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縣水土保持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治理建議論文

安縣水土保持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治理建議論文

  1 安縣水土流失嚴重,危害大。

  安縣的水土流失面積廣,危害大。特別是汶川地震後,滑坡、泥石流頻發,自然災害十分嚴重。如 2013 年的“7. 9”特大暴雨,洪災、泥石流損毀水利設施的直接經濟損失達 3. 25 億元。其中堤防受損 120 處/27. 37 公里,護岸受損 40 處; 水閘壩受損 8 座; 灌排渠道損毀 180 公里 /2384 處; 塘壩受損 744 口; 機電泵站受損 27 座; 水電站損毀 12 座; 農村集中供水站管網損毀 70 餘公里/12 處供水站; 茶坪河、幹河子河床淤積嚴重,淤積量達 22 萬 m,河床抬高,河道行洪能力大大降低,嚴重威脅沿岸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嚴重的水土流失致使坡耕地土壤費力下降,有機含量降低; 嚴重的水土流失,致使大量的泥沙淤積水庫,蓄水能力大大減弱,渠道淤泥阻塞,影響了水利工程效益的發揮。

  2 安縣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成效。

  2. 1 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成效顯著。

  安縣截止 2014 年已實施了國家農發水保、國債、拉動內需、災後重建、省級財政轉移支付生態修復等水保專案,完成了安昌河、驢子河等12 條小流域的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建成了一大批水土保持重點片示範工程。透過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和地方重點治理工程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積 258. 41km,其中坡改梯 6. 70km,水保林 69. 11km,經濟林23. 59km,封育治理 89. 66km,其他 69. 36km,總投資 16388. 4 萬元。水土保持為安縣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態環境,夯實農業基礎,發展社會經濟做出了重大貢獻。

  2. 2 水土保持預防監督執法體系進一步完善,依法防治水土流失格局已經形成。

  早在 2007 年安縣縣委、縣政府就以安縣被列為四川省第三批城市水土保持生態環境建設試點縣為契機,出臺了《安縣城市水土保持管理辦法》、《安縣開發建設專案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管理辦法》等相應檔案,並將水土保持工作列入縣級相關部門和鄉鎮的'年度目標考核內容,把開發建設專案編報水土保持方案作為發改立項備案的前置條件。

  並根據省發改委、財政廳、水利廳出臺的《關於制定水土保持補償費收費標準的通知》( 川發改價格〔2014〕1041 號) ,建立健全了監督執法體系,增強了執法力度,水土保持規費徵收工作穩步推進,“三權、一方案、三同時”制度得到進一步落實,使我縣水保方案報批率、水保方案實施率、水保方案驗收率均達 90% 以上,有效遏制了人為的、新的水土流失的發生,加快了安縣生態環境建設步伐。

  2. 3 建立水保科技示範園,突出示範效果,強化帶動作用。

  安縣抓住實施國家農發水保專案的機遇,緊緊圍繞科技富民、結合新農村建設,建立了嚴家溝小流域 - 貓兒溝水保科技示範園,建立了坡耕地土石坎綜合利用技術推廣示範 5. 33hm,果苗栽培與管護技術推廣示範 13. 33hm.透過水土保持技術推廣,使農民基本掌握了水土保持工程建設和管理的使用技術,提高了水土保持綜合治理水平。2013年,該示範園作為綿陽市鄉村旅遊節的參觀現場之一。透過示範園區示範種植,紅心獼猴桃已在安縣推廣種植,目前種植面積達 6000 餘畝,生態、經濟效益顯著。

  2. 4 以專案為依託,科學佈置水保措施,促進新農村建設水保專案治理區透過高標準改造坡耕地、科學合理佈設蓄、引、排、灌工程體系,攔截地表水、規範排洩徑流,有效遏制了專案區的水土流失。合理佈置生產道路,解決田間作業條件,提高了勞動效率。大力發展獼猴桃、核桃等經果林種植,調整產業結構、保護生態環境,提高小流域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為農民增收創造了條件。

  3 存在的問題。

  3. 1 治理步伐仍然緩慢,水土流失治理標準相對較低。

  雖然經過多年的治理,水土流失有所控制,但目前仍有 519. 95km的水土流失面積還未治理,而且地震後山區的滑坡、泥石流仍無法預計。

  3. 2 礦山資源開發對生態環境造成長遠而嚴重的影響。

  安縣礦產資源主要分佈於山區,現有礦山 39 處。山區箐深坡陡,降雨量豐沛,加之地震的影響,這些山區極易造成水土流失。而因礦藏開採而產生的大量棄土棄渣、擾動地面,易產生人為的水土流失,區域生態環境遭到不可恢復性的破壞,必將影響到當地的生態環境的修復與建設,這種影響是長遠的,而且還可能是災難性的。

  3. 3 投資機制薄弱,嚴重製約了水土保持的發展。

  水土保持是一項國補民辦的公益事業,投資大、見效慢,治理水土流失僅僅依靠國家的投入是非常有限的,而地方政府投入治理資金的能力有限,隨著經濟社會的高速發展,原有的水土保持管理體制和投資體制已經不適應新形勢的要求。

  4 治理建議。

  4. 1 廣泛宣傳,加大預防監督力度,防止人為水土流失。

  一是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增強人們的法制觀念,引導人們珍惜水土資源。二是加大執法力度,依法打擊破壞水土保持、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依法懲治不法分子; 三是要切實貫徹落實開發建設專案與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同時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監督執法體制,加強隊伍建設,不斷提升執法人員素質,提高辦案水平,增強工作效率,為全線實現國民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服務。

  4. 2 合理控制工礦企業數量,儘量減少水保設施和地貌植被人為破壞。

  礦藏開採是造成山區水土流失的主要源頭,建議適當集中或取締部分礦山; 政府應加大生產建設專案進行水土保持專項治理的督察力度。

  4. 3 政府引導,大力培育水土保持產業基地,示範帶動。

  政府在加大宏觀調控和協調工作的同時,充分發揮各部門的職能作用,對農業發展、農業綜合開發、退耕還林、生態工程等專案實行統一規劃,進一步把工程建設與區域經濟發展有機結合起來,培育符合當地資源與經濟發展優勢的產業,如發展核桃、獼猴桃等林果產業基地,並透過產業的發展,帶動生態建設。

  4. 4 建立激勵機制,多方籌集資金。

  要根據不斷髮展的水土保持新形勢,結合實際出臺具體可操作的剛性政策,進一步完善水土保持多元化投入機制,其中包括政策支援、金融支援、享受權益、鼓勵表彰等,吸引社會及民間閒散資金投資開發水土資源,拓寬水土保持工程建設的資金來源,調動全社會參與水土保持生態建設的積極性。如“反租倒包”、“以獎代補”機制的進一步推行和完善。

  參考文獻。

  [1]2014 年安縣水土保持統計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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