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我國綠色金融體系的對策與建議論文
構建我國綠色金融體系的對策與建議論文
迴圈經濟是在發達國家率先實踐的可持續經濟發展模式,也是我國政府積極推動的可持續發展戰略模式。
十一五”規劃明確提出我國要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大力發展迴圈經濟。發達國家迴圈經濟的實踐經驗表明,迴圈經濟需要立法先行與政策推動,而我國政府也在積極推動猸環經濟法》和相關的財稅政策的出臺與實施。然而發展迴圈經濟不僅需要先進的技術,更需要強有力的資金支援,僅僅依靠立法約束和財稅手段促進迴圈經濟發展的能力有限,在我國全面推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充分開發與利用金融工具支援迴圈經濟發展也是必然選擇。
一、迴圈經濟的產業轉型需要面向市場的金融支援
1.迴圈經濟的技術推動與金融支援
迴圈經濟倡導的3R(duce,recycle,reuse)原則以資源節約和生態效率為目標,以技術進步為前提一迴圈經濟在發達國家的先進製造企業中率先實踐也印證了這一模式所需要的技術進步前提。就技術進步過程而言,生產經驗積累與市場需求導向推動了人類社會的技術進步,以需求為導向的技術開發可以加速技術創新過程。技術開發需要資金支援,技術開發過程亦存在各種風險成本。因而,為技術進步提供資金支援,規避技術開發過程的金融風險也是現代金融發展的目標之一。
2.迴圈經濟的產業轉型與金融支援
產業結構理論與經驗研究結論揭示了技術進步對產業結構演化與產業升級的顯著推動作用。我們可以預測,迴圈經濟以資源節約與生態效率導向的技術進步推動其產業結構轉型的方向是資源再生產行業和環保產業比重的不斷增加,同時資源生產率將取代勞動生產率成為產業結構升級的重要標誌。然而,這也意味著技術進步的方向從追求勞動生產率轉向資源生產率的提高。從技術經濟性角度來看,由勞動節約的技術進步轉向資源節約的技術進步方向也會增加關聯行業的技術開發成本並伴隨著技術的不經濟性,而克服轉換成本則需要有相應的財稅與金融手段支援。另一方面,作為新型行業的資源再生產和環保產業,在其起步階段,受技術約束與市場規模限制,自身的資本積累能力有限,其發展過程同樣需要有相應的財稅政策與金融手段的有效支援。
3.面向市場的金融支援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的必然選擇
迴圈經濟是可持續發展的先進理念,無論從技術經濟條件或者市場需求條件來看,現階段我國發展迴圈經濟離不開經濟發展戰略推動。經濟發展戰略的實施過程即是在政府預設發展目標前提下,透過制定相應的財稅和金融手段促進發展目標的實現過程。計劃經濟背景下,我國具有實施經濟發展戰略的制度基礎,建國初期實施優先發展重工業戰略,改革開放過程實施出口促進工業化戰略,都是以財稅政策為主,在促進各階段的發展目標實現過程中發揮重要作用。隨著我國市場化程序的改革深化以及宏觀經濟規模擴張,國家財政手段與稅收槓桿對宏觀經濟的調控能力受到限制,而以市場機制為前提的金融手段對於宏觀經濟的引導作用曰益加強,在這種背景下,促進迴圈經濟發展的戰略工具也需要強化金融手段的支援。強化金融手段調控宏觀經濟,促進迴圈經濟發展目標的實施,符合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方向。
二、我國金融體系的環境功能缺失與綠色金融改革
1.我國金融體系的環境功能缺失
金融發展服務於社會經濟發展的根本目標,而社會經濟發展對金融功能拓展與完善也提出更高要求。現階段,我國經濟發展總體處於工業化中期階段,部分沿海省區則處於工業化中後期階段。從金融功能視角審視我國金融系統發展狀況,國內金融機構在便利交換和中介結算方面的基礎功能健全,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深化,金融系統在促進資本形成和最佳化資源配置方面的作用也曰益顯現。然而,我國金融系統在推動技術進步和提供衍生功能方面則處於較低水平。
一方面,可以理解為是我國的經濟發展階段使然;另一方面,則是受長期計劃經濟背景下形成的宏觀經濟管理理念影響,我國金融系統功能也存在著財政化”功能越位和市場化”功能缺位的雙功能錯位現象。或者說,政策性金融往往被國家的財政功能替代,而金融作為市場化的調控工具的作用有限。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不斷完善,發揮市場化的金融功能的調控作用勢在必行,而我國的金融調控也需要服務於我國的社會經濟發展的根本目標,並與我國宏觀經濟的發展戰略方向保持高度一致。現階段,我國大力推進迴圈經濟發展戰略,旨在協調我國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係。長期以來,單純追求經濟增長的發展目標導致我國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關係的失衡,而我國金融系統在促進經濟增長過程中也存在著環境保護功能的缺失。一方面,我國商業銀行對企業的生產性質無需判斷,生產過程並不作為信貸資質的評價依據;開發專案的環境影響未納入到信貸評價體系;對於環保產業或綠色認證企業沒有特殊的信貸優惠。另1方面,我國傳統政策性金融機構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等)主要服務於國家的專項任務和經濟增長目標,也沒有在協調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方面發揮有效作用,最典型的例證就是,至今為止,我國尚無一家銀行宣佈其接受赤道原則。
2.綠色金融的功能定位
綠色金融就是將環境保護納入到金融功能的服務範圍,以協調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矛盾。在我國,綠色金融也稱為生態金融,是可持續金融的—種表述形式,它以綠色價值為導向,倡導生產和生活的綠色理念,以科學發展為原則,以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協調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關係為目標。因而,我國綠色金融的功能定位為:一是引導生產企業從事綠色生產和經營,引導消費者形成綠色價值消費理念;二是動員社會資本流向資源節約技術開發和環境保護事業,促進我國經濟實現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節能減排的可持續經濟發展目標。
3.我國實施綠色金融改革的必要性
首先,綠色金融是金融功能拓展的一個重要領域,現階段我國提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走科學發展道路,基於發展觀的轉變即對金融功能的拓展提出要求,而綠色金融則可以為促進科學發展觀的實踐提供金融服務支援。發展綠色金融即是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同時也是我國新型工業化戰略與迴圈經濟發展的產業轉型的戰略推動工具。
其次,從我國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矛盾曰益突出的現實背景來看,2006年我國公佈首份綠色GDP報告,其中測算2004年全國因環境汙染造成的經濟損失為5118億元,佔當年GDP的3.05%;虛擬治理成本為2874億元,佔當年GDP的1.8%GDP汙染扣減指數);從環境汙染治理投資角度,全部處理2004年排放到環境中的汙染物,需要一次直接投資10800億元,佔當年GDP6.8%左右;而我國當年GDP增長率為10.1%修正後資料),尚不足抵消當年環境汙染損失與汙染治理成本,我國經濟增長過程的環境損害令人擔憂。
再次,從金融企業的自身發展來看,規避風險是金融發展的基本目標,而環境風險越來越受到金融企業關注和重視,聯合國環境署金融自律組織UNEPFI)指出了這一趨勢背後的原因:一是金融企業的經營行為與經營場所造成的資源消費與環境汙染費用,也涉及保險業的金融機構對與環境相關的索賠有直接利益關係。二是不良的環境表現會引起金融投資客戶的盈利能力下降,並最終危及債務安全以及增加客戶償還債務的風險等。在我國生態環境不斷惡化背景下,我國企業生產和經營面臨的環境風險的潛在威脅不能不引起高度關注。
三、構建我國綠色金融體系的對策建議
1、拓展商業銀行的綠色信貸業務,提升其促進迴圈經濟發展的資金保障能力
綠色信貸是服務於環境保護目標、支援迴圈經濟發展的銀行信貸業務的統稱。2007年7月,環保總局、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釋出了關於落實環保政策法規防範信貸風險的意見》,標誌著我國綠色信貸業務全面啟動。
綠色信貸實施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如地方環保部門釋出的企業環境違法資訊針對性不強、時效性不夠,不能適應銀行審查信貸申請的具體需要,影響綠色信貸執行效果;商業銀行缺乏綠色信貸的專門人員、機構及制度,信貸工作人員對環保法律法規、政策瞭解不足,制約了綠色信貸深入;綠色信貸的標準多為綜合性、原則性,缺少具體的綠色信貸指導目錄、環境風險評級標準等,商業銀行難以制定相關的'監管措施及內部實施細則,降低了綠色信貸”措施的可操作性;缺少推進綠色信貸的激勵機制,對於環境保護做得好的企業缺少鼓勵性經濟扶持政策,不能有效吸引銀行業支援環保專案等。
針對上述問題,首先需要進一步加強與完善地方環保部門與商業銀行間的溝通聯絡機制,建立企業環境責任資訊共享平臺,保證地方環保部門提供的企業環境責任資訊具有時效性;其次,商業銀行需要將綠色信貸業務作為新業務的主要拓展方向之建立對口業務部門,提高業務人員對我國現行環境法規與環境政策的認同與執行能力;第三,發揮人民銀行的視窗指導作用,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迴圈經濟產業轉型要求不斷完善綠色信貸指導目錄,提供利率優惠和信貸規模與期限優惠的政策指導,並以赤道原則”的國際規範為依據,制定商業銀行的信貸環境風險評級標準等;第四,加強政府監管部門與商業銀行的合作,對商業銀行違規向環境違法專案或企業貸款的行為實行責任追究和處罰措施,對執行綠色信貸成效顯著的商業銀行實行獎勵政策,從而調動並確保商業銀行推行綠色信貸的積極性,增加綠色信貸的可操作性與實施效力。
2.發揮政策性金融的迴圈經濟導向作用
透過建立政策性金融組織,可弱化投入迴圈經濟生產的金融資本的逐利性,為迴圈經濟生產提供政策性或廉價資金支援,為其提供資金成本低等市場競爭優勢。現階段發揮政策性金融對迴圈經濟的導向作用,首先是要充分利用現有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等政策性銀行所具有的政策性金融優勢,支援與迴圈經濟中的環境、資源等問題相關的基礎設施建設融資;支援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業科技發展,促使農業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全面提高;支援面廣量多的中小企業進行清潔生產技術改造;支援環保高科技企業進行迴圈經濟技術研發和迴圈經濟裝置生產。其次,可考慮建立專門支援迴圈經濟發展的政策性金融組織,將發展迴圈經濟的財政支援與政策性金融優勢有效結合起來,發放財政貼息和低息信貸業業務、發行綠色債券、提供迴圈經濟專案的風險擔保等形式支援實施迴圈經濟試點單位或完善區域迴圈經濟體系的投融資服務。第三,考慮在不斷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中,政策性金融不應被視為支援迴圈經濟發展的金融主體,因而在其支援迴圈經濟專案的融資方式和風險擔保方式上,應該以商業銀行提供的綠色信貸業務的配套融資方案為主,這也是我國發展迴圈經濟的客觀要求。
3.充分利用資本市場的直接融資能力促進企業成長與產業轉型
作為新興資本市場,我國的資本市場處於快速成長時期,其融資能力與增長潛力空間較大。現階段,發展迴圈經濟可以充分利用快速成長的資本市場。首先,對於部分具備一定資產規模和技術力量、運作規範的大型環保企業,可以透過上市、發債等形式融得生產與研發、更新清潔生產技術和裝置所需的資金。其次,對於環保類中小企業或資源再生類的企業,今後亦可嘗試到創業板市場上市融資。第三,可以透過金融公司發行綠色債券間接融資用於專門支援發展迴圈經濟的企業或專案的新增裝置和技術改造投資貸款等。充分利用資本與債券市場的融資能力來解決迴圈經濟發展的資金不足,動員社會力量監督迴圈經濟發展方向,從而減輕和化解迴圈經濟發展前期的資金投入風險。
4.大力發展資源再生與環境保護的產業投資基金
現階段我國的宏觀貨幣政策還存在著一刀切現象,在實施信貸指導過程中不能有效區分資源消費類與資源再生類專案,致使某些資源消費類生產中引進的資源再生類技改專案受到信貸政策抑制。商業銀行對迴圈經濟專案的綠色貸款也會受短期逐利性和信貸風險等因素而集中於近期迴圈經濟獲利能力較強的專案,但迴圈經濟的本質特徵是閉合物質生產系統,過分集中某一環節的迴圈經濟投資支援不利於迴圈經濟的長遠發展。從長遠來看,迴圈經濟的產業鏈條越完整,整體獲得能力越強。
針對這種情況,首先要儘快完善宏觀貨幣政策與產業政策的對接機制一大力發展產業基金,利用其開放融資、共擔風險的優勢,面向社會籌集資金,重點支援和促進發展迴圈經濟的企業及專案。其次,透過產業投資基金的政策投融資方式向戰略性的資源再生與環境保護部門投資,同時要避免對迴圈經濟的單一生產環節的固定資產投資的盲目擴張,而對於有助於延長產業鏈、提高產業附加值、提高行業長期收益的領域進行重點引導投資。第三,建立發展迴圈經濟的專項產業投資基金,該基金承擔政策性金融與迴圈經濟產業政策的雙重使命,可以將國家環境保護各項投資納入投資基金管理,並吸納環保人士的投資捐助以及社會閒散資金,專門投資各類迴圈經濟專案、迴圈經濟產業鏈條的不同環節。鑑於迴圈經濟的產業轉型過程的長期性和遠期社會經濟效益前景看好,迴圈經濟產業投資基金的短期收益可能不如一般產業投資基金,但從長遠來看,其收益前景卻是非常樂觀的。
總之,我國要推進迴圈經濟戰略實施需要金融系統的全面支援,而我國的金融體系只有透過綠色金融體系改革才能有效支援迴圈經濟發展與產業轉型需求。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不斷完善條件下,構建綠色金融體系要發揮商業銀行的金融主力軍作用和政策性金融的輔助引導作用。此外,充分利用資本市場的融資能力,並不斷開發金融衍生產品、推動金融創新等也是完善我國綠色金融體系不可或缺的補充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