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單模式下公路工程造價研究論文

工程量清單模式下公路工程造價研究論文

  摘 要:文章主要介紹了公路工程造價內容及方案確定,從而針對工程量清單模式下公路工程造價進行研究,並提出了工程量清單計價下施工階段造價控制。旨在加強公程工程造價的管理水平及提高工程的質量。

  關鍵詞:工程量清單  計價  公路工程  工程造價  控制

  1.公路工程造價內容及方案確定

  1.1 公路工程造價的內容

  公路工程造價主要是指公路工程建設整個階段所發生的所有費用的總和,整個階段從公路建設專案可行性研究開始、包括公路建設專案設計階段、公路建設施工階段等階段,最後以公路建設專案竣工為終結的所有階段。公路工程造價的構成主要包括人工成本、建築材料成本、施工管理費用、機械裝置消耗費用等內容。

  1.2 公路工程造價的確定

  工程造價的確定不僅單指工程施工階段的造價確定,而是包括工程專案各個階段在內的造價管理,各階段工程造價的確定要點如下:

  (1)專案建議書階段:該階段首先要編制初步投資估算,然後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既可作為擬建專案列入國家或地方政府的公路規劃中。

  (2)可行性研究階段:根據相關規定開展公路建設的可行性研究,並編制出較為詳細的投資估算報告,為專案投資決策提供重要依據。

  (3)初步設計階段:編制建設專案初步設計的總概算,併為建設專案制定出最高限額標準,以便控制工程造價。

  (4)施工圖設計階段:編制出項目施工圖預算,並稽核該預算是否超過初步設計的'總概算。

  (5)招投標階段:制定科學的招投標檔案和程式,選擇出最有競爭力的承包商。

  (6)專案施工階段:根據承包商實際完成的工程量,並結合承包合同中確定的計量標準,對工程進行結算。

  (7)竣工決算階段:全面收集、整理建設專案整個的實際花費情況,並以此為依據編制竣工決算。

  2.工程量清單計價下公路工程造價研究

  2.1 工程量清單計價特點

  工程量清單計價的特點只有包括以下三個特點:

  (1)清單計價採用綜合單價形式,具體包括了工程間接費用、工程直接費用、利潤以及稅費等內容。

  (2)清單計價有助於明確專案的構成,從而方便對專案造價進行監控,建設單位可以透過承包商提供的清單報價瞭解承包單位自身的施工能力以及對該專案的施工計劃和目標控制等內容。

  (3)清單計價有助於在招投標過程中,減少壟斷現象的發生,消除了工程造價中的單一性,讓更有實力的承包企業在招投標過程中脫穎而出,比如透過推行“最低價投標中標法”等科學方法,可以有效降低工程造價成本,實現建設單位和承包企業的雙贏。

  2.2 公路工程量清單構成

  公路工程量清單是一套有技術規範要求的檔案,根據所涉及的內容不同,主要包括以下四類檔案:

  (1)開辦專案工程量清單:該清單是指在公路建設專案正式開工之前所發生的費用清單,這些費用具體包括臨時工程費、承包商的施工隊伍調遣費、承包商的臨時設施費以及工程保險費等;

  (2)永久工程專案的工程量清單:永久工程是指公路建設中的主體工程,比如土石方工程、路面工程、隧隧道工程、橋樑工程、預埋管線工程、綠化工程等;

  (3)計日工明細表:計日工也成點工或者散工,在公路建設專案的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可能會臨時增加一些建設專案,由於這些臨時專案在招投標時很難預料到,所以無法在承

  包合同中明確,為了避免臨時專案在施工過程中的費用糾紛,建設單位和承包商在事前對臨時專案所消耗的成本進行定價,該定價的結果就體現在“計日工明細表”中;

  (4)工程量清單彙總表:該表主要把各子專案的工程細目表和計日工明細表進行彙總,並按照招投標檔案中的相關規定,加上一定數量或比例的“暫定金額”從而得出該公路建設專案的總報價,工程量清單彙總表中的報價與投標書中的投標總價相一致。

  2.3 清單計價與定額計價的比較

  清單計價與定額計價的區別主要表現在單價構成、計價過程和工程風險三個方面的區別:

  (1)單價構成中,清單計價主要採用綜合單價,綜合單價主要包括人工成本、材料成本、機械成本、管理費用以及利潤等,其中的每項費用均由承包商根據自身企業成本進行自行編制;定額計價採用定額子目基價,該基價包括定額編制時期的人工成本、材料成本、機械成本、管理費用,但是並不包括利潤,也不考慮施工過程中各類風險因素的成本。

  (2)計價過程中,清單計價建設單位必須編制好公路建設專案的清單專案並且計算好清單工程量,同時還要把清單專案中的工程內容、工程特徵和工程要求完成的告訴承包商;定額計價建設單位只負責編寫招標檔案,而工程量問題則是由承包商根據設計方案自行確定。

  (3)工程風險中,清單計價建設單位編制工程量清單並計算工程量,如果在計算過程中出現錯誤,則有可能被承包商所利用,而建設單位要承擔由於差錯而造成的造價上升風險,定額計價承包商根據設計方案確定和計算工程量,建設單位只承擔工程量計算風險,而不用承擔材料價格變動的風險。

  3.工程量清單計價下施工階段造價控制

  3.1 支付中期工程款控制

  在進行中期工程支付時,監理工程師要對承包商的支付申請嚴格稽核,以防止錯付、多付的情況發生,承包商在向建設單位申請進度款時,根據相關規定,應上報以下報表:中間計量表、扣回材料裝置預付款一覽表、中期支付證書、清單支付報表、工程進度表、質量檢驗資料等。監理工程師在收到上述報表後,要對每一項內容進行審查,必要時可請求其他部門進行協助審查,審查無誤後簽發中期工程款支付證書,如果該月所需要支付的工程款少於合同中規定的中期支付最低限額,監理工程師可不簽發支付證書,對於該月工程款做結轉處理,直到累積到合同中規定的最低支付標準後再簽發支付簽證。

  3.2 工程變更管理與控制

  工程變更涉及到工程造價的變更,針對不同的工程變更型別,可以採取不同的措施:如果專案合同單價較高,而建設單位故意要求減少該專案工程量,雙方可根據合理的市場單價重新調整專案單價,如果達不成一致,承包商可以根據合同按照相關規定向建設單位索賠;如果專案合同單價較低,而建設單位故意要求增加該專案工程量,除非合同中有明確規定,否則承包商可以拒絕施工;如果專案合同中有錯漏而又不得不增加工程量,建設單位和承包商可以根據“雙控”的標準對錯漏專案進行重新計價,並簽訂補充合同,承包商根據補充合同繼續施工;如果承包商以市場價格上漲等理由為藉口,要求減少專案工程量,建設單位有權根據另行分包的價格來扣減該專案單價及總價。

  3.3 工程索賠管理

  當發生索賠事件後,承包商應該儘快準備索賠資料說明索賠依據和索賠金額,並向建設單位發出索賠通知,建設單位收到索賠通知後,應該儘快核實相關索賠事項,並向承包商通報處理意見,如果建設單位同意支付索賠款,那麼應在當月的中期支付證書中包括相應的索賠款,如果建設單位不同意支付索賠款或只同意支付部分索賠款,建設單位應向承包商說明原因。如果承包商對建設單位的索賠反饋不滿意,可以採取以下兩種措施之一進行應對: 1)承包商向建設單位發出保留繼續進行索賠權力的意向通知,等整個工程施工結束後,在向建設單位提交的竣工報表中進行進一步的索賠;2)雙方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繼續協商解決,如果無法協商一致,則根據合同規定提交仲裁。

  參考文獻

  [1]李愛敏.公路建設中如何利用工程量清單對工程造價進行控制[J].交通世界,2010(4)

  [2]劉萍.淺論工程量清單報價在公路施工專案成本管理中的應用[J].青海交通科技,2010(6)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