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道德在新聞記者中的重要作用文學論文

職業道德在新聞記者中的重要作用文學論文

  [摘要]本文分析了我國當前新聞記者工作中職業道德失範的行為和原因。針對這些問題從完善立法,加強新聞記者自身職業道德修養等角度就如何加強新聞記者職業道德建設提出了一些意見。

  [關鍵詞]記者;職業道德;工作責任

  新聞業務技能是指進行新聞工作的業務能力要求。職業道德不但表現為自覺履行新聞工作責任的願望,還要表現為完成職責的過硬本領,只有具備高超的新聞業務技能,才能出色地履行新聞工作責任,更好地為社會服務。所以,良好的新聞業務技能便具有了深刻的職業道德意義。

  一、新聞記者中常見的職業道德問題現狀

  1.收受禮金。記者心安理得地接受被採訪物件提供的各種好處,如收受紅包、禮品等。一些私慾膨脹、意志薄弱的記者往往在嚐到“甜頭”之後不能自拔,不僅別人給的全都拿了,而且還得寸進尺伸手要。結果陷入泥淖,不僅丟掉了工作,甚至還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2.報道失真。出於種種原因,漠視新聞報道的真實性原則,尤其是有些新聞記者受名利驅動,一味追求轟動、刺激、煽情的效果,屢屢在報道中無中生有,誇大其詞,造成惡劣的影響。

  3.有償新聞。把新聞這種精神產品完全商品化,實行以金錢為中介的新聞買賣。如新聞廣告化或廣告新聞化的情況比較嚴重,出賣版面(播出時間),用一定的版面或時間刊播買方指定的報道內容,以達到賺錢的目的。同時往往打著“協辦”、“贊助”、“專刊”的形式,具有較高的隱蔽性和欺騙性。有的甚至轉讓刊號,出賣報紙出版權,嚴重違反《報紙管理暫行規定》。

  二、新聞記者職業道德失範原因分析

  1.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的忽略。一些媒體的領導認為只要記者不在政治原則問題上犯錯,其他的問題無關大局。於是對收受禮物、紅包、紀念品等往往睜隻眼閉隻眼,放鬆了對屬下新聞記者的政治思想工作和職業道德教育。有的單位,一年到頭難得開一次業務例會,政治學習例會就更少之又少。

  2.經濟利益的驅使。眼下以經濟效益為中心,以財富崇拜為興奮點的社會大環境,對一些記者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凡事以經濟效益為上,一心撲在錢眼裡。此外,由於新聞採訪工作是一項高強度、快節奏的重腦力勞動,讓很多人覺得記者是吃青春飯,只有年輕人才頂得住,得趁年輕“多撈點”。因此出現了部分記者只求眼前實際利益,放鬆了對自己素質和職業的嚴格要求。

  3.缺乏有效監督機制。有的媒體主管部門對記者操守的管理存在盲點,監督不嚴、監管不力,獎懲機制不夠完善,一旦記者出現了事故也只能聽之任之。《新聞工作者道德準則》強調:“新聞工作者不得以任何名義索要、接受或借用採訪報道物件的錢、物、有價證券、信用卡等,參加各種會議和活動不得索要或接受任何形式的禮金……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牟取私利……”但仍有記者將其視為一紙空文,我行我素,屢屢犯禁。

  三、加強新聞記者職業道德建設的對策

  1.加強新聞記者自身職業道德修養

  新聞職業道德修養是新聞從業人員自覺按照新聞職業道德原則與規範所進行的自我教育、自我改造、自我鍛鍊、自我提高等活動,它不僅包括依照新聞職業道德原則與規範而進行的反省、檢查、自我解剖與批評以及由此而形成的職業道德品質,而且還包括在新聞職業生活實踐中所形成的職業道德情操和達到的職業道德境界。為了維護新聞傳媒的聲譽,重新樹立記者的良好形象,各級新聞傳媒及領導機關應該重視記者的思想教育和職業道德建設,提高他們的思想認識水平,黨委宣傳部門、新聞研究單位、新聞培訓單位以及各新聞媒體都要把新聞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當做重要事情來抓,引導新聞工作者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不斷更新知識、熟悉業務,逐漸提高職業道德水準。

  2.健全新聞機構內部監督約束機制

  健全新聞機構內部的.監督約束機制,使記者職業道德建設制度化,是加強新聞記者職業道德建設的重要手段和保障。首先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制度的內容要細緻周密,不能有漏洞,讓人有空子可鑽,不但要規定什麼可為,什麼不可為,而且還要制定對違反規定行為的處罰措施,使記者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其次是各級新聞單位的領導要按制度辦事,把制度真正落到實處,使各項規章制度不至於流於形式;最後建立完善的激勵機制。一方面對遵守新聞職業道德和在新聞報道上作出顯著成績的記者,要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表彰或獎勵,對自覺廉潔奉公,兢兢業業,並在新聞報道上作出突出成績者,應予以重獎,並總結推廣他們的經驗,以激勵大家獻身於新聞事業。對違反新聞職業道德的人和事,要根據錯誤的性質、情節輕重和造成的危害,分別予以批評教育、處分,個別嚴重者應調離新聞單位,對違法者要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職業道德的產生和發展,是與經濟的發展緊密聯絡在一起的。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它要接受經濟規律的制約,接受國家法律的制約,接受社會公德的制約。為此有必要推進新聞記者職業道德的法制化建設,加快《新聞法》的出臺,對新聞記者職業道德建設立法,對新聞記者職業道德缺失的行為進行規定,對違法行為追究其相應責任,從法律角度加強對新聞記者進行職業道德的約束。■

  [參考文獻]

  1.陸平煌.記者的修養與寫作[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1985年版.

  2.任慶,吳朝瑛.新聞工作者的職業道德和個人操守[J].青海社會科學,2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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