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網蓄電池的管理維護論文

通訊網蓄電池的管理維護論文

  長慶通訊網蓄電池的管理維護

  [摘 要]蓄電池可以將化學能變成電能供給負載(稱為放電);又能對它輸入直流電能,將電能以化學能的形式儲存起來(稱為充電)。蓄電池是網路資訊系統必不可少的裝置,作為直流、交流電源系統備用電源,以保障裝置安全、優質、不間斷執行為前提。

  [關鍵詞]閥控式鉛酸密封型電池;日常維護;溫度補償

  1 GFM電池的選型

  GFM電池在使用前必須正確的選擇型號,以保證電池有足夠的放電容量;蓄電池組能獲得與之相適應的浮充電壓;還有就是安裝時新舊蓄電池一般不能混用,不同型別的電池或不同容量的電池決不可混合使用。

  2 整流電源的配置

  3 蓄電池的`工作方式

  3.1 浮充工作方式

  閥控鉛酸蓄電池在現場的工作方式主要是浮充工作制。浮充工作制是在使用中將蓄電池和整流器裝置並接在負載迴路作為支援負載工作的惟一後備電源。浮充工作的特點是:一般說電池組平時並不放電,負載的電流全部有整流器供給。當然,實際執行中有可能區域性放電,或者由於負載意外突然增大而放電。根據浮充電壓選擇原則與各種因素對浮充電壓的影響,長慶通訊網浮充電壓的範圍為2.23~2.27V。

  3.2 浮充工作時的作用

  3.3 溫度補償

  當環境溫度高於25℃時,電池容量高於額定容量;當環境溫度低於25℃時,電池容量低於額定容量。蓄電池的容量是隨著溫度的變化而變化的,維護人員必須認真做到根據實際溫度的變化合理地調整蓄電池的放電電流,同時要控制好蓄電池的溫度使其保持在22℃~25℃範圍內。高溫使用環境是使蓄電池的實際壽命不能達到設計壽命的最主要原因。蓄電池溫度每升高l0℃,恆定電壓下的充電電流的接受量將增加一倍,蓄電池壽命就會受過度充電總累積電量增加的影響而縮短。

  4 蓄電池的安全執行

  如果在半年內,電池組從未放過電,應對電池組進行一次治療性充放電維護操作。

  4.1 放電操作

  放電是為了檢查電池容量是否正常,一般採用10小時率放電,有條件的可用假負載放電;從方便考慮,直接用負載進行放電,即拉掉市電,用電池組供電,考慮到安全性,放電深度控制在30%~50%為宜。當然,有條件可放電更深一些,容易暴露電池潛在的問題。並且每小時檢測一次單體電池電壓,透過計算放出電池容量。

  4.2 充電操作

  電池組放電後,應立即轉入充電,開始時可控制電流不大於0.2C(A)為宜(如330Ah電池,充電電流應不大於0.2×330=66A)。當電流變小時,可慢慢提高電池組充電電壓,達到均充電壓值,再充6小時,然後再調回浮充電壓值。

  4.3 定期檢查

  根據治療性充放電過程,從放電容量和電池電壓值判斷每隻電池的“健康情況”,因為不同放電容量過程中每隻電池的電壓變化,就代表了該電池的“健康”狀況,如有不合格電池,應採取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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