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態環境質量評價研究論文
城市生態環境質量評價研究論文
1城市生態環境評價指標體系
1.1城市生態環境評價指標選取原則
城市生態環境是以自然環境為基礎,經過人類的加工與改造所建立的適合人類生活與生產的生態系統。因此,建立城市生態環境評價指標體系應遵循以下原則:①科學性原則,評價指標必須科學、客觀地進行選取,以期真實反映評價區域的城市生態環境質量;②完整性原則,評價指標應能夠完整地涉及城市生態環境的各方面,正確反映城市生態環境質量狀況;③獨立性原則,評價指標應具有相對獨立的內容與評價內涵,避免各模糊指標的重複選取;④可操作性原則,評價指標需具備相當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便於獲取且指標均可量化,便於客觀、真實反映城市生態環境質量;⑤動態性原則,評價指標需注重其動態性,綜合考慮城市生態系統的動態發展規律及其可預測性。
1.2城市生態環境指標體系的構建
結合上述評價指標選取原則及成都市現狀,確定成都市生態環境指標體系。該指標體分為自然環境和社會經濟環境2大類指標,其中自然環境指標層細分為自然指標和生態指標2類,社會經濟環境指標層細分為經濟指標和社會指標,每個指標有對應的具體指標。
1.3城市生態環境評價指標權重的確定
由於各生態環境評價指標對城市生態環境的影響程度不一,故各個指標的權重將直接影響城市生態環境質量評價的準確程度。本文在參考眾多前人研究基礎上,將AHP法(analytichierarchyprocess,層次分析法)和Delphi法(德爾菲法,專家調查法)相結合,確定各評價指標的權重。
2城市生態環境質量評價
2.1評價方法
AHP是指把一個多目標的、複雜的決策問題看作一個系統,透過將決策問題按總目標、各層子目標、評價準則直至具體的備投方案的順序分解為不同的層次結構,用求解判斷矩陣特徵向量的辦法,求得每一層次各元素對上一層次某元素的優先權重,最後用加權和的方法遞階歸併各備擇方案對總目標的最終權重,以此來確定最優方案。用AHP作系統分析,根據生態環境質量評價的性質和要達到的總目標,將整個城市生態環境分為自然環境、生態環境、社會指標和經濟指標4個組成部分,然後向下構造更加具體的指標體系。環境質量系統包括4個層次:總體層、系統層、要素層、目標層,形成一個多層次的分析結構模型,將有關的'各個因素按照不同屬性自上而下地分解成若干層次,同一層的諸因素從屬於上一層的因素或對上層因素有影響,同時又支配下一層的因素或受到下層因素的制約,並且最終把系統分析歸結為最底層相對於最高層的相對重要性權值的確定或相對優劣次序的排序問題。
2.2資料標準化處理
本文所採用的資料主要來源於《四川統計年鑑》、《成都統計年鑑》、《四川省水資源公報》、《城市空氣質量資訊公開指數(AQTI)報告》。
3評價結果
基於上述評價指標及各指標權重,對成都市2008~2012年期間的生態環境質量綜合指數進行計算,成都市生態環境質量總體較好,且呈現出越來越好的發展趨勢。從各年子目標層的得分進行分析,成都市生態環境指標、經濟指標及社會指標3方面均呈逐漸改善趨勢,只有自然環境指標稍有下降。
4結語
運用AHP對成都市城市生態環境質量進行評價,其評價結果與實際情況基本相符,這驗證了AHP對城市生態環境評價的實用性與有效性。
作者:翁中銀 李維慶 李永鑫 單位:四川省第二測繪地理資訊工程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