”的幾點建議

  基於以上對中華學術經典和學術著作翻譯問題的分析,我們認為,國家社科專案規劃與管理應當以“中華學術外譯專案”為基礎,對國內目前政府行為的其他相關外譯專案進行整體設計、統籌安排和科學管理,只有這樣,才能使中華學術經典真正“走出去”,使中國哲學社會科學的研究成果在世界範圍內產生影響。為此,我們建議應當從建立資料庫、選題、翻譯和出版發行這4個方面,認真思考“中華學術外譯專案”,從而更好地為中國的文化戰略發展服務。

  (一)如何統籌,如何規劃

  注意協調“中國圖書對外推廣計劃”、“中國文化著作翻譯出版工程”、“經典中國國際出版工程”以及其他部委的外譯專案之間的關係,形成優勢互補的格局,進而對中國文化“走出去”在學術出版方面進行統籌規劃,從而使中華文明在世界多樣文明中產生更大的影響。應當充分認識到哲學社會科學在中國文化“走出去”方面的核心地位。

  (二)翻譯什麼,怎樣選題,誰來選題

  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們在哲學社會科學方面取得了非常重要的成就,而國家社科規劃辦的“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可謂是在哲學社會科學方面的成果集大成者。我們認為,首先應當分期分批地將這部分優秀成果介紹到國外去。這部分應當是主體,此外還可以選擇30年來由其他國內出版社出版的重要學術著作。其次才是由出版社和學者申報的著作,這部分僅僅是補遺的工作,而不應是外譯專案的主體成分。選題的同時也要徵求國外學者(包括國外的華裔學者)的意見。以往過多強調我們的主體性,由自己來選。但是我們的讀者(亦即顧客)在國外,如果照顧不到他們的閱讀興趣,很難真正讓他們接受。因此,我們建議由中國學者與即將翻譯成所在國文字的相關學者或漢學家,共同選擇並確立選題,這樣既確保了我方的主導地位,同時也兼顧到所在國讀者的閱讀習慣和興趣。在翻譯成外文的這些書中,如果可能的話,我們認為應當有兩篇序言:一篇是中國學者寫的,主要是闡述中國的立場、觀點;另一篇是所在國的學者寫的,主要從接受者的角度,對這篇著作進行解說。

  (三)誰來翻譯,如何翻譯

  目前的情況是,將一本要翻譯的書交給一位懂外語(主要是英文)的譯者,譯者在一定期限內將譯文交到出版社,出版社再找人予以改稿、合稿、校閱,最後出版。我們認為,理想的狀況是中外譯者共同合作,由中國學者譯成外文,再由所在國的學者予以潤色、修改;而由所在國的學者譯成外文的,應當由中國學者予以審訂。此外,要熟悉國外讀者的閱讀習慣,譯成外文的圖書,外文的篇幅一般不要超過300頁。如果可能的話,最好由國外相關領域的專家予以改寫。翻譯不應當看成是個人的活動,應定期舉辦中外譯者的工作會議,及時通報翻譯的進展情況,詳細商討翻譯中出現的問題。我們認為,只有這樣,才能做好中華學術外譯的工作。

  (四)誰來出版,誰來發行

  作為國家行為的“中華學術外譯”出版物,應當由國家級的出版社聯合國外有影響力的重要出版社共同出版,國外出版社由於在當地有著多年的發行經驗和廣泛的發行渠道,因此對於“中華學術外譯專案”出版物進入主要發行渠道起著決定性的作用。也只有這樣,“中華學術外譯專案”的成就才能為外文所在國認可,順利地擺上他們的書架,同時也為他們的學術界和一般民眾所接受。綜上所述,我們希望經過幾年的努力,“中華學術外譯專案”可以使中國人文社會科學的國際影響力得到明顯提高,逐漸扭轉中國哲學社會科學在國際學術界長期處於弱勢和被動的局面,併為今後中國哲學社會科學真正“走出去”的戰略實施打下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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