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生產負外部性道德約束的特性進行研究論文
對生產負外部性道德約束的特性進行研究論文
馬克思主義倫理學說認為, 道德是由一定的社會經濟關係所決定的社會意識形態, 它是以善惡為評價標準,依靠社會輿論、傳統習慣和內心信念維繫的用以調整人們之間以及個人與社會之間關係的行為規範的總和。 基於以上定義可知,道德具有特殊的規範性、廣泛的社會性和獨特的層次性。 在制約生產負外部性方面,與法律規範相比,道德約束也具有獨到的功能和特性。
一、道德約束的特性
(一)全面性在倫理規範面前, 除了不受一定意識支配的行為者(如精神病患者和嬰兒)外,沒有不需要受其指導、調節、約束的特殊主體,也不存在某些行為需要受其規範、約束而某些行為可以不受其規範、約束的區別。 道德規範面向整個社會,面向每個個體,對任何公民和組織都一視同仁。一定的制度如法律規章, 雖說也是對規制物件一視同仁,而真正規範、約束的只是違法違規的那部分個體。
對違法者,法律有懲罰措施;而對守法者,法律卻沒有任何表示。 法律規範的目的是維護社會正常秩序,法律只能規範具有普遍性的行為。 而影響社會秩序的行為除普遍性行為外,還有大量特殊行為,而且許多特殊行為具有隱蔽性、私密性,法律不僅難以規範,而且根本就不能夠規範,這就需要道德。說道德規範具有全面性,是指道德不僅能規範大量隱蔽性、私密性的特殊行為,而且法律本身也要受道德的規範。 在法律的制定、解釋和執行方面,道德起著極為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作用。 一個社會如果沒有法律而有道德,在某些特殊歷史階段(早期原始社會)是行得通的;但如果沒有道德,那是不可想象的。企業的生產經營行為所涉及的既有法律問題也有道德問題, 而且涉及的道德問題要比法律問題更多、更廣。 企業經營者如果作為個人,涉案几千元就要被追究刑事責任;如果作為企業法人,只有當涉案金額達到 50 萬元及以上時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涉案金額低於 50 萬元則只是作為道德問題來處理。
(二)靈活性道德規範的形成不需要經過特定、嚴格的程式,實施制裁便捷,也不需要專門機構,只需個人具有道德意識,能夠認識、評價自己和周圍人的行為即可。倫理是不成文的法律,法律是倫理道德的底線。 倫理規範往往是法律制定、修改、廢除的依據。 許多法律起初是一種倫理規範, 隨著問題的嚴重性和公眾呼聲的提高,一些倫理規範上升到了法律,而另一些法律規範則可能因違反倫理而被修改甚至廢止。道德是法律之樹生長的沃土。 沒有道德做基礎的法律,很難被人們自覺地尊重和信守。 法律是維護道德的堅強後盾, 對已經發生的嚴重反道德行為予以制裁。 道德約束可以將違法行為防患於未然,將違法行為抑制在萌芽狀態。 道德具有激勵作用,能夠激發企業經營者的道德追求, 有利於從根本上抑制甚至消除生產負外部性。
二、道德約束的`功能
(一)抑制生產負外部性的產生道德約束可以從源頭上抑制生產的負外部性。企業選擇低端代工生產某個產品, 要消耗大量物質資源,產生嚴重汙染,可能給社會帶來嚴重的損害。一般認為,對企業生產進行轉型升級,生產高技術產品,這種情況就能得到避免。 因為高技術產品技術含量高,主要消耗的是智力資源或技術資源,物質資源消耗較少,產生的汙染也少,可以大大減少生產負外部性。 對於現成的低端製造企業,是鼓勵其繼續進行原有方式生產,還是鼓勵其進行轉型升級? 在發展戰略選擇的初期,這主要是一個道德問題。 如果選擇前者,將產生較大的負外部性;選擇後者,將產生較小的負外部性。 在發展戰略選擇和實施初期,道德具有抑制生產負外部性的重要功能。
(二)降低生產負外部性的影響程度任何一種生產都不可能絕對不存在負外部性,只是其負外部性存在多與少和影響程度的強與弱的不同而已。 道德約束可以從源頭上解決負外部性的多少問題, 同時也具有降低生產負外部性作用程度的功能。 當一種生產負外部性產生以後,透過運用道德力量, 可以使其所產生的影響和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一種負外部性產生後還會產生許多間接影響,導致損失擴大。 道德力量對於縮小其間接影響也具有一定的作用。 假設有一人嚴重受傷, 到某醫院救治。 按照規定,病人交費之後醫生才能實施救治。
如果這個受傷的人一時沒有資金繳納費用, 救治又不能延遲,怎麼辦? 如果因為沒有交費而未及時搶救,導致病人病情加重甚至死亡, 醫院按照制度規定是沒有任何責任的。 理性分析這種情況,它存在 2 種可能:一是該病人確實付不起費,醫生先行救治,醫院得承受經濟損失;二是該病人有能力付費,只是無法及時付費,醫生先行救治,醫院不會有任何損失。 無論是哪種可能最終變成了現實——醫生先行救治,都是因為道德發揮了作用, 它有效地降低了醫院按照先交費後救治的規定進行生產經營產生的負外部性。 近年來時常發生醫院因病人未交押金而延遲救治導致損失加重的案例,這是道德約束弱化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