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釋義沒有錯答王均熙上海方言差錯多論文
我的釋義沒有錯答王均熙上海方言差錯多論文
《文匯讀書週報》7月25日發表王均熙《〈上海方言〉差錯多》一文,對我的《上海方言》一書提出尖銳批評,主要是指責我書中對上海話詞語的釋義差錯多。我寫此文,只是想對王文中所提及的全部“差錯”作一個辯解,說明一個事實:我的這些詞語註釋都並無什麼“差錯”。
一開頭,王先生指出我“刮皮”一詞只解釋了“刮小利,得便宜”一個意義,沒有把現今常用的意義寫出來。但是,“刮小利”是此詞的原始義,解釋完全沒有錯,在這方面曾經有一個滑稽戲的段子,就是講一人如何一處一處“刮皮”的。我在《上海方言》書中,常常在一句長話裡排列一長串詞語例子,在每個詞後面用個括號,括號裡面只能簡單寫上該詞的一條本義,不可能將所有義項都一一列出。在我舉此例的112頁前面,我寫的是上海話新詞產生出現高潮的19世紀末至20世紀30年代的上海,在這樣的背景下,我註釋了這個詞語的本義,即當時產生時的意義,有什麼錯呢?王另舉許多報上例句,來證明“刮皮”在現今常用的引伸義“吝嗇”,但是報上也有許多例句可以說明此詞的“原始義”,王為什麼不舉呢?這樣做怎麼能證明我註釋的在20年代以後出現的“本義”是錯的呢?
王先生之所以這樣提出問題來,指責我的“差錯”,主要在於他在思想方法上存在一個大的差錯,他是用了編寫詞典的思路,認為對一個詞語必須註釋出它的全部義項,包括基本意義和引伸義,否則就是“差錯”。其實,我在《上海話大詞典》上,對各條詞語正是這樣做的,比如“刮小利”一詞列出現今用得較多的引伸義“吝嗇”。但是,這是編詞典的任務,而我的《上海方言》一書是一本普及性讀物,每段文字是集中闡述一個道理的,看過這本書的人知道,我一般都是在一句長話裡,一連舉出十幾個詞語例子,在這樣列舉詞語的情況下,只能是在詞後的括號裡用幾個最簡明的文字注一下詞語的主要意義或在敘述背景下的意義,不能一一列舉引伸義,因為我重在舉出例詞,而不重在詞的釋義。這種場合下,是不能判為釋義“不全面”的,更遑論錯誤。然而由於王先生的那個思路籠罩了他的全文,所以他指出我的所謂“差錯”時幾乎都犯了同樣的邏輯錯誤。
下面我們就再來看王提出的具體“差錯”。“王伯伯”的“本義”就是“忘伯伯”。“忘、王”兩字諧音。託事不牢靠,源於健忘一義。王先生一定說不是“健忘”而是“言而無信”,其實“無信”是此詞的引伸義,我用在文中並列“諧音詞”的地方,當然用詞的本義。“瘟生”的本義是“onecent”(一分錢),是一文不值的意思,這是初造此詞的本義,見於《上海通志》;與“癟三”初造時是“begsir”一樣,起源於金錢社會里罵窮人。我並不寫它後來的引伸的“常用義”。我是在書上101頁“洋涇浜語的生成、活躍和消亡”大標題下某段一連列舉21個例詞的括號裡寫到的,在這樣的敘述背景下,當然只釋原始的洋涇浜英語意義。王先生不知有此“原始義”,可以在文中提出疑問,不能說我的註釋“實在是太離譜了”。
同樣的例子還有“起蓬頭”,我在括號裡寫的也是該詞的一個常用義項“造聲勢”,如:“伊事體上手還嘸沒上手,外頭已經辣起蓬頭了。”“做功課”的初始新義是先從IT行業形成的,所以我也同樣對此詞釋其一義,怎麼能說“錯”?“落場勢”一詞我在114頁中該詞的括號裡註上“下場、下臺”一義,王說註釋得不對。然而,此義現在上海話中也常用,如“伊忒會陰損人,到今朝,迭個就是伊個落場勢!”“儂看伊個落場勢呀,一點都勿好!”這兩句話中的“落場勢”就是“下場”的意思,而不是王釋的“收場的機會”意思。王先生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就不能隨便說人家的釋義是錯的。133頁我寫“十分鄙夷……給人‘吃空心湯糰’和‘放鴿子’給人‘吃藥’的人”這句話,王指責我“吃藥”意義用錯釋成“爽約失信”義了,但是他沒有看懂我的全句話意思,我在這裡是用“和”連線,批評兩種人,一種是“答應而不兌現”的人,一種是“爽約失信”的人,後種人我的重心是在他“放鴿子”行為,“給人吃藥”只是後果,我的中心詞是那種發出不“遵守規則”的“人”,而不是受害者。我在這裡括號裡的字是指明這兩種壞行為,而不是解釋詞義,只是排版時有一個後引號排錯,但應該看得出來,句子意思還是明白的。
還有的就是王先生自己的明顯錯誤了。“頭子活絡”,當然是指“交際能力強”的意思。王說“‘頭子活絡’即‘腦子靈活’”,難道“腦子聰明”就是“頭子聰明”嗎?“腦子活”就是“頭子活”嗎?“螺螄殼裡做道場”,王批評我“對號入座”、“望文生義”。其實我不是對這熟語“釋義”,而在前面寫清了,是說商務用語的“蔓延”,日常生活用語引申用到商業行為上去,在此例前並列舉例的是“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自然現象變為商業上大企業併吞小企業,接著說“螺螄殼……”熟語用法也會“蔓延”,形象描繪在侷促之地做精密儀器,這是上海60年代報紙上對街道工廠辦大事經常出現的用法。上海話“吃”有一義是“敬佩、被人所羨”,他也認為錯,認為應是“特別喜愛,樂於接受”才對,請看:“迭個老教授上課真有噱頭,我老吃伊個!”“搿個小青年生活做得漂亮,我老吃伊!”難道這裡都不是“敬佩他”,而是“特別喜愛”這個老教授或小青年嗎?“喜愛”是不能瞎喜愛的。王硬說我把“老吃伊(很在乎他)”、“我吃煞儂(愛你沒商量)”釋義為“咬住”,他疏忽了,我在“咬住”的冒號後只有一個“吃牢”的例子,再後面我是用的分號,而且這兩個例子我專門用了括號說明簡單意思,你怎麼可以把分號當作冒號呢?王先生批評我這段文字“標點符號用得很不規範”,實際上卻是他沒有看懂的緣故。在談到“吃”在上海話中有各種意義時,我是在談上海人的“吃文化”的場合下,說到上海人“吃”字用到了哪些含義。我對上海人常用的“吃”的各種含義進行列舉,王先生用了大量篇幅批評我把普通話裡也用的含義說成是上海話裡的含義了。請問,上海話說“吃”,為什麼不能包括上海話和普通話共用的意義呢?難道這些就不是上海話了嗎?“我”這個詞普通話也說,“阿拉”來自寧波話,難道它們都不是上海話詞語嗎?難道“吃飯”上海人不能說嗎?“好”、“壞”都不是上海話詞語嗎?上海話的“嗲”、“靈”、“挺刮”,蘇州話也用,就不是上海話嗎?這裡又是王先生的一個誤區。
王先生還在“舉例不當”的小標題下指責了我在25頁到27頁上兩個例子是錯的:“自來火→火柴”“眼火→眼光”,前者我是在“開埠後在上海誕生的一批新詞,也隨著普通話的推廣而改用普及形式”的前提下說的,共列22個詞,其中之一“自來火”改說“火柴”,我是有我在20世紀80年代調查的資料統計證據,才這樣說的,當時的年長者當然大多說“自來火”,但上海籍大學生在問到“買自來火”時,有58.5%的人說“買火柴”,問到“自來火盒子”時,有82%說“火柴盒子”,問到“自來火商標”時,除不知是何物的以外,有90.5%說“火柴商標”。“上海自來水廠”現在仍然稱“上海自來水廠”,但是過去叫“上海自來火廠”的,後來不是叫“上海火柴廠”嗎?王先生文中只說了一個理由:“筆者就從來沒有聽到過一個上海人用上海話來說‘買包火柴’之類的話”,怎麼能只憑自己的感覺“自說自話”,判別人家“錯”呢?在談到“老上海話的一些強地域性的詞語逐步被吳語中通用詞語和書面語詞更替”的'場合,我列舉的41個詞中,有一詞是“眼火”被“眼光”逐步更替。我並沒有說被替代的詞一定是與原詞“等義”,許多詞的被替代都有意義不重合的問題,如“恘(音‘丘’)”被“壞”替代,也不是等義的。我並未說到“眼火”的釋義,王先生又怎麼來批評我不懂“眼火”的含義了?
王先生對什麼是“褒義詞”、什麼是“中性義詞”的認識上,也存在誤區。“褒義詞”指的是詞義本身的褒義,並非是必須用在褒義句中,與“褒義句”有別。比如說,“忠心耿耿”是褒義詞,但可以說:“他對他的黑主子忠心耿耿”,“團結”肯定是一個褒義詞,但是用在句裡,可以說:“幾個無證攤販團結起來對付一個警察”。“熟門熟路”有一個主義項是“得心應手”,“一門心思”主義項是“專心致志”,當然是褒義詞,經常“歌頌優良品質”,這並不是說此成語不能用到貶義行為的句子中去。“有的四字格描寫那些貶義的行為”,我舉“炒冷飯頭”、“看西洋鏡”等例有什麼錯?我並沒有說它們是“貶義詞”。王列出批評的還有幾個詞同屬此情況,不再一一辯解。
王先生最後還列舉了一些“硬傷”,並被他判為“無庸置疑的差錯”(《現代漢語規範詞典》1378頁指出:“現在規範詞形寫作‘毋庸’”),卻也是有問題的。比如他不瞭解方言學與普通話語言學的區別,有的字在普通話中可以視作一字的異體,但在古漢語裡或方言裡就是兩個詞,用法不同。他認為我“捱”字是異體字,用錯了,要改為“挨”。“捱”在中古漢語裡是“疑母字”,“挨”是“影母字”,兩字在古漢語和上海方言裡都是音、義不同的字,比如“捱(音同上海話‘外’)到夜裡”和“挨(音如上海話‘啊’)勿到我”用法是不一樣的。“捱”是被印刷廠改掉,又被責編改回來的,說明責編的水平很高。“引以時髦”這個用法我認為不能說是毋庸置疑的錯,現在“引以自豪”、“引以時髦”的用法報上已經多見,“為”的省略是為了四字的節奏,何況“以”在古漢語裡有一個意義就是“以為”的意思,這樣省好不好當然還可商榷,並非“毋庸置疑”。王還批評“資格老的人遇失策”的“遇”為衍字。“失策”有一義為“失算”,“失算”有一義為“謀劃不當”,“遇”有“碰到、遭遇”意思,聯絡起來,用上“遇”字並無差錯。“十分揶揄”只是一個詞語的“活用”,為與“十分鄙夷不屑”聯用排比,這屬於修辭學範疇。“於是快餐革命高潮颳起”,不是一個動賓搭配問題,話題和下面說明的動詞聯絡可鬆得多,何況青年人口中的上海話“颳起”已經擴義,用“颳起”是說得更形象一點,不能用普通話中只好用於“風”的規範,來套到上海話用法上去,這裡也可理解為修辭上比擬,擬體是“像颱風一樣”不能出現。王批評我sauce釋義錯,認為並不是單指“番茄醬”,但是我是在前面“有的純音譯的藉詞也會再與漢語的詞或語素合成新詞”的前提下舉例說“番茄沙司(sauce)、蘇打餅乾(soda)”等的,這裡並不是對這個英語詞進行釋義,因此並沒有錯,況且上海人過去一般僅在“番茄沙司”時用“沙司”,其他時候不用這個音譯詞。王指出的“毋庸置疑的差錯”的另一條:“‘銅錢眼裡穿跟斗’這詞”的“詞”用錯了,“而是片語”。這近於“雞蛋裡面尋骨頭”了,王先生何不先去叫《現代漢語詞典》“正名”為《現代漢語詞和片語典》呢?
最後只剩下幾個英語字母的錯誤和個別標點符號了,如“ssint”等,誰不知道英語中沒有一個詞是雙字母ss開頭的?或者是打錯,或者是排錯。除了這些“硬傷”外,王先生全文提出的“差錯”,我都在上面回答了,就王先生提出的各條,我認為我的釋義等都沒有錯。寫書寫文章應該容忍和歡迎人家“挑刺”,在此我謹向王均熙先生請教。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王先生文章首段中,對我的介紹,有三處差錯。一是介紹我的專著“《當代吳語的研究》”中,多了一個“的”字;一是說我“七十年代末至八十年代初就讀於復旦大學中文系語言專業”,其實我是1962年至1967年就讀復旦中文系的;一是那時沒有“語言專業”,現在有的,也是“語言學專業”,“語言”和“語言學”的區別,王應該知道。我七十年代末在復旦讀碩士學位時,讀的方向(不提“專業”)名稱是“現代漢語和吳語方向”,也不是“語言專業”。
介紹“上海方言”的書,和編寫《上海話大詞典》等,都是剛剛開始進行的工作,撰寫的過程中肯定會有不少缺點和錯誤,我衷心希望全體上海人民大家都來修正和補充這些上海話書的內容,正確記錄和整理好上海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