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魏晉南北朝佛教志怪的傳佈論文
論魏晉南北朝佛教志怪的傳佈論文
論文關健詞:魏晉南北朝佛教志怪僧侶士人傳佈
論文摘要:魏晉南北朝時期,佛教志怪小說創作進入高潮。佛教志怪的編撰者,主要是佛僧與信佛計程車大夫。而佛教志怪的傳佈,亦主要有賴於僧侶與士人。
魏晉南北朝時期,隨著思想的大解放和大量佛經傳人中土,佛教志怪小說的創作也進人高潮,據不完全統計,此時期創作的佛教志怪小說達10多部。這些佛教志怪的編撰者,主要是佛僧和信仰佛教計程車大夫;而佛教志怪的傳佈,亦主要有賴於僧侶與士人。
一
佛僧對於佛教志怪的內容,是非常熟悉的。那麼,僧人如何將這類志怪故事傳播到士大夫中間去的呢?據典籍所載,兩晉南北朝,僧人與士人交遊成風,這種交遊,無疑為僧人們傳播有關佛教教義的故事,提供有利的機會。僧人與士大夫在切磋佛教教義之時,將一些與教義有關的故事帶到了士人中間。張演《續光世音應驗記》和陸果《系觀世音應驗記》證實了這一點。據張書所載,向張演提供這類應驗故事的,主要有惠嚴法師等;據陸書所載,向陸果提供應驗故事的僧人主要有釋慧期、道聰、僧顯等。僧侶們將這些流傳各地的、內容包括各階層的應驗故事帶進士人的官府或家庭,從而促進了佛教教義,也促進了佛教志怪在士人中間傳播。
僧人們又是如何將這類佛教故事傳播到下層民眾中去的呢?對於大多數文化程度極低,或根本就沒有受教育的下層民眾而言,玄奧的佛教教義是毫無意義的,這些高深的義理只有化作粗淺的道德說教,才能進人民眾的生活之中。據蔣述卓先生《中古志怪小說與佛教故事》一文,早期佛教僧人的傳經並無原本所依,全靠背誦,許多經是在宣講時才由中國僧人或居士記載下來的。僧人的傳經自然也包括講述故事,藉故事的生動形象,以打動聽眾。據慧皎《高僧傳·唱導》載:“唱導者,蓋以宣唱法理,開導眾心也。昔佛法初傳,於時齊集,止宣唱佛名,依文致禮。至中宵疾極,事資啟悟,乃別請宿德,升座說法。或雜序因緣,或傍引譬喻”。而“雜序因緣”、“傍引譬喻”則不能不關涉具有生動情節的故事。唱導所貴有四,即“聲辯才博”,而所謂“博”,便要求“商榷經論,採撮書史”,因而對於典籍的諳熟是十分必要的。從上文所引《高僧傳序》已看出,僧人們對於志怪小說是瞭如指掌的,這也是他們“博”的表現,而“博”自然是為宣傳佛教服務的。據慧皎雲,宣傳佛教要根據不同的物件,因人而異:“如為出家五眾,則須切語無常,苦陳懺悔。若為君王長者,則須兼引俗典,綺綜成辭。若為悠悠凡庶,則須指事造形,直談聞見。若為山民野處,則須近局言辭,陳斥罪目。”這種根據不同接受物件而設教的辦法,是有意味的,也反映出宣教者的良苦用心。僧人對於“凡庶”和“山民野處”者的設教,推究進來,所謂“指事造形,直談聞見”和“近局言辭,陳斥罪目”云云,正該包含著關於報應、輪迴以及應驗之類的故事,而這些內容正是志怪小說的主體。為了加強宣傳佛教的效果,自然要求此類故事的情節生動細緻而可靠。
二
從陸果《系觀世音應驗記》所儲存的資料看,佛教志怪在士人中間的傳播,是與這些信仰相同計程車人相互間的切磋佛教教義密切相關的。東晉謝敷編撰了一卷《光世音應驗記》,送給了同樣信佛的傅緩一本。這其中的應驗故事,有的是謝敷從僧人那裡聽到的,有的則是從具有同樣信仰的朋友那裡聽來的,如“徐榮”條,“榮後為會稽府都護,謝慶緒聞其自說如此”。而且,有些故事是謝敷、傅緩等一起聽到的。因而,謝敷編集《光世音應驗記》以贈傅緩,有互相勉勵之意。而後來傅亮將這些故事追記到自己編撰的《光世音應驗記》中,也是要“以悅同信之士”。張演編撰《續光世音應驗記》的目的,也是要“傳諸同好”。而陸呆編撰《系觀世音應驗記》也出於同樣目的,他在此書序文中日:“神奇世傳,庶廣饗信。……如其究定,請俊饗識。”因而,這些志怪故事集在信佛計程車人間傳抄,是可以推想的。陸果《系觀世音應驗記》第63條“彭城摳”故事,有陸呆的補語:“果抄《宣驗記》得此事,以示南頰州別駕何意”。清晰地交待了陸果抄錄劉義慶《宣驗記》之事。而類似的'抄錄行為也在其他信佛計程車人中發生,如王淡的《冥祥記》,抄錄傅亮《光世音應驗記》五條和張演《續光世音應驗記》一條,陸果抄王淡《冥祥記》或王淡抄陸果《系觀世音應驗記》十七條,即是明證。
不僅具有同樣信仰計程車大夫間相互抄錄志怪之書,而且士人們之間也相互傳講此類故事。陸果《系觀世音應驗記》第16條“杜賀救婦”條後雲:“果以齊永明十年作臨汝公輔國功曹,爾時在姑熟識遊,問其何起事佛見?答:‘少作將,本無信情,泰始初為黃縣,隨諸明兵攻沈,在其軍中。親睹司馬氏事,乃知聖神去人,極自不遠,遷婦送心,明見感激。從是不敢為罪,實由此始’,說此語時,尚追磋嘆,不能已已。”這大約是發生在陸果任功曹的官府裡的事。類似的傳講在《系觀世音應驗記》裡還有,第40條“彭子喬”最後言:“義安太守太原王淡,果有舊,作《冥祥記》,道其族兄璉識子喬及道榮,聞二人說,皆同如此。”這就是說,陸果和王淡是有密切往來的,這也就是陸、王書中有如此多重複故事的原因。看來,陸、王之間既有教義的切磋,亦有故事的傳講,而陸書的這則故事,正來自王瑛。可以推想,此類的傳講行為在信佛計程車人中間並不罕見。
陸果《系觀世音應驗記》第34條“張會稽使君”雲:“張會稽使君諱暢,字景微,吳人也。知名天下,為當時民望,家奉佛法,本自精進。宗元嘉末,為荊州長史。孝建初,徵還作吏部尚書,加散騎常侍。於是憔王承相在荊州,自啟解南蠻府,留使君為持節校尉,領已長史帶南郡如故。尋荊州作逆,使君格言諫之。垂相則欲見害,有求得免。垂相性疑,左右是用,雖以諫見全,而隨眾口,每有惡意。即夢見觀世音,輒語:‘汝不可殺張長史’。由此不敢害。乃至垂相伏誅,使君亦系在廷尉。誦《觀世音經》,得千遍,鉗鎖遂寸寸自斷。於是喚獄司更易之,鹹驚歎以為異。少日便事散。此果家中事也。”據《南史》卷四八、《梁書》卷二六載,張暢乃是陸果外祖。陸果雲“此呆家中事”,看來,在張氏家族和陸氏家族中,傳承著此類的應驗故事,自然是世家大族信仰的緣故。這種由於共同的信仰,而在貴族家庭內部傳承的故事,反映了佛教志怪傳佈中重要的一個側面。
顏之推在《顏氏家訓》中,諄諄告誡其子孫“三世之事,信而有徵,家世歸心,勿輕慢也。”並以許多“可信”的應驗故事,誨喻後輩。而在北魏楊街之的《洛陽伽藍記》中,亦充斥著不少報應、靈驗故事。這些故事,今天看來,無疑都是志怪小說之屬。從此一角,我們又可洞見志怪故事在當時家庭與市井傳佈的另一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