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境倫理學研究20年論文
中國環境倫理學研究20年論文
一、中國環境倫理學的研究概況
1.研究發軔
關注人與自然之間的倫理關係或者說從哲學倫理學角度研宄人與自然之間的關係,在中國始於20世紀80年代初它首先是對屬於自然科學的生物科學研宄的生態學之間的辨證關係加以研宄的,而且主要是針對地植物和草原生態平衡的問題中國生態學會於1981年底召開了關於生態平衡的學術討論會,提出“生態系統在人為有益影響下,可以建立新的平衡”的觀點,並主張“生態學方法不僅應用於生物科學、地球科學,而且應用於人類生態學和倫理學。”
這可以說是中國最早的生態倫理學的萌芽觀點。很顯然,這樣的研宄還沒有提高到維護人類生存和發展的高度。1984年,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理論專業委員會在新疆召開了以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係為主題的環境戰略學術討論會,對經濟發展帶來的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即環境問題開始引起重視,著手進行研究這次會議是一大進步,因為在此之前,中國總是認為環境保護問題是資本主義國家的特有問題,在社會主義國家是不存在的。會議認識到,環境問題不是社會制度問題,而是經濟發展程序中的必然代價;減少這種負面影響,不僅需要經濟的、科學的技術的、制度的進步,也需要人文的、倫理的參與。
2研究程序
作為一門學科,中國的環境倫理學研宄大致始於20世紀80年代中飢90年代以前,中國尚沒有自己的環境倫理學方面的專論,直到1992年中國才出版第一本《生態倫理學》(劉湘溶:《生態倫理學》,湖南師範大學出版社),此後幾乎每年均有這方面的論著問世(如,李春秋、陳春花的《生態倫理學》,科學出版社1993年版;葉平的《生態倫理學》,東北林業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餘謀昌的《懲罰中的覺醒一走向生態倫理學》,廣東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90年代中期以前,對環境倫理問題的研宄主要限於比較狹窄的專業領域,90年代後期,特別是1998年的特大洪災以後,環境倫理才引起了人們的較大關注經過20餘年的發展,中國的環境倫理學研宄在探索環境倫理學的基礎理論、梳理西方環境倫理學的主要理念、挖掘中國傳統思想中的環境倫理資源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推動了環境倫理觀念在中國的普及現在,每年都有環境倫理學方面的譯著、專著問世,發表的論文不下百篇,相關的會議幾乎每年至少一次。但總的來看,對於一門新興學科的發展和成熟來說,20餘年的時間是遠遠不夠的,中國的環境倫理學研宄仍處於試驗和探索階段,成熟的有中國特色的環境倫理學的出現仍需假以時日。
3.研究隊伍
起初,對環境問題進行研宄的主要有兩部分人:一部分人從自然辯證法角度研宄,主要對自然科學尤其是生態學生物學等探宄其中的哲學問題,這可以稱為環境哲學研宄,這部分人主要長期從事自然科學的哲學研宄;另一部分人直接從環境保護操作方面開展應用研宄,這部分人主要是環境保護工作者,他們有的從人文角度對環境、生態進行探i寸。隨後,環境倫理學的研宄隊伍不斷擴大,大專院校、研宄機構的人員大量參與他們既有早先從事自然科學研宄的從事自然辯證法研宄的從事環境保護一線事業的,也有從事哲學研宄的、從事倫理學研宄的與此相應,中國環境倫理學的研宄呈現兩種格局,一是以自然科學為依據,專注於資料的分析、狀況的描述和實證的研宄;二是以哲學思辨為色彩,偏重於學理的解剖、歷史的追宄和價值的闡發中國的環境倫理學學術團體的出現似乎印證了這一態勢1994年,中國環境倫理學研宄會成立並召開首屆年會,這象徵著中國環境倫理學的研宄正式、全面啟動;自此之後,有關環境倫理方面的論著、論文、會議如雨後春齊。但學術界並未以此
為滿足2003年11月8日,自然辯證法研宄會環境哲學專業委員會於在清華大學成立這個專業委員會的成立也是一個象徵,它標誌著中國環境倫理學研宄的另一種正規化在強化中國現具備招收倫理學博士生資格的大學研宄院上十個,明確設定環境倫理學研宄方向的至少有3個。中國第一個以環境倫理學為研宄方向而獲得博士學位的是楊通進博士,此後至少有5個人以此為博士論文而獲得了哲學博士學位
二中國環境倫理學的研究主題1.環境倫理學的研究物件
關於環境倫理學的研宄物件問題主要有四種觀點:①生態的倫理價值和人類對待生態的行為規範的研宄,②人類與自然之間的道德關係,而非人類社會內部人與人之間的道德關係的研宄,③人和自然關係的機制和功能,生態道德的本質及其建構的規律的研宄;④人們對待環境的道德態度和行為規範的研究。
概括起來,主要有兩大說法:一種是“關係說”,一種是“規範說”。關係說認為,環境倫理學是研宄人與自然的倫理關係的學科。由中國學者撰寫且書名相同的三部《生態倫理學》都是從關係說的角度來定義生態倫理學的劉湘溶的《生態倫理學》認為,“生態倫理學研宄的是人類與自然之間的道德關係而非人類社會內部人與人之間的道德關係,它實現了倫理學由人際道德向自然道德的拓展”李春秋、陳春花的《生態倫理學》認為,“生態倫理學是一門從道德的角度研宄人與自然關係的交叉學科■它根據生態學揭示的自然和人相互作用的規律性,以道德為手段從整體上協調人與自然環境的關係”。“生態倫理學以生態學領域中人們的道德關係和道德現象作為自己的研宄物件,即人與自然之間的關係和道德現象生態倫理學中的道德現象是指生態領域中人們的道德關係的.具體表現,它包括生態道德活動現象生態道德意識現象和生態道德規範現象”葉平的《生態倫理學》認為,“生態倫理學是關於人與自然關係的生態道德方面的學說,是人與自然道德生活的理論昇華和理論論證”它“以人與自然的生態道德關係作為研宄物件”;其研宄內容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人對其他人應盡的生態道德義務和責任;人對其他生物應盡的生態道德責任和義務;人對地球生態系統的職責和義務義務說認為,環境倫理學是研宄人對自然的道德態度和行為規範的學科。
規範說的代表人物是餘謀昌先生。他認為,“生態化理學是關於人們對待地球上的動物、植物、微生物生態系統和自然界的其它事物的行為的道德態度和行為規範的研究這一定義表明,生態倫理學是以生態道德為研宄物件,首先,這是倫理學知識領域的擴大,它把人對自然的道德作為倫理知識的一部分;其次,它提出人們對待生物和自然界的道德態度問題……第三,它制定人類行為中的生態道德的基本原則和規範”
(5)—種把道德關懷擴充套件到人之外的各種非人存在物物件上的倫理學說,是一種全新的革命性的倫理思潮二,它是傳統倫理學在環境問題上的應用,它沒有任何根本性的變化,只是把環境?生態、自然當作人對人履行道德義務的中介;如果說它有什麼新的特徵,那就是它看到了倫理學還必須關注基於環境上的人的義務、基於自然可持續利用上的當代人對後代人的義務,而這恰是傳統倫理學所忽略的地方。
3.環境倫理學的哲學基礎
一是西方哲學基^^西方思想史表明,自古至今的有機論自然觀,其許多原則或者是通向生態倫理的一個主要橋樑或者是透過現代性的轉換成為生態倫理的構成因子。易言之,有機論自然觀具有與生態倫理思想相契合的某些資質,此其一;其二,也要注意到有機論並不等於生態倫理,持有機論自然觀的思想家也會持機械論的或控制自然的人類中心論思想。
二是東方哲學基礎^現代生態倫理學的創始人非常重視中國傳統文化和印度文化對生態倫理學的意義法國思想家施韋茲在他創立尊重生命的倫理學著作中,多次提及中國思想家老子、孔子、孟子、莊子、墨子等人,說在他們的思想中,人和動物的問題早就具有重要地位,在倫理學原則上確定了人對動物的義務和責任,說他們是深刻而富有活力的倫理思想的創立者和宣傳者中國古代哲學關於“天人合一”“天道生生”和“仁愛萬物”的思想,“道法自然”和“尊道貴德”的思想,“聖人之慮天下莫貴於生”和“與天地相參”的思想,等等,它們對倫理學的理論突破有重要意義。
4.自然價值
人類為什麼要尊重和保護人之外的自然?西方環境倫理學家認為,這是因為自然具有內在價值;不講內在價值,就沒有環境倫理學。在中國學術界,內在價值至今仍是一個極有爭議的概念,爭論焦點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①是否只有人才具有內在價值?②有無內在價值能否成為接受道德關懷的唯一標準?③具有內在價值是否意味著道德地位一律平等?餘謀昌等人較早對內在價值進行了探討,認為自然界除了具有作為人的手段(工具)的價值外還存在內在價值。所以人類不應該只從人的尺度進行評價,而應該承認自然界自身具有內在價值。潘家華認為內在價值是人們賦予自然界景觀或生物物種的一種不在於直接消耗,而在於品嚐或意念滿足的一種價值既然自然界擁有內在價值,它也就值得在道義上得到關心和考慮,這就是生命和自然界的生存從承認自然界的價值出發,積極把倫理道德的概念擴大到生物和自然界的其他實體的研宄架起了直接通往中國環境倫理學的橋粱而其他學者則認為,沒有必要把屬人的價值概念賦予非人的自然,只有承認自然是人與人交往的必然中介,就可合理地歸結出環境倫理的基本主張
5.自然權利
在這個問題上,中國多數學者的觀點是:第一,不能依據動物和其他生命沒有道德自律而否認它們的生存權利;第二,不能一刀切或無差別地看待人的權利和生物的權利;第三,人類權利與自然界權利不僅是有差別的,而且是有矛盾的與西方,尤其是動物權利論者辛格不同的是,我們雖然強調自然權利的平等性,但同時也強調自然界權利的差異性,即人類權利與自然權利的差異性。
有學者認為自然界的權利是指生命和自然界的生存權,是自然界的利益與自然界的權力的統一。論者吸收羅爾斯頓的觀點,認為自然界的權利就是指生物和自然界的其他事物有權按生態規律持續生存這一定義主要包含兩方面的內容:(1)權利所有者要求它的自下而上利益要受到尊重;(2)這種權利要求是合理的,權利所有者對侵犯它們利益的行為提出挑戰。也就是說,它是由自然界的利益(福利)和自然界的權力定義的。
有學者認為非人類的生態權利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1)生物生存的權利。任何生物都有生存的願望,都珍惜自己的生命。(2)生物自主的權利。任何生物都有按其種群的生態活動方式追求自由的權利但這種權利的實現應該適應生態系統整體支配並決定部分的自然選擇機制,否則,就談不上生物的自主權利。(3)生物生態安全的權利堅持不干擾和破壞那些生態極限在自然荒野中人應順應自然的發展和演變;在人與自然相互作用的領域中,人應承擔起謹慎地改造自然管理自然的責任和義務,既促進生物生態安全,也促進人類社會經濟的發展。
6.人類中心主義
中國環境倫理學研宄者對人類中心主義的內涵眾說紛紜,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理解,一是從世界觀、自然觀的角度出發,認為人類中心主義確認了人類在物理空間方位上處於宇宙的中心,在地球生物共同體中,人類由於居於生物進化序列的最高層次而當然居於自然物種的中心。二是從人類利益和自然界內在價值的角度出發,認為人類中心主義並不是只強調人類當代和未來的利益,而是既充分強調人類利益的整體性、共同性長期性,又重點突出人與自然的休慼相關性;既堅持以人類的根本利益為環境倫理的中心,又主張以尊重自然規律及其內在價值為環境倫理的基礎三是從動態的角度出發,認為人類中心主義的內涵是隨著時代的變迀而變化,古代自然觀的本體論意義上的人類中心主義將退出歷史舞臺,取而代之的是近現代價值觀的倫理學意義上的人類中心主義。
中國環境倫理學研宄者考察了西方環境倫理學的研宄成果後認為人類中心主義有四種歷史形態:①宇宙人類中心主義(也叫古代人類中心主義)是根據古羅馬的“地心說”,由地球處於宇宙的中心邏輯地推及人類及萬物也處於宇宙的中心,是地理上的“人類中心論”,沒有或很少涉及人與自然的關係②神學人類中心主義這是歐洲中世紀基督教世界觀的一個主要組成部分,它認為人類不僅在空間方位的意義上位於宇宙中心,而且也在“目的”的意義上處於宇宙中心。人為神而存在,萬物為人而存在,這就在神的旨意下達到了人與自然的和諧一致③近代人類中心主義它是在近代科技有了巨大發展,人類認識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力量有了巨大提高,人在自然介面前的地位有了極大改變的情況下,從笛卡兒開始,經啟蒙運動伴隨理性主義而產生④生態人類中心主義它是伴隨20世紀六七十年代生態危機的出現而產生的其核心思想是為了解決人類所面臨的環境生態危機,人類必須保護自然資源環境,與大自然和諧相處除此之外,中國還有的環境倫理學研宄者認為人類中心主義應該有三個層次:一是本體論的人類中心主義,認為人在本體論層次上存在於宇宙的中心;二是認識論的人類中心主義,主張人類的認識總是以人類固有的內在尺度進行的;三是倫理學的人類中心主義,主張人類的一切活動都是以人的利益為出發點,為人的利益服務,滿足人的目的與需要。
對待人類中心主義就有三種態度:①人類中心主義者的走入論。認為自然觀的人類中心主義己被日心學說等自然科學所拋棄,同時由於認識物件的生成認識過程和方法以及認識的結果都受人的內在尺度的制約,所以認識論的人類中心主義是無法超越的,況且,物種自我中心法則是一切生命的本性,也是人類社會實踐的本性,是社會發展的內在驅動力,它作為人類生存的永恆支點是永遠無法超越的因此,人類中心主義不但不能超越走出,反而應當走入人類中心主義的領域②非人類中心主義者的走出論(或超越論)認為人類中心主義只單向地承認自然對人類的價值及人類利用自然界的利益和權利,而不承認自然界的內在價值,把對生態環境的保護歸結為只涉及人類自身利益的自我保護而無視生物圈穩定的客觀需要。因此,人類中心主義是生態環境惡化的直接原因,所以應當拋棄、走出或超越人類中心主義的誤區。③有條件的走入論認為主張征服自然和片面張揚人的主體性的人類中心主義應當拋棄,要“走出”人類中心主義,而現代生態人類中心主義的核心是“人與自然和諧”,目的在於建立與自然和諧共處的關係,所以應當走進現代生態人類中心主義。
7.可持續發展的倫理基礎
可持續發展研宄的興起,以一種跨時空的恢弘視角,深刻揭示了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之間的利益關係與道德評價,特別是其中所蘊涵的可持續發展倫理意蘊和生態倫理思想,確認人與自然的道德關係,具有強烈的時代性和挑戰“性可持續發展理論與環境倫理學的研宄不僅從研宄物件研宄內容等方面有許多共性,而且很有可能相互融合最終成為一門學科。可持續發展理論在上個世紀80年代末的出現尤其從思想上有力地支援了環境倫理學研宄。徐嵩齡還認為,中國己將可持續發展作為自己的國策、因而她的環境倫理模式無疑是可持續發展的環境倫理機。“因此,對中國環境倫理(學)界而言,最有實踐重要性的研宄,應當是關於制度轉型期間的可持續發展倫理模式的研宄”根據對環境倫理學的研宄重點及優先問題的這一認識,許多學者開始關注與環境保護有關的代際倫理問題、代內倫理問題(特別是國際環境正義問題)和可持續發展倫理問題。
8.環境倫理與國際公正
當代西方環境倫理學由於意識形態的差異一直存在著兩種對立的觀點,即人類中心主義倫理觀和環境中心主義倫理觀這兩種倫理觀都試圖對發展中國家的環境事務施加影響。有些學者認為,人類中心主義倫理觀,作為西方環境意識形態的主流,在促進發達國家系統地實施環境保護,改善國內的生態環境質量方面產生了積極作用。但在國際層面,尤其在針對第三世界上,這種主流意識形態,嚴格地說,是以西方國家自己的利益為中心,而不是以全人類的利益為中心的由此造成的負面影響是:發達國家對自己繼續惡化全球環境質量的行為沒有有效的約束,並在所謂“全球化”的名義下繼續半公開地或隱蔽地向發展中國家轉嫁環境汙染,因而,這種倫理思想和行動被第三世界視為生態帝國主義和生態殖民主義而遭拒斥。
環境中心主義倫理學對人類中心主義倫理學持嚴厲的批判態度,其中也包含著對第三世界國家的同情,諸如強調權利的平等基本需要的優先權等等但它在運用其理論解決現實的環境問題時卻是一種“烏托邦”式的做法。從理論的一致性原則出發,並不區分富裕社會與貧困社會、基本需要和非基本需要,而採取“一刀切”。如生態中心主義勸誡第三世界國家不要採取發達國家的經濟增長模式,主張“減少汙染優先於經濟增長”,等等。
由此看來,無論是人類中心主義的倫理觀,還是生態中心主義的倫理觀,都難以成為一種普遍的環境倫理觀而被第三世界接受,根本原因在於它對第三世界國家的不公正性。
有的學者認為,在國際環境問題上,協調不同國家、地區、民族之間利益關係的首要倫理原則是正義環境正義,要求世界各國無論大小貧富,在符合國際公約的基礎上,在開發?利用自然資源,獲取本國應有的環境利益以滿足社會需要方面享有平等的權利。當廣大發展中國家在世界南北貧富差距日益擴大,地球自然資源消費、使用嚴重不合理的情況下,努力發展自己的經濟?技術之際,少數發達國家為了維護自己的既得利益,以保護全球環境為名,干涉發展中國家的經濟、技術發展權和環境主權,要求發展中國家放棄自己的正當環境利益,承擔起超越自己能力的環境義務,這顯然是不公平、不正義的。
中國多數學者認為,由於發達國家對全球環境惡化負有的責任和對發展中國家解決環境的侵害理應為解決環境問題承擔更多的義務,一方面,作為“補償的正義”,它們應該以自己擁有的較雄厚的資金和技術,率先採取行動保護全球環境,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足夠的、新的額外的資金,以優惠的或非商業性條件向發展中國家轉讓環境無害技術,切實幫助發展中國家解決環境與發展面臨的實際問題發達國家履行這樣的道德義務,不是“恩賜”,而是對以往不平等的環境權利的“補償”。另一方面,作為“分配的正義”,發達國家應當回到環境正義的立場上,承認和維護廣大發展中國家平等的環境權利,支援發展中國家努力發展自己的經濟和技術對於廣大發展中國家來說,環境問題不是孤立的,需要把環境保護同經濟增長與發展的要求結合起來,在發展程序中加以解決發展中國家有權根據自己經濟、社會和文化條件的適應能力,決定改善環境的程序,有權根據其發展與環境的目標和優先順序利用其自然資源。
發展中國家要追求的國際層面的環境倫理觀所涉及的問題主要有:(1)發展一一尤其是反貧困一一對發展中國家的優先性;(2)—切資源管理的主權問題;(3)全球環境惡化的責任問題;(4)國際環境法規的制定和實施過程中的平等和公正問題;(5)解決國際環境問題的經濟與技術保障等等。
9.馬克思主義的自然觀思想
馬克思、恩格斯對自然的理解宄竟會導致征服自然的觀念還是會引向倫理地對待的自然的道路?研宄者認為,馬恩的自然觀是有益於我們保護環境的。馬克思把人作為“自然界的一部分”來把握,認為“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這是人的自然本質,並把以勞動為中介的人與自然的關係理解為自然與自然的關係。青年馬克思的這一觀點與當代生態倫理學中將人視為自然界的普通公民生態系統普通一員的思想是不謀而合的這種驚人的一致性,為當代生態倫理學接受馬克思自然理論的指導與改革提供了必要的倫理共識基礎。
馬克思對人與自然辯證關係的論述,既指出了人有別於自然的主觀能動性,又肯定了自然的客觀制約個性這為克服當今生態倫理學中人類中心主義(即只承認人的目的價值,認為其他物種若有價值,也僅只是工具價值)與生態中心主義(即認為任何物種、生物個體都有其內在價值)這兩種價值觀各執一詞的偏見提供了一個較為合理的理論切入點。以此為理論基點,完全有可能建構起一種超越人類中心主義與生態中心主義之爭,立足於對人與自然關係正確理解與全面把握的新的生態倫理學。
馬克思是把勞動作為引起人與自然之間物質變換的東西來理解和把握的而對近代工業文明所帶來的生態危機,我們有必要追根溯源反省一下這種建立於“對自然可無限索取”信念之上的傳統勞動(發展)模式為了“在最無愧於和適合於他們的人類本性的條件下來進行這種(人與自然之間的)物質變換”,我們必須把這種物質變換置於“合理地調節”、“共同控制”的基礎上亦即需要建構一種具有可持續性的發展模式這種建立於地球資源有限性觀念之上,並以“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後代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為基本原則的可持續性的發展觀,為當代生態倫理學進一步的發展提供了必要的價值基礎和正確的理論導向。
1.理論與實踐
環境倫理學缺乏對環境道德實際的研宄,未能避免理論與實際的脫節中國學者注重對環境倫理的理論研宄,但很少關注具體的、現實的問題,很少把理論原則規範,影響和作用於具體的政策法規,具體的工程、專案。這種脫節所產生的嚴重後果是,一方面,理論研宄難免閉門造車,束之高閣,曲高和寡,使環境倫理成為象牙塔成為少數人的話語遊戲,沒有成為大眾的意識和習慣;另一方面,涉及環境?生態的大型工程沒有經過環境倫理的審查就可以以經濟效益的名義堂而皇之地順利上馬,以至遺禍自然,悔不當初
2.引進與創造
中國學者積極普及並大力介紹了西方環境倫理學的最新研宄成果,對西方環境倫理學的學術前沿進行了跟蹤和了解西方學者的環境倫理學著作能較快地在中國得到譯介。由於中國環境倫理學研宄者的積極努力,從而使西方環境倫理學在中國的研宄成為一種學術潮流,大大推動了中國環境倫理學的發展。但是,在譯介和創造方面,譯介的積極性和創造的疲軟性形成鮮明的對比換句話說,中國注意了“引進”、“介紹”,但卻缺少了“自產”、“創造”,即沒有根據自己的經濟狀況、文化傳統、價值觀念、社會心理等來形成自己的環境倫理理論。
3.研究與教育
中國的環境倫理學研宄方興未艾,但這只是在理論的學宄方面;在環境倫理的教育上,中國環境倫理學的研宄雖然有近20年的歷史,但目前國家環保部門和教育部門不但未攜起手來落實強化環境倫理道德的研宄和教育的任務,而且環境倫理研宄者和教育研宄者也沒有充分重視道德教育理論與實踐研宄,沒有為不同層次與型別的教育提供環境道德科學內容和有效的方法設計。大多數學者既沒有興趣於環境道德教育的理論研宄,更缺少將環境倫理推廣到教育上的熱情。當然,這一局面正在改變,一些學者己經意識到這一問題的嚴重性,正在一方面積極編寫自幼兒、小學中學至大學、成人的環境倫理教育書籍,另一方面呼籲教育部門落實環境教育,一些師範大學己經成立環境教育研宄和推廣中心。
4.支援與自立
中國的環保運動呈現出“上熱下涼”的“依賴性”特徵,即大眾的環保熱情度不高、不作為,僅指望政府拿出強有力的措施來治理環境問題,而對自己的責任、義務卻不甚明瞭。中國的有關調查表明:公眾的參與水平較低,有近1/3的人處於完全不參與狀態,而在有參與行為呈現的人中,大多數也只能做到參加有關環境保護的公益勞動或活動中國的NGO不僅數量上較少,而且在推動環境保護上的作用甚微與此相應,中國的環境倫理學研宄大多停留在自我興趣、學術探討上,研宄所賴以支援的資金也多是個人的或政府的,來自民間的、企業的十分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