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管理體系革新思考的論文

社群管理體系革新思考的論文

  一、重構社群縱向組織管理體制,科學配置職能

  1.進一步明確區、街、居各自的組織屬性和職能定位。從法律規定看,區、街、居各自的組織屬性和職能是清楚的,區是我國在城市的基層政權,主要從事本區的政務管理,職能定位於政治控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街道設立辦事處作為區政府派出的辦事機構,主要從事轄區事務性管理,職能定位於統籌協調。社群居委會屬於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定位於自治職能。以上應是區、街、居三者最基本的職能定位。嚴格按照區、街、居職能定位進行城市基層組織管理體制的改革創新,是深化城市社群管理體制改革的關鍵所在。

  2.轉變政府職能,理順基層管理組織關係。《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明確規定:“基層政府和政府職能部門與社群居委會的關係是指導與協助、服務與監督的關係,而不是領導與被領導、命令與服從的行政隸屬關係。”社群居委會不是政府部門的辦事機構。因此,轉換政府角色,是社群管理體制創新的關鍵。一要強化政府依法行政,社群居民依法自治的意識。二要建立社群社會事務分類制度,從源頭上治理社群工作負擔過重問題。三要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做到簡政放權,把一些社會事務交給社會、社群去做。

  3.積極建立政府與社群之間合作共管體制。社群自治不是對政府管理的排斥,兩者之間是新型合作關係而非對立關係。在“行政歸行政,自治歸自治”的原則下,分工協作,相互配合,相互支援,共同實現“良治”。按照“議行分設”、“居站分離”和“選聘分開”的原則,實行居委會、工作站主任交叉任職、分工負責,條塊結合、合署辦公,處理好社群居委會與政府的關係。按照最佳化管理層級、降低行政成本、實行區域化、扁平化管理原則,撤銷城區的街道辦事處,在轄區層面上建立具有權威性的社群建設領導機構。

  二、構建新型社群橫向組織體系,發揮社群居委會綜合協調作用

  1.完善社群內部組織架構。社群內部組織架構可包括三個層次:①社群黨組織;②社群居民代表大會;③社群居民大會選舉產生的社群居民委員會、社群議事委員會、社群事務監督委員會,以及依託社群居民委員會成立的社群志願者、社群服務中心等載體。完善社群管理領導系統、執行系統、支援系統,形成社群管理的內部迴圈網路。

  2.培育社群中介組織。推進社群建設,需要大力培育社群中介組織。一方面,需要政府從制定發展規劃到政策環境,從培育中介組織機構到管理監督,促進社群中介組織社會化、專業化,提高承接社群內社會性、公共性事務的能力。另一方面,社群居民委員會要做好中介組織登記備案工作;統籌安排,為中介組織活動的開展提供便利;組織好社群居民群眾對中介組織進行評議和考核,以促進其健康發展。

  3.引導社群單位參與社群建設。社群單位是社群自治的參與主體。在理順社群單位和社群的關係上,要堅持“資源共享”和“共駐共建”的原則。一方面,提倡社群單位透過開放社會服務資源,為所在社群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的支援,積極參與社群的自治管理;另一方面,社群組織加強與駐區單位的溝通與協調,儘可能為社群單位排憂解難、搞好服務。

  4.指導監督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發展。物業管理公司也是參與社群建設的重要力量之一。吸收物業管理公司、業主委員會的負責人參加社群居委會的工作,共同搞好社群管理和服務;有關部門在辦理物業管理企業營業執照年檢或資質等級的核定時,應由相關的社群居委會簽署意見。只有這樣,才能形成服務社群的合力,彰顯社群自治的能力。

  三、培育公眾社群意識,拓寬居民參與渠道

  1.重視公民意識的培育。居民參與是社群基層管理體制建設衡量標準和動力,缺乏居民參與是當前我國城市社群管理所面臨的主要問題之一。有了共同的社群意識,居民才會對社群有認同感和歸屬感,社群才會形成凝聚力和向心力。因此,推進社群居民參與,必須十分重視培育公民社群意識。

  2.拓寬居民參與渠道。社群群眾性自治組織要堅持以民為本的原則,把社群居民的共同需要、共同利益放在首位,來吸引居民參與社群的公共事務。一要加強社群內的公共物品建設;二要為社群居民提供公共交流空間和參與的機會。這就要求社群居委會成員和社群工作者轉變工作方法,變管制為服務,採取靈活多樣的形式,組織多樣化的活動,組織、激勵、吸引不同型別的社群居民投身到社群發展中來。

  3.建立居民參與社群公共事務的制度機制。加強社群居民參與的制度化建設,就是要依照有關的法律和法規,制定相關的規章和制度,明確社群居民參與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參與的內容、方式和程式等,以減少參與的盲目性和隨意性,保證社群居民參與的`規範性、廣泛性和實效性。

  四、強化保障,夯實社群管理體制創新基礎

  1.發揮社群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社群黨組織是黨在社群的基層組織,是社群各類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要真正地發揮黨在社群治理中的核心作用。首先,要明確社群黨組織的職責,準確定位。其次,要處理好社群黨組織政治職能和社會職能的關係,發揮好社群的政治資源優勢;處理好社群黨組織“垂直型”設定和社群組織“平面式”佈局的關係,發揮社群的組織資源優勢;處理好社群黨組織本體作用和社群成員群體作用的關係,發揮好社群的人力資源優勢。透過處理好三個關係,發揮三種資源優勢,實現黨組織在社群各類行政組織、經濟組織和群眾組織中的領導核心地位和作用。

  2.加強社群工作者隊伍職業化、專業化和制度化建設。推進社群管理體制改革,必須把加強和改進社群工作者隊伍建設作為最關鍵的環節來抓。當前應抓好三方面工作。第一,成立社會工作者協會,社會工作者協會是社會工作行業的管理機構,其主要任務是宣傳社工理念,培訓、認定社工人員,進行行業諮詢管理等,逐步實現社會工作者職業化、專業化和制度化。第二,加大對社會工作者隊伍教育和培訓的力度,把社群工作者納入重點培訓物件。第三,完善社會工作者的聘用制度。探索制定社會工作者的崗位資格認定實施細則,逐步推行持證上崗制度。根據社群居委會需要的專職社工人數,由社會工作者協會向社會公開招聘,向社群居委會推薦人選,由社群居委會自主錄用。

  3.擴充套件社群多元籌資渠道。探索建立分攤合理、支援有力的以政府的財政為主的多元化社群建設投入機制,為城市社群建設提供資金支援,已成為社群治理的必然趨勢。加大政府的財政扶持力度,政府要將社群居委會辦公、運轉經費和社群工作者工資待遇納入財政預算,並建立自然增長機制。探索多種籌資渠道。爭取公安、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等部門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組織資金支援;透過“誰投資、誰受益”的運作方式,鼓勵社群內外的單位和個人投資建設社群內的設施;依法成立各種基金會,向社會各組織、各團體、各階層募集社群工作基金;充分利用社群優勢資源發展社群經濟,提高社群收入。

  4.完善社群自治的法律制度。完善社群自治的法律制度,是社群管理體制創新的基礎,是城市社群合作治理良性發展的保障。政府應積極給予制度供給和政策引導,為體制創新創造一個良好的法律制度和政策環境。在國家層面的法律法規沒有出臺之前,各地應從實際出發,先行制定地方性社群政策、社群事務公開與監督制度、資源使用制度等,使社群管理在有序的法制軌道上正常執行。

  5.構築社群工作資訊化平臺。隨著社群人口結構的變化,社群服務需求呈現多樣化的特點。要對服務需求有準確的理解和判斷,就要對需求進行定性、定量、定點、定時的分析,依託科技手段和人力資源的結合,實現數字支撐,讓管理在服務群眾中做到謀劃更精細、基礎更紮實、救助更及時、動員更廣泛、溝通無障礙。當前,要著手抓好居民生活救助服務系統、社群突發事件應急群呼系統、社群專職工作者群發系統、網上居民信箱、黨員信箱系統的建設,提升社群管理和服務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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