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爾真理觀嬗變的方法論根源研究論文
黑格爾真理觀嬗變的方法論根源研究論文
黑格爾在真理觀上超越了傳統真理觀中真理與意見、真與善的對立和“第一原理”的預設,以及形式主義的方法,將真理理解為全體、過程,是主體與實體的統一、具體與全體的統一。這一真理觀的形成其方法論根源在於黑格爾對傳統知性思維的超越,張揚辯證,從而走向思辨理性。對於真理,黑格爾在《精神現象學》中這樣形容道:“真理就是所有的參加者都為之酩酊大醉的一席豪飲,而因為每個參加豪飲者離開酒席就立即陷於瓦解,所以整個的這場豪飲也就同樣是一種透明的和單純的靜止”。就黑格爾的這一隱喻而言,其實是有一個絕對在場的預設,那就是絕對,或者在不同情形下所展現出來的絕對理念、絕對概念和絕對精神。
統一與和解構成了黑格爾哲學的潛在底色,而又囿於傳統的分的方法,分離到合一,絕對精神構成其根本的中介,自然、感覺、意識、自我意識、理性、精神直到絕對精神,其哲學體系演繹了“無知—能知—自知”的絕對精神的自我認識路徑,似乎在詮釋古希臘神廟裡“認識你自己”的神諭,難怪馬克思說他是“思辨神學”。黑格爾如何將本體論、認識論和辯證法合一,邏輯理念、自然和精神合一,在探尋真理中所展現的哲學理念,是引發我們思考的一個著眼點。
一、把握黑格爾真理觀的幾個前提性關係
在黑格爾看來真理是體系,沒有單純的開端和結論,只能用概念才能把握,是概念的發展過程和體系即概念的辯證法。對於理解這一問題我們首先要釐清下面三個關係。
首先,絕對、精神、絕對精神、絕對理念、真理之間的關係。絕對是實體與主體的統一,自身透過分與合最後迴歸自己。絕對在先,不是時間在先,是共在,是概念,是黑格爾所謂的“陰影王國”,是世界的本質。絕對外化為現實,自然達到理念的生成,即概念和客觀性的統一,即真理,全體的真理。概念相對自然是時間在先,精神相對自然是時間在後,卻是目的在先,因此,絕對在先,概念時間在先、精神目的在先,最終達到絕對精神,變成圓圈。因此,真理沒有開端和結論,所謂開端,在黑格爾看來只是哲學思考的方便而為。
真理的全體即絕對,精神則是凸顯個體性的、實體性的具體真理,絕對精神構成了二者的統一與完成,是其真理所在,猶如黑格爾眼中的“老人的宗教”,是絕對理念與絕對精神的統一,即為真理。
絕對理念,指絕對的主動方面,絕對自由的方面,人的意識對絕對精神的認識,體現為自我;絕對精神是絕對的客觀方面,絕對必然的方面,體現為自然。因此,自由與必然的統一、自我與自然的統一,構成了真理的本質。
其次,精神、精神現象、絕對精神之間的關係。精神是對絕對理念的知,即實體性;精神現象如感性、知覺、知性、思維等等,構成了自我意義上的精神呈現,或者是實存;精神的概念,即絕對精神,是精神實體與主體的統一。
絕對精神分割為“自己和一種知的判斷”(精神和精神現象),精神現象(理智、思維等)在趨向其概念的現實性中尋求精神解放。由此,真理在思維的意義上成為哲學的物件,思維是絕對內容的形式方面,而解放運動在黑格爾看來“哲學就是這種運動”,在對必然性的認識中展現精神自由、精神解放,達到精神的現實性。
最後,絕對概念、絕對理念、絕對精神之間的關係。絕對理念強調自為、主體,絕對概念強調實體、客體,絕對精神則是實體與主體的統一,三者互為中介。絕對概念到自我意識再到絕對理念、社會精神(客觀精神),達到絕對精神,最後實現統一、和解。其所謂和解是在實體與主體統一的意義上,是在超越於自我意識或自我意義上的統一,是絕對主體、精神概念的主體對個體性的主體、人的自我超越基礎上的統一。
二、科學認識的真理性:走向思辨理性
康德哲學給當時的哲學形態留下了知性思維的“圖示表”,卻激發了人們對具體真理的渴望。在黑格爾看來,康德的“缺點在於絕對形式的各個環節彼此外在;或者從另一方面看來,我們的知性、我們的認識對自在存在形成一個對立:它缺少了否定的東西,那被揚棄的‘應當’沒有被掌握住”。如果僅僅按照思維的規定來看待任何事,這只是將人重新下降到只採取“感覺的形式”,不能實現人“渴求真理的願望”。
黑格爾在《精神哲學》中有這樣一個隱喻,我們可以看做是其對於真理的某種晦澀表達:“上帝只有就其知自己本身而言才是上帝;進而上帝的自知就是上帝在人裡面的自我意識和人對於上帝的知,而人對於上帝的知進展到人在上帝中的自知”。要理解黑格爾將真理視為上帝,或者上帝作為真理的某種表達,在他看來,這需要“徹底的思辨”,即超越以往知性思維的侷限,達到“科學認識的真理性”,走向思辨理性,肯定的理性。
在《小邏輯》中,黑格爾將其方法論概括為:“邏輯思想就形式而論有三個方面:(a)抽象的或知性[理智]的方面,(b)辯證的或否定的理性方面,(c)思辨的或肯定理性的方面”。知性“堅持著固定的規定性和各規定性之間彼此的差別”,是直觀和感覺的反面,是分離和抽象的態度,猶如馬克思主義哲學所言的形而上學;辯證是對有限規定的揚棄,過渡到它的反面;思辨,在對立的規定中認識統一,在認識分解和過渡中把握肯定,“思辨的真理不是別的,只是經過思想的理性法則(不用說,這是指肯定理性的法則)”。
知性思維在黑格爾看來是單調的、無聊的、形式主義的和沒有生命的(生命在於精神,前進的),具有外在性,是將僵化的形式負載於現有的存在物上,“質料”是被“投入”到這個形式上的,“圖式及其無生命的規定的那種一色性,和這種絕對的同一性,以及從一個到另一個的過渡,都同樣是僵死的知性或理智,同樣是外在的認識”,掩蓋了概念和必然性的內容,是圖表式的,只是內容的目錄,沒有認識存在的內在生命,只是站在個別實際存在之上縱觀全體,看不到個別的實際存在。科學的認識在於深入物件,忘記全體的綜觀,把綜觀看成是退回自己的一種反思(實體的自我意識),而從實體的規定而言,科學的認識“成了一種瓦解或消融其自身的行動,成為一種把自己變為全體的環節的行動”。知性是科學與非科學的意識共有的東西,科學的知性形式是“達取理性知識”。作為一種形成過程的“理知性”,就是邏輯必然性(內容的知識)、合理性、思辨的東西。因此,不需要向內容外加形式,其自身就向“形式主義”過渡了。
在時間的生成中指明目的的必然性,即在時間的展開中,在哲學史的程序中(知性、辯證、思辨理性)把它實現,即哲學成為科學,揭示真理。黑格爾哲學的目的是合,方法是分,某種程度上是一種時間性的展開:“有—無—變……”,潛在、外化、實存。潛在到外化具有實質性的方法論意義,即分,一分為二,這構成了黑格爾哲學的方法論本色,亦如:自然—感覺—意識—自我意識—普遍意識—理性—精神—絕對精神。
科學方法的真理性在於科學與內容不分、自己規定自己的節奏。這種性質的真正表述即為思辨哲學。知性思維中的兩個主體:第一主體(主詞)、第二主體(賓詞)。例如上帝是存在,存在是上帝的本質,具有主詞融化其中的實體性意義,這樣賓詞就取消了主詞的主體,易於走向背反式的怪圈。科學的認識方法在於概念思維,否定本身是內容的一部分,無論作為內容的內在運動和規定,或者作為這種運動和規定的全體,否定也是肯定,就結果而言,否定是從這種運動中產生出來的東西,規定了的東西同樣是一種肯定的內容。辯證的運動本身以純粹的概念為其要素,在其自身就具有了徹頭徹尾的主體的內容。辯證的思維、概念的思維即為哲學的思維,是忠實對思辨東西的本性的認識,保留辯證的形式。
三、思維解放與真理的生成
絕對是主體的概念,真理不僅僅表述為實體,還表述為主體。實體只有不斷運動(自為),不斷展開、回覆,轉化為自己概念的中介時才能成為主體,真正的.主體。絕對(或概念)的直接性和間接性(存在、本質),兩者的統一為概念,而絕對只有從直接性到映現的本質再到重建自身的統一性,走向概念,才是絕對的真理。真理“就是這樣一個圓圈,預懸它的終點為目的並以它的終點為起點,而且只當它實現了並達到了它的終點它才是現實的”。
真理是全體。全體需要自在自為的過程(自身發展等),達到終點才是絕對,因此從本質上講,絕對是現實、主體或自我形成。實體的自然展開了自為的運動即為主體。絕對在自為的意義上是主體,在自在的意義上是實體。同時,真理必須經過展開的自為的過程,而不是靜止的規則(康德的普遍性、共相),只有作為體系,真理才是現實的。絕對即精神,科學(或可理解為真理)是精神的現實,真理的現實透過體系表現為自在自為,主客統一。真理是精神自己為自己建立的王國。同樣,真理是絕對的現實(現象與本質的統一)、概念和客觀性的統一。
透過揚棄自身自我的固定性,思想流動而變成純粹的思想。精神的本質性即概念,其存在是實體,映現則為主體,兩者的結合即為概念。主客統一,自在自為構成精神(絕對)。精神的構建(概念的辯證運動,在它必然性裡包括意識的整個客觀世界),建立了精神的王國——真理(科學),即生成真理。
黑格爾在《小邏輯》中指出其哲學體系在於尋求“自覺的理性與存在於事物中的理性的和解”,這種和解如何達成,黑格爾以一種思維的解放的方式,即在知性思維的基礎上,引入辯證法,將抽象理智從所出現的自身矛盾中解放出來,將所謂的“理性恨”演變成理性的重新確立,將理念與概念作某種形式的和解,從而實現真理。
知性(理智)只在於探求事物“如何”存在,達到的只是“形式”的真理,在黑格爾看來,“較深”的真理在於“客觀性與概念同一”,例如一個人、一件藝術品,其“真”在於一個人、一件藝術品的實在性符合它的概念,壞人只是“不真”的人,不完全或某種程度上不完全符合人的概念,同樣,不“真”的藝術品也是如此。由此,概念構成了存在的原則、統一的根基,而這種原則的意識,在理智看來,是分離的,這是近代知性真理觀的一個不可避免的結果,二元對立。儘管經康德的認識論“哥白尼式”的革命,試圖在先驗統覺的基礎上實現調和,但結果又陷入了現象與物自體、自然與自由的對立,乃至理性的喪失。黑格爾的貢獻在於面對表象與物件、自然與自由、主體與客體等分離與對立,他不是去停留在對存在者譜系化的梳理,而是去追問存在的方式,去考問宇宙、全體的意義,從而在全體的追問中,去解釋個體、全體的關係,溶解現象與物自體、主觀與客觀、表象與物件的對立,把概念、絕對概念作為內源生成的根本,將理念視為真理,當然,此概念、理念絕非一般的概念、理念。只有透過理念並依靠理念,一切現實之物才具真理性,理念即“哲學上真正意義的理性”“具有現實性於其自身的可能性”。理念本身是一個過程,是辯證的,以揚棄理智本身的有限性、獨立性、抽象性,並在辯證運動中“永恆的創造”,同一、差別到統一,不斷髮展、過渡,“無限判斷”,實現全體。
在思辨理性的基礎上,黑格爾將真理理解為一,將知性哲學所導致的“惡無限”,透過辯證的環節,在思辨的、肯定的理性基礎上走向“真無限”。將真理看做是不同階段、不同分支且代續相傳的整體,黑格爾多次指出,哲學不能被推翻,只是被揚棄的方式所保留,化做新哲學的一個環節和階段,同樣,在真理的問題上也是如此,具體環節、階段的事物與概念相符合構成了真,而概念的辯證運動,自我生成、自我展開、自我回復中實現對“概念的概念”的把握和迴歸,從而在思辨理性的基礎上達到真理,作為全體的真理。為了演繹真理為一、全體的本質所在,黑格爾將邏輯學、自然哲學、精神哲學作了思辨理性基礎上的辯證演繹,在闡釋精神自由的達成中揭示真理的現實和真理本身,將全體的自由性與具體環節的必然性相統一,將理念(自由的思想本身)演繹出絕對理念,達成絕對理念即真理,歸結為概念與客觀性的統一,因此,真理在黑格爾那裡是蓄水池,是包括一切特殊原則於自身之內的原則,是黑格爾所言的真正的哲學。
真理的絕對形式即邏輯學。黑格爾在揚棄傳統本體論和康德批判哲學的“第一原理”的基礎上,張揚的是人的思維,哲思,重塑人的思維在認識真理中的根本地位。黑格爾《小邏輯》的演繹過程,既是實存本身的自然生成和過渡,也是人的思維,尤其是思維中辯證的否定和思辨的理性的認識能力,透過“學習者”本身的訓練,就可達成對邏輯或純形式的認知,而實現將思維的普遍性表象轉化為思想,成為理念,與真理同一。因此,黑格爾將真理看做是諸多小圓圈構成的大圓圈,不存在內容的更新和增加,只是形式的復歸,每一個真理的把握都是對自身理念的認識和迴歸;沒有起點,所謂起點只是研究主體的方便而為,但有歸屬,即概念的概念、形式的思維、理念。可以說,真理就是大海,匯江河於自身,是“全科學的全體”、“理念的表述”。
真理是持存的普遍,是思維能動性的產物,是思維、精神的物件,是思維對概念的自覺,從而達到實體性。反過來,真理是一切個人信念的標準,是絕對;思維(黑格爾所言的哲學)無新的發明,只是在思維中意識自由,在絕對精神的自由展開與回覆中通達真理。黑格爾在彰顯理性的力量和神性的時候,也蘊含著對個體特質的揚棄,實質當權即透過“擺脫驕傲”,實現“實質當權”,將自我意識作無主體的處理,深入事物和思維本身的“自在”,達到自在自為,實現思想與“思想規定”統一於理性(世界的共性、內在的、固有的本質、靈魂),從而實現真理即實體且主體的根本和解。這種和解不在彼岸而在此岸,在目前,思維規定是內容,外在世界是形式,從思維本身推演思維的規定又以思維規定自身判別真否,在黑格爾看來,應用於物件才能問真否,否則沒有意義。由此,真理就是思想內容與其自身相符,思維規定表現為具體的物件和特定的物件,而具體真理本身又是全體、絕對,是外在事物的根據,這樣,“概念與客觀性的統一”即真理,表現為具體與全體的辯證統一,即真理為一。由此,近代知性思維在黑格爾的思辨理性的演繹中實現對感覺、直觀和知性的超越,達到理性基礎上的辯證統一,實現傳統二元對立的合二為一,在真理觀上顛覆了符合論、融貫論等傳統的真理思維形式,實現人的活動與物件的統一、自我與自然的統一、具體與全體的統一、有限與無限的統一,達成了概念才是真理,真理即為科學的新的歷史視野。
四、思辨理性:哲學化為真理根本所在
在黑格爾看來,哲學時常被看做一種形式,是無用的、空洞的知識,沒有認識到“在任何一門知識或科學裡按其本質內容來說可以稱之為真理的東西,也只有當它由哲學產生出來的時候才配得上真理這個名稱”。哲學成為知識,走向科學,化為真理,其本身就是在思辨理性的基礎之上的,從整個哲學史而言,其環環相生的原則演進、有序展開和發展,本身就自然地展示人的思辨理性在認識真理、走向真理的人的精神所在,也是精神解放的自為運動所在,是自為走向自在,實現自在自為,成為現實的根本所在。在《哲學史講演錄》中,黑格爾如此描述哲學史:“(1)這個哲學……,把這客觀的東西轉變成理念……,這是〔巴門尼德的〕有或存在。(2)抽象的思想,……這是柏拉圖的共相。(3)在亞里士多德那裡……,精神化著宇宙內的一切形態。(4)概念被認做主體,……代表者為斯多葛派、伊壁鳩魯派和懷疑主義”。在黑格爾看來,哲學史就是精神的發展史,是精神自為的歷史,每個時代的哲學構成了作為全體的的一環,集聚到一起,呈現出必然性的整體,“全部世界歷史則是真理的自行論證”。哲學的概念是自我認識的理念,是“存在著”的真理,是自知的理性,以“絕對普遍”的存在為中介,自我分裂。自然、自我意識、社會、國家、世界歷史等,由於是“思辨的內容”,理念作為絕對精神,實體作為主體,從而精神自我實現。知性,在黑格爾看來,只能認識到概念的“抽象性”,是有限的、片面的,只有絕對化了“具體的精神”的統一性,思辨才能把握“絕對”,哲學史就是“思想的歷史”,是把握絕對的歷史,是以絕對為物件的。黑格爾指出只有從正確的“觀點”出發,才能真正知道真理是什麼,哲學作為必然性的內心價值享受,向著精神的“思想”高地挺進,並滿足時代要求,哲學的發展必然提出新的原則,在新的原則中構成更高形態的真理。黑格爾指出:“(1)在一切時代裡只存在著一個哲學,它的同時代的不同表現構成一個原則的諸必然方面。(2)哲學體系的遞相接連的次序不是偶然的,而是表明了這門科學發展階段的次序。(3)一個時代的最後一種哲學是哲學發展的成果,是精神的自我意識可以提供的最高形態的真理。”由此,新的“青年”應去尋求當代的精神,成就真理必然性的一環,成為真正“精神王國”裡“有限精神”的一環。哲學應當把握真理,真理不是教條,不是一旦達成就“無事可做了”,真理在不斷認識之中,歷史亦復如此,不存在絕對的真理、理想狀態。恩格斯指出,黑格爾的“真實意義和革命性質”在於“徹底否定了關於人的思維和行動的一切結果具有最終性質的看法”。黑格爾“第一個全面地有意識地敘述了辯證法的一般形式”,超越性地實現近代知性到辯證、思辨的思維方式的變革,並以思辨真理觀顛覆性地展現了對知性真理觀的超越,為真理問題的認識開啟了全新的視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