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應更重視社會發展方式的轉變論文

我們應更重視社會發展方式的轉變論文

  “十二五”時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十二五”規劃第一次把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作為發展“主線”,這無疑為社會發展注入新的動力。值得注意的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不會自動帶來全面的社會發展,科學發展觀則需要我們在新的經濟發展方式的條件下,設立新的社會發展目標和原則,從市場機制和社會政策兩個方面主動推動社會發展方式轉型,進而推動持續性的社會發展。

  一、在新經濟發展背景下要更重視社會發展方式轉變的原因

  第一,新的經濟社會發展的背景將主要是國家干預下的市場經濟模式。我們還是要走市場經濟的道路,社會主義更多地體現在國家要干預。

  第二,我國仍處於經濟總量強盛和人均水平相對低下並存的階段。這是發展中的一對矛盾。我們國家強了,錢也多了,財政收入也比過去多多了。現在一個星期的財政收入等於過去一年的。但是我們人均水平還是相當低的,這就意味著發展的動力還是很強。我們還不是一個富國,還不能按照富國的標準去制定各項政策。

  第三,我國新的經濟發展方式將給經濟與社會各個方面都帶來很大的影響,使我們改變過去的做法。但是在經濟發展中又會遇到一些新的挑戰。在未來一段時期中,我國的社會政策仍然需要考慮如何控制勞動力的成本;在未來經濟發展方式轉型過程中,將可能出現新的經濟與社會風險。

  第四,我國將面臨全球化背景下新的國際經濟競爭。在過去的經濟發展方式下,我們主要與一些發展中國家進行競爭,都是低層次的競爭,拿我們的廉價產品去競爭。轉變發展方式,將更多地與發達國家競爭,我們以後面臨的國際經濟競爭會比以前更加激烈。

  第五,我國會面臨公民權利訴求下的民生問題。民生問題不再是老百姓“被民生”,解決民生問題不是給老百姓恩賜民生。隨著民眾權利訴求的提高,老百姓會將民生看成是自己的權利,會更加主動地要求民生。

  第六,我國將加快決策公開化與政治民主化的程序。這也使得對社會政策的制定程序以及社會政策的評估討論越來越多,使得社會政策的決策和實施過程更加複雜化。

  第七,城市化程序和城鄉二元結構的變化將加速。現在我國的城市化已經在加速,城鄉二元結構也正在變化中,而且將來會更迅速地變化。我們如何應對這樣一種快速的變化?過去我們一直呼籲要加速城市化程序,但是城市化加速以後又會出現什麼樣新的情況?會不會使過去的城鄉二元結構變為城市內部新的二元結構?如果真的是這樣,那將來的問題會更加複雜。

  第八,快速人口老齡化時期的到來。過去我們說人口老齡化說了幾十年了,但在未來幾十年裡我國人口老齡化將真的會快速到來,上世紀50、60年代出生的人在未來一二十年中進入老齡化階段,這將意味著中國的老齡化社會真正到來,而且會很嚴重。同時,人口紅利的拐點即將到來,這對中國經濟和社會都將產生很大的影響。

  在當前新的經濟發展背景下,國家的角色應該更多從“經濟國家”角色轉變為“社會國家”角色,或者至少是“經濟—社會國家”的角色,在社會發展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為此,各級應該像過去30多年裡重視經濟發展一樣重視社會發展,為國家和地區的社會發展建立“硬指標”,像過去30多年裡重視GDP那樣重視社會發展指標。

  二、轉變社會發展方式應遵循的目標和原則

  第一,轉變社會發展方式應該更加堅持公平原則,將過去“穩定優先”的原則轉變為“公平優先”的原則。由於社會發展過程中需要透過大量的公共行動去處理公共問題,需要調動大量的公共資源,會涉及更加複雜的公共資源分配問題,因此公平原則更加重要。而且,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越高,社會福利開支越大,對公平的要求也就越高。在此方面應注意避免兩個陷阱:一是避免公共行動和公共資源投入不足而難以抵消市場機制的不公平後果;二是避免公共投入的不當而造成的公共資源不公平分配問題。相對說來,避免後一個陷阱的難度更大。因此,特別要注意防止社會強勢群體對公共資源不公平地過多佔用,同時應儘量避免將公共資源作為安撫性的手段去解決某些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新的社會發展方式的公平原則要求正確地處理維護社會公平與維護社會穩定的關係。維護社會公平與維護社會穩定並不必然矛盾,但後者是比較低階的原則,將維護穩定的原則置於維護公平的原則之上,既不符合社會發展的目標,也很難從根本上維護社會穩定。在我國新時期利益矛盾日趨複雜化的情況下,只有始終堅持公平優先的社會發展原則,避免為解決某些眼前的棘手問題而犧牲公平原則,才能更好地處理各種利益矛盾,更好地維護社會穩定,從根本上保持我國社會的長治久安。

  第二,轉變社會發展方式應該更加註重以人為本,滿足人的需要和調動人的潛能。過去的社會發展規劃及相關的社會政策行動比較重視“物”的方面,如社會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服務總體能力的提高等,而對如何惠及普通民眾尤其是如何滿足中低收入群體的需要重視不足。在新的社會發展方式中,促進人的發展和滿足人的需要是社會發展的基本目標。為此,所有的社會發展行動尤其是社會政策行動,都應該圍繞著這一基本目標展開。社會發展規劃及相關社會服務體系建設的行動是否恰當,都應該以其能否公平和平等地滿足所有人的需要、能否提高各類社會服務對弱勢群體的可及性、能否促進人的發展為標準。

  第三,轉變社會發展方式應該更加強調公共行動與市場機制的結合。新的.社會發展方式在社會產品和服務的生產和分配中,應該建立以公共行動為主導,適度引入市場機制的執行模式。只有堅持以公共行動為主導,才能使社會發展更好地實現應有的公共目標,在滿足所有民眾的需要尤其是弱勢群體的需要方面,更好地產生應有的社會效益。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市場機制對社會發展的重要意義。一方面,市場經濟仍將為社會發展提供重要的物質基礎;另一方面,在各類社會服務的提供中適度引入市場機制,能夠提高社會福利機構的執行效率和服務質量,約束不合理的和過度的服務需求,並且使居民在獲得服務方面享有更多的自由選擇。

  第四,轉變社會發展方式應該透過主導下的廣泛社會參與來實現。根據我國國情,至少現階段的社會發展應該建立在國家主導的基礎上,但同時也應該注重調動民間的資源和力量。在社會發展行動中只依賴國家而忽略調動民間的力量,以及一味地強調“國家退位”和社會服務的私有化或民間化都不利於社會發展,而只有探尋與民間有效結合的制度化方式,才能更有效地推動社會發展。在我國現階段社會政策的發展中,堅持這一原則包括以下幾個要點:第一,的主導是主要的方面。在調動社會發展資源、實施社會政策行動和把握社會發展方向、制定各項社會保障及社會福利規則和規劃等方面,都具有民間組織所不能取代的優勢。第二,民間參與應該納入國家的社會發展體制和規劃中,並且能夠得到的充分支援與引導,其重點是得到來自的穩定的財政支援。第三,社會參與應有多元化的主體制度,包括強調企業社會責任,增強社群社會福利服務能力,鼓勵公益性社會組織的發展並加強相應的制度建設和能力建設,以及調動公眾的廣泛參與等。

  三、確立以促進人的轉變為核心的經濟發展方式和社會發展方式轉型

  人的因素在新的經濟發展方式和社會發展方式中都是核心的要素。人的因素的意義不僅僅在於人是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受益者,而且在於人是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建設者。過去的經濟發展方式雖然較好地利用了人力資源,但沒有足夠重視如何培養人力資本。而新的經濟發展方式和社會發展方式建立在人力資本和大眾參與的基礎上。因此,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社會發展方式的根本是“人的轉變”,重點是人的觀念轉變與素質提升,包括形成健康和健全的市場經濟觀念、現代民主與法制觀念、社會權利與責任意識、社會公平和平等觀念、社會公益意識、全球視野和人類發展意識,以及更高的科學技術與文化素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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