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車聯網業務對突破我國商業車險盈利脆弱性的作用論文

淺談車聯網業務對突破我國商業車險盈利脆弱性的作用論文

  一、引言

  隨著我國商業機動車輛保險(以下簡稱“車險”)市場越來越大,國內保險公司對車險市場份額的競爭也越來越激烈。如何提供更好的保險服務並進行合理的保費定價是保險公司在激烈的價格戰中尋求解決盈利脆弱性的主要方向。

  車聯網(Telematics)的迅速發展,已不僅僅停留在車載導航和車主手機互聯等技術層面,現如今更著力於車輛使用過程的資訊共享等深層方面,例如,如何提高汽車效能,如何透過採集駕駛人行為資料進行分析,實現提高駕駛效率、改善駕駛安全、以及能夠使車輛連線網路等方面,逐步形成一條產業鏈條,從而實現資訊化和工業化的完美結合。而保險公司也尋求透過車聯網的駕駛人行為資料分析來解決商業車險的費率改革和盈利脆弱性問題。

  目前我國已經有多家保險公司正在嘗試與車聯網開發商進行合作,或自行研發能夠滿足發展需要的車聯網系統,從而獲取更詳細的車輛行駛資料,重點在於獲取駕駛人行為資訊。據此進行分析和計算,獲得更精確、合理的保險費率,進而制定出更加完善的售後服務匹配措施。由於保險車聯網目前尚未正式推廣,對於能否解決我國車險盈利脆弱性仍是所有保險公司觀望和期待的。

  二、我國車險的發展現狀和影響盈利因素

  (一)我國車輛保險盈利脆弱性現狀

  車險佔據我國保險行業全險種保費結構的70%以上,是我國產險公司所有險種的重中之重,車險市場歷來是產險公司爭相搶佔的重要市場。而如此重要的車險市場,帶來的保費利潤卻與保費規模形成巨大反差。從中國諮詢網報告2013-2014中國車險行業現狀分析中可以看到,2012年,我國車險保費規模4005億元,承保利潤87.5億元,平均利潤率2.13%,45家保險公司中僅七家盈利,虧損面達71%。2013年,45家保險公司保費收入5577.8億元,承保利潤-16.5億元,僅三家公司盈利。

  由於保險主體的快速增加,車險的競爭日益激烈,新成立的保險公司為了搶佔車險市場份額,極力開展名目繁多的變相價格戰。自2006年7月,在中國保監會發布《關於規範商業機動車輛保險條款費率管理的通知》的背景下,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推出A、B、C 三款商業車險行業條款費率,2007年,中國保監會又出臺“限折令”,規定車險綜合優惠不得超過基準費率的30%[4]。其核心目的是消除保險行業內的不正當競爭,避免保險公司之間透過自損型的價格戰,導致全行業大幅虧損,最終使消費者受到損失。因此,自2007年以來,各家保險公司的車險基準價格並無很大差異。但保險公司透過兼業代理、個人代理等渠道高手續費或佣金比例來爭取更多的車險業務,或透過贈送高價值的禮品和增值服務來吸引消費者。在這種監管政策及營銷模式背景下,車險條款和費率只體現為車輛自身風險法則,而對車輛駕駛者的行為風險因素關係甚微,這種情況直接導致保險公司對車險的經營管理更加粗放,盈利能力相當脆弱。

  (二)影響我國商業車險盈利的主要因素

  不正當的價格戰,變相擴大保險責任是保險公司粗放經營的突出體現。造成這一現象的主要原因,歸根到底是由於車險市場資訊的嚴重不對稱。其次,車險費率的釐定及係數浮動已經不適應現在的車險市場現狀。再次,車險事故率已普遍存在,事故後的道德風險問題始終無法杜絕。最後,保險公司之間的競爭和自身服務不能滿足消費者,導致車險續保率不平穩。

  1.車險市場資訊不對稱

  保險的最大誠信原則,要求投保人在購買保險時應該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而實際操作中,仍存在投保人提供的資訊不完整不準確等情況,因此逆選擇問題普遍存在。保險公司在承保時主要關注車輛自身的資訊,如車輛品牌、使用性質、行駛年限等,而忽略考慮駕駛人的風險因素,如駕駛人年齡、性別,駕齡等,這些被忽略的資訊往往與車險事故的發生有著相當重要的關聯。有效的獲取準確風險資訊,是規避投保人保險逆選擇的有效途徑。

  另外,被保險人的道德風險也是資訊不對稱的一種體現。在購買車險後,往往被保險人防範風險的意識相對減弱,這將改變其面對突發風險的應急能力,客觀上提高了發生保險事故的機率。同時,被保險人應當比保險人更清楚事故的真實原因,對較為明確的非保險責任事故,如果為了避免自行承擔損失而刻意隱瞞事故真相,或者偽造出險現場來欺騙保險人,這種事後道德風險勢必使保險人處在非常被動的位置。目前,保險公司採取無賠款優惠係數來激勵被保險人加強自我風險意識[5],或設定免賠額,出險續保無優惠及漲費來降低事後道德風險的機率。但在技術層面上,作為保險人很難透過有效的.辦法來規避這種風險。

  2.車險費率釐定不合理

  車險費率不合理可謂老生常談,從2001年10月車險費率市場化在廣東試點,到2003年1月開始全國推廣,再到2006年7月開始調整,車險費率市場化的每個階段都離不開對費率因素的重新考量,但是每次費率的變化都忽略了與機動車駕駛者——“人”這一重要風險因素的聯絡。從我國目前的交通事故資料看,與機動車速度有關的交通事故佔了整個道路交通事故的30%,而道路交通事故多由交通違法行為造成,是駕駛人的行為違反了交通安全法。從而成為影響我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居高不下的首要因素。由此可見,車和駕駛人的行為是導致風險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現在的車險費率釐定已不能夠完全、客觀地反映出被保險人的風險狀況,更與駕駛人的關係基本脫離,從而導致費率釐定與實際不符。

  3.車險事故率增加,事故後的道德風險始終存在

  隨著我國機動車保有量激增,道路交通事故率也逐年走高。2012年,我國發生20多萬起交通事故,事故死亡人數近6萬人,總受傷人數超過22萬人,直接財產損失11.7億元[11]。由於得不到相關部門的支援和認定,原本可以作為保險公司降低責任賠償或拒賠的合理理由,卻不能付諸實施。另外,雖然經過理賠人員的細心查勘和專業調查,已經能夠較好地避免由於道德風險引起的“騙保”、“詐賠”案件,但還是有很多事故案件即使發現可疑,卻由於缺乏核心證據,仍然需要照實賠償。事後道德風險已經成為保險公司提升車險理賠準確度的最大障礙。以大連車險市場三大家為例,從圖1中我們可以看出近5年三大家的車險簡單賠付率逐年增加,僅2014年略有回落。總體而言,雖然我國的車險市場非常巨大,但車險的發展現狀並不樂觀,影響我國車險市場盈利的根源性問題正是保險公司亟需解決的。車聯網(Telematics)在車險上的應用將很有可能成為打破這一尷尬現狀的有效利器。

  三、車聯網突破商業車輛保險盈利脆弱性的應用

  車聯網(Telematics)是透過RFID技術給機動車輛賦予自動識別和對話的功能,相當於車輛具有了“DNA”元素,透過自身的網路系統將車輛工作狀態收集至車輛資訊處理系統,提高車輛效能,改善駕駛效率,更透過車輛與人的對話提高交通安全保障,甚至有專家認為可以做到將機動車駕駛員發生交通事故的機率降低為零。

  現如今車聯網採集車輛資訊的技術已經相當成熟,包括車輛行駛里程、車輛定位以及駕駛行為採集,例如:車輛的急加速、急剎車等。還可以透過道路向量資料判斷車輛在行駛過程中是否有逆行或闖入單行道等危險駕駛行為。甚至透過上述資訊的收集,衍射出為車主提供救援服務、遠端診斷和保養提醒等服務。其中最讓保險公司看重的技術就是駕駛行為分析,車輛行駛里程和車輛定位。首先,保險公司透過這三種資料可以很好的解決投保人和保險人資訊不對稱的問題,從而避免逆選擇的發生。其次,保險公司可以將保險費率的釐定和駕駛人行為資料相聯絡,體現出真實的風險情況,使得費率方案更具有科學性。第三,保險公司透過車聯網的增值服務可以為車險的理賠提供強有力證據,降低被保險人道德風險。

  (一)駕駛人行為分析

  車聯網系統中對駕駛人行為的分析是非常重要的部分。在駕車過程中,駕駛人行為可以分為縱向控制和橫向控制,縱向控制可以包括速度控制、加速度控制和距離控制,橫向控制包括車道控制和方向控制。每一個控制項下還可以繼續劃分更具體的細節,例如速度控制可分為低速、中速和高速。圖2為東軟集團為國內某保險公司講解車聯網時提出的駕駛人行為分析結構圖。透過駕駛人的行為記錄,可以得到清晰的行為分析資料,再透過網路將這些資料傳送給保險人和駕駛人。保險人依據以上行為資料進行分析,完全可以將車險費率的浮動和駕駛人相關聯,從而成為精準定價的重要因素。同時駕駛人在得到自己駕駛行為的分析後,可以更為直觀地瞭解自己在什麼地方存在駕駛錯誤和不良習慣,對於改善駕駛安全同樣起到了積極作用。

  (二)車輛的行駛路線和里程

  在傳統車險費率的釐定中,車輛年平均行駛里程也是重要參考系數。車輛投保時,里程資料都是透過詢問投保人得到,且只有少量的可供選項,可信度和精確度大打折扣。而透過車聯網的資料採集可以精確獲取到這一資訊。根據不同的年平均行駛里程資料細化不同的風險等級,從而制定出差異化費率及浮動係數。

  車輛的行駛路線也是保險公司管理風險的一項有力依據。如根據交通管理部門公佈的事故多發地段,限速路段和事故多發時間等資訊,透過車聯網的資訊採集,衍生得到保險車輛透過事故多發地點的次數,限速路段是否有超速,事故多發時間是否經常行駛等資訊。保險公司透過這些精確資料的分析,可以對被保險車輛做到更為精確的風險管理。

  (三)車輛理賠的強有力證據

  隨著我國汽車保有量的迅猛增長和保險事故的頻發,車險“騙保”、“詐賠”以及人為擴大損失的現象越來越多。據2010年北京海淀區檢察院對2007年至2009年的案件統計,車險詐騙的數量佔整個車險賠案數量的20%,並呈現逐年升高的趨勢。

  透過車聯網中精確收集的真實資訊,如,車輛啟動時間、行駛路線、行駛速度、地理位置和駕駛行為,以及反饋車輛故障碼等,保險公司可以分析出被保險車輛在什麼時間、什麼位置、大概出現過什麼事故等,從而確認備案。這將使得保險公司的風險查驗由被動應對轉為主動管理,大大降低了保險公司的賠付成本和虛假理賠案件發生的比率。綜上,車聯網的技術應用給我國商業車險的盈利帶來了強有力的技術支援,不僅實現了投保人和保險人資訊隨時共享的核心問題,還可以應用於車險的事故跟蹤、損失預測及費率最佳化上,更能夠保證保險理賠的準確快捷和提升客戶滿意度。

  四、保險車聯網推廣阻力和建議

  (一)保險車聯網推廣阻力

  雖然我國的商業車險盈利脆弱,理論上可以透過保險和車聯網的融合得到改善,但是如何實際推廣,卻不是一朝一夕能夠解決的。首先,車聯網的資訊採集需要在每臺保險車輛上透過OBD安裝通訊模組,讓投保客戶自願安裝該模組需要保險公司花費大量的精力和財力進行宣傳和推行。其次,車聯網的應用可以記錄車輛的行駛軌跡和里程,如何保證駕駛人的個人隱私不被洩露,進而避免遭到不法分子利用,更是對保險公司信譽度的重要考驗。第三,雖然中國的車聯網技術已經相當成熟,用來滿足保險應用的車聯網OBD模組成本也相對較低,但是如果為每一臺保險車輛都安裝的話,顯然是一筆龐大的費用支出,這筆費用到底應該由誰來承擔,目前仍是個很大的問題。

  (二)保險車聯網推廣建議

  2012年3月8日,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頒佈《關於加強機動車輛商業保險條款費率管理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完善商業車險條款費率管理制度。凡是符合條件的保險公司可以根據公司自有資料開發商業車險費率,建立起以純風險損失率為基礎、以市場化為導向的商業車險條款費率形成機制。這個通知的頒佈給保險車聯網的應用打開了推廣契機。

  建議保險公司應該和政府合作推廣該技術應用,保險車聯網的應用不僅能夠為商業車險的風險管控及經營效益帶來幫助,更能夠提高機動車駕駛人的安全意識,降低交通事故的發生率。這將會給整個社會的和諧發展起到推動作用。因此政府的參與推廣將是勢在必行的大方向。正如《機動車輛交通強制保險》的推廣一樣,保險車聯網的應用也同樣需要政府透過立法、監督管理等形式予以支援和保護,從車聯網的服務運營商到保險公司、車主、廠商、車輛銷售商,都應該建立相關的法律約束條文,使各方均能夠各司其職,更避免車主個人資訊或隱私的洩露。

  另外,保險車聯網的應用是一種多方共贏的合作模式,建議考慮由政府,保險公司和車主共同承擔,儘快讓新技術服務於新業務,使以車聯網為資料基礎的商業車險在未來更具發展吸引力,並最終讓消費者受益。

  五、結語

  車聯網的技術應用給我國商業車險盈利脆弱帶來了轉機,更為我國商業車險條款和費率的改革提供了突破性的技術支援。保險公司透過車聯網應用,實現差異化合理定價,和消費者的切身利益緊密相連。保險車聯網技術的應用可以使保險公司的運營更加高效。提升理賠效率和準確度,防止賠案欺詐行為的發生。商業車險費率市場化將會給我國車險市場帶來極大變革。只有以客戶為中心,且具有精準定價能力的保險公司才能在變革中佔據先機,贏得市場。

  綜上所述,保險車聯網技術的應用將會是解決我國車險盈利脆弱性的有效手段,在未來,保險公司還會有很多應用將透過車聯網展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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