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森伯格親社會道德理論及其對道德教育的啟示論文
艾森伯格親社會道德理論及其對道德教育的啟示論文
論文摘要:艾森伯格的親社會道德理論是在批判科爾伯格道德發展研究方法的基拙上提出的,該理論認為,一個人做出道德判斷的實質就是在滿足自己的願望、需要與滿足他人的願望、需要之間做出選擇。在此基礎上,她提出了兒童親社會道德判斷髮展的五階段理論,並啟示我們在以後的道德教育過程中,要採用與學生實際緊密聯絡的道德教育內容;採用情境教學,針對不同情境採用不同的教學策略。
論文關鍵詞:艾森伯格 道德發展階段理論 道德教育
親社會行為(prosocialbehavior)泛指一切符合社會期望而對他人、群體或社會有益的行為,主要包括合作、分享、助人、捐獻、謙讓、安慰、同情等。親社會行為作為一種非常普遍的社會現象,與人的道德發展有密切的關係,西方心理學界對親社會行為廣泛、深人的研究僅有幾十年的歷史。其中,把親社會行為納人道德理論水平上的當屬美國兒童心理學家南希·艾森伯格(NancyEisenber.)她在廣泛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礎上,結合自己多年的研究,提出一套具有普遍適用性的親社會道德理論模式。
一、艾森伯格的親社會道德理論
艾森伯格是美國當前較有影響的兒童心理學家,她的親社會道德理論是在批判科爾伯格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內容的基礎上,結合自己多年的實驗研究得出的。她認為,科爾伯格在研究道德推理時所用的兩難故事在內容上只涉及到法律、權威或正規的責任等問題,只涉及到兒童道德推理的禁令取向方面,而未涉及到與兒童生活有密切關係的其他推理方面。為了彌補這一不足,她設計了不同於科爾伯格的親社會兩難情境,以此來描述兒童的道德判斷髮展。她認為道德發展是一個從自我到他人的發展過程,在這個過程中,社會規範會一步步內化為個體自身的價值觀、責任感,以及自身的道德判斷標準。該理論除了關注兒童認知發展水平對道德發展水平的影響因素以外,還涉及到道德情感以及個體人格因素對兒童做出親社會行為的影響。在她的理論中,親社會行為和個人的有關能力之間存在著相互強化的關係。親社會行為的發生有利於個體有關能力(如助人的特定技能、自我效能感、自我調節技能、有效策略的知識、人際間問題解決能力等)的增強。而個體有關能力的增強又進一步強化了個體親社會行為的發生。
艾森伯格認為親社會行為產生的第一步應該是對他人需要的注意。艾森伯格理論的前兩個階段就揭示了一個兒童對他人注意的發展過程,其中處於階段一的兒童會根據個人的得失、未來的需要,或者是否喜歡他人而決定是否去幫助他人。處於階段二的兒童開始關注他人的需要,當自己的需要與他人的需要發生矛盾時,開始對他人的需要表示出很少的關注。艾氏認為影響兒童對他人注意的因素主要有個體因素(受社會文化歷史和社會一認知發展水平的制約)及個體對周圍環境的解釋(特定情境特徵的影響和個體因素的影響)兩個方面。在這兩個時期,在對兒童社會一認知水平教育的過程中,良好的環境、故事薰陶、榜樣的設立是必不可少的。因此,此時兒童的道德教育應該注重在故事中對兒童進行道德教育,讓他們初步掌握簡單的道德規範和行為習慣。
艾森伯格認為,處於第三階段的兒童,正處於道德意圖發展的初始階段,在分析助人與否的理由時,涉及到的往往是好人和壞人、善行和惡行的定型印象、他人的讚揚和許可等。影響該階段道德發展的因素主要有道德情感、認知因素和人格因素等。
艾森伯格的第四、五階段主要涉及到內疚感、責任感等道德情感及其內化的道德規範對親社會行為產生的影響。如她的第四階段認為,兒童在做出道德判斷時開始關注與行為後果相關聯的內疚或其他情緒體驗,初步涉及到對道德規範的關注。叫就是說艾氏認為兒童在形成一定的道德情感及其對道德事件的情緒體驗之後,才開始關注社會道德規範。第五個階段認為,兒童做出道德判斷時主要依據內化的價值觀、責任、規範以及改善社會狀況的願望。艾氏認為,社會規範內化為兒童的價值觀和責任感以後,兒童才能真正地自覺遵守社會規範,並努力改善社會不良道德狀況的願望。從以上論述中能夠看出,艾氏是從道德主體自身親社會的發展角度去描述的,從艾氏的理論中我們能得到更多的具體的道德教育辦法。
二、對我國當前道德教育的啟示
結合艾森伯格的親社會道德理論,並參照兒童發展的年齡階段特點,我們能夠對我國當前的兒童道德教育的內容和方法方面提出一此設想,以便更好地實現我國道德教育的任務。
(一)學齡前階段(0-5歲)
受思維發育的影響,該階段兒童並不能理解各種道德規範的含義,因此,單純的道德規範講解在該階段是行不通的,此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各種簡單的道德習慣的養成。根據思維和社會一認知發展水平,我們又能把此階段分為1-3歲和3-5歲兩個時段。在1-3歲時,兒童處於人生第一個叛逆期.在此時期,他們常常表現出強烈的獨立精神,他們喜歡自己獨立完成事情,不喜歡有別人干預。因此,在這個階段,家長應該給他們充分的自由,給他們提供更多展現自己的機會。在德育方面,主要表現為因勢利導,讓孩子幫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活.如讓他們幫忙拿東西、關燈等;有客人時了。還可以讓他們幫忙搬凳,拿水果,學著去招待客人。但一定要注意,在這個時期孩子獨介活動時的安個問題。在3-5歲時,孩子表現出對所有東西的好奇,他們喜歡問問題,喜歡探究、鑽研。因此,這個時期,可以給孩子講解一些簡單的道德故事,在此基礎上指導他們掌握一些基本的道德行為規範。鼓勵他們與同伴玩耍,同歸同伴間的相互影響,培養他們的角色採擇能力和初步的社會認同感。
(二)小學階段(6歲一11歲)
該階段又有分為6-9歲和10--11歲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小學低年級階段,該階段的兒童認為受到別人認同的行為就是好的行為,他們的目標就是自己被別人看成是好人,因此,在這個階段,①要注意給孩子充分的道德實踐機會,讓他們接觸各種不同的道德情境,如透過講道德故事,解決故事中主人公所遇到的困難引導他們看富有教育意義的電視節目或電影,適時適當引導,培養他們關心他人,愛護他人的情感。②老師和家長還要注意培養孩子的自尊心和自信心,要相信他們,給他們充分展示自己的機會.幫助他們找到自己的優勢,發展它們的愛好。讓他們逐步樹立自信。並在此基礎上,逐步鍛鍊道德意志。③要與孩建立一種相互信任的平等關係,給孩子充分的自由、讓他們充分表達自己的思想,到小學高年級階段,應該幫助孩子注意良好人際關係的培養,讓他們參加不同的活動,儘量跟不同的人接觸,在他們自己的小圈子尋求認可。這有助於他們以後的道德發展。
(三)中學階段(12歲一18歲)
該階段的孩子處於人生的第二個危險期,也是人生髮展最關鍵的時期,在這個階段,他們性格叛逆、多疑、喜歡獨立、冒險。家長和教師的孩子在這個階段一定要注意多加引導,要理解他們,信任他們。多與他們進行情感上的交流,交流時切忌強制灌輸思想,不給孩子申辯的`機會。給他們更多的獨立實踐的機會,讓他們能夠自由地去表現自己,以培養他們多方面的興趣。同時,結合獨生子女為主的中小學生極少參加生產勞動和缺少社會實踐的特點,依據學生身心發展的狀況,可以因時、因地制宜地組織學生參加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如可以設立“學生自我服務崗”,讓學生參加兩操、清潔區、園藝角等管理,組織學生參加種植活動、參觀德育基地、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等。高中階段,學生的是非觀、道德判斷能力趨成熟。動機與效果得到初步的統一。這是個民主地承認法律。或是以社會契約為定向的階段。這時,教育者可以採用舉辦演講比賽、故事會、班級辯論會、師生實話實說討論會、徵文競賽等方法,使學生言行致,符合道德與法律的雙重要求。
(四)大學階段(17,18歲一21,22歲)
大學階段是世界觀、人生觀、道德觀形成發展的時期,為了適應大學生畢業後的社會生活,應該讓他們多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如現在高校中舉辦的青年志願者活動、大學生支援西部計劃活動和大學生到農村基層鍛鍊的活動。這樣不僅能解決目前大學生就業難的問題,而且給他們提供更多的獨立實踐的機會。透過參加活動,他們能從中體會到人生的價值,自我的能力,及其比較積極的白我評價。為他們形成正確的世界觀打下了基礎;另外,鼓勵大學生在課餘時間多參加一些實踐活動,這樣做除了能幫助大學生減輕經濟負擔以外,還能夠讓他們多瞭解社會中的其他階層的人,體會別人生活的難處,培養他們設身處地的為別人著想的良好品質。以便進一步發展他們的道德情感,讓他們最終形成按公正的原則去進行道德判斷的能力。
三、總結
艾森伯格的道德發展的分階段理論,為我們更好地針對不同年齡的兒童進行道德教育提供了心理學依據。啟示我們在以後的道德教育過程中,要針對每個階段兒童道德發展的特點有針對性地採取適當的教育方法,制定相應的教育內容和教育目標。在道德教育過程中要突出道德情感教育和個體人格的養成教育,注重因材施教和啟發誘導式教育,引導學生對生活中的道德活動進行積極反思,以促進學生道德情感的發展。促進兒童道德從自我到他人的發展,讓社會規範一步步內化為個體自身的價值觀、責任感,以及自身的道德判斷標準,以達到道德教育的最終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