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樂作品中詞曲關係研究的論文

聲樂作品中詞曲關係研究的論文

  歌詞和旋律作為聲樂作品的結構支柱,是分析聲樂作品的重要因素。聲樂藝術的構架過程始於書面作品的一度創作,經過人聲表演的二度創作,最後止於觀眾的欣賞接受。在此過程中,歌詞與旋律既是演唱者創作理解的基礎,也是激發其創作慾望的動力,更是觀眾欣賞聲樂表演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詞曲是整個聲樂藝術的根基。詞曲在各自獨立的特性之外,彼此還有著密切的聯絡,無論是以詞度曲,還是以詩從樂或倚聲填詞,都可以看到有明確語義的歌詞和無明確指向的旋律之間存在互動互補的關係。歌詞對旋律起著奠定基調和指引方向的作用,旋律對歌詞有加強效果、補充意境的影響。其相互補充和促進影響的關係是優秀聲樂作品創作的推手。研究歌詞與旋律的關係其實就是討論兩者的異同和關聯、作用和影響以及可以契合的條件和原因。研究詞曲關係要兼顧相容性和相異性,其相異性是相容性的前提。下面主要從音樂語言和歌詞語言的區別、歌詞對音樂創作的制約、音樂對歌詞創作的拓展三個方面來探討。

  音樂的非指意性和歌詞的語義性

  音樂的非語義性和非描繪性特徵決定了音樂不能意旨明確,欣賞時可以依靠聯覺產生想象。這種想象可以呈現畫面或者寄託情感,但即便是產生視覺的通感,也不能說明音樂替代了美術的功用。相反,音樂作為獨立藝術的最大意義就是不指意、不描繪。歌曲藝術的特殊之處就是在音樂之外附帶了歌詞,歌詞內容指意明晰,可以將歌曲的思想表達範疇和目的表述清楚。如特殊歷史時期,歌詞就起到了號召性的作用。旋律的特點是情緒概略且指向性模糊,而歌詞的形象性特點既可以單純描繪,亦能抒情達意。兩者特徵的差異性構成詞曲結合的契合點,由此聲樂藝術具有了其他音樂藝術所不具備的魅力。在眾多的`音樂形式中,聲樂藝術是參與者眾、普及性強的藝術,歌詞的語義性是最大的原因,這個因素使得不同年齡、閱歷、文化體驗的人能在最短時間理解歌曲,並投入其中。同時,歌詞擅用抒情主人公的方式來敘事[1]67,這種方式使得演唱者和觀眾在藝術過程中不再成為抽離的旁觀者,而是積極共鳴。尤其是由詞度曲的方式,歌詞的現成意境更為作曲家提供了情感、氛圍、音樂語彙的指示,為詞曲的完美配合提供了依據。

  音樂的構思與構成受歌詞的制約

  德國哲學家黑格爾說:人聲在歌唱之中也說出話來,話就表達一定內容裡的思想,所以這種音樂,作為唱出來的話來看,就只能有一個任務,就是要使這個內容得到音樂的表現,而這內容,作為內容來看,就憑它的較明確的定性被音樂在它的可能範圍裡帶進觀念領域裡,而不再是一種模糊的情感。[2]可見,音樂的模糊性在語言的指點下產生了變化,表現更加明確。歌詞的結構決定了歌曲的曲式結構,歌詞的體裁決定了歌曲的體裁,歌詞的基調決定了整個歌曲的情緒走向。[3]由於歌詞的作用,使得旋律在音域和旋律線的設計上都發生了變化。比如《義勇軍進行曲》,曲式的節奏特點以及旋律的上行下行重複等都和歌詞配合一致。還有《教我如何不想他》的變奏分節歌形式,暗示了春夏秋冬。在由詞度曲的過程中,音樂詞彙和意境都會受歌詞影響。比如《王大娘補缸》,其對稱性結構和方言的語音特色給作曲家靈感,並由此創作出新的歌曲《好漢歌》。當然除了歌詞的語音結構,歌詞的語義內容也會制約旋律的氣質形成,這由古詩詞創作而成的聲樂作品可見一斑,都是曲風清淡高遠。歌詞和旋律的結合,是意境互補的加法。但歌詞雖給旋律以影響,卻未必使旋律的意義發生絕對的變化。有時候歌詞會使得音樂語言無國界特點狹窄化。也正因為此,蘇珊朗格認為:一首真正有魅力的詩卻總是與所有的音樂相牴觸,一首具有完整形式的詩,一部充分展開的、完滿的作品,不能立即拿來進行音樂創作。它不願放棄自己的文學形式。[4]這種看法認為,音樂或者詩歌的個性如保持獨立或能夠契合,要麼歌詞退而求其次,要麼旋律妥協被削弱,這種極端的觀點從另一個角度說明了歌詞對音樂的制約性。

  歌詞內容受旋律的指引

  詞曲配合的另一面是旋律對歌詞的影響,這種影響主要體現在曲式和體裁上。歌曲的曲式有二段體、三段體和分節歌。無論從大布局,還是從主題、副歌、間奏、過渡句等因素的安排,或是從分節歌中相同旋律配不同歌詞等細節來看,都發現歌詞受音樂曲式的制約。尤其是以詩從樂的形式中,不同的旋律和節奏形成的曲風對歌詞風格有著指引作用,曲式的安排決定了歌詞佈局或對比或逐步深入,同時樂句的結構也使得歌詞的層次段落更加清晰。卓菲婭麗莎在《論音樂的特殊性》中說明音樂的表現具有非描繪和非語義性,歌詞指意明確的特點使得想象空間縮窄缺損。而音樂的加入彌補了缺憾。音樂劇《花木蘭》中《無詞歌》整首歌用“啊”吟唱,就是音樂佔主導的例子。再如《我愛你中國》中襯詞“啊”的旋律線,拓寬了語言的意境。音樂的模糊性刺激到欣賞者的聯覺,不同的旋律進行、調性安排、節拍節奏能喚起欣賞者不同的視覺畫面和情感體驗,因此,歌曲佈局安排和調性轉換都是隱喻歌曲情感的手段。所以欣賞藝術歌曲時,語言不通也能情感溝通。在歌曲前奏或間奏時能提前感知到下面的情緒走向。音樂的這些特質使得詞曲配合時,歌詞能跟隨旋律走向接受指引。比如《我要你的愛》,寶塔式的歌詞佈局就是受旋律指引而成的。另外相同的歌詞搭配不同旋律,表情也會迥異,如同一首歌曲中出現同一襯字“啊”,情緒卻會不相同,便是旋律對歌詞意義的拓展。羅小平在《音樂文學》中說:“以音樂的樂句感和段落感來強化歌詞的語義內容,使之更加具有層次感和運動變化的情感過程。”[5]

  詞曲之間的關係是奇妙的,有人認為詞曲是密不可分的統一體,但在統一體之外,又有著相互獨立的特點,正是這些特點,使詞曲的契合成為可能,並能幻化出更多的形式。中央音樂學院的周海宏教授曾經描述周杰倫的歌曲創作特點:他的作品中歌詞成為了伴奏,而旋律成為了主體內容。這樣的看法有趣獨特、一語中的,同時也給詞曲關係一種新的視角,它們之間不存在附庸,沒有主次,而是相互影響、制約的契合關係。歌詞和旋律相互依存,是天使的語言和人的語言的結合。正是因為音樂的特徵缺失了描繪和語義,才使得擅長描繪和明確達意的歌詞能和音樂毫無衝突地絲絲入扣。也正因為歌詞的語義性明確,才使得音樂有了明確的情緒指向,而當歌詞不足以表達時,旋律又能給出想象的弦外之音。

  歌詞是音樂文學諸多形式的基礎,認識詞曲關係既是認識歌詞本體的一種視角,又是認識音樂文學構造的基礎。本體的含義其實可以由海德格爾的本源說來解釋,其核心是“這件東西從何而來,透過什麼它是其所是並且如其所是。使某物是什麼以及如何是的那個東西”[6]。探討詞曲的關係其實就是說明為什麼歌詞與旋律的關係是其所是並且如其所是。從歌詞與旋律各自獨立的存在特點、存在價值看其互補互動的關係,可以為將來的二度創作(演唱)和三度創作(欣賞)奠定基礎。聲樂藝術並不是旋律、歌詞和演唱的簡單累加,而是有著自身規律和原則的、具有獨立品格和美學特徵的小型綜合藝術。[7]而詞曲關係的研究,就是我們分析聲樂藝術構造和進行聲樂演唱的重要依據。(本文作者:陳嶺 單位:揚州職業大學藝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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