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高校學分制管理需走出的誤區論文

地方高校學分制管理需走出的誤區論文

  摘要:在學年制向學分制管理過渡中,由於對學分制有著狹隘認識及形式主義傾向,當前地方高校在學分制管理中存在過分強調學生自主性,片面追求人才培養方案靈活性,隨意放大學生學習自由性和盲目要求選修課程開設數量等認識和實踐誤區,需走出這些誤區,找準學分制管理的落腳點,建立和完善符合地方高校特點的學分制管理制度。

  關鍵詞:地方高校;學分制管理;誤區;落腳點

  一、當前地方高校學分制管理中存在的認識和實踐誤區

  學分制的核心機制是“選擇”,其內涵是全面發展、個性張揚、因材施教、彈性學制,它的特徵是自擇專業、自選課程、自主學制。不少人因此認為,實施學分制就是要實施完全學分制,就是讓學生擁有任意選擇專業、課程、教師的權利,而且是越完全、越徹底越好。目前,以學分制為主導的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正在很多高校如火如荼地展開,但什麼樣的學分制才是真正適合地方高校的學分制?地方高校是否具備推行完全學分制的條件?一些地方高校在推進學分制改革實踐中存在著狹隘認識及形式主義等傾向,一味照搬國內外研究型大學完全學分制模式,在學分制管理實踐中出現了水土不服的現象。如果不正視地方高校現實情況與高等教育客觀規律,不能全面正確認識學分制的內涵和本質,就難以真正發揮學分制管理的優越性,也將難以實現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目的。所以,地方高校在實施學分制過程中,應該避免以下認識和實踐中的誤區。

  1.誤區之一:學生自主性越大越好

  有人將學分制形象地比喻成“教育超市”,學生選課拿學分就應該像顧客花錢購物一樣,自主性越大收穫就越大。其實,這種比喻只強調了學生選擇平臺的優越性,卻忽視了教育的特殊性,嚴重誤解了學分制的真正內涵。首先,教學活動是教師和學生雙向的教學活動,學生是學習的主體,可以根據專業教學要求和個人興趣、愛好等組織知識結構。但是,從教育的角度看,“學生又是被教育者,僅僅是初學者,還不是成熟的學者,其掌握知識的深度和廣度一般遠不及教師,因此不能享有充分的學習自由權”;熊衛華博士也認為以滿足學生個體選擇需要為中心的管理觀與以對學生選擇自由做適當限制之間的矛盾是學分制理念固有的矛盾。實施學分制,一方面要充分尊重學生的學習自由,在保證學生自主選擇的基礎上,構建多樣化的知識結構和能力體系,實現人才培養的多樣化;另一方面要從管理上進行合理指導、引導和協調,在學生存在知識背景、判斷能力、自律能力、自主意識等方面的問題時,導師、輔導員、教學管理人員等均應及時給予幫助。其次,“學生的可塑性很大,在學習上往往興趣廣泛而不穩定,過分強調自主和興趣,容易導致學生重量不重質,導致學生為追求畢業所必須取得的最低學分而盲目選課,難免出現知識零碎和結構不完整的現象”。一般來說,地方高校學生在學習自覺性和知識結構的認知方面相對薄弱,興趣廣泛又不穩定,極易導致學生在選專業、選課等方面帶有一定的盲目性,因此,應避免過分強調學生的自主性,要切實發揮教師在教學活動中的指導作用,對學生專業選擇、課程選擇以及學習程序等自由方面加以適度控制。

  2.誤區之二:人才培養方案越靈活越好

  學年制人才培養方案剛性十足,缺乏靈活性。計劃性、統一性是學年制的突出特點,它能保證專業知識的系統性、完整性、邏輯性和本專業的基本訓練,有著明確的目標控制和嚴格的過程管理,這雖然不利於優秀學生脫穎而出,但可以確保大多數學生循序漸進地完成課程學習任務,能夠按時畢業並取得學位,並且基本上能達到合格的標準。而學分制人才培養方案自由度和選擇範圍比較大,有著顯著的彈性特點。但如果過分強化人才培養方案的靈活性,任由學生憑興趣大小和得分容易,在課程方面東挑西選,不成體系,學不會“看家本領”,更缺乏特色,或者學習鬆散,考試僥倖、違紀等,導致學生知識不成體系,人才培養的基本規格都難以保證,何談人才培養質量。另外,地方性本科院校主要以培養應用型高階專門人才為主,其教學目標強調應用性、實踐性,人才培養方案的計劃性應該稍強一些。因此,“人才培養方案的彈性必定是有限度的,尤其是對於知識結構的系統性等問題應給予明確的安排”。

  3.誤區之三:學生學習自由度越大越好

  實行學分制,必須要保障學生的學習自由,即充分保障學生的教育選擇權,但學分制下的學習自由是有一定邊界的,這種邊界就是學校所制定的學習規則。學習規則既是確保學生完成培養目標所要求的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的重要保障,也是保證人才培養質量的關鍵,這種保障既體現在個體層面,也體現在群體層面,沒有一定的學習規則,學習就會陷入一種無序狀態,也就是說,學習規則保護學習自由又限制學習自由。從積極意義上講,大學生已經是成人,給予學生充分的學習自由是培養學生社會責任感的必要條件。但從消極方面而言,大學生心理發展又處於一個非常不穩定的時期,這種不穩定使得學生在學習興趣、學習動機、學習態度、學習意志等方面容易出現較大波動。這種波動突出表現在學生學習無計劃性、盲目性以及隨意性上。所以,從學生的身心發展特點出發,大學生的學習不可能是自由放任的,而學習規則是保證個體和群體學習環境的基本條件。學分制提供了高度的靈活度和自由度,實行學分制管理,應該給學生更多的自主權,學生沒有更高的學習自覺性、積極性,學分制的意義和價值也就無法實現。但這種學習選擇權的“自由”必須防止滑向“自由散漫”的學習狀態。現在有的學生認為,實行學分制,聽課自由,作業不做,只要考試透過拿到學分就可以了,這是對學分制的誤解。所以,實施學分制,決不能放任自流,學校必須把學習自由和學習規則的嚴格管理結合起來。

  4.誤區之四:選修課程數量越多越好

  學年制下學生自主選擇課程的自由度很小,學分制注重學生自由選擇,增加了大量可供學生選擇的選修課程,但究竟讓學生擁有多大選修課程比例,既能提高學生質量又能適應社會發展的要求,至今仍是實施學分制的院校爭論不下的問題。完全學分制下,不同學生的人才培養方案和實際學習程序各不相同,打破了傳統意義上的年級、班級的概念。高校將直接面臨“課程的過分分散,以至於師資、教學儀器裝置、圖書資料等利用率過低”的新課題。地方高校教學資源緊缺,沒有充足的高水平課程資源,如果放手讓學生自由選擇,結果好學生“吃不飽”,差學生“鑽空子”;另外,在資源緊張的情況下放手讓學生自由選課,不僅無法滿足學生選課需求,而且將會使得任課教師工作量嚴重超荷,最終導致教學質量無法得到保障。因此,實施學分制一方面要合理確定各類課程的比例,另一方面要挖掘教學資源,既要滿足學生的需求也要提高資源利用率,避免片面追求開設課程的數量而影響教學質量的提高。選修課程的開設應該在結構比例合理、質量優秀、數量足夠和學生滿意上尋求最佳結合點。

  二、建立和完善地方高校學分制管理的落腳點

  學年制在我國已有半個世紀的歷史,體制的慣性和觀念的`慣性都決定著學年制的影響不會在短時期消失,在新與舊兩種教學管理制度的交替過程中,我們也極易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特別是地方高校在學分制改革中有一個共性的問題就是未經過周密的論證,一方面由於學分制調研比較倉促,校內師生對學分制的內涵認識並不到位,往往把學分制的內涵簡單固化成某些教學管理行為的外在表現,形成認識和實踐誤區;另一方面,在具體實踐中,由於“管理本位”思想嚴重,“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薄弱,習慣用學年制的統一的管理模式對學分制管理問題簡單處理,致使學分制優勢發揮受限。因此,地方高校在推進學分制改革中,找準落腳點尤為重要。

  1.更新教育思想觀念,深化對學分制內涵的認識

  推行學分制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到學校內部和社會外部等諸多因素。學分制很難孤軍突破,只能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因此,完善學分制宜採用分階段實施,循序漸進,切忌不顧條件一哄而上或按同一模式推行“完全”學分制。對於許多地方高校來講,完善學分制根本問題不在於實行的是學年學分制還是完全學分制,而在於對教育思想和教育觀念等深層問題的重新審視。更新思想認識,不是把課程的學時換成學分,也不是簡單地引入某些配套機制,更不是機械地執行規章制度。學分制的本質是“靈活的”,轉變思想觀念首要問題是各級領導班子成員和廣大教師是否牢固樹立了“以人為本”的現代教育理念,是否真正以學生為本,以滿足人的發展需要為根本思考問題、處理問題,是否能處理好學生的學習自由與合理構建知識結構的矛盾、是否能理順對學生的選擇自由進行限制的管理理念和以學生學習自由為中心的教育理念的關係,正確界定以滿足學生個體選擇需要為中心的管理觀與對學生選擇自由做適度限制。學分制改革不能是花架子、擺樣子,要切實以學分制改革為核心,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為目的,大力推進教學管理制度創新,努力探索個性化、多樣化的人才培養途徑,以此帶動高校教育教學領域的各項改革。

  2.最佳化課程體系結構,合理開出高質量選修課程

  學分制的核心機制是選課制,選修課的開設賦予了學分制巨大的優越性。但目前大多數地方高校由於資源匱乏,可開出的選修課數量有限。因此,學校應進一步壓縮必修課的學時,合理設定公共必修課、專業必修課、限定選修課和選修課的比例,增加通識教育課程和高質量任選課數量,改變傳統的教學方式,積極推行小班制、互動式、雙語同步式、網路化等多樣性組合的教學課型,提高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及主動性;適當降低學生畢業學分的要求,減輕學生的學習壓力,讓學生有更多的時間選擇自己所喜歡的課程;完善人事分配製度,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對不同教師開設同一課程實行掛牌教學、競聘上崗,激勵教師開設高質量的學生感興趣的選修課;積極聘請學校離退休教師或從校外聘請教師上課,加強與周邊兄弟院校的交流與合作,透過各種協作方式,實現跨校聘用教師授課或者跨校選課、學分互認,力求能夠使學生的選課與學習得到最大限度的滿足。同時,要重視對學生的選課指導。學校要在新生進校後及時將專業教學計劃發到每個學生,使學生對在校間本專業所要學習的課程有系統瞭解,避免選課時出現盲目性。在選課前,相關教師要加強選課指導,幫助學生制訂個人學習計劃,保證選課質量和學生知識結構的合理構成。

  3.重視目標與過程管理相結合,保障學生自主學習效果

  學分制明顯屬於一種目標管理方式,學生考試或考核合格就取得學分,修滿規定的各類學分和總學分就可以畢業,側重的是評價“學”的結果。但目標管理不能代替過程管理。教育是一種面向過程的活動,學生的學習興趣,很大程度上是在學習的過程中不斷養成的,學生的個性化成長也需要引導。過程管理的側重點在強化“教”,加強學分制過程管理,與嚴格對學分制實施的目標管理一樣,是學分制的內在要求,也是實現培養目標的基本途徑。因此,高校要發揮目標管理的作用,不能排斥過程管理的作用。強調目標管理,關鍵要嚴於治考,把好命題關,提高試卷質量,加強對學生的平時學習成績考核,要建立嚴密的考試製度及獎懲制度,努力創造條件,建立動態試題庫,逐步實行教考分離,實現考試應有的評判、診斷、指導的功能,使考試成為激發學生學習積極性和提高教學質量的“助推器”。強調過程管理,關鍵要加強全學程教學過程控制,既要體現不同學生的教學程序的差異性,又要體現以學年或學期為單位的相對整齊性。重點是要加強學分制下課堂教學教學過程控制,建立健全課堂教學質量監控體系,發揮教師教學能動性,切實提高課堂教學質量。

  4.深化學分制管理制度與非學分制管理方法融合,增強學分制管理實效性

  學分制管理只是教學管理中的一種制度,它的實施是流於形式還是效果明顯,不僅與學分制本身制度的完善有關,還與許多非學分制管理因素密切相關。因此,應將學分制管理作為一項系統工程來抓,注意學分制與學年制相結合,實施多方聯動,才能見實效。學分制要和導師制有機結合。透過明確導師定位、強化導師工作職責、組織導師和學生雙向選擇、開展優秀導師的評選表彰和經驗交流活動等形式,建立和健全導師培訓制度,確保導師有足夠的時間進行有足夠深度的師生交流,提高教師對學分制的參與度;積極推行按學分收費制度。雖然是否按學分收費更多是一種政府行為,決定的權利不在學校單方面,但按學分收費制度是學分制實施很必要的一項配套制度,地方高校應該努力爭取;完善學分制學籍管理制度。取消在彈性學制內因學分績點不足造成的退學或者退學試讀,允許學生申請免修課程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放寬學生轉修專業條件,允許有專長和特殊才能的學生轉修專業,為需要重修的學生開設重修課程;建立健全學分獎勵辦法。將學生的課外科技創新活動以及參加其他有益的課外活動與學分掛鉤,單獨設立創新教育模組鼓勵學生個性化發展;重視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積極發揮“兩課”教師、班主任、學生導師的思想教育、心理輔導、社會實踐指導作用,真正使學生思想教育工作與學分制管理融為一體。“如果說我們的學分制和國外的學分制有什麼主要的區別,也許就在於,我們的學分制是更重視學生思想教育、人文關懷的學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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