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解決受制於人資訊產業化就沒意義論文
不解決受制於人資訊產業化就沒意義論文
“如果某項產品和服務在中國的增值很小,便意味著它可能就是從國外進口的,達不到自主可控要求。如果實行‘增值’估算,‘貼牌’‘穿馬甲’之類的‘假國產’就難以立足了。”
“作業系統人家可以隨時停服,可以黑屏,可以強制升級,這些都不是你能左右的。”
普遍被使用的資訊產業經濟技術是採取見效快的引進仿製還是堅持自主創新?3月24日,中國工程院院士倪光南在2016中國半導體市場年會上直言不諱地表示,資訊產業領域不能走引進仿製的老路。
“與其說技術落後會捱打,不如說技術受制於人會捱打。”倪光南告訴《中國經濟週刊》記者,資訊產業的重要特點,就是很難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被普遍使用的資訊科技裝置顯然留有後門,加上凡是牽扯到大國利益的技術,對方都要封鎖保密。如果解決不了受制於人的問題,在資訊領域強調產業化等其他問題都沒意義。”
2015年,我國規模以上電子資訊產業收入總規模預計達到15.5萬億元,其中電子資訊製造業實現主營業務收入大約在11.2萬億元,軟體和資訊科技服務業實現業務收入約4.3萬億元。確保資訊保安正越來越成為政府與企業的共識。
資訊領域全面引進外國技術既無必要也不現實
資訊領域一直存在著不小的爭議,就是資訊科技要快速發展,採取的路徑是引進仿製還是自主創新?
引進仿製思路的依據是:普遍使用的技術不存在後門,而技術落後會捱打,因此要採取見效快的引進仿製。倪光南告訴記者,這種做法往往採取合資合作等方式,將引進技術穿上“國產”馬甲,做“本地化”“貼牌”等工作,當作是“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而後一種思路的依據則是要“把核心技術掌握在自己手中”,認為技術受制於人會捱打,因此“非走自主創新道路不可”。
“這種做法堅持以自主可控技術替代外國技術,逐步構建自主生態系統,走中國特色自主創新道路,最終實現網路和資訊核心技術、關鍵基礎設施和重要領域資訊系統及資料的安全可控。” 倪光南說。
倪光南表示,在資訊領域想透過引進仿製實現“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比一般領域更難,而且往往是引進了壟斷而未真正引進技術。“這是因為,網路空間大國利益的博弈常常導致對某些資訊核心技術的封鎖和保密,你很難消化吸收再創新。而資訊領域往往形成幾大生態體系的壟斷,使與壟斷體系不相容的創新難以成活。”
“究竟走哪條道路?我們還是要仔細地研究一下。但把引進的技術穿上國產的馬甲,不過是自欺欺人。因為很難舉出成功的例子。”倪光南告訴《中國經濟週刊》,中國的一般市場從來就是開放的,“中國從來沒有對外國跨國公司實現過什麼禁運,但眾所周知,中國引進技術歷來受到外國的封鎖和禁運,往往我們能做到什麼水平,外國才允許引進什麼水平。”
“應當指出,早期在我們的技術和產業水平很低時,那時引進技術還比較有價值。今天,外國的許多技術似乎都願意給我們引進了,但在引進高新技術上不能抱任何幻想。”倪光南說,“實際上,目前有的引進專案並非是先進的、有長遠前途的';有的是短期內我們消化不了的;有的是我們不能完全掌控的;甚至某些引進專案會加強原有的壟斷或者造成新的壟斷。根據中國國情,資訊領域全面引進外國技術既無必要,也不現實。”
建議對引進專案實施安全審查
在倪光南看來,傳統產業的積累十分重要,所以中國想要實現從製造大國向製造強國的發展不可能一蹴而就。但相比之下資訊領域的情況則要好得多,因為除了像IC製造業比較接近於傳統制造業外,資訊產業更多地依託人的智力,積累不太重要,創新空間更大。特別是作為資訊領域第一生產要素的科技人力資源中國居世界第一位,這就為中國資訊產業的發展提供了十分優越的條件。“尤其是新一代資訊科技的興起,有利於中國採取‘非對稱’戰略,更好發揮自己的優勢,在關鍵領域、卡脖子的地方下大功夫。”
“有人因為我國資訊領域的市場大量被外國跨國公司壟斷而認為我國資訊科技很落後,這是不正確的。”倪光南告訴記者,市場份額差距不等於技術差距。資訊(尤其是軟體)技術具有極強的壟斷性,即使技術差距不大,仍可能產生壟斷。這種壟斷性來自於其“零邊際成本”,即複製成本為零,和所謂“自然壟斷性”,以及習慣勢力,即“先入為主”。
“例如,蘋果公司傾巨資長期研發出來的MAC作業系統被公認為是一個優秀的系統,但蘋果的PC作業系統佔多少呢?世界是7%,在中國這個資料則是0.6%。而投入極小的國產作業系統佔據0.3%市場。”倪光南表示,“市場份額的這種巨大差距並不反映實際技術的差距,只是反映了壟斷的程度。壟斷和技術是兩碼事,所以不要被這個模糊概念搞混了,更不能因為被壟斷而低估自己的技術和產業。”
倪光南認為,很多引進的專案是不應該引進的,或者引進也沒多大效果的,甚至還會加強壟斷。所以,倪光南主張對引進專案實施審查制度,以防止只圖眼前便捷省事,而放棄自主創新的努力,使我國全盤依賴引進,喪失創新能力,完全受制於人,危害國家安全。
如何建立安全審查制度,就是建議對引進專案以及其他重大資訊化專案實施安全審查制度,並相應地制定自主可控測評認證標準。“在發展資訊化的同時,必須考量網路安全的保障能力。只顧發展不顧安全或者只顧安全不顧發展都是片面的。”倪光南說。
“自主可控”的標準正在研究制定中
“安全可控比較複雜,但自主可控應該可以評估,目前,我們正在和一些單位共同研究怎麼制定自主可控的標準。”倪光南主張,可以從智慧財產權、技術能力、發展主動性、供應鏈安全和資質等5個方面來進行評估。“目前,國家計劃對所支援的專案要求首先透過智慧財產權風險評估才給予立項,這種做法是正確的、必要的。標準的自主可控可歸入這一範疇。”
有智慧財產權還不夠,還要有足夠規模的、能真正掌握該技術的科技隊伍。“沒有技術能力,智慧財產權可能也是空的,這當然就要有研發的投入。”倪光南告訴《中國經濟週刊》記者,比如,華為30年的發展歷程表明,華為從“貿工技”轉為“技工貿”以後,研發投入已經達到了發達國家頂級企業的水平,並有了大規模的研發隊伍。目前,華為市值保守估計為1500億美元,已經是將引進仿製發展到大規模併購水平的聯想的10餘倍了。
除了智慧財產權和能力的自主可控,倪光南認為還需要有發展的自主可控,“因為我們不但要著眼於現在,還要求在今後相當長的時期裡,對相關技術和產業而言,都能不受制約地發展。如果某些技術在短期內似乎能自主可控,但長期看做不到自主可控,一般說來是不可取的。”倪光南表示,只顧眼前利益,有可能會在以後造成更大的被動,這方面我們曾經有過很多教訓。“現在很多人在安卓上定製國產作業系統,但我們都不知道安卓下一步發展到哪兒去,你是不是還可以和它相容?所以,應該根據我國的具體情況,著眼國家安全和長遠發展,制定資訊核心技術裝置的發展戰略。”他說。
當然,一個產品的供應鏈可能很長,如果其中的一個或某些環節不能自主可控,也就不能滿足自主可控要求。例如對複雜的CPU晶片來說,即使擁有智慧財產權,也有技術能力掌握,做到在設計方面不受制於人,但如需依賴外國才能進行生產,那麼仍然達不到自主可控的要求。“如果能夠依靠本國廠商生產出來,即使效能指標略低一些,還是可以容許的。”倪光南說。
如何識別“假國產”?可借鑑美國的“增值”準則
在倪光南看來,“國產”產品和服務容易符合自主可控要求,因此實行國產替代對於達到自主可控是完全必要的。
不過,他表示,現在對於“國產”還沒有統一的評估標準,比如,有人透過與微軟組建中方控股51%的合資公司,要在重要領域推廣和應用穿上國產馬甲的Win10,從而在作業系統方面形成“引進仿製”與“自主替代”之爭。
“過去有人提出的某些評估標準顯然是不合適的。”倪光南告訴《中國經濟週刊》記者,例如,認為只要公司在中國註冊、繳稅就是“中國公司”,它的產品和服務就是“國產”;或認為“本國產品是指在中國境內生產,且國內生產成本比例超過50%的最終產品”就是“國產”。其實,“這裡突出‘生產成本’的評估標準完全不適用於高技術領域。”
倪光南表示,高技術產品和服務的成本主要是開發成本即智力成本,生產成本甚至可以忽略不計,“這種‘生產成本’準則其實是幫了進口高技術產品的忙,因為它們只要用中國原材料做個包裝,就可以搖身一變成為‘國貨’了。”為此,倪光南建議學習美國的做法。據悉,美國國會在1933年透過的《購買美國產品法》,要求聯邦政府採購要購買本國產品,即在美國生產的、增值達到50%以上的產品,進口件組裝的則不算本國產品。
“美國採用‘增值’準則對‘國產化程度’加以評估,因為如果某項產品和服務在中國的增值很小,便意味著它可能就是從國外進口的,達不到自主可控要求。如果實行‘增值’估算,‘貼牌’‘穿馬甲’之類的‘假國產’就難以立足了。”倪光南說。