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心理學的學科新主張論文

環境心理學的學科新主張論文

  一、環境心理學新主張

  環境心理學與建築學、人類學、地理學、社會學、城市規劃和園林設計等學科領域密切相關,任何人試圖從某個學科領域或者窮盡其眾多領域作出全面的界定都頗為困難。此外,環境心理學研究主題的不斷調整,大量跨專業的相關研究成果的呈現也加大了概括總結的難度。

  關於環境心理學界定,國外學者也是見仁見智。費舍、貝爾與鮑姆等人認為,環境心理學是對行為和構造與自然環境之間相互關係進行研究的科學……從客觀方面和主觀方面去研究環境與心理的關係,是環境心理學的兩大任務。人的行為活動既受到環境的影響,同時又會根據自身的需要和狀態對環境做出相應的回應而改變或者適應環境。心理學的一些分支中通常存在應用和理論研究取向的差異,在環境心理學內則相對缺乏這種區別,其以問題為導向,重點在於鑑別問題,並在研究的過程中尋求解決之道。早在1970年,普羅桑斯基就給出環境心理學是環境心理學家所研究的東西的籠統說法。1976年,普羅桑斯基將環境心理學定義為試圖確定人的行為和體驗與其建造的環境之間的經驗和理論關係的科學。1990年,他將環境心理學的定義修改為是研究人與他所處環境之間相互作用和相互關係的學科。比較分析普羅桑斯基的三次界定,他對環境心理學本身,尤其是環境心理學研究物件的認識更加具體,從人工環境到所處環境定位的變化,切實地說明以整體的、生態的和系統的視角來認識人的行為與環境之間的相互關係。後來,麥肯魯對環境心理學作出了與普羅桑斯基完全相同的概念界定。此外,坎特和克萊柯認為,環境心理學是心理學的一個領域,它探討和分析了人的經驗和活動與相關的物理環境之間的相互關係。我國學者伍麟認為,環境心理學著重探討人與自然、社會、文化之間環境心理學作出的互動及其規律,追求在滿足人與環境和諧的前提條件下實現人的合理需要。這種說法很具體,與環境心理學有關的多種機構的宗旨很相似。

  補充一點,斯圖克爾斯認為,環境心理學是一個有著深刻的科學成就卻冒著形成瀰漫性身份風險的領域。克萊柯對此持相反的觀點。他認為,環境心理學作為一種顯著的研究方案,如今己獲得一個顯明的身份。此外,有人認為,環境心理學在20世紀30年代末40年代初經歷了一次錯誤的開端。布魯斯維克、勒溫、姆利和赫爾派克將環境心理學命名為心理環境,認為環境心理學是生物學方法手冊的部分。環境心理學的研究目標不應該是人造個體化的心理生活,而應該是就其所依賴的真實環境的心理生活。此處的環境包括了自然環境和人工環境或者是自然環境、社會環境以及歷史文化環境。從以上的幾種概念界定可以看出,上述學者對環境心理學界定有著根本的一致性,都認同或者肯定、重視人與環境之間的相互關係。

  從以上論述中,環境與人之間的關係一直是環境心理學關注的核心問題。所以,環境心理學的學科主張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環境心理學以人的信念、需求與價值為核心。

  環境心理學是在個體與社會的實際需求下催生的學科,適逢當時的學術界實用主義盛行,在實用主義氛圍的影響下環境心理學也具備非常濃厚的“以人為中心”的實用主義色彩。環境心理學主張研究應該滿足個體的信念、需求與價值,因而在研究中都是以個體的實際需要為出發點,其最終的研究目的也是為了提升、改善個體的生活質量,將人的價值放在首位。與傳統的心理學實驗室研究不同,環境心理學摒棄了嚴格的實驗設計,原因在於在環境心理學產生之初,心理學研究者嘗試透過社會心理學解決現實問題(諸如種族歧視、人際淡漠、噪音汙染等),但是受傳統心理學研究訓練的研究者們面對複雜的現實問題束手無策,進而引起了心理學研究者的反思:傳統心理學研究忽視了個體的真實需求。而環境心理學則試圖改善不足,研究方法和研究取向上提倡解決問題的實用性,只要是可以行之有效地解決研究問題的方法便是好方法。在這種實用主義基調的影響下,環境心理學主張採用多種研究方法,在研究中以鑑別問題、解決問題,以滿足個體的需求為中心。

  第二,環境心理學堅持人——環境的互動作用觀。

  環境心理學摒棄傳統心理學研究方法的另一個原因在於實際環境的複雜性。由於現實的環境狀況過於複雜,傳統心理學主張的單一的因果決定論並不適用於環境心理學。環境心理學主張將個體的行為、心理與環境的關係作為一個整體來研究,強調人與環境的相互作用與影響,採用多維度互動作用的解釋框架。環境心理學認為簡單的“刺激一反應”因果決定論無法準確地描述現實生活中的環境問題,即使是簡單的刺激——反應覺知,也存在複雜的互動作用過程。個體對空間的感知不僅受到環境刺激的影響,個體本身也會影響對其所處環境的感知。環境心理學對人——環境作為一個整體的系統進行研究,考察人與環境相互作用的規律與特點,分析人與環境相互作用的過程中物理環境對個體發展的影響,以及個體文化背景對人——環境互動系統的作用,致力於建立人與環境互動作用理論,為環境心理學提供解決問題的理論框架。

  第三,環境心理學是以鑑別問題、解決問題為核心的應用科學。

  環境心理學是在應用中產生的學科,鑑別問題、解決問題是其研究的核心。與心理學的其他領域不同,環境心理學並不是在建立好理論模型和系統研究方法以後產生的,而是心理學研究者為了解決現實問題,借用不同學科的多元研究方法進行調查研究,最後提出有效的問題解決措施。因而環境心理學的理論根基相對薄弱,缺乏一個統一、系統的理論框架整合目前存在的研究。但是在最近的環境心理學發展中,研究者開始注重對理論環節的建設,同時也在堅持應用研究與理論研究相結合。

  第四,環境心理學主張多學科交流。

  由於環境心理學研究內容廣泛、複雜,為了有效地瞭解環境與個體的互動作用模式,來自不同學科背景的研究者紛紛加入環境心理學研究的隊伍,從不同的研究角度對環境心理學進行闡釋與研究。因此環境心理學是一門融合了不同學科的研究手段、研究成果及研究思想的跨學科科學。這種跨學科的研究模式試圖透過一個客觀的、全面的研究角度對環境——人系統進行探討,以解決人類目前面臨的環境——生態問題。來自於不同學科的研究者從各自的研究角度採用不同的研究方法對同一問題進行探討,這種跨學科的方式也使得環境心理學在研究方法的選擇上可以依據研究特點自由選擇,沒有對研究正規化的限定,是以實用性為導向的。

  第五,環境心理學提倡自然主義研究。

  由於環境心理學關注現實問題的解決,所以其研究方法無法延續傳統心理學的研究模式,繼續採用嚴格的實驗室設計。傳統心理學研究的外部效度較低,因而其研究結論在推廣到日常應用時往往會遇到問題,而環境心理學作為以鑑別問題、解決問題為核心的學科,需要注意其研究結論對於現實問題的解釋力和推廣程度,這便要求環境心理學研究的實驗情境應該與現實情境最大程度地相似。因此,環境心理學為了提高這種相似程度主張研究方法應該保留環境和個體的自然性、真實性,注重採用能夠體現個體與環境互動的田野研究。實驗情境的自然性與真實性是環境心理學研究方法關注的核心。

  第六,環境心理學採用多元的研究方法。

  傳統心理學研究中主張建立統一的實驗正規化,並在實驗室設計中採用研究者公認的實驗正規化。環境心理學研究者對於這種方式並不認同,提倡採用多元研究方法組合的研究取向。同時,環境心理學的跨學科特點致使其研究方法也是多元的,不同學科背景的研究者採用不同的方法對人——環境系統進行分析與探索。這種多元研究方法的組合可以提高環境心理學研究的自然性與真實性,實現實驗情境與現實情境的最大程度地相似。多元研究方法包括多元研究設計、多元資料分析、多元資料收集、多元抽樣、多元研究正規化。例如一項研究可以採用質性研究與量化研究相結合的方式,透過分層抽樣與滾雪球抽樣,對收集到的資料進行多元分析方式。總而言之,在保證研究生態效度的前提下,研究方法的選擇需要最大程度地符合心理學研究的物件和研究目的。環境心理學的多元研究方法組合原則並不推崇某種特定的或者普適的實驗正規化的建立,它認為每一種研究都存在它的特殊性,因而研究方法上也相應地具備特殊性。這種多元、生態、折衷的多元方法取向實現了對傳統心理學研究方法的突破。

  二、關於環境心理學科主張論評

  環境心理學作為一種心理學新興的研究取向,它著眼於現實環境問題,倡導關注人與環境和諧共處,這將有助於使人從心理層面加深對環境的認識與理解;從學科發展的深層次上來說,環境心理學興起也喻示著心理學研究視域的深刻轉換,從研究理念、目標、價值觀到研究方式,再到技術應用等,都將會對心理學本身產生重要的影響,尤其是在當下人與環境之間關係的問題上,引領人類從心理學層面在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方面,走出一條合理的致思之路。

  第一,關於環境心理學的起源。

  恩力克波爾將環境心理學的歷程分為四個階段:環境心理學的`起源、美國的轉型、建築心理學和可持續的環境心理學。人們一般關注的是20世紀60年代末期,環境心理學在美國正式成立之後的發展,歐洲的學者也普遍認同環境心理學在美國成立的事實。客觀地說,環境心理學無論是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一種研究取向抑或是心理學的一個分支,該領域的研究者都有責任和義務對其歷史進行梳理。任何一門學科對其準科學時期的追溯都只是一個探索的過程,環境心理學自其成立距今不足半個世紀,就現下回溯的時代,也不過百年的歷史。但是,人與環境之間關係的問題由來己久。波爾將環境心理學的起源設定在20世紀初期還有待更全面、深入的探討。

  第二,關於環境心理學的界定。

  在學科的交叉性日益明顯,研究主題相互嵌入,新興學科不斷出現的背景下,環境心理學的出現也同樣帶來一個身份不確定的問題。斯圖克爾斯對此提出過疑問,諸多的相關學者也是各執一詞。易芳主張,生態心理學應該作為心理學研究的一種取向,這就可以規避將其定義為一門學科而受到嚴格標準的種種束縛。此外,心理學分裂趨勢加劇的一個鮮明的外在現象就是心理學領域內紛繁學科的不斷湧現,以研究取向的觀點取代學科的觀點,相較而言更具選擇的魅力。因此,環境心理學與生態心理學在20世紀六七十年代逐漸離析成為獨立的研究取向,並不能否定二者內在的關聯。從心理學學科的發展目標而言,它們都僅在於為描述、解釋、分析和調控人類心理提供新的視角,根本仍在於提高人們的生活,實現人與環境的最優相處模式。也有學者認為,生態心理學是環境心理學發展的前期模式。因此,環境心理學與相關學科的糾葛及其本身的定位如何,應該採用何種標準來解決這類問題也是下一步應該思考的內容。此外,與環境心理學的界定密切相關的另一個重要問題就是早期研究者的身份。有人認為,布魯斯維克、吉步森和特爾曼不是環境心理學家,他們也沒有有意識地參與到心理學的分支中。斯圖克爾斯認為羅格巴克、海伯力特、阿蘭維克等人是環境心理學的先驅,而拜特爾、克萊柯和赫爾漢等人則認為他們是首批環境心理學家。人們在對相關研究者的身份上認識的差異,也會不可避免地導致對其研究成果的偏差對待。因此,對環境心理學的界定就顯得很有必要。

  第三,關於環境心理學的效用。

  心理學的分裂與整合一直是學界常話常新的問題。每當有新的研究取向、研究方法和理論觀點出現時,相關的研究者總是期冀新生的事物能夠在心理學的整合道路上作出貢獻。在探討心理學的整合問題上,似乎有必要說明整合的標準或者說整合達到的狀態是什麼。以往研究幾乎從元理論、研究正規化以及共同的生理機制等多個方面作出了探討。其實,心理學實現整合,並非需要統籌領域內的所有研究,而是實現研究者的對話即可。環境心理學始終貫徹人與環境的相互作用原則,這是每個人都可以在日常的生活、工作和學習中能夠體驗的恆在原則。因此,從對話角度的標準而言,環境心理學是滿足的。此外,環境心理學在研究方法中將定性與定量技術結合,將主客觀有機地匹配,增加了對話的可能。而如果試圖探尋上位的簡約的概括性框架,無疑會走上“物理學豔羨”的舊路,註定是失敗的,這是由研究的主客體均為特殊的人所決定的。目前,心理學領域內研究課題的多元化,形式上似乎是受到其他學科的侵入,其實也說明心理學對其他學科的滲透。心理學研究的最終目的並不是得出多少標準類的結論,而是如何實現人在當下環境中最適宜的滿足自身的需要。羅伯特、馬克比德斯與萊金納德認為,環境心理學為心理學的整合提供了一種新的視角和可能。這種認識與環境心理學中發現問題並從研究中找出解決方法的以問題為導向的要求是分不開的。

  第四,關於環境心理學的發展趨勢。

  環境心理學從其誕生到現在的一個重要特徵就在於其研究主題具有很強的時代、社會特色。如何實現人與環境之間的最最佳化一直是環境心理學秉承的一個理想目標,但是對於最最佳化的理想形式卻沒有明確的認識。學界對其發展的趨勢作出了宏觀和微觀方面的考慮。就研究的主要內容角度而言,有人認為,環境心理學可能朝著環境的災難事件對心理的影響、文化在人類理解行為中的作用以及環境對犯罪行為和犯罪恐懼的影響等三個方向發展。在具體的研究層面上,就要根據地區的特點進一步地細化。比如日本重視自然災害中的地震對人們的心理和行為影響方面的研究。也有從學科的發展角度認為,環境心理學將會逐漸滲透到各個學科領域回。這種認識是基於環境心理學本身的研究內容所輻射的範圍以及社會發展的需要等方面作出的推測。此外,有人持有環境心理學的研究應由定性分析發展到定量分析的觀點。如果從環境汙染角度出發,這種取向對於解決實際問題具有明顯的作用。從巴克的生態心理學研究甚至更早以來,定性分析與定量技術的融合一直是該領域的重要特色。因此,這種技術上的融合將繼續延續,而且,在兩種不同取向的逐步深化趨勢下,融合的程度可能更加的緊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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